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
所有能證明死者身份的指紋、毛髮我都在衛生間裡用打火機燒成了糊狀,自行車也是樓道里被廢棄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丟失也沒人會留意。分屍和拋屍穿過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連同家裡的其他廢品,一起處理給了垃圾回收站。
整個衛生間都被我用沾了洗滌劑的抹布擦了一遍,因為事先鋪過桌布,牆磚和地磚並沒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來並不麻煩。倒是除去那些氣味費了我不少工夫,我從頭到腳洗了三遍,噴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讓這種氣味完全消失不見了。
我的計劃堪稱完美,每一個細節的處理都讓我自己感到滿意,驚愕自己居然能夠完成這樣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許是愛情的力量,它讓人獲得幸福,也能讓人走向毀滅。
一整天過去了,我留心著電視、網絡和各種新聞報,沒有發現屍體之類的新聞,今天的社會新聞甚至沒有一起刑事案件。
儘管處理得很完美,不過我還是發現了一個小小的疏忽,陳柏林已經變成了失蹤人口,時間一長,他的家人或者那個簡稱“E”的女人一定會報警找他,警察順藤摸瓜就會找到我這裡來,陳柏林的行蹤在我家中斷了,而我也沒有辦法告訴警察陳柏林來了我家之後去了哪裡。
記得陳柏林的手機在我這裡,我本想翻一翻通話記錄和簡訊息,看看他有沒有其他約會。
可我卻遍尋不著他的手機了。
插pter 4
從小時候開始,我就有一種怪癖,無論做什麼事情或是找什麼東西,必須要有個結果,否則就如芒在背,如鯁在喉,渾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東西,哪怕翻箱倒櫃通宵也要找出來。這種精神上的偏執,使得我這幾天沒心思干其他事,只顧惦記著陳柏林的那隻手機到底丟在了哪裡。
我記得把手機從陳柏林口袋裡拿出來後,關了機我就放進了自己的口袋,之後我帶在身上就去見了丁麗。難道是丟在路上了?
之後幾天,便是我噩夢的開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著快餐店裡的營養早餐,第一個到了辦公室。我原本整潔的辦公桌被翻得亂七八糟,我原以為有小偷光顧了公司,可是小偷沒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獨洗劫了我一個人。我查看損失的情況,驚訝地發現竟然什麼東西都沒有丟,唯獨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頁,那一頁的日期正是我殺死陳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現在我辦公桌上的盆栽里,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環,我拿起戒指,內壁上刻著“C&E”的字樣。
我記得明明已經把它扔進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麼又會跑到這裡來呢?
戒指是定製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將那枚戒指從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來。
會是誰呢?不是小偷,難道是……
“想什麼呢?”丁麗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後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進了口袋,裝作找東西的樣子:“我昨天剛做完的報表找不到了,你看見了嗎?”
“我怎麼可能看見你的報表呢?”丁麗無趣地走開了。
陸續有同事來上班,每個人經過我凌亂的桌子前,都投來異樣的目光,好像在看一個罪行即將敗露的罪犯。內心的不安逐漸膨脹,我的眼皮跳了一天,連吃飯的胃口都沒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趕往幾個拋屍的地方。
公共花園、菜市場的垃圾桶、流動的河水裡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絲屍體的痕跡,附近也沒有巡視蹲查的警察。
陳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漣漪,在我的世界短暫停留,消失不見。但過眼雲煙般的愛火卻在我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
戒指或許是遺漏在我衣服褶子裡,無意間掉到了盆栽里,這種巧合不是沒有可能。
幾隻流浪狗看到我,以為又送食物來了,它們吐著舌頭,歡快地向我小跑過來。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攔下一輛計程車鑽了進去。
回到家,看著電視機發呆,陳腔濫調的新聞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漸漸暗了下來,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獨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難以想像的大事後,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將陳柏林的頭顱留在了屋子裡,才得以撫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機屏幕亮了起來,有一條簡訊: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從頭一直淋到了腳底心。
發件人的姓名赫然顯示著陳柏林的名字。
是鬼嗎?我打開了房間裡所有的燈,從包里拿出隨身攜帶的小刀,背靠著牆角,審視著屋子裡的每個角落。
又收到了來自陳柏林的一條簡訊:
“你為什麼要殺我?”
我試圖冷靜下來,一個被肢解的人是不可能發簡訊給我的,一定是有人在搞鬼。
我用手機回撥過去,電話響了幾聲後,接通了。
我屏住呼吸,聽筒里沒有人說話,只傳來微微的水流聲,不時有幾下“咕嘟”的冒泡聲,就像是在水裡接的電話。
“你到底是誰?究竟想怎麼樣?別裝神弄鬼……”
沒有等我吼完,對方掛了機,隨即傳來了簡訊:
“血債血償。”
仿佛有鮮血從手機按鍵中溢出,我一慌神,用力將它擲向牆壁,手機碎了一地。
接下來的日子,我格外小心,總覺得背後有雙眼睛正注視著我,伺機對我下毒手。哪怕在家裡我也不放鬆警惕,房門加了好幾把鎖,枕頭下藏著小刀,每天我都會查看一次陳柏林的頭顱,這樣才能讓我相信他真的死了。他似乎每天都努力為我做出一點點改變,我能捕捉到他表情中那細微的變化,要麼蹙蹙眉,要麼彎起嘴角,我依然深深愛著這張臉孔,比原本更愛得心安理得。
可我絞盡腦汁也想不出,除了陳柏林,誰會用他的手機給我發簡訊呢?知道我殺人分屍的事情,為什麼不去報警?又不像勒索,對方從未提到過錢的事情。
這個人意圖何在?陳柏林的手機又是如何落入此人手中的?
夜夜在失眠中苦苦掙扎,我幾乎認不出鏡子中那個枯瘦的人了,深深的黑眼圈中,是一對惶恐而又閃爍的瞳孔。
我沒有心思工作,沒有心思干任何事,每天唯一做的事情,便是收看電視的新聞節目,沒人能理解我有多麼渴望陳柏林的屍體碎片被發現!
新聞總是一成不變,我的神經慢慢變得敏感又脆弱,到了崩潰的臨界點。
終於,我嗅到了復仇的氣味。
陳柏林的手機傳來了最後一條簡訊:
“明天下午四點,你將會變成殺死丁麗的兇手,我會把你的東西留在屍體旁。”
插pter 5
我不願活在這種陰影下,在擔驚受怕中度日如年。
收到簡訊後,我的第一反應是:如果在四點之前我被殺害,就不可能成為那起案件的兇手了。
於是我把林捷約到了港式茶餐廳,希望在我死的時候,能夠有足夠的目擊證人。
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結束我夢魘的辦法。
可是,一個打著領結的服務生破壞了我的計劃。
斜刺里衝出來的他,一記重拳打在了林捷的肩膀上,而後用一個標準的擒拿動作,奪下了林捷手裡的刀,將他制伏在地。
“小姐,你趕快報警。”服務生抬起清秀的臉對我說,他認真的表情和陳柏林很像。也許他們根本不像,只是我太想念陳柏林了。
服務生又重複了一遍,我和他之間的空氣仿佛變得黏稠起來,他的聲音緩慢而又清晰地傳入耳膜,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所有畫面都沒有了聲音,只有秒針嘀嗒嘀嗒地走著。
時間來不及了,我不想因為一起不是我乾的殺人案而被判有罪,死也不願意。
我不顧身後狼藉的餐廳以及眾人詫異的目光,拼命往丁麗家跑去,邊跑邊打著她的手機,可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
四點十五分,我站在了丁麗家門口,她好像知道我要來,門虛掩著,房間裡似乎有男人在說話。
我猶豫著要不要進去,裡面會不會是另一個分屍的現場?又或許只是丁麗外出忘記關門而已?
我拿出手機,撥通了陳柏林的手機。
突然,房間裡傳來悠揚的法語歌曲《我的名字叫伊蓮》,那是陳柏林最喜愛的歌曲,也是他的手機鈴聲。
音樂如有魔力般吸引著我進去一看究竟,推開門便是明亮寬敞的客廳,空無一人,陳柏林的手機正躺在玻璃茶几上。
五十英寸的電視機正開著,男主播正播報著實事新聞,新聞的內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調大了電視機的音量。
“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匿名的報警電話,報案人聲稱在西區街心花園、農貿市場以及走馬橋有帶血的肉塊兒,疑似是碎屍殺人的拋屍地點。市刑警支隊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並對上述三個地點進行了全面查封和清理勘驗,目前已從走馬橋下游的河裡打撈出一具男性的骸骨,初步確定匿名電話的內容基本真實,目前死者的身份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我在心裡無數遍地問著自己,究竟哪裡出錯了,屍體這麼快就被發現了?又是誰報的案?
我聽見有人輕喚我的名字,回頭一看,穿著便裝的丁麗正從臥室里走出來,她微笑著坐在我身邊的沙發上,將她的手機並排放在陳柏林的手機旁邊,兩部手機竟是同一品牌的情侶款。
我突然明白了是怎麼回事,丁麗脖頸上的鏈墜,是個大大的字母“E”,我這才想起來,丁麗QQ上的名字叫作“Elaine”,她這個網名,是取自陳柏林最愛的歌曲名中的“伊蓮”。
我責怪自己為什麼沒有早點兒發現,丁麗就是那位神秘的情敵——“E”小姐。
“原來是你在搞鬼!”我怒視著她。
她反倒表現得很平靜:“蕭夏,是你殺了陳柏林,還把他分屍了吧!”
我剛想回答,卻發現丁麗說話的方式很快,似乎在誘導我,我偷瞄了一眼她的手機,紅色的提示燈不時會閃爍一下,我曾經玩過陳柏林的手機,知道那個紅燈只有在錄音功能開啟時才會閃爍。
她明顯是在套我的話,我自然不會那麼笨地承認殺人,反問道:“既然你說陳柏林死了,為什麼他的手機會在你家裡呢?”
丁麗走到電視機旁,拔掉了電源插座,房間裡死一般的寂靜。她用一種旁觀者的冷靜口吻開始向我解釋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你還記得我們一起去逛街的那天嗎?你放在口袋裡的陳柏林的手機在商廈里被偷了。”
整個衛生間都被我用沾了洗滌劑的抹布擦了一遍,因為事先鋪過桌布,牆磚和地磚並沒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來並不麻煩。倒是除去那些氣味費了我不少工夫,我從頭到腳洗了三遍,噴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讓這種氣味完全消失不見了。
我的計劃堪稱完美,每一個細節的處理都讓我自己感到滿意,驚愕自己居然能夠完成這樣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許是愛情的力量,它讓人獲得幸福,也能讓人走向毀滅。
一整天過去了,我留心著電視、網絡和各種新聞報,沒有發現屍體之類的新聞,今天的社會新聞甚至沒有一起刑事案件。
儘管處理得很完美,不過我還是發現了一個小小的疏忽,陳柏林已經變成了失蹤人口,時間一長,他的家人或者那個簡稱“E”的女人一定會報警找他,警察順藤摸瓜就會找到我這裡來,陳柏林的行蹤在我家中斷了,而我也沒有辦法告訴警察陳柏林來了我家之後去了哪裡。
記得陳柏林的手機在我這裡,我本想翻一翻通話記錄和簡訊息,看看他有沒有其他約會。
可我卻遍尋不著他的手機了。
插pter 4
從小時候開始,我就有一種怪癖,無論做什麼事情或是找什麼東西,必須要有個結果,否則就如芒在背,如鯁在喉,渾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東西,哪怕翻箱倒櫃通宵也要找出來。這種精神上的偏執,使得我這幾天沒心思干其他事,只顧惦記著陳柏林的那隻手機到底丟在了哪裡。
我記得把手機從陳柏林口袋裡拿出來後,關了機我就放進了自己的口袋,之後我帶在身上就去見了丁麗。難道是丟在路上了?
之後幾天,便是我噩夢的開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著快餐店裡的營養早餐,第一個到了辦公室。我原本整潔的辦公桌被翻得亂七八糟,我原以為有小偷光顧了公司,可是小偷沒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獨洗劫了我一個人。我查看損失的情況,驚訝地發現竟然什麼東西都沒有丟,唯獨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頁,那一頁的日期正是我殺死陳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現在我辦公桌上的盆栽里,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環,我拿起戒指,內壁上刻著“C&E”的字樣。
我記得明明已經把它扔進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麼又會跑到這裡來呢?
戒指是定製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將那枚戒指從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來。
會是誰呢?不是小偷,難道是……
“想什麼呢?”丁麗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後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進了口袋,裝作找東西的樣子:“我昨天剛做完的報表找不到了,你看見了嗎?”
“我怎麼可能看見你的報表呢?”丁麗無趣地走開了。
陸續有同事來上班,每個人經過我凌亂的桌子前,都投來異樣的目光,好像在看一個罪行即將敗露的罪犯。內心的不安逐漸膨脹,我的眼皮跳了一天,連吃飯的胃口都沒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趕往幾個拋屍的地方。
公共花園、菜市場的垃圾桶、流動的河水裡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絲屍體的痕跡,附近也沒有巡視蹲查的警察。
陳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漣漪,在我的世界短暫停留,消失不見。但過眼雲煙般的愛火卻在我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
戒指或許是遺漏在我衣服褶子裡,無意間掉到了盆栽里,這種巧合不是沒有可能。
幾隻流浪狗看到我,以為又送食物來了,它們吐著舌頭,歡快地向我小跑過來。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攔下一輛計程車鑽了進去。
回到家,看著電視機發呆,陳腔濫調的新聞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漸漸暗了下來,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獨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難以想像的大事後,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將陳柏林的頭顱留在了屋子裡,才得以撫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機屏幕亮了起來,有一條簡訊: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從頭一直淋到了腳底心。
發件人的姓名赫然顯示著陳柏林的名字。
是鬼嗎?我打開了房間裡所有的燈,從包里拿出隨身攜帶的小刀,背靠著牆角,審視著屋子裡的每個角落。
又收到了來自陳柏林的一條簡訊:
“你為什麼要殺我?”
我試圖冷靜下來,一個被肢解的人是不可能發簡訊給我的,一定是有人在搞鬼。
我用手機回撥過去,電話響了幾聲後,接通了。
我屏住呼吸,聽筒里沒有人說話,只傳來微微的水流聲,不時有幾下“咕嘟”的冒泡聲,就像是在水裡接的電話。
“你到底是誰?究竟想怎麼樣?別裝神弄鬼……”
沒有等我吼完,對方掛了機,隨即傳來了簡訊:
“血債血償。”
仿佛有鮮血從手機按鍵中溢出,我一慌神,用力將它擲向牆壁,手機碎了一地。
接下來的日子,我格外小心,總覺得背後有雙眼睛正注視著我,伺機對我下毒手。哪怕在家裡我也不放鬆警惕,房門加了好幾把鎖,枕頭下藏著小刀,每天我都會查看一次陳柏林的頭顱,這樣才能讓我相信他真的死了。他似乎每天都努力為我做出一點點改變,我能捕捉到他表情中那細微的變化,要麼蹙蹙眉,要麼彎起嘴角,我依然深深愛著這張臉孔,比原本更愛得心安理得。
可我絞盡腦汁也想不出,除了陳柏林,誰會用他的手機給我發簡訊呢?知道我殺人分屍的事情,為什麼不去報警?又不像勒索,對方從未提到過錢的事情。
這個人意圖何在?陳柏林的手機又是如何落入此人手中的?
夜夜在失眠中苦苦掙扎,我幾乎認不出鏡子中那個枯瘦的人了,深深的黑眼圈中,是一對惶恐而又閃爍的瞳孔。
我沒有心思工作,沒有心思干任何事,每天唯一做的事情,便是收看電視的新聞節目,沒人能理解我有多麼渴望陳柏林的屍體碎片被發現!
新聞總是一成不變,我的神經慢慢變得敏感又脆弱,到了崩潰的臨界點。
終於,我嗅到了復仇的氣味。
陳柏林的手機傳來了最後一條簡訊:
“明天下午四點,你將會變成殺死丁麗的兇手,我會把你的東西留在屍體旁。”
插pter 5
我不願活在這種陰影下,在擔驚受怕中度日如年。
收到簡訊後,我的第一反應是:如果在四點之前我被殺害,就不可能成為那起案件的兇手了。
於是我把林捷約到了港式茶餐廳,希望在我死的時候,能夠有足夠的目擊證人。
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結束我夢魘的辦法。
可是,一個打著領結的服務生破壞了我的計劃。
斜刺里衝出來的他,一記重拳打在了林捷的肩膀上,而後用一個標準的擒拿動作,奪下了林捷手裡的刀,將他制伏在地。
“小姐,你趕快報警。”服務生抬起清秀的臉對我說,他認真的表情和陳柏林很像。也許他們根本不像,只是我太想念陳柏林了。
服務生又重複了一遍,我和他之間的空氣仿佛變得黏稠起來,他的聲音緩慢而又清晰地傳入耳膜,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所有畫面都沒有了聲音,只有秒針嘀嗒嘀嗒地走著。
時間來不及了,我不想因為一起不是我乾的殺人案而被判有罪,死也不願意。
我不顧身後狼藉的餐廳以及眾人詫異的目光,拼命往丁麗家跑去,邊跑邊打著她的手機,可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
四點十五分,我站在了丁麗家門口,她好像知道我要來,門虛掩著,房間裡似乎有男人在說話。
我猶豫著要不要進去,裡面會不會是另一個分屍的現場?又或許只是丁麗外出忘記關門而已?
我拿出手機,撥通了陳柏林的手機。
突然,房間裡傳來悠揚的法語歌曲《我的名字叫伊蓮》,那是陳柏林最喜愛的歌曲,也是他的手機鈴聲。
音樂如有魔力般吸引著我進去一看究竟,推開門便是明亮寬敞的客廳,空無一人,陳柏林的手機正躺在玻璃茶几上。
五十英寸的電視機正開著,男主播正播報著實事新聞,新聞的內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調大了電視機的音量。
“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匿名的報警電話,報案人聲稱在西區街心花園、農貿市場以及走馬橋有帶血的肉塊兒,疑似是碎屍殺人的拋屍地點。市刑警支隊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並對上述三個地點進行了全面查封和清理勘驗,目前已從走馬橋下游的河裡打撈出一具男性的骸骨,初步確定匿名電話的內容基本真實,目前死者的身份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我在心裡無數遍地問著自己,究竟哪裡出錯了,屍體這麼快就被發現了?又是誰報的案?
我聽見有人輕喚我的名字,回頭一看,穿著便裝的丁麗正從臥室里走出來,她微笑著坐在我身邊的沙發上,將她的手機並排放在陳柏林的手機旁邊,兩部手機竟是同一品牌的情侶款。
我突然明白了是怎麼回事,丁麗脖頸上的鏈墜,是個大大的字母“E”,我這才想起來,丁麗QQ上的名字叫作“Elaine”,她這個網名,是取自陳柏林最愛的歌曲名中的“伊蓮”。
我責怪自己為什麼沒有早點兒發現,丁麗就是那位神秘的情敵——“E”小姐。
“原來是你在搞鬼!”我怒視著她。
她反倒表現得很平靜:“蕭夏,是你殺了陳柏林,還把他分屍了吧!”
我剛想回答,卻發現丁麗說話的方式很快,似乎在誘導我,我偷瞄了一眼她的手機,紅色的提示燈不時會閃爍一下,我曾經玩過陳柏林的手機,知道那個紅燈只有在錄音功能開啟時才會閃爍。
她明顯是在套我的話,我自然不會那麼笨地承認殺人,反問道:“既然你說陳柏林死了,為什麼他的手機會在你家裡呢?”
丁麗走到電視機旁,拔掉了電源插座,房間裡死一般的寂靜。她用一種旁觀者的冷靜口吻開始向我解釋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你還記得我們一起去逛街的那天嗎?你放在口袋裡的陳柏林的手機在商廈里被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