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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程白在法庭上外放的攻擊性,她會顯得柔和一些。

  這反倒與兩個人在現實中的性情截然相反。

  “審判長,對於先前我方代理人與原告代理人的辯論,我方沒有更多意見。”伍琴的聲音稍顯壓抑,似乎在克制著胸膛里某一種情緒,近乎漠然地注視著程白,“但在法律適用上有一點想要提出質疑。”

  還真是她來說啊。

  程白在看見她出現在庭上的時候,就已經想過了,但還抱了最後一點希望。

  到她開口的時候,這點希望就破滅了。

  伍琴冷冰冰的語調迴蕩在法庭上:“如果原告當事人的確沒有騙保,我司也只能按照特種設備三者險給予最高限額10萬的賠償。但原告要求我放對原告賠償給案外受害人的15萬進行全額賠付,我方不能認同。交強險和三者險都是針對機動車交通事故的險種,其賠付範圍限定在投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所發生的交通事故。”

  還真來了。

  邊斜雖不知道伍琴是誰,但卻在伍琴這話才開了個話頭的時候就知道她想要說什麼了。因為這個點,正是他當初好奇得要死,可因為死要面子死活沒從程白那裡知道的點。

  他都知道,程白當然也知道。

  然後便聽伍琴續道:“原告當事人的起重機為汽車起重機,算是機動車。但事故發生時,第一不在道路上,第二並未處於行駛之中。所以不能算是機動車交通事故。《交強險條例》第四十三條雖然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時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亦比照適用本條例,但原告方中起重機並不符合該條中‘通行’的情況,不該適用。”

  也就是說,就算曾念平不是騙保,那剩下的5萬,伍琴也不覺得安和財險應該賠。

  不是交通事故,怎麼能適用交強險?

  她說的《交強險條例》第四十三條,正是當初邊斜半夜打電話騷擾周異想要問清楚的那一條。

  邊斜聽見的時候,都忍不住愣了一下,幾乎下意識轉頭去看程白。

  他知道,程白應該是早就有應對方法了的。

  審判長問程白:“有反駁嗎?”

  程白只淡淡回答了一個字:“有。”

  大學的時候,法學院的辯論隊是出了名的,畢竟大家畢業之後都要靠嘴皮子工作。

  她、尚菲、魏了了和伍琴,都是辯論隊的隊員。

  那時候經常有模擬法庭的活動。

  程白記得很清楚,伍琴的表達能力和詭辯能力都非常強,甚至在她之上。而且摳字眼很厲害,能用設好的條條框框將對手逼上絕路。

  如今,伍琴的對手變成了她。

  但這畢竟是真正的法庭了。

  程白在接下這案子的時候就知道這樁官司最關鍵的兩點在哪裡,解決騙保的問題頂多只能為曾念平索賠10萬,剩下的5萬全都看能否適用交強險。

  如果她是驟然被伍琴發難,此刻或許早不知所措也不知該如何駁起了,可偏偏這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就算伍琴不提起,她也會在隨後的陳詞中闡述。

  法庭上從來不存在朋友,只有原被告或者控辯雙方。

  程白只抬眸注視著伍琴,目光里透出幾分審視,似乎試圖用一種全新的、陌生人的角度從她身上看到某種東西。

  她的辯駁從容而平緩,仿佛早等著人送上門來。

  只是這送上門來的人是舊日的朋友罷了。

  “我當事人的起重車屬於特種作業車輛,發生事故時也的確沒有在道路上行駛。但安和財險作為專業的保險人,在與我當事人簽訂投保協議時,理應清楚該種車輛的主要用途是工地作業,而非交通通行。因此,事故風險會更多地出現在特種作業車輛進行特種作業的過程中。”

  半句多餘的廢話都沒有。

  程白反駁的時候沒有再站起來,只是直接從自己那一沓資料里拉出了一頁紙來,垂眸看了一眼,扔在了桌面上。

  “2008年的時候,保監會給江蘇省徐州市九里區法院出過一份《關於交強險條例使用問題的復函》。其中指出,用於起重的特種機動車在進行作業時發生的責任事故,可以比照適用《交強險條例》。”

  伍琴的面色頓時變得鐵青。

  她交握放在桌面上的手指一根根收緊,緊抿的唇瓣竟透出一種難言的冷肅。

  然而程白卻依舊垂著目光。

  她沒有再看伍琴一眼,平淡的嗓音里透出一種隱隱的厭倦。

  “雖然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特種作業車輛一向有另一種處理意見,也就是被告提出的,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強險的規定,認為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都不適用交強險。但交強險這一險種設立的本質目的在於保障機動車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賠償。”

  “這才是《交強險條例》的立法精神。”

  “保監會作為保險行業的監管機構,對於特種機動車作業事故的相關解釋應當具有權威性,雖然只是對江蘇基層法院作出的復函,但理當能作為此案的參考,適用於同類情形。我方認為,安和財險應當根據特種設備三者險賠付10萬元,超出限額部分的5萬則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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