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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親愛的美美!”老不死的Peter站在門口,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腆著一個很明顯的肚子。
我尖叫了一聲就飛奔了上去,差點兒把鄭成功像個包裹那樣甩在沙灘上,方靖暉第一時間扔掉了旅行袋,從我手上搶走了小孩,我聽到他冷冷地跟江薏說:“看到沒?她做風塵女子時結交的那些爛人,比她的孩子都重要。”然後江薏不安地說:“你這麼說就過分了。”
但是我此時此刻懶得理睬他,因為我在多年之後的今天,突然發現Peter的臉上有了歲月的痕跡。他的笑容一如當年那個油腔滑調、講不好普通話的貝司手,但是那身酒店的制服和他柔和的眼神清掃了所有昔口潦倒的快意。那我呢?在他眼裡我還是那個美美麼?還是那個喝酒過量以後就總是不小心把香菸拿倒,點著過濾嘴再驚聲尖叫的美美麼?所以我不要他第一時間看到鄭成功,雖然也許這根本就是徒勞的,可我只是想讓那個十年前的美美全力以赴地衝上去,在這個陌生的海灘上和他擁抱一下。我只是想和我的青春毫無障礙地擁抱一下。他一如既往,熟練地捏一把我的屁股,這是他和所有女孩子打招呼的方式。
“鹹濕佬。”我快樂地笑。
“死北姑。”他伸手熟練地打我的腦袋,這是我們每次見面時的問候語,“美美,你沒有變。”他微笑地看著我。
“你老了。”我殘忍地對著他的肚子敲打了一下。
“只要看到你們都沒變,我就不老。”Peter這隻色狼突然間變得像個詩人。
那天晚上自然是快樂的。我們在酒店的西餐廳吃了一頓難吃得莫名其妙的晚餐。可是不要緊,我遇見了可以聊往事的人。Peter是少年時就跟著家人去到印尼討生活的,我們認識的那年,新加坡已經是他混過的第四個碼頭,顛沛流離了半生,養成了一喝酒就要講故事的習慣。他告訴我所有那些故人的事情。我喝了好多酒,也笑了很多次——鄭成功的小推車就在方靖暉身邊靜靜地躺著,都是方靖暉時不時地彎下身子逗弄他,我故作渾然不覺——我當然清楚方靖暉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了,可我不怕。我就是要這樣,就是要讓他知道,當我生命中最好的歲月和最壞的歲月同時相逢於一張晚餐桌上的時候,我會選擇什麼。
“你老公……”Peter有些遲疑地說。
“馬上就是我前夫了。”我糾正他。
“噢。”他一臉恍然大悟的壞笑,“看上去,很斯文。”他成功地把“斯文”在他嘴裡變成了貶義詞。我跟著前仰後合地狂笑了起來。我就知道,Peter是我的老夥計,他能心照不宣地幫我的。江薏在一旁尷尬得快要坐不住了,於是一邊倒酒,一邊跟方靖暉說起了他們大學時的往事。十分鐘後,他們倆倒是你來我往聊得熱火朝天了起來。時不時地發出和我們這邊神似的笑聲。
我知道你們倆才是一種人。不必這樣提醒我了。這個時候熟悉的音樂突然間從天而降了,突如其來,像神諭那樣除掉了我所有的怨氣。
“Peler哥你搞什麼!”我驚喜地大叫了起來,引得餐廳里其他的客人都在回頭看我。我眼角的餘光看到,方靖暉連忙低下頭去,像是看著他的盤子。我真開心,又一次成功地讓他以我為恥。
“來嘛,美美。”Peter拍著我的肩,“多少年了,我想聽你唱。那個時候我就愛聽你唱梅姐的歌。”
“不行,我嗓子壞掉了。”我毫無誠意地推託著,卻在正好需要我開嗓的那一拍上站了起來,接過了服務生手裡的話筒。
我真高興,我穿的是裙子和高跟鞋。雖然裙子是很普通的棉布,高跟鞋也不是什麼撐得了場面的款式,我甚至沒有化妝,可是我還是邁著十年前的步子,走到了樂隊前面,先跟薩克斯手來一個深情的對看,然後轉過臉,在一秒鐘之內,從觀眾裡面找到那雙最為驚喜的眼睛,給他一個掏心掏肺的笑。偶爾運氣不好的時候,沒有任何一個人抬起眼睛看我,我也還是要笑的,笑給這滿屋子的燈光看。一切都是駕輕就熟,我從來都沒有忘記過。
我不是唱歌,我是在戀愛。
同是過路,同做過夢,本應是一對;人在少年,夢中不覺,醒後要歸去;三餐一宿,也共一雙,到底會是誰?但凡未得到,但凡是過去,總是最登對。台下你忘,台上我做,你想做的戲;前世故人,忘憂的你,可曾記得起?歡喜傷悲,老病生死,說不上傳奇;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
柔一點兒,軟一點兒,再柔軟一點兒,不用怕,只要你自己全神貫注地讓自己千嬌百媚了,就沒有人會笑你輕賤的。你,你老婆要是看到你臉上此刻的微笑一定會來擰你的耳朵;你,專心一點兒聽音樂好麼?別總是把眼睛掃在我的大腿上,你不尊重我是小事,你不可以不尊重梅姐的歌;還有你,鬼佬,省省吧,裝什麼矜持?什麼膚色種族宗教的,男人就是天下烏鴉一般黑;最後是你,小男孩,你一直在躊躇著要不要把餐桌上那枝玫瑰花給我吧,你才多大,休滿十歲了麼?來嘛,我喜歡你的花,我只喜歡你的花。
我愛你們。我愛你們每一個人。你們給了我這幾分鐘的充滿欲望的微笑,我給了你們滿滿一個胸膛的溫柔。
俗塵渺渺,天意茫茫,將你共我分開,
斷腸字點點,風雨聲連連,似是故人來。
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間上終老;
離別以前,未知當日相對那麼好。
執子之手,卻又分手,愛得有還無;
十年後雙雙,萬年後對對,只恨看不到。
掌聲是零零落落的,本來這西餐廳里沒有多少人。那個臉上長著雀斑的小男接終於鼓足了勇氣,笨手笨腳地把玫瑰花從細頸瓶里拿出來、可能一下子太緊張,把瓶子帶翻了,清水浸透了桌布。他媽媽跳起來,熟練地照著他的脖頸來了一下。他的臉漲得通紅,耷拉著腦袋頹喪地坐在那裡,不敢再抬頭看我。我知道,他可愛的小自尊不會允許他再來把花拿給我。於是我把麥克風隨意地丟在桌上,走到他身邊去,從他們一片狼藉的餐桌上拿起了那朵掉進蘑菇湯里的玫瑰花,把它很珍惜地舉在胸前,那上面濃濃的奶油味直衝到了鼻子裡。他難以置信地看著我的臉,我勇敢地、小心翼翼地直視著他的眼睛,就這樣暖暖地、悲從中來地看了進去,“謝謝你的花。小帥哥。”我一邊說,一邊凝望著他的表情慢慢從錯愕變得羞澀。
Peter從後面走了上來,自然而然地,緊緊擁抱了我。我老去的故人在擁抱我。“美美,”他在我耳邊說,“嗓子沒壞太多,就是廣東話咬字沒那麼准了。可是你在台上還是一樣的好,小騷貨。”
“Peter哥,”我輕輕地笑,“我真想你們。”
海浪在遠處沉默寡言地響著,那種浪濤聲類似呼吸,即使被人聽見也可以忽略不計。透過他的肩膀,我看見了方靖暉微醺的臉龐,他在笑,他興致勃勃地跟江薏說起了美國,說起了他那麼多年其實從來都沒有去過的紐約。他永遠不會參與和見證對我來說至關重要的時刻。我知道,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早就教會了我這個。
我尖叫了一聲就飛奔了上去,差點兒把鄭成功像個包裹那樣甩在沙灘上,方靖暉第一時間扔掉了旅行袋,從我手上搶走了小孩,我聽到他冷冷地跟江薏說:“看到沒?她做風塵女子時結交的那些爛人,比她的孩子都重要。”然後江薏不安地說:“你這麼說就過分了。”
但是我此時此刻懶得理睬他,因為我在多年之後的今天,突然發現Peter的臉上有了歲月的痕跡。他的笑容一如當年那個油腔滑調、講不好普通話的貝司手,但是那身酒店的制服和他柔和的眼神清掃了所有昔口潦倒的快意。那我呢?在他眼裡我還是那個美美麼?還是那個喝酒過量以後就總是不小心把香菸拿倒,點著過濾嘴再驚聲尖叫的美美麼?所以我不要他第一時間看到鄭成功,雖然也許這根本就是徒勞的,可我只是想讓那個十年前的美美全力以赴地衝上去,在這個陌生的海灘上和他擁抱一下。我只是想和我的青春毫無障礙地擁抱一下。他一如既往,熟練地捏一把我的屁股,這是他和所有女孩子打招呼的方式。
“鹹濕佬。”我快樂地笑。
“死北姑。”他伸手熟練地打我的腦袋,這是我們每次見面時的問候語,“美美,你沒有變。”他微笑地看著我。
“你老了。”我殘忍地對著他的肚子敲打了一下。
“只要看到你們都沒變,我就不老。”Peter這隻色狼突然間變得像個詩人。
那天晚上自然是快樂的。我們在酒店的西餐廳吃了一頓難吃得莫名其妙的晚餐。可是不要緊,我遇見了可以聊往事的人。Peter是少年時就跟著家人去到印尼討生活的,我們認識的那年,新加坡已經是他混過的第四個碼頭,顛沛流離了半生,養成了一喝酒就要講故事的習慣。他告訴我所有那些故人的事情。我喝了好多酒,也笑了很多次——鄭成功的小推車就在方靖暉身邊靜靜地躺著,都是方靖暉時不時地彎下身子逗弄他,我故作渾然不覺——我當然清楚方靖暉的臉色越來越難看了,可我不怕。我就是要這樣,就是要讓他知道,當我生命中最好的歲月和最壞的歲月同時相逢於一張晚餐桌上的時候,我會選擇什麼。
“你老公……”Peter有些遲疑地說。
“馬上就是我前夫了。”我糾正他。
“噢。”他一臉恍然大悟的壞笑,“看上去,很斯文。”他成功地把“斯文”在他嘴裡變成了貶義詞。我跟著前仰後合地狂笑了起來。我就知道,Peter是我的老夥計,他能心照不宣地幫我的。江薏在一旁尷尬得快要坐不住了,於是一邊倒酒,一邊跟方靖暉說起了他們大學時的往事。十分鐘後,他們倆倒是你來我往聊得熱火朝天了起來。時不時地發出和我們這邊神似的笑聲。
我知道你們倆才是一種人。不必這樣提醒我了。這個時候熟悉的音樂突然間從天而降了,突如其來,像神諭那樣除掉了我所有的怨氣。
“Peler哥你搞什麼!”我驚喜地大叫了起來,引得餐廳里其他的客人都在回頭看我。我眼角的餘光看到,方靖暉連忙低下頭去,像是看著他的盤子。我真開心,又一次成功地讓他以我為恥。
“來嘛,美美。”Peter拍著我的肩,“多少年了,我想聽你唱。那個時候我就愛聽你唱梅姐的歌。”
“不行,我嗓子壞掉了。”我毫無誠意地推託著,卻在正好需要我開嗓的那一拍上站了起來,接過了服務生手裡的話筒。
我真高興,我穿的是裙子和高跟鞋。雖然裙子是很普通的棉布,高跟鞋也不是什麼撐得了場面的款式,我甚至沒有化妝,可是我還是邁著十年前的步子,走到了樂隊前面,先跟薩克斯手來一個深情的對看,然後轉過臉,在一秒鐘之內,從觀眾裡面找到那雙最為驚喜的眼睛,給他一個掏心掏肺的笑。偶爾運氣不好的時候,沒有任何一個人抬起眼睛看我,我也還是要笑的,笑給這滿屋子的燈光看。一切都是駕輕就熟,我從來都沒有忘記過。
我不是唱歌,我是在戀愛。
同是過路,同做過夢,本應是一對;人在少年,夢中不覺,醒後要歸去;三餐一宿,也共一雙,到底會是誰?但凡未得到,但凡是過去,總是最登對。台下你忘,台上我做,你想做的戲;前世故人,忘憂的你,可曾記得起?歡喜傷悲,老病生死,說不上傳奇;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
柔一點兒,軟一點兒,再柔軟一點兒,不用怕,只要你自己全神貫注地讓自己千嬌百媚了,就沒有人會笑你輕賤的。你,你老婆要是看到你臉上此刻的微笑一定會來擰你的耳朵;你,專心一點兒聽音樂好麼?別總是把眼睛掃在我的大腿上,你不尊重我是小事,你不可以不尊重梅姐的歌;還有你,鬼佬,省省吧,裝什麼矜持?什麼膚色種族宗教的,男人就是天下烏鴉一般黑;最後是你,小男孩,你一直在躊躇著要不要把餐桌上那枝玫瑰花給我吧,你才多大,休滿十歲了麼?來嘛,我喜歡你的花,我只喜歡你的花。
我愛你們。我愛你們每一個人。你們給了我這幾分鐘的充滿欲望的微笑,我給了你們滿滿一個胸膛的溫柔。
俗塵渺渺,天意茫茫,將你共我分開,
斷腸字點點,風雨聲連連,似是故人來。
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間上終老;
離別以前,未知當日相對那麼好。
執子之手,卻又分手,愛得有還無;
十年後雙雙,萬年後對對,只恨看不到。
掌聲是零零落落的,本來這西餐廳里沒有多少人。那個臉上長著雀斑的小男接終於鼓足了勇氣,笨手笨腳地把玫瑰花從細頸瓶里拿出來、可能一下子太緊張,把瓶子帶翻了,清水浸透了桌布。他媽媽跳起來,熟練地照著他的脖頸來了一下。他的臉漲得通紅,耷拉著腦袋頹喪地坐在那裡,不敢再抬頭看我。我知道,他可愛的小自尊不會允許他再來把花拿給我。於是我把麥克風隨意地丟在桌上,走到他身邊去,從他們一片狼藉的餐桌上拿起了那朵掉進蘑菇湯里的玫瑰花,把它很珍惜地舉在胸前,那上面濃濃的奶油味直衝到了鼻子裡。他難以置信地看著我的臉,我勇敢地、小心翼翼地直視著他的眼睛,就這樣暖暖地、悲從中來地看了進去,“謝謝你的花。小帥哥。”我一邊說,一邊凝望著他的表情慢慢從錯愕變得羞澀。
Peter從後面走了上來,自然而然地,緊緊擁抱了我。我老去的故人在擁抱我。“美美,”他在我耳邊說,“嗓子沒壞太多,就是廣東話咬字沒那麼准了。可是你在台上還是一樣的好,小騷貨。”
“Peter哥,”我輕輕地笑,“我真想你們。”
海浪在遠處沉默寡言地響著,那種浪濤聲類似呼吸,即使被人聽見也可以忽略不計。透過他的肩膀,我看見了方靖暉微醺的臉龐,他在笑,他興致勃勃地跟江薏說起了美國,說起了他那麼多年其實從來都沒有去過的紐約。他永遠不會參與和見證對我來說至關重要的時刻。我知道,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早就教會了我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