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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不全是這樣。”

  “那還有什麼?”

  我視線睨向他,滿滿的疑惑。

  “傳說戀人只要沿著烏尤尼鹽湖走一圈,三生三世都不會忘記對方。”

  氣氛突然變得很好,我卻很不合適宜的調侃:“上次是誰說的來著,下輩子要跟我一個在天堂一個在地獄?”

  他沒好氣的瞪我一眼,“別給了陽光就燦爛,我說的是三生三世不會忘記對方,不是三世三世永不分離……”

  “好啊你,既然不在一起,為什麼還要記得對方?我才不要記得你。”

  “就算你不記得我,我也會記得你的。”

  我頓時心花怒放,表面上卻得裝得若無其事的樣子:“我都不記得你了,你還記得我幹嗎?”

  “我怎麼能忘記你,我得時時刻刻記著你的惡行,記著你怎麼虐待我,我才能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千萬不能重蹈覆轍啊……”

  “慕——煜——城——”

  我大吼一聲,他撥腿就跑,沿著烏尤尼鹽湖跑起來,我拼了命的追,邊追邊威脅他:“現在停下來我還可以原諒你,被我追到你就死定了!!”

  他絲毫不受我威脅,因為他知道,我是不可能追上他的。

  漸漸的,我體力不支了,頹廢的一屁股坐到地上,耷拉著腦袋重重喘息,以為慕煜城早跑遠了,卻赫然發現一雙鋥亮的皮鞋向我走來。

  他並沒有丟下我,而是一臉戲謔的蹲到我面前,向我伸出一隻手。

  我生氣的扭過頭,不接受他的幫助。

  他突然打橫將我抱起來,吻著我的唇說:“笨蛋,今天是愚人節,所以我說的話都是假的。”

  “都是假的??”

  “也不全是假的,除了那句重蹈覆轍是假的,其它的都是真的。”

  “那下輩子……”

  “非你不娶。”他的眼神比那湖水還要溫柔:“以我三世柔情,許你一世溫暖。”

  愛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兩旁,隨時撒種,隨時開花,將這一徑長途點綴得花香瀰漫。我想談一場永不分手的戀愛,蹣跚漫步,夕陽西下,白頭到老,相濡以沫。

  第148章 番外之:假如愛有天意

  六月,驕陽似火,走在巴黎的街頭,沒有人知道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

  離開蘇黎世已經半年了,這大半年我遊走於世界的各個角落,想讓時間沖淡我腦中不愉快的記憶,想讓一切新的事物填補我心中莫名的空缺。

  穿過地鐵站的時候,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她坐在鋪著一張報紙的地上,彈著吉他,深情地唱著許嵩的《斷橋殘雪》,她的旁邊還有一隻雪白的波斯貓,懶洋洋地躺著。

  我在旁邊呆呆地聽了很久。吸引我的不是因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而是她淡淡的歌聲觸動了我的傷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錢放在他旁邊的報紙上。

  她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褲,不少的洞,可是很乾淨,連同她的頭髮,他的手指,這是我看到過的最乾淨的女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時候,看見她的眼睛,訝異地盯著我。我茫然地轉身,離開,好像她說了句什麼,不過,已經不再重要。

  出地鐵站的時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轉頭,是剛才那位女流浪歌手。她揚了揚手裡的500法郎:“托你的福,我這一星期都不愁沒錢吃飯了,我請你吃牛肉麵好不好?”她的臉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點了頭。

  在牛肉麵館,我們要了兩碗牛肉麵。她吃著面,越過碗沿偷偷看我。她說:“我叫姚安若,安之若素的意思。你呢?”

  我們不過是萍水相逢,轉眼就各奔東西。她很固執。我只好說:“霍凌東。”

  吃完了拉麵,姚安若背起吉他,把桌邊的波斯貓捧到我面前:“這個送給你吧?”

  我搖搖頭:“謝謝,不用了。”

  她追著我出了麵館,可憐兮兮的說:“你就收留它吧,這貓可是稀有品種,是我前天晚上撿到的,跟著我實在是暴殄天物了。”

  我笑笑:“跟著我也是一樣。”

  她聽不明白我的意思,不依不饒的纏著我,非要我收留了那隻貓,無奈之下,我只好如實說:“我也是一位流浪人,和你一樣居無定所。”

  “不可能吧?”

  她上下打量我,或許是我的穿著和氣質怎麼看也不像是流浪人,她不相信我的話。

  “真的,我沒騙你。”

  我徑直朝前走,她卻跟在了我身後,我便也不再搭理她,我的人生,還沒有可悲到與一個陌生人計較的程度。

  乘了三輛公交車,四班地鐵,我幾乎繞著巴黎走了半圈,天黑前,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佇立在九樓的窗前,我俯覽著窗外的夜色,不愧是時尚之都,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

  視線不經意的往下方一掃,竟詫異的發現,酒店的門外,橙紅色的路燈下,立著一抹小小的身影,肩上背著大大的吉他,懷裡則抱著那隻白如雪的波斯貓。

  我訝異極了,那個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這裡,而我卻以為她早就不跟了,短暫的驚訝了片刻,我轉身奔了出去。

  一口氣奔到樓下,我出了酒店的旋轉門,徑直朝那抹身影走去,“是不是我不收留這隻貓,你就打算一直跟著我?”

  她抬起頭,咧嘴一笑:“我其實是沒有棲身之處了,想看看你這個流浪人住哪裡,我也好跟著將就一晚。”

  手指向我身後的酒店,遺憾的說:“可惜你是我見過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應該住哪裡?”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應該清楚,橋洞或地下通道才是與我們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環起手,戲謔的將她從頭打量到腳:“看你長得細皮嫩肉的,住那種地方就不怕被騷擾?”

  “怕呀,所以我經常挪地方,這不是沒地方住了,才想著跟你找個新住處,哪知你住的跟我想像的一點也不一樣。”

  她把手裡的貓硬塞給我:“既然你住的這麼好,那就收留它吧,總比跟著我流落街頭要強。”

  我沒好氣的笑笑:“流浪這個詞的定義不是睡橋洞才能稱之為流浪,我只是在這邊停留兩天,明天就會離開,下一站要去哪裡,現在還不知道,你如果只是讓我收留它一晚沒問題,超過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帶只貓四處流浪。”

  她低下了頭,那樣子就像是個做錯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辦法,只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氣才說出這麼一句話,她的樣子讓我想起了另一個女人,突然間就生出了憐憫之心,我點頭,她開心的跟著我進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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