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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哪有說不敢出櫃哎喲放手,放手……”白小胥屬於就算被掐住七寸還不安分的那種,晏斯梵稍微加重了力度,他被捏得筋蘇骨軟,大叫:“有種你捏一輩子哎喲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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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無關人等白小胥已經被清理出場,但是兩個人之間,也只是林郁認真吃著東西,程曦替他把額前頭髮別上去而已。

  “頭髮有點長了。”程曦儼然是照顧林郁的保姆一樣:“等會帶你去剪頭髮。”

  “嗯。”林郁安靜地點頭。

  “剪短一點好了。”程曦玩完他頭髮,手指仍然在他耳廓上流連:“把耳朵剪出來。”

  薄薄的耳廓,被他輕捏了兩下,輕易就紅了,紅也紅得跟瑪瑙一樣,燙手。林郁茫然地抬頭看著他,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捏自己的耳朵。

  餐廳燈光柔和,坐在自己對面的人,看著自己的目光,永遠都是這樣充滿信賴,帶著溫暖,帶著光芒,讓人忍不住地想要……徹底侵占。

  程曦捏住他下巴,湊過去吻了他。

  就算最近常常被程曦這樣突如其來地吻,林郁還是有點驚慌失措。他在這種事上似乎永遠是新手,每一次都慌張得屏住呼吸,青澀得不像個二十歲的成年人,但他的味道,卻是這世間絕無僅有的甜蜜。

  燈光旖旎,連音樂似乎都曖昧起來,這個吻似乎帶上了點其他的意味——十分危險的意味。

  林郁緊張地揪著自己的褲子,這已經成為他這段時間被“襲擊”的習慣性動作了。缺氧,頭暈,心臟像淹在汽水裡,無數的氣泡爭先恐後地往上冒、往上冒,意識變成了氫氣球,輕飄飄地飛起來。

  又是在窒息邊緣被放過了。

  像從天空回到喧鬧的人間,耳朵里嗡嗡地作響,血液全集中在了臉上,燒得皮膚都微微疼了,眼睛裡水汽瀰漫得有點看不清了。

  被啃咬得微腫的唇,帶著水霧的眼睛,和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的眼神。

  是比桌上的提拉米蘇可口一百倍的寶貝。

  不過,也只能到這裡了。

  “還是不習慣嗎?”程曦摸了摸林郁的頭髮。

  “還……還好。”出身書香世家,對於討論這種事自然不是很擅長,林郁被問得侷促起來,本能地靠向自己熟悉的領域:“不過,如果大腦經常性地缺氧的話,會對神經系統造成損傷,導致記憶力下降……”

  程曦已經習慣他這樣的語言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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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飯出來,天已經擦黑了,外面景觀樹上的霓虹燈像流星一樣,元宵燈節,到處都是火樹銀花,天色是朦朧的黑,又下了小雪,程曦替林郁打著傘,自己肩頭卻積了薄薄的一層雪。

  雖然林郁做起實驗來溫度掐得分毫不差,但是自己在生活里卻連什麼時候添衣減衣都不知道,所以林媽媽給他準備的冬天的衣服都是羽絨服,偏淺色,柔軟的衣服,襯著林郁總是一本正經的表情,有點憂國憂民的味道。

  程曦送林郁回了寢室,中途還有人電話約他出去喝酒,他笑著拒絕了。那人大概這輩子都沒遇到程曦態度這麼好的時候,掛電話的時候都有點語無倫次了。

  送到樓下,林郁站在樓道口。

  “你要回去嗎?”他問程曦。

  也只有程曦,聽得懂他詢問的意思。

  “我要回酒店去了。”程曦跟他交代自己的住處:“學校我不準備回了,我輟學了。”

  林郁頓時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輟學……”他努力斟酌著詞句,不讓程曦覺得‘受傷’:“輟學是不對的,人要不斷地學習……”

  程曦摸了摸他的頭。

  “嗯嗯,我知道。”程曦耐心地跟他解釋:“但是學校已經沒有我想學的東西了,其實社會上也能學到很多東西的,是吧?而且我現在是事業期,不是學習期了。”

  林郁半懂半不懂地接受了他的答案。

  “但是,你還是要住在安全的地方。”林郁告訴他:“二十歲才算是完全成年,酒店的環境太亂了。”

  程曦笑了起來。

  “說到這個,”他聲音溫和地問林郁:“小魚留學的事情,都辦好了吧?”

  第106章 初心

  林郁露出了侷促的神情。

  “其實,MIT的事……”他似乎不知道說什麼好,而且他也不擅長掩飾。

  “我知道,小魚想拒絕offer。”程曦眼神溫柔,伸手摸著林郁的頭:“小魚想留下來跟我在一起,是嗎?”

  雪又下了起來,他肩頭落著雪,天這樣黑,兩個人站得這樣近,而一直輕撫著自己頭髮的手,讓人有種被珍重的感覺,瞬間就充滿了勇氣,仿佛只有站在自己面前的這個人還在這裡,全世界都沒什麼大不了。

  林郁抬起頭,直視著他。

  他的眼神是程曦從未在任何人身上見過的乾淨,和勇敢。

  “我想過了,如果林森有可能開創一個新的物理學分支的話,我大概只能在現有的基礎上鞏固加深。所以我大概沒有辦法成為劃時代的物理家了,這是根據我的個人能力決定的,不是因為你的關係。”他直視著程曦的眼睛,仿佛他說出的話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而且我喜歡你,我想和你呆在一起,雖然學習很重要,但是談戀愛也很重要,因為人只有一輩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

  程曦笑了起來。

  本來,只是問一問,然後告訴他,自己可以爭取去美國工作,正好去全世界金融家的聖地華爾街“朝聖”,看看那裡的叢林法則是否有什麼不同。

  但是,看著林郁這樣一心一意地為自己“犧牲”,心裡這種滿足的情緒又是怎麼回事?

  程曦一邊鄙視著自己的惡趣味,一邊把林郁擁進了懷中。

  這樣的雪夜,萬家燈火,行人神色匆匆,每個人都急著回到家裡,喝一碗熱湯,和家人坐在一起。但他此刻擁抱的,就是自己唯一的“家人”。

  “我會快點找一個房子。”程曦在林郁耳邊輕聲說:“會有書架,有地毯,有很會做菜的廚師,有壁爐,你可以坐在壁爐前面看書,我在旁邊賺錢,等到了夏天,我跟你去美國。”

  不等林郁驚訝地睜大眼睛,他低聲說上最後一句:“順便問一句,你喜歡坐飛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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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個春天,林郁都在被白小胥鄙視的“談戀愛談到忘了自己姓什麼”的狀態中度過。

  程曦是個很強大的人,做事效率很高,他找的房子離林郁學校近,每天開車送林郁上學,三月的時候世紀公園在開梅花展,漂亮得很,因為要去學校,沒有開跑車,開的是尚算低調的邁巴赫,路過的時候正好趕上落花,林郁趴在窗口看,一陣暖風,滿地梅花紛紛迎面飛來。後來很長一段時間裡,林郁都時不時地在車廂角落裡發現沒被清理掉的花瓣。

  今年S城的春天來得有點遲疑,朝來寒雨晚來風,天氣陰冷得很,花匠移來的重瓣桃花,零零散散開了半樹,一場暴雨下來,風流雲散,淒涼得很。好在房子裡溫暖又乾燥,林郁坐在壁爐前面寫作業,程曦拿著電腦看財務報表,偶爾伸手揉揉林郁的頭髮。

  程曦是適合做大事的人,他身邊的朋友,晏斯梵太懶,易雲攸太穩,南仲遠也就開餐館的出息,也只有他,果敢強悍,能從零開始一步步殺上來。偏偏他骨子裡又沉得下來,每天呆在書房裡對著屏幕,不浮不躁。替他出面的那個股票經紀人叫陳鏞,剛開始還當他是富家公子無聊玩票,結果被Titan這名頭shock到。後來跟他共事久了,才真心折服。程曦算是工作狂,不過不是一天工作16個小時那種,而是在8個小時內做完16個小時的事。商場其實是很講道理的地方,因為數目就擺在那裡,高下立現,根本不需要言語。陳鏞年紀比他大一輪,現在對他死心塌地,程曦用得很順手,秦夫人關了他一個月,他出來之後又把陳鏞撈了出來,重振旗鼓。

  他不出面,除了給自己留退路,更多的是不想私生活曝光——S城娛樂業這樣發達,他這樣年輕,又是金融界新銳,私生活逃不過鏡頭,林郁生活的環境太乾淨,他不想讓林郁冒一點險,寧願自己隱姓埋名。

  所以現在S城金融界都知道陳鏞背後還藏著一個人,神秘,冷靜,還謝絕各類應酬。有報紙估計他年紀至少三十歲以上,列舉各種證據,井井有條,他當笑話看過,拿來給林郁打糙稿。

  也難怪外界把他年齡往上猜——年少多銳氣,S城各界龍頭家族,有為年輕人不在少數,那些富二代,新銳,名媛,哪一個不是鏡頭常客,舞會party一場又一場,慈善晚會更是跟秀場一樣,這才是他這個年紀的年輕人該有的常態。

  但他的心境已經跨過了這段。說起來還算是程則鈞的功勞,他最桀驁最得意的時候,壓了他整整四年,如今他天賦還在,能力也還在,眼光卻比那些同齡人開闊得多。在他眼裡,他的敵人從來不是那些還在享受生活的少爺們,而是那些少爺們的父輩——那些已經占據了一方的巨頭們。

  所以他的行事風格簡練且鐵血,從來不做多餘的事情,也沒有讓人遐想的噱頭。各種party的邀請函源源不斷地送過來,那些名媛小姐們卯足了勁等他現身,他卻一概拒絕。以至於有人在晚宴上開起玩笑,說他肯定是怕自己的尊容嚇到人,所以避而不見。這話輾轉傳到他這裡,他只當是看幼兒園小孩吵架。

  當然,那些講著俏皮話猜他私生活很無聊的名媛們,大概永遠不會想到,他沒有去參加那些晚宴party,沒有去跳舞去聽音樂會去拍賣場去賽馬,躲在家裡,竟然是在玩遊戲。

  玩的還是一款網遊。

  這款網遊自然是天之涯。

  窗外下著瓢潑大雨,房子裡面,程曦穿著襯衫,嚼著戒菸糖,坐在地毯上玩遊戲。

  其實他前段時間被那兩位身為他父母的“大人物”折騰來折騰去,煙沒少吸,而且回來後整天高強度的工作也是靠煙和咖啡提神,之所以再次戒菸,就是因為目前正坐在他面前的某個叫林郁的理科生。

  林郁留學的事情確定下來之後,去學校去得漸漸少了,專心在家裡做課題,因為他在身邊,所以程曦才決定戒菸。

  林郁談戀愛的方式也很理科生,時間劃分成一塊一塊的,什麼時候工作,什麼時候聊天。這讓程大幫主很不開心——因果報應不慡,他老人家當初對纏著自己的各類前女友無言以對的時候,可沒想到自己也會有變成戀愛中不滿被冷落的一方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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