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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便是她留下的,唯一屬於她的東西。

  他來到廚房,廚房收拾得乾乾淨淨,青花瓷罐里裝著幾顆蒜瓣,幾枚乾薑。瓶瓶罐罐很多,每一樣都擦得一塵不染,就好象是剛買回來的。

  為了他的潔癖,她自己也漸漸變成了一個有潔癖的人。

  他一個人在院子裡轉著圈子,難過得幾乎要發狂。

  “我是對的,這樣做她雖會難過,但卻是對她好。”他反覆地說服自己。

  “荷衣一向是個想得開的人,什麼也不能拴住她。她會漸漸忘掉我的。”

  “我原本就是個廢人,原本就不該耽誤她太多。”

  “你若愛著一個人,便不能自私,便要時時刻刻為她的長遠幸福著想。”

  象這樣的理由,他可以想出一千條來證明自己的正確。

  可他卻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會這麼軟弱,會突然間變得根本離不開這個女人。

  出門往右不遠處,便有一個小酒館。他買了三大瓶酒,回到自己的屋子,一杯接著一杯地灌了下去,直到自己大醉為止。

  他醉醺醺地摔倒在地,也懶得爬起來,便醉醺醺在地上睡了一夜。

  半夜,他掏出一把小刀,瘋狂地想結果自己,耳邊卻響起了荷衣的話:

  “答應我,永遠也不要想到‘死’這個字!”

  他凝視著寒光閃閃的刀鋒,良久,又將它藏到枕頭之下。

  洗澡的時候,他看著自己殘廢的身軀,只覺一陣一陣頭昏,想不通荷衣為什麼還會不顧一切地愛上自己;想不通她替自己擦身,換藥時,是如何面對這些可怕的傷痕。

  她大約也象自己一般沉浸在熱情當中,失去了理智。

  熱情退卻,餘下的便只有長長的忍耐,無窮的擔心,無盡的操勞,沒有半點愉快可言。

  幸好,他把這一切終止在了當愛變成無味之前!

  第二日,他從沉醉中醒來,刺眼的陽光透過窗欞,直she到他的臉上。

  他便只好從地上爬起,爬到輪椅上,換上乾淨的衣服。將嘔吐之物打掃乾淨。

  敞開門窗,將屋子裡飄蕩著的一股酒味散去。

  他收拾出一點精神,來到廚房,為自己煎了兩個雞蛋。

  然後他咬咬牙,將心頭的悲傷深深地埋在心底。

  活下去,只要還活著,就得活下去!

  既然要活下去,當然要想一想自己該怎樣活下去!

  雖然有錢,他卻從不是那種躺在錢上睡大覺的人。

  他沒有腿,總算還有一雙手,總算還不是一個完全的廢人。

  “老天爺給我的東西,我全都用了。也算沒枉到這人世上走一遭。”他暗暗地想。

  於是他找出筆墨,又找了一塊木板,在上面寫了四個大字:

  “林氏醫館”

  將它掛在自己大門的旁邊。

  他掛木板的時候,正好有一個路人經過。那人拉住他道:“你先生莫不是瘋了?這個鎮子裡已有了一間這一帶最大的醫鋪,老先生姓葉,名滿西北,稱‘塞外醫仙’。你掛這牌子,豈不是存心要搶他老人家的生意?”

  慕容無風怔了怔,道:“可是寫《葉氏脈讀》的葉士遠先生?”

  路人道:“不錯。他手下打雜的人倒有一大堆,因老先生脾氣怪,至今還沒有收到一個徒弟。”

  慕容無風苦笑,道:“這又是為什麼?”

  “他老人家常說,學生若是和老師一般聰明,學成了出來,大約也只有老師一半的成就。學生只有比老師聰明,才堪傳授。老人家直到現在也沒有找到一位比他還聰明的學生,所以跟著他學醫的人倒不少,沒一個行過拜師之禮。”

  慕容無風淡淡道:“這原本是出家人的禪理,行醫的人倒不必那麼講究罷?”

  路人道:“你若跟他這麼說,他老人家就會翻白眼,說你惡俗。”

  慕容無風笑了笑,繼續往木板上釘釘子。

  他已很久沒有笑了。

  路人打量著他,道:“你就是這個‘林氏’?”

  他點點頭,道:“嗯。”

  路人道:“你這樣子也是大夫?”

  他轉過身來,拿眼盯著他,惡狠狠地道:“我這樣子又怎麼啦?”

  路人愣了愣,道:“這招牌就算是要掛,也要掛得高些。”

  他現在站起來還很困難,便道:“我只能掛這麼高。”

  路人道:“你難道要讓病人彎著腰來找你的招牌麼?”

  他道:“為了治病,彎彎腰又怕什麼?”

  路人道:“我可以幫你把它釘到門頂上去。”

  他道:“這木板就釘在這兒。”

  路人嘆了一口氣,道:“也罷,我看你先生不是本地人,找生意不容易,我有一個妹妹正病著,明天我送她來你這裡。”

  慕容無風道:“你為什麼不把她送到葉先生那裡?”

  路人道:“送他那裡,光診費一次就要三兩銀子。”

  慕容無風道:“我的診費是一次十兩銀子。”

  “你老兄瘋了麼?第一個病人總得有個折扣罷!”

  “就是這個價,沒有折扣。想送她明天就送來。不想送也隨你。”

  “你的大名是?”路人道。

  “葉處和。”他淡淡地道:“也就是與人相處一團和氣的意思。”

  那路人的鼻子都快氣歪了。

  招牌掛出去之後,他便去找隔壁的房東。

  略談了談,東家便答應每日自己的小廝去集市買菜時,順便也給他帶回來一份。所需的費用從房租中結算。

  他知道出門往左,再走小半里地便有一個極大的集市。荷衣總是在那裡買菜。

  那集市是這小城最熱鬧的地方,每天天不亮就開張了。四處的商販湧進來,人聲鼎沸,推車的推車,趕馬的趕馬,晴天的時候塵土飛揚,雨天的時候滿地泥濘。

  他最討厭的就是熱鬧。這種嘈雜的地方,他永遠也不會去。

  東家姓萬,人們都叫他萬員外,是個又高又胖,滿臉大鬍子的男人。說起話來嗓門洪亮,性子十分豪慡。

  “你或許需要幾個丫環?我可給替你去買,十二歲的小姑娘在市面上最多三兩銀子一個。”

  慕容無風皺了皺眉。這人明明在談一個活人,口氣卻像是在談一匹馬。

  “我不需要丫環,卻需要一頭駱駝。”他道。

  他忽然想起自己如若出門,騎駱駝會比較方便。

  這條青石板的長街雖然還勉強行得輪椅,再往前走,便滿處是溝溝坎坎,上坡下坡。

  就算是騎著駱駝,他能去的地方也很有限。

  “駱駝就貴了。上好的只怕要三十兩銀子。我叫行家去幫你弄一頭,你可以放在我的馬廄里養著。用的時候牽走就行。”萬員外看著他一副虛弱的樣子,十分同情地道。

  “就依你說的,這是三十兩銀子。多謝了。”他遞上銀票,告辭了出來。

  房東果然講信用,快到中午時分便派人送來了他一天要吃的菜,還告訴他駱駝也買好了。

  他到廚房裡折騰了半晌,打破了兩個小碗,總算是給自己弄了一碟味道不錯的小炒。

  好在以前他與荷衣困在那小山村時,他曾做過近十天的飯,遇到難題,還認真請教過辛大娘。

  有那份功夫墊底,他總算吹火時沒有燒著自己的眉毛,切姜時沒有割破自己的手,炒菜時沒有讓油濺出來燙著自己的臉。

  他這才發現,原來做這些事情並不難。只是在竹梧院裡他從沒有機會去做而已。

  接著他便要從井裡打水,去洗了早晨換下的衣物。

  井上的轆轤卻遠比他想像的難搖。搖動時必須雙手同時用力,但他雙手一離開扶手,身子便難以坐穩,只能緊緊靠在椅背上。那一桶水在井中晃來晃去,十分沉重,好不易升到了井口,俯身接住時,一隻手卻拎它不動。好不易騰出了另一隻手,不提妨轆轤的搖把卻鬆了下來,他手頓時一沉,吃力不住,只好鬆開,桶便直溜溜地掉了回去。如是三番,他試了七八種姿勢,小心翼翼地計算著平衡,這才將一桶水終於弄出了井面,雙手扶著,腰卻忽然一軟,手一松,那桶水便仰面向他潑了過來,將他的半身淋了個透濕。

  初春的井水已不那麼寒冷,澆在他身上卻凍得他直打哆嗦。

  他只好回到屋內將濕衣服脫下來,換了一身乾燥的白袍。那輪椅的坐墊已打濕了,他只好拿下來,放到火盆上烘烤。

  烤完了一面,他將坐墊翻過來,卻愣住了。

  坐墊的一角用紅絲線繡著兩個小小的人頭。

  繡工粗糙,線條歪歪扭扭,一看而知是荷衣的手筆。

  左邊的一個,頭頂上繡了幾根長線,大約是頭髮,旁邊繡著“荷衣”兩個字。右邊的一個,頭頂上沒有長線,卻繡著一個圓髻,一旁是“無風”兩字。兩個人頭緊緊挨在一起,咧嘴大笑,一幅興高采烈的樣子。

  他呆呆地凝視地那兩上快樂而簡單的人頭,眼睛一陣發酸。

  她一向寫不好那個“無”字,嫌它筆劃太多,寫出來總比“風”字要胖一倍。她也一向寫不好“慕”字,寫出來又比其它三個字要長出一倍。

  她還說,那死去的孩子,她起的名字叫“慕容丁一”。雖然前面兩個字筆劃複雜,無法避免,但總算後面兩個字寫起來會省不少勁兒。

  他記得自己當時笑著道:“你何不乾脆就叫她‘慕容一’?”

  “這個……不大妥罷?她叫‘慕容一’,老二豈不得叫‘慕容二’?我怎麼聽著這麼難受呀?”

  他凝視著那幅畫,目光模糊了起來。

  他忽然覺得自己錯了。

  他們在一起的確有很多快樂的時光。現在回想起來,這一兩年荷衣給他的快樂,遠遠要大於自己前二十年所有快樂的總和。

  可是,荷衣也快樂嗎?

  她的身世比自己還要淒涼,卻總是一幅勁頭十足的樣子,連他自己也不知道她究竟是不是真的快樂。

  是的,她是的!

  不然她不會畫這幅,希望他們永遠快樂下去。

  既然彼此快樂,為什麼不能在一起?為什麼還要想那麼多?

  “讀書人總是被高尚的情操所左右,自已占著個理,便要做聖人。咱們這些沒讀書的土人,便總要受你們的折磨。”有一回荷衣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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