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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傻,我竟然跑開了,太吃驚了,真的,文歡,是一模一樣的。”

  “長得象的人也很多啊,他不可能是文韜。”

  “你還記得我和你說過的那個傳說嗎?文韜說過,他會回來找我的。”

  “天啊!”文歡呻吟,“秦周,你還好嗎?那只是個故事啊!那就是文韜編出來的啊!”

  “不是,你看這幅畫,許承言,畫這幅畫的人也知道這個故事啊!文歡,他回來了。”

  “你看著我,”文歡掰過她的身子,“五年前,文韜已經出了車禍死了,他死的時候還牽著你的手。他編出一個故事,希望你能活下來,秦周,五年了,你已經做的很好,現在只是出現個和他長的象的人而已,你要保持清醒好嗎?”

  秦周的眼睛那麼清朗,完全沒有糊塗的樣子,很清晰地說:“文歡,你明天陪我去好不好,你去看看他,不管他是不是文韜,你都要看看他。”

  文歡點點頭。除此之外,她不知道怎麼辦。

  第二天是個艷陽天,在路上,文歡看著秦周身上的那套紫色的裙子,還在暗自計算著,她多久沒看見秦周穿有顏色的衣服了。不僅如此,她今天整個人都容光煥發。文歡跟著秦周走在狹窄的小巷裡。秦周邁的興奮的腳步,幾乎每一步, 都能從長著青苔的小路上踩出幸福的水分來。

  在那扇門前,秦周喊著:“有人在嗎?請問有人在嗎?”

  “這不是有門鈴嗎?”

  “有嗎?我昨天沒看見。”她連忙去按,沒有聲音。

  “是壞的喲。有人嗎?”秦周繼續喊。

  “喂,你這樣喊不太好吧?”文歡看見鄰居已經出來向這邊張望。

  這時候,裡面走出了一個男人,高高的,瘦瘦的,穿了件黑色的T恤,和淡藍色的牛仔褲。他在門前站定,看見秦周,臉上有著驚異的表情。

  可是文歡卻已經詫異到不能有表情了:她不敢相信,沒有血緣關係的兩個人會這麼象。難怪秦周會把他當作文韜,太像了,太像了。

  秦周保持著很斯文的微笑:

  “您好,昨天不好意思,我太失禮了。”

  那個男人微笑著頷首,可是沒有說話。

  “我們今天又來打擾您是有事情想和你商量的。我們是模傑公司的,”秦周象商務談判一樣得體地遞上名片,“我們想借你的地方拍些照片,因為這裡和我們要找的地方太相似了,當然如果我們打擾到您的生活,我們可以做一定的補償。”

  那個男人還是微笑著,眼睛裡的溫柔,和文韜是多麼地相似啊!他點了下頭,從褲袋裡掏出一個小小的筆記本,寫了幾個字:“好,沒有問題,什麼時間?”

  原來,他不能說話的。

  秦周和文歡坐在男人一塵不染的客廳里。房子有兩層,很舊,很簡單,幾乎沒有什麼家具的。秦周看著書架上按照大小排列得一絲不苟的書本,菸灰缸里一點灰塵的痕跡都沒有,心想:他大概是有潔癖的。

  “我們可以到樓上看看嗎?”秦周在紙條上寫著。

  男人點頭,帶著她們到了二樓。

  二樓有三個房間,兩個臥室,一個好象是書房。秦周很有禮貌地繞過臥室和書房,那應該是很私人的地方。門外是個很大的天台,擺滿了植物。站在天台上就能看見小院裡的池塘,和低矮的圍牆,剛才他大概就是在這裡看見秦周和文歡的。

  秦周掏出包里的筆記本,寫著:

  “剛才我說的你大概沒有清楚,我們想借你的地方拍照,這個星期四,一天就可以,不知道方不方便,我們可以給你些補償的。”

  男人也寫著:“我可以讀懂一些唇語,明白你的意思。應該沒有問題的。”

  文歡看著兩個人奇異的交流,快要瘋了:這個世界怎麼了?

  “我們大概會集中在你的院子裡拍,大概天台也可以用一下,儘量不打擾你的生活。謝謝你。”秦周有意放慢速度。他果然專著地盯著她的嘴唇看,然後淡淡地笑著。

  “那我們星期四見了。”秦周的心情非常好。“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呢!”

  男人在本子上寫著:“許承言。”

  秦周怔住了,連文歡也差點叫出來:世間竟有這麼巧的事情,他竟然就是那個知道傳說的人?

  “你計劃好的是不是?” 在回去的路上,文歡問秦周。

  “什麼?”秦周明顯在走神。

  “那麼冷靜?和昨天不太一樣啊!”

  秦周專心開車,陽光象流水一樣鋪在前方的馬路上,透明分解成無數種顏色:“還能怎麼樣?不是你和我說的嗎?文韜已經走了。這只是個和他長的相象的人而已。”

  “你能這麼想,太好了。我還怕你把他當成文韜呢!別嚇壞人家。”

  “我知道他不是文韜,可是,文韜是他。”

  “你什麼意思啊?我怎麼越來越不明白了?”

  秦周卻笑了:

  “你還記得那個故事嗎?文韜走的時候,就說他一定會回來找我。你們都說他那是騙我活下來的謊,不是,他做到了,而且,他找到了和他一模一樣的許承言。”

  “你又糊塗了是不是?”

  “我要象我和文韜剛剛相遇的時候一樣,一切重新開始。”

  “天啊,”文歡拍拍額頭,“他聽不見,也不會說話,你們怎麼開始啊?”

  “這些都不是問題,只要他還活著,就不是問題。”秦周喃喃自語。

  文歡知道,儘管秦周不承認,但她的確把許承言,當作文韜了。

  第四章

  星期四就要來了,秦周象是重新盛開的玫瑰,每天都帶著一股香氣穿梭在辦公室之間。文歡比較沮喪,杜宇請了病假,可公司的人打電話給他,他從來沒有接聽過。和他在一起的幾年來,文歡其實沒有太重視過杜宇。她一貫的態度就是“不和就分”,怎麼知道,一玩就玩了五年。如今杜宇忽然從她的生活中蒸發了,她竟然有些失落。

  晚上她一個人到了彭哥的酒吧,名字起得很文藝“似是故人來”,在城裡都算是比較貴的酒吧。人不是很多。文歡一進門就看見酒吧調酒的楊榛。

  “我不知道你還在這裡工作。”文歡坐在他面前。

  “我已經在這裡做了三年了。”楊榛深刻的五官在昏暗的燈光里顯的格外動人。

  “三年?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二。”

  “撒謊吧?你有二十歲?”

  “給你看身份證。”

  “做到幾點?”

  “我做到12點,然後阿中接班,他做到2點。”

  “難怪你只參加下午的培訓課。”

  “對啊,我上午都在學校上課。”

  “啊?”文歡嚇了一大跳,這小子有病的吧?“你把自己當機器用啊?”

  “還好啊,不會很累,習慣了。”

  “那你喜歡做模特嗎?”

  楊榛的眼睛閃爍著,他明顯在考慮答案。

  “說真話,喜歡做這一行嗎?”

  楊榛搖搖頭:“我不太習慣在那麼多人面前走來走去的。”

  “那為什麼還要做呢?”

  “可以賺錢啊!”他倒是夠誠實的。

  “錢對你這麼重要?”

  楊榛只笑笑,沒有回答。

  “你在這裡陪客人說話收錢嗎?”文歡逗他呢。

  笑容收起來了,他的臉有些紅了。很明顯,他不喜歡這個玩笑。

  “我很少和客人說話,這不是我的工作。”生氣了。

  文歡沒想到他的自尊心這麼敏感。她平時接觸的那些人,都是插科打諢慣了的。

  “手怎麼啦?”文歡看見他的右手纏著紗布,順便換個話題。

  “不小心被水燙了。”

  “好象挺嚴重啊,看醫生了嗎?”只燙一下,怎麼可能包得那麼厚的紗布。

  “沒有什麼的。”楊榛看了文歡一眼,很少有人這麼關心他。

  “不耽誤吃飯工作什麼的嗎?”傷的是右手。

  “我平時都用左手的。”

  真的,他是用左手調酒的。

  文歡看看手錶,還有一刻鐘到12點:

  “一會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我搭公車就可以。”

  “那麼晚有公車嗎?”

  “有啊,公車都到2點以後呢!歡姐大概從不坐公車吧?”

  “生下來就沒有坐過。”

  “那你改天要試試,沒坐過公車的人,感覺怪怪的。”

  他笑了,那個酒窩陷下去,在他瘦削的臉頰上留下個迷人的陰影。

  “杜宇,有沒有欺負你?”

  “沒有啊,他對人都很好,為什麼要欺負我?”

  文歡看著他單純的眼睛:他是真的不懂,還是在裝呢?

  “我看上你,他妒忌啊!”今天晚上,文歡特別喜歡捉弄這個小孩。

  楊榛紅著臉,低著頭,把櫃檯上的酒杯收到水池裡去洗,轉身的一個瞬間,很小聲地說:“歡姐,你別耍我了。”

  “我幹嗎耍你啊,怎麼樣,你不喜歡我?”文歡變本加厲。

  楊榛詫異地看著文歡的臉,他被嚇到了:“我下班了。”然後就跑了。

  文歡出了停車場,就看見等公車的楊榛,可是她沒有停下來,他把錢看得太重,儘管現在一幅單純可愛的模樣,遲早有一天,也會變成另外一個杜宇的。文歡聽見自己打心底發出的一聲嘆息。

  星期四,許承言起得還是很早。倒不是為了拍攝的事情,他只是習慣性睡眠不好。

  天還沒有亮。他先去了畫室,把幾幅畫收拾了一下。他不想有人看見自己的畫的東西。不知道,他總覺得,那就好象自己的內心被透視一樣,有種隱私被偷窺的尷尬。

  所以他從來都不接觸那些買了他的畫的人。

  然後,倒了杯水,站在天台上喝。夏天的早上來得很快,剛才還是黑的天,現在就已經在隱約灰白的光線里地亮起來了。霧氣漸漸散開,空氣里都是夏日清晨瀰漫著糙木清香的新鮮。

  十點鐘的時候,秦周帶著大約7,8個人來了。他們一直在院子裡鋪設一些拍照要用的器材。可是院子太小了,站上三兩個人就已經很擁擠,秦周於是和許承言做在客廳的窗前的地板上。這樣既可以看見外面的工作,也不占用外面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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