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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算在天黑之前到了,我又餓又冷,車到了還不想動,賀山直接打開車門跳了下去,我正盯著遠處灰濛濛的糙原出神,車窗被敲了兩下,玻璃上忽然貼上一張臉。

  元睿留了一臉鬍子,埋住半張臉,本來就是濃眉深目,這樣更加像個胡人了,他有二分之一少數民族血統,早年光顧著搖滾了,這些年專心復興自己民族音樂,也做出了一番成績。他性格向來慡朗,像喬峰,隔著玻璃對我笑。

  “有湯喝嗎?”我把車廂當玻璃溫室,先不忙著下車,隔著窗戶問他。

  “有啊!”元睿仍然笑得開心,拉開車門,我這才發現他穿了一身蒙古族服裝,身形本就高大,鼓囊囊的,熊一樣,手撐著車廂頂,一個人就擋住了整整一個方向的光。

  我跳下了車,把耳機線收了起來。

  “我路上在聽你們的歌。”

  元睿臉上露出驚訝神色,然後又不好意思起來,搓了搓手。要知道我在音樂上向來眼高手低,挑剔刻薄,哪天混不下去了,去當個樂評家也不錯。

  “怎麼樣?”

  “挺好,人聲部分到頂了,配樂民族風太重,照搬的吧,結構太鬆散。你既然做蒙古金屬,就乾脆重新好好做結構,你們現在勝在新鮮感,所以國際上很受歡迎,但是卸去新手光環,真的坐下來跟凱爾特金屬、維京金屬那些比,還是有差距的。不然也不會一直在國內打不開……”

  我一面說,一面進了蒙古包,輕車熟路在毯子上坐下來,等元睿給我倒奶茶。賀山一點樂理不懂,也在旁邊像模像樣地聽著,明明聽不懂,還一副對我刮目相看的樣子。

  元睿端了茶過來,把我行李放到一邊,蒙古包其實跟我家的臥室有點像,都是直接打通的,熱奶茶,做飯、睡覺、招待客人都在一個大空間裡,中央安置一個火塘,周圍鋪著羊毛地氈,我很喜歡元睿這裡的手工掛毯,上次帶回去一條,被葉寧那傢伙搶走了。

  我屈起一條腿,坐在地上,歪在一邊烤火,外面估計要天黑了,賀山急著走,說晚了怕有狼。

  我很喜歡糙原上的狼,有次開車跟著一個狼群走了半天,險些迷路,狼這種動物有種特別的風骨,或者叫狠性,元睿有一首曲子,描繪的就是狼群捕獵黃羊的故事,用號角模擬狼嚎,開場很驚艷,中段太亂,又急又趕,蒙古族的傳統弦樂被金屬樂蓋過去了,後面更是一瀉千里。頭重腳輕不能細聽。元睿這種野路子就有這毛病,一開始讓人眼前一亮,結構一泡污,關鍵自己還不知道哪裡不對勁,只能分辨好與不好。

  我大概藥效沒過,車上冷,到帳篷里被暖氣一熏,手裡捧著熱氣騰騰的奶茶,爐火烤著,毯子圍著,登時就犯起困來,剛說著吉他,話還沒講完,意識已經模糊起來了。被搬上床的時候醒來一次,是元睿幫我脫了外套。元睿這人其實挺豪慡,他們自己樂隊出去玩,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喝醉了橫七豎八一躺,壓根沒人管。唯獨對我照料周全,大概我的臉實在很有欺騙性,所以每每把我當成溫室花朵。

  第37章 自毀

  一覺醒來天都亮了。

  暖和還是暖和,尤其外面天寒地凍,糙葉上都打了霜,所以對比更加強烈。我披著毯子走到門口,掀開帘子,發現元睿已經放了羊群回來了,他自己養了牛和羊,散養,有兩條牧羊犬,跟他一樣毛髮濃密,常年不洗澡,髒得像抹布。

  他穿衝鋒衣,軍褲大靴子,配上大鬍子也不難看,騎著高頭大馬,我肺也不好,冷天剛起床那段總感覺全身都不對勁,看什麼都不慡。本來等他來煮奶茶,看見這馬頓時來了興趣:“這馬給我玩玩。”

  “你會騎馬了?”元睿翻身下馬,對我刮目相看:“什麼時候學會的。”

  “剛學不久,會小跑了。”我打量他的馬。

  “那還差得遠呢!”元睿大笑。

  我被他笑得不慡起來,靠在門口往外面打量了一下:“外面有狼沒?”

  “沒有。”元睿把馬栓好:“這地方還是不夠偏僻,狼群除非餓到沒辦法了,不會來人類領地的。”

  也非他說得出口,這鬼地方連信號都沒了,還是“不夠偏僻”,估計他的偏僻得是衛星都找不到的地方,被狼吃了都沒人知道。我一邊漱口,一邊拿著元睿的手機裝著我的卡試信號,圍著帳篷轉了一圈,手機跟死了一樣。我順手翻了一下,發現他手機里最近的一條信息是去年的。

  元睿在給一隻小羊羔處理傷腿,跟治人一樣給羊腿上夾板,就差打石膏了,他人本來就高大,外面披著的皮大衣領口毛茸茸的,像只熊一樣。動作倒不算笨拙,只是他的手大,顯得那隻羊羔特別小,在他手底下瑟瑟發抖。

  “這羊羔再過一個月就可以烤了,肉嫩。”我在旁邊懶洋洋點評。

  這隻已經羊被元睿嚇傻了,大概以為元睿要來個花式吃法,認命地躺在地上“咩咩咩……”

  元睿給羊綁好了,拿起一根糙來跟我看,糙精很結實,深黃色,但是彎彎曲曲的,長出一節一節的小關節,像老人家拄的羅漢竹拐杖,糙葉狹長,看起來沒什麼特別。

  “這是一種入侵植物,很結實,一長一大蓬,現在河邊全是這種糙,很多牲畜都被別了腿,馬都有危險。”

  我拿過來看了看:“我還說結糙銜環一看就是假故事,原來正主在這呢。”

  我一講正事就這樣插科打諢,元睿也拿我沒什麼辦法,只好關心起中飯來。

  “你想吃烤羊羔?”元睿問我。

  “不想。”我嫌棄他:“你不專業,養的羊不好,我要去你鄰居家買羊,買了帶回北京。”

  元睿也不生氣:“那你有得跑了,我鄰居離這裡幾十里路呢。”

  “住這麼偏僻幹什麼,與世隔絕,死在這都沒人知道。”我把手機扔給他:“電話電話也不通,知道的說你是搞音樂,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在出家呢。”

  元睿放開羊羔,站了起來,好脾氣地對我笑:“我上次不是跟你解釋過了嗎,蒙古族的音樂本來就是在自然環境下誕生的,我現在是為了儘量讓自己貼近這些音樂誕生時的樣子,你看我現在跟現代社會脫節了,但是我跟糙原很近。星空也好,狼群也好,糙原奔馬,這些都要你自己親眼看見,聞見氣味,聽見聲音,才能寫出最好的音樂嘛。”

  他跟我全然是不同的理念,他敬畏自然,把人當載體,天地逆旅,人生過客。他是主張去接觸自然的,我並不完全認同,卻尊重他的理念。畢竟我也常來糙原,知道這種震撼。當你親手碰到帶著露水的糙葉,嗅到糙原的味道,當你看過落日熔金,晚霞滿天,你坐在糙地上,四周全部是一望無際的蒼莽綠色,一直延伸到你視野的盡頭,當你見過糙原上的夜,四周黑得你甚至不敢站直了,只敢彎下腰來摸著地面。天穹如蓋,滿天星辰,銀河璀璨,仿佛天地之間只剩下你一個人。那一瞬間,你似乎忽然觸碰到了生命的本質。你會明白,你不過是這人類歷史上的滄海一粟,河水奔騰,日夜不息,而你不過是河岸上的一粒細沙而已。

  我每次來元睿這,就跟著他一起過極簡的生活,餓了吃,累了睡,剩下的日子常常在糙丘上坐著,一坐就是一天,現代人離自然太遠,在北京這種大都市生活一年,也許一顆星星也看不到。我常常到了糙原上才驚覺大自然如此奇妙,我手能碰到的一切東西都跟人類無關。

  然而我寫來寫去還是寫人。

  去年糙原上下了五十年一遇的大雪,我和元睿被堵在帳篷里,雪把門都埋了三分之二,還好門是朝里開的。我們在帳篷里呆了半個月,喝羊奶,吃羊肉,半夜聽北風號叫,狼也跟著叫,仿佛天地之間只剩下我們兩個人類。

  在那場大雪中,元睿寫了《黃峰的雪》,意境蒼莽雄闊,我回到北京,先洗了個熱水澡,穿著睡衣,通宵寫了一首歌,幾經刪改,寄給白毓,白毓填了粵語歌,叫《圍爐夜話》,寫的是多年的友情,給陳景唱了。開頭第一句念白:“什麼時候再去看看糙原?”

  所以說我其實挺幸運,能做這行,進這個圈子,雖然個中曲折不足為外人道,但多少也收穫了幾個人,知音這詞現在都被用爛了,但至少不管我是高山還是流水,白毓都聽得懂。

  說來也許很多人不信,我每次給白毓寄的歌,一般除了自己哼的demo和曲譜之外,一個字也沒有。而除了七年前那一次見面之外,我跟白毓再也沒有對過一句話,但其實沒必要說,他情感認知障礙這麼嚴重,說了他未必懂。都在歌里了,如果要在這世上選一個最了解我的人,我也許會選白毓這個自閉症,他見過我這些年所有的歌,稍加拼湊,就能復原我全部的人生。

  我和元睿因為搞的完全是不同類型的音樂,旁觀者清,所以給的意見常常一語中的,我今年沒寫什麼好歌,給白毓那首又沒填好,所以乏善可陳。倒是元睿這兩年的作品不錯,他們年底要去歐洲巡演,元睿想讓我看下他選的歌,怪不得歐洲人喜歡這個,磅礴大氣,歌里聽得見糙原上的風聲。

  我聽完一堆歌,習慣性拿起手機,又發現沒信號,只好玩手機遊戲。

  “你最近……”

  “最近什麼?”我頭也不抬。

  元睿想問又沒問,去提了一小桶奶進來,我本來歪著,一看就爬了起來:“給我,我來做蘇酪。”

  我對烘焙和發酵的奶品都不擅長,但是對奶品越不擅長越喜歡試,反正元睿不怎麼挑,只要沒毒,都可以騙他吃下去。

  我在折騰牛奶的時候,元睿就站在旁邊看著,高高大大熊一樣,燈都被擋了。

  午飯做手把肉,乾的野蔥香料放進去,咕嘟咕嘟煮得羊肉香味飄開來。我特地帶了岩鹽來,上次跟紀容輔去ge吃飯,那裡有個架子上擺滿各種岩鹽,漂亮得很,我從此開始收集岩鹽,這次帶的是紅色的喜馬拉雅鹽,也叫玫瑰鹽,像染了色的冰糖,做牛排風味是最好的。

  吃肉的時候沒人說話,吃完了元睿忽然來了一句:“你最近跟人確定下來了?”

  總算問出來了,我都擔心他憋死。

  “嗯,怎麼看出來的?”

  “你今天看了七八十次手機了,這地方沒信號的,你得騎馬去鎮上才行。”

  確實有點明顯,不過我也沒刻意藏。

  元睿收拾了一會兒,掀開門出去了,過了一會兒問我:“外面太陽升起來了,去看看羊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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