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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臻的眼皮開始狂跳。

  殷曉媛盯著那張照片,雖然不知道程白到底要說什麼,可心裡也開始打鼓。

  “沒關係,照片太小可能看不清晰。”程白的聲音平平的,又從後方抽了一張照片出來,這明顯是先前那張照片的一部分,“為了讓大家都能看得更清楚,我們特意對這個角落做了放大,列印了出來。”

  然後手指輕輕一移,拿了另一張:“這是我們很容易在網上找到的對比照片。”

  她輕輕將這兩張照片並排放在一起。

  這一瞬間,劉臻整個人頭皮一炸,面色鐵青,豁然從自己座中起身,已是失了態!

  左側照片是放大的那個角落。

  茶几上是個巴掌高的玻璃罐,裡面全是綠色的干葉子似的卷團狀物體。

  旁邊還有幾張白紙上散著同樣的東西。

  右側照片則是網上就能搜到的實物照。

  玻璃罐,卷團狀的葉子,甚至有一些已經放進了白紙被捲成了煙狀。

  旁邊列印著它的名稱——

  殷曉媛的面色已然有些蒼白,神情也慌亂起來。

  程白只靜靜地注視著她,繼續著自己的提問:“殷女士在剛才的從陳訴中也說,您沒有任何不良生活習慣,很適合撫養孩子。我想問,您抽大麻嗎?”

  第143章 攻心

  此言一出, 別說是審判席上的法官,就連下面負責做庭審記錄的書記員都愣住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

  方不讓更是側身看向程白。

  但程白並沒有回望。

  另一邊坐著的朱守慶這時候更是把自己左手豎起來, 擋在臉龐,像是怕方不讓的目光轉過來似的。

  這一項證據的收集和此刻在法庭上的呈現,方不讓事先是完全不知情的, 朱守慶曾猶豫過要不要告訴方不讓, 最後是程白拿的主意,先不告訴他, 直接拿到庭上再說。

  反正這是客觀證據, 不存在被當事人否決的風險。

  而且本身案件是不公開審理, 方不讓也該掂量一下如果他們在爭奪撫養權這一條上落敗, 可能會承擔什麼風險。

  方不讓坐在被告席上, 看著自己這兩位委託代理人的反應, 一張臉上漸漸沒了表情。

  對面的殷曉媛則是目光閃爍, 好似被人當頭一棒打下來, 都不知該作何反應。

  劉臻見她這反應還有什麼不明白?

  再一回想程白在先前舉證階段的操作,更是生出了一種被密密的大網羅織、包裹的窒息之感!

  如果程白最開始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是經過處理後的、如此清晰的照片, 劉臻在證據交換階段便會想盡千方百計將這證據排除出去。

  可偏偏程白提交的是電子證據。

  這樣的話, 在證據提交階段,對方就沒有任何必要對其進行處理, 而她作為殷曉媛的律師,當然也就無從察覺到這一張照片的“奧秘”!

  表面上程白提交這張證據,是為了證明殷曉媛也婚內出軌, 存在著和其他人的不正當關係。

  可事實上卻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證明殷曉媛有婚外情以求在財產分割方面得到偏向,不過是個幌子。她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證明殷曉媛抽大麻,以此來剝奪她獲取孩子撫養權的資格!

  同一件證據,既可以證明a,也可以證明b。

  只是在它被人指出用以證明b之前,她沒有發現罷了。

  而且程白在剛才的交叉詢問中還故意向殷曉媛確認了兩次,讓她承認了照片是她本人,因而不可能反口說照片是p的。

  從頭算計到了尾!

  盛名之下無虛士……

  程白作為她這個年齡層律師里數一數二的人物,實在不是什麼花瓶。

  劉臻忽然覺得很佩服,同時也感覺到了荒謬——

  她的當事人,並沒有跟她提起過這件事。

  正常人也絕不會往這個方向上想,連這種蛛絲馬跡的證據都能翻出來,方不讓那一方的律師團隊,能力可見一斑。

  殷曉媛自己也很快想通了前後的因由,尤其是方才庭辯中的關竅,可卻已經很難再鎮定下來。

  程白又問了一遍:“殷女士,您抽大麻嗎?”

  殷曉媛將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劉臻。

  劉臻垂下眼帘。

  殷曉媛便悄然握緊了手指,回程白道:“不抽。”

  陶文道被這個發展驚得睜大了眼睛,看了看程白,又接過了前面朱守慶交由書記員遞上來的另一份同樣的照片。

  從圖片上來看,的確像是大麻。

  如果殷曉媛的確存在吸食這東西的情況,孩子必定不能交由她來撫養。

  但殷曉媛否認了。

  程白目光深深地望著她,面上卻未濺起任何波瀾,看上去與剛才一樣平靜,好像殷曉媛的否認在她意料之中。

  只是很快她的目光就轉向了劉臻。

  因為她們都清楚,這時候,才是律師交鋒的真正時刻。

  果然,在接連的突發情況打擊下,劉臻已經迅速地思考了自己所面臨的局勢,很快冷靜下來,代替了殷曉媛,對程白道:“首先,被告代理人所提交的證據上,雖然的確存在著十分類似於大麻的物品,但僅從圖片上無法得到確認;其次,假設它的確是大麻,單從這張圖片上看,我當事人和她的朋友在拍照,這罐疑似大麻的東西放在茶几上,怎麼就能說我當事人吸食過大麻了?眾所周知,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吸食大麻是合法的,也有場所提供食用大麻。我當事人和她的朋友在國外期間,可能參與過一些聚會,進出過一些場所,沒有碰過,但沒有注意,拍下了這樣的照片,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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