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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客是兩個男人,年紀和我們差不多,一個穿著皮夾克,一個穿著商務風衣,看起來挺有派頭,其中一個手裡還晃蕩著寶馬車鑰匙。

  不過就算他開保時捷,來到我這種店能做的貢獻也有限——他要是想吃個萬兒八千的,得組個加強團過來。所以一看周鋮招呼了,我也就沒上前。

  “你找這什麼破地兒啊!”剛一進來,穿皮夾克的就不太樂意了。

  商務風衣沒好氣道:“有吃的就不錯了,誰讓你非得這破天氣出來得瑟。”

  “操,這不是等不及想試試新車麼,明兒就得進貢給老丈人了。”

  “他牙都掉光了還開跑車呢?”

  “作死唄。”

  倆人根本沒搭理周鋮的問話,自顧自找個地方坐下,暴發戶的氣息撲面而來。

  若在以往,周鋮肯定淡定自若,繼續用我的真心換取你的笑容。可是今天,他有些反常,眼見著倆人坐下,他愣是站在原地沒上前,更別說問對方想要吃點兒什麼了。

  這可不像周鋮,我微微皺眉,剛想開口,皮夾克也急了:“嘿,服務員兒你木頭啊,點菜!”

  一絲不易察覺的情緒閃過周鋮眼底,沒等我反應過來那是什麼,他已經從容地走過去:“兩位客人,這是菜單,看你們想吃點兒什麼?”

  皮夾克接過菜單就開始粗魯地翻,商務風衣和周鋮對視的一剎那,愣住了。

  “周……鋮?”不確定的語氣中,更多的是驚詫和不可置信。

  皮夾克聞言刷地抬頭,表情先是和商務風衣如出一轍,但很快就變成了濃濃的敵意。只見他把菜單一扔,怪異地笑了下,語帶嘲諷:“喲,你什麼時候出來的,怎麼也不提前說一聲,哥兒幾個好去接你啊。”

  周鋮微微頷首:“多謝,有這份兒心就夠了。”

  皮夾克笑得更開心了,只是笑意沒傳達到眼睛裡,細細瞧,發冷:“聽說裡頭可亂得很,你那後面現在還能用嗎?”

  周鋮嘆口氣,不緊不慢道:“徐可還好吧,我聽說他後來得愛滋了?唉,你看你,玩兒也要玩兒個安全的嘛。”

  皮夾克變了臉色,騰就站了起來,力道之大直接撞翻了凳子:“媽的信不信我現在就叫人把你店給砸了!”

  周鋮樂了:“嗯,我信。”

  “笑你媽逼笑!”

  “嘖,這麼多年你怎麼一點兒長進都沒有,”周鋮惋惜地搖搖頭,忽然湊過去特親切地問,“你孩子該上初中了吧?”

  皮夾克幾乎是條件反she地警惕:“你想幹嘛?”

  周鋮聳聳肩:“不幹嘛,就是覺得你那市法院退下來的岳父可能不會太喜歡你的風流史。”

  皮夾克的臉色瞬間難看,恨恨盯了周鋮半天才咬牙切齒道:“你就陰吧,監獄也沒給你板過來!”

  周鋮微笑:“彼此彼此。”

  商務風衣審時度勢,這時候也跟著站起來,話是對著皮夾克說的:“咱們走吧,估計你也沒胃口了。”

  皮夾克哪還用人說,一腳踹開門,頭也不回。

  商務風衣嘆口氣,重新看向周鋮,神情複雜:“有時間去拜拜大鵬,你倆好歹好過。”

  周鋮斂了玩世不恭,靜靜地問:“你確定他願意見我?”

  商務風衣的聲音很低,卻堅定:“他這輩子最愛你。”

  周鋮輕輕揚起嘴角,像是聽到了一個不爆笑卻也讓人心情愉悅的笑話:“所以我現在每逢陰天下雨就骨頭疼。”

  商務風衣愣住:“還疼?”

  “大夫說落下病根兒了,沒治。”

  不速之客走後,周鋮的情緒有些微妙,談不上低落,但肯定也談不上開心,應該說忽然有些像花花,安靜地坐在角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思考著只有自己知曉的秘密。

  認識周鋮多年,我卻幾乎要忘記他最初入獄的緣由了。

  現在想來,商務風衣口中的大鵬,就是周鋮失手殺了的那個人吧。那麼皮夾克和商務風衣應該是這個所謂大鵬的朋友,或者說,周鋮曾經的朋友。我忽然發現,其實我對周鋮或者說我們對周鋮,近乎一無所知,什麼樣的事情才能將他逼到失控甚至殺人,我更是無法想像。

  但即便我的腦袋快讓十萬個為什麼弄炸了,嘴巴還是問不出,因為我沒立場,更不知從何問起。

  “那倆人誰啊?你以前的朋友?”

  有我這種思前想後顧慮的,自然就有小瘋子那種不管不顧百無禁忌的,管你什麼情緒立場統統都是浮雲,我忽然有點兒佩服他。

  過了幾秒,周鋮才嗯了一聲。

  他沒什麼表情,但我就是覺得他心情不好。

  “你都認識的什麼破人啊!還有那個什麼大鵬,當年怎麼虐待你的,性虐待?你怎麼找了個變態啊!”

  我撲倒在收銀台上,有吐血的衝動,要不是小瘋子終於打住,我都恨不得去捂他的嘴。這貨大腦皮層管理人情世故的那個區肯定是荒地,壓根兒沒半點開發!

  周鋮靜靜看過來,我屏住呼吸,祈禱他的從容淡定可以突破我的想像峰值。

  終於,周鋮的嘴唇動了,一個字,低而舒緩的聲音,卻莫名透出出冷冽:“滾。”

  第72章

  小瘋子愣在那兒,臉上並沒有什麼激烈的表情,只是呆愣著,茫然,而又帶著一絲不可置信。

  我比小瘋子還要不可置信,如果現在有一面鏡子對著我,那裡面一定會是個瞪大眼睛張開嘴的傻逼,如果這個鏡子能無限放大,那一定還可以在這個傻逼的瞳孔里看見一隻男版美杜莎。

  周鋮就這麼毫無預警的變身了,我想唐三藏面對忽然從老農變成妖怪的白骨精時都未必有我和小瘋子當下這種心情,認識十餘載,這個人忽然就變成了截然陌生的,而且不需要多麼複雜的招式,只一個表情,一個眼神,一個字,便從頭到腳甚至每一根頭髮絲兒都透著陌生。

  計算器被砸到地上的刺耳聲響把我的神經拉回了現實,只見原本在小瘋子手邊的可憐傢伙已經四分五裂,殘骸東一塊,西一塊,靜靜躺在大堂中間。

  “馮一路你讓開。”小瘋子的聲音壓得很低,像一頭馬上要衝出柵欄跟角鬥士撕咬的猛獸。

  我從來沒像此刻這麼慶幸過自己選了對的時間對的地點做對的事,比如一個硝煙瀰漫的冬日下午,坐在收銀台和小瘋子對帳,並恰好擋住了他出去的路。

  “不。”我斬釘截鐵,接著放緩語氣勸道,“周鋮抽風,咱不跟他一般見識,更不能跟他一起抽風對不?”

  小瘋子看著我,嘴角忽然笑了下:“我不抽風。”

  我信,這是直接要發瘋了。

  這時候偏袒哪頭兒都是死路一條,我只能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你明知道他心情不好,還非挑這個時候說那些,俗話怎麼講來著,打人不打臉,揭人不揭短。當然了,他罵人也是不對,氣頭上嘛,哪有說話中聽……”

  沒等我說完,小瘋子忽然手腳並用,像橫穿馬路翻護欄似的直接爬著翻出了收銀台!

  姿勢不好看,但態度很堅決。

  我連忙起身,想趕在他撲向周鋮之前攔住,卻不想他根本沒看周鋮,而是猛然一腳把大門踹開,然後在所有人反應過來之前,消失於茫茫雪色。

  冷風呼呼的灌進來,變了型的門怎麼都關不上,隨著風啪嗒啪嗒的叩打門框。

  風太硬,我不自覺地打了個哆嗦。

  腳步聲由遠及近,是花花,面對少了一個人的大堂,看看周鋮,又看看我,滿臉問號。

  嘆口氣,我說:“周鋮和小瘋子吵架了。”不光是為了給花花解惑,也是為了讓這個安靜的空間裡來那麼點兒聲音,再這麼寂靜下去,真要死人了。

  花花走過來,在手機上寫字:很嚴重?

  我發現花花的低存在感讓我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其實他很敏銳,比我們這些能說會道的敏銳得多。

  嚴重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周鋮讓小瘋子滾,小瘋子就滾了。”

  花花的眉頭皺起來,思索片刻,在手機里翻出小瘋子的電話撥過去。

  很快,收銀台里傳出我從來沒聽過的歌曲,像是民謠一類。

  我不知道小瘋子什麼時候換的手機鈴,可能最近,也可能很早,我忽然發現他的手機其實很少響。

  花花掛上電話,眉頭皺得更深了:我出去找他。

  “我跟你一起去。”

  ——放任小瘋子在情緒不穩狀態下獨自出門的危險係數不需要論證,想想上回他讓車刮的那樣兒就足夠了。

  我和花花去找各自的外衣,很快整裝完畢,出門前,我不放心地看了周鋮一眼:“哎,你不會也跟著跑吧?”

  雖然在剛剛的事情里周鋮也受了氣,但我下意識就認定他的抗壓性絕對高了小瘋子成百上千個數量級,所以態度上也就沒那么小心翼翼。

  聞言,周鋮扯扯嘴角,臉色比之前好了一些,但也只是一些:“離家出走是小孩子的把戲。”

  我有點兒替小瘋子抱屈,想也沒想便張了口:“你就不擔心?”

  周鋮很自然地看著我,終於露出淡淡笑意:“他三十一了。”

  我和花花無頭蒼蠅似的找遍了半個城區,小瘋子常去的電子市場、書店、證券交易所、電玩中心甚至是網吧都讓我倆翻了個底朝天,卻連個人影兒都沒摸到。雖然知道偌大一個城市找人根本是大海撈針,可沒撈到,還是讓我和花花有些沮喪。

  晚上九點多,商場都關門了,就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肯德基,依然燈火通明。

  “先吃口飯吧,吃完再找。”明明寒冬臘月,可我他媽的出了一身汗,索性把羽絨服拉鏈拉開,敞著懷穿。

  花花默默看了一眼,沒說什麼。

  倆大老爺們兒半夜面對面吃肯德基絕對是很微妙的經歷,不管是對於店員還是對於我們,但長征似的走了一下午我也是真餓了,拿過漢堡一口就消滅半個,沒咂摸出什麼味兒,喝一口可樂,再張嘴,剩下半個也沒了,跟豬八戒吃人參果似的。

  花花比我優雅點兒,用了五六口。

  “這死孩子到底跑哪兒去了,讓我逮著非打斷他的腿!”胃裡有了墊底兒的,著急上火便捲土重來。

  花花低頭想了想,寫:其實讓他冷靜冷靜也好。

  我瞟了眼窗戶上的冰霜,沒好氣道:“怕就是光冷了,靜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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