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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pm 中央裁判司署 (假)

  3.04:OOpm 美利樓 (真)

  4.05:OOpm 沙田火車站 (真)

  下午電台仍在報導位於電氣道的銅鑼灣裁判司署的炸彈事件。英軍派出拆彈專家,引爆炸彈,確認該炸彈具有足夠殺傷力,是“真鳳梨”。

  這跟鄭天生的字條內容吻合。

  字條上,無論日期、時間或地點都跟現實相符,而那個“真”字,就像指出那個土製炸彈是真貨,雖然那個“X”的意思不明,但任何人也能聯想到,這字條是左派分子的“任務”分配指示。

  今天早上十點,在銅鑼灣裁判司署放真炸彈。明天,則在尖沙咀員警宿舍、中環亞畢諾道的中央裁判司署、沙田火車站,以及作為政府總部建築之一、位於中環的美利樓放置真假炸彈。就算阿七和阿三巡邏途中沒辦法收到上級通知銅鑼灣發現炸彈,但他們肯定聽到收音機的新聞,所以當阿七看到字條內容,便立即明白鄭天生跟炸彈案有關。

  ⓧ六○年代汽水玻璃瓶會被廠家回收,在士多喝汽水必須當場喝掉,如要帶走,需要多付瓶子押金(例如雨毫),之後將空瓶交回士多方可取回。

  縱使銅鑼灣的炸彈不一定是鄭天生放的,他身上的字條亦足以證明他和犯人有聯繫。換作以前,這字條無法證明什麼,畢竟上面沒有明確寫上“炸彈”或“襲擊”之類,鄭天生大可以反駁說那只是巧合,但在緊急法令執行的現今,即便沒有時間和日期,光一句“銅鑼灣裁判司署”,亦足以令員警對他嚴刑拷問。

  而阿七和阿三大為緊張,當然是因為字條的後四行。預知襲擊的地點,便能布下天羅地網,守株待兔。

  不過,我覺得有點不對勁。

  從字條內容來說,那四個襲擊目標很合理,也跟左派一向針對的地點吻合,員警宿舍是“黃皮狗”的住所,中央裁判司署是用來進行不公義審訊的無恥法庭,美利樓更是“白皮豬”的辦公室。沙田火車站不是政府公務建築,但對左派來說,“愈亂愈好”,火車站人多,一旦發現炸彈會造成嚴重的混亂,打擊港英政府的威信。

  然而,我覺得不對勁的原因基於一點。

  我昨天聽到的對話,鄒師傅和蘇松他們提到“完成後立即在佐敦道碼頭解散”。

  名單中,完全沒有“碼頭”啊?

  3

  八月十九日,星期六,早上十點,我呵欠連連、睡眼惺忪地替何先生點算士多的存貨。我昨晚噩夢連連,半夜驚醒了好幾次,雖然我嘴上說不蹬姓杜和姓蘇弄出來的這渾水,但心裡總是覺得不插手不行。

  昨晚回家後,我一直留意著杜自強和蘇松兩人,看看他們得知鄭天生被捕後,會不會有什麼行動。蘇松完全沒有異樣,跟平常的態度一樣,而杜自強明顛坐立不安,今天早上九點我在士多幫忙時,便看到他們兩人一同外出,蘇松還主動跟我打招呼。我有留意他們有沒有拿著可疑的手提袋,但他們兩手空空,看來炸彈不在他們身上。

  我心不在焉地點好貨品後,回到店面替何先生顧店——他說他約了很久沒見的朋友飲茶,中午十二點左右回來。

  我盯著店裡的時鐘,想著字條上的內容。

  還有十分鐘便到十點半,這時候,警方是否在尖沙咀員警宿舍,準備拘捕疑人?假如蘇松或杜自強真的要去放炸彈,他們會不會看穿員警的布局,及時中止計畫?抑或是,鄭天生被捕的消息已傳到他們耳中,於是領導臨時改變計畫?

  令早大哥跟我說,他下午約了客戶到新界看地皮,成事的話佣金很高。他說今晚會在朋友家留宿,叫我不用等他。我想起鄭天生字條中提及沙田火車站放置真炸彈,可是我又不想提及昨天的事,於是叫大哥別搭火車,說這陣子交通工具和車站不時發現“鳳梨”,要他小心提防。

  “我的客戶有私家車:你不用擔心啦。”他笑道。

  我打開收音機,一直留意著新聞。但新聞沒有提及炸彈,只在說那個英國空軍參謀訪港的事,以及在北京被軟禁的英國記者格雷的最新消息e。十一點多,穿著整齊制服的阿七經過,跟我買汽水。

  ⓧ新華社香港分社記者薛平及多名記者自一九六七年七月開始先後被捕,北京指港英政府無理迫害左派新聞工作者,對英國路透社駐北京記者格雷(Anthony Grey)採取報復行動,將格雷駿禁,北京、倫敦和香港政府三方角力,陷入外交困局,各方曾考慮互相交換“人質”,但並不成功。最後在一九六九年十月:香港所有左派記者獲釋後,格曾重獲自由。

  我將瓶子遞給他後,想了想,下了一個決定。

  “長官,今天只有你一個人?”我說。我不知道在這時勢跟員警搭話是不是好事,但至少今天阿三不在,阿七不會胡亂抓人。

  “對,人手不足,所以今天我只好一個人巡邏。”阿七態度一如以往,簡潔地回答。

  “是……到尖沙咀員警宿舍戒備嗎?”我語氣謹慎地問道。

  阿七放下瓶子,轉頭瞧著我,雖然我曾有一絲擔憂,但看到他的表情,我想我的話沒有引起太大的反應。

  “你果然看到了。”阿七說。他話畢繼續喝汽水,完全不把我剛才說的話當作一回事。我沒看錯人,他比阿三友善得多,換作阿三,我可能已被狠狠吆喝,給當成“死左仔”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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