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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豪華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發上感嘆:“你真是我見過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遞給她,打趣說:“你也是我見過最乾淨的流浪人。”

  她一邊喝水一邊與我聊天,聊的幾乎都是關於我,我從哪裡來,家裡有什麼人,我有問必答,卻一句也不問她的情況,不是因為不想問,而是因為不好奇,我已經,過了好奇的年齡。

  聊了二個多小時後,她問我:“你喜歡聽我唱歌嗎?”

  “莫非你想唱給我聽?”

  “是啊。”她調皮的笑笑:“就當是你收留我的回報吧。”

  “好啊,我洗耳恭聽。”

  她取出吉他,擺好姿勢:“想聽什麼歌?”

  “我只要說你都會唱?”

  “應該是。”

  “這麼厲害?”我思忖了一下:“More Than Love 《假如愛有天意》”

  她拉動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緩緩奏響,不得不承認,她確實厲害,我漸漸聽得入迷了,人還坐在那裡,思緒卻飄得很遠很遠……

  一曲結束,她沒有徵詢我的意見,重新又彈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對這首歌的迷戀。

  事實上,我確實不介意她繼續彈。

  第二遍結束了,接著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彈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識到她可能累了,才將飄遠的思緒拉回來,起身說:“謝謝,就彈到這裡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個懶腰,“我待會睡哪裡?”她問我。

  “跟我來。”

  我將她領到其中一個臥室,開了門說:“就睡這裡。”

  “時間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轉身欲走,她卻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帶我一起去流浪吧?”

  “開什麼玩笑?”

  “我沒開玩笑,我說真的。”

  “不行。”

  幾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絕了她,我怎麼可能帶著她去流浪,我與她,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會唱歌賺錢,不會成為你的累贅的,絕對不會成為你的累贅,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滿了渴望,我頓時很不解:“你為什麼要跟著我去流浪?又或者我為什麼要答應你?我們很熟嗎?”

  “因為我沒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腦袋,緊緊的咬著下唇,表情說不出的可憐。

  “我認識一位酒吧的老闆,我可以介紹你去他那裡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說出了這樣的話,明明我早已經不是那個愛管閒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驚喜的問:“真的嗎?”

  “恩。”

  “太好了,那就這麼說定了哦,在沒有安頓好我之前,你不可以離開這裡。”

  “好。”

  “我們拉鉤。”

  她像個孩子似的跟我較真,我卻也像個孩子似的配合。

  約定完之後,她開心的沖我扮了個鬼臉,關了臥室的房門,沒到一分鐘,房門又開了,她嘿嘿一笑:“忘了道晚安了。”

  “晚安。”

  我點頭,心裡不免有些無厘頭,好端端的,這女孩怎麼就成了我的責任?我即不想做活雷鋒,又不想做樂善好施的人,因此,大可不必管閒事,無論是對她,還是對她那隻貓。

  說來很不巧,我的那位在法國開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要一周後才能回來,我被迫延長了我的行期,只因為,那一晚的承諾。

  在等待的過程中,安若已經堂而皇之的賴上了我,誰讓我答應幫她找工作,白天她去那裡我不知道,但是只要天一黑,她就會準時回來,然後我們一起吃晚飯,聊天,大多時候,都是靜靜的聽她彈吉他,她說她沒什麼能回報我的,彈吉他給我聽,就是唯一能回報我的方式。

  彈的始終是那一首《假如愛有天意》。

  幾天相處下來,我們漸漸熟稔,她跟我說話越來越沒個正經樣,奇怪的是,我一點也不反感,相反的,甚至有點喜歡和她在一起的感覺,舒服,自然,不做作,不壓抑。

  一周眨眼就過去了,我的朋友也回來了,我們如期見了面,他讓我把安若帶到他的酒吧試唱,結果如我預料,安若唱的很好,當場即被錄用了。

  晚上安若興高采烈的說要請我吃飯,感謝我幫她找到了工作,我笑著調侃她:“有錢嗎?請我吃飯。”

  “有啊,大錢沒有,吃拉麵的小錢還是有的。”

  說著,便從口袋裡掏出一百法郎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欣然同意,我們去了第一次她請我吃拉麵的那家拉麵館,她的話還是那麼多,尤其是吃飯的時候,她說:“我給你講我小時候的趣事吧?”

  “恩,好啊。”

  “小時候有一次我哥哥打我,打的我頭上起了一個包。後來我哥哥要裝東西,沒找到包,就把我頭上的包拿去盛東西了。”

  噗……

  我忍不住笑出聲,一口拉麵差點從嘴裡飛出去。

  心情驀然變得很好,我依舊沒有問她為什麼有家人卻還出來流浪,也許每個人都有她自己的故事和理由,就如同我一樣。

  小小的麵館里,迴蕩著我爽朗的笑聲和她嚌嚌嘈嘈的說話聲,原來快樂也可以這麼簡單,在暖風徐徐的夜晚,吃著一碗熱騰騰的拉麵,聽著一個不熟悉的人講著無厘頭的趣事。

  這,是我意料之外的人生。

  吃完了拉麵,安若背起她的吉他,我不解的問:“出來吃個飯,背著這東西累不累?”

  “不累啊,我待會有用處。”

  她說有用處,我也沒多問,出了拉麵館,我們走在巴黎最繁華的一條街,走了一半時,她突然說:“我唱歌給你聽吧?”

  “在這裡?”我訝異的挑眉。

  “是啊。”

  沒等我答應,她已經席地而坐,手指熟練的彈起動聽的歌,還是那首《假如愛有天意》。

  圍過來的人越來越多,我站在人群中央,看著她自彈自唱,心裡莫名划過一絲異樣,她與我以往接觸的女人一點也不一樣,她就像春天裡的向日葵,乾淨,充滿陽光。

  一首歌唱完,安若突然站起身,毫無預兆的宣布:“那個人,我喜歡他!”

  她的手指向我,我頓時被電擊了一樣,整個人石化當場,所有的目光都凝聚到了我身上,我看著她一步步向我走來,心跳莫名的厲害,明明已經不是十七八歲情竇初開的少男,卻因為她一句突然間的告白,比十七八歲的少男還要羞澀和不安。

  “東哥,我喜歡你,那一天你問我,如果你不收留我的貓,我是不是打算一直跟著你,其實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你不收留我和我的貓,那麼,我就會纏著你,一輩子。”

  她說完,竟當眾吻住了我的唇,柔軟的唇瓣,熟悉的氣息,像記憶里梔子花的香味,也許是因為震驚,又也許是因為貪戀,我竟然沒有推開她,任由她執著的吻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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