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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辰從機場打車到了別墅區的正門口就下了車。

  裡面的路彎彎繞繞,很有設計感,自己走走,別有趣味。

  鳳凰城的別墅分了「德、順、義、信、仁」五個區塊,每個區塊里僅僅錯落著三到六幢別墅不等,有的區幾戶人家之間空草地被改成了一片高爾夫球場,有的區幾戶人家之間就像隔著一個大觀園。

  而何辰,對園林景觀十分的感興趣,每次都要走進去逛一逛,移步易景,各個季節的景色也都各有特色,每次來都會發現不同的驚喜。

  初冬的園林別有韻味,因為他沉澱出了一年的滄桑,遍地金黃的銀杏葉夾著眩目和蕭瑟,在何辰的腳下沙沙作響。

  他的腳下似乎蔓延出一條若隱若現的線,穿過落葉,穿過枝幹,為漫無目的的雙腳找准了方向。

  如果文字能像音符一樣在空氣里緩緩流淌,那他一定是輕柔而又清澈的詩句。

  他聽得出這是小提琴的聲音。

  終於,期待了很久一樣,乾冷瑟瑟的冬天忽然傳來茉莉花香,撲面而來的潮濕和悠長。

  他循著聲音走去。

  二層的陽台上。

  他又見到了他。

  程越靠在欄杆上,裹著長過膝的米黃色大衣,專注的拉著小提琴。

  有些人就算一聲不響的擦肩而過,還是會再次認認真真的相遇。

  有個美好的詞,叫「緣分」。何辰覺得,就像有無形的手,將他指引向他。

  一曲過後,程越身子連動也沒動,無縫銜接的開始了下一首曲子。連何辰自己也沒察覺,自己居然呆呆的站在別人家的樓下,一動不動的盯著別人,再次失禮。

  程越忽然停了下來,嘆了一口氣。何辰看著他將小提琴仔細的收進琴盒,轉身趴在了欄杆上。

  餘光之內。程越微微一偏頭,就有了第二次見面。

  程越的臉上一瞬間浮上了驚色,接著揮手喊道:「好巧啊!」

  何辰笑了笑,招了招手。

  「你等我一下。」程越急匆匆的說道。何辰看著看著程越飛快的跑走,剛從煙盒裡抽出一根煙夾在手上,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目光一時間不知道該往哪裡放,於是又回到二樓程越待過的陽台上。

  也沒一會,米黃色的身影就闖進了何辰的眼中

  何辰轉身正面朝向他。

  「那個,不好意思,出來太著急,沒來得及換衣服,不要介意啊。」程越皮膚很白,尤其在天蒙蒙發灰的時候,就像水泥牆前擺放的細膩瓷器,「好巧啊,你怎麼在這?」

  「路過。」何辰回道,想了想又補充,「去朋友家接小球,聽到有人拉小提琴,跟著聲音就過來了。沒想到是你。」

  「小球?」程越的注意點放在了這,有一瞬間他忽然想,會不會是何辰的孩子,30歲了,有孩子也挺正常。他正胡思亂想著,何辰解釋道:「小球是我養的一隻橘貓,我出差這段時間寄養在朋友家。」

  「橘貓?你養了貓啊。」

  何辰見他兩眼忽然放光,是讓人舒服少年氣息。

  「恩,想去看看嗎?小球很乖的。」何辰像是遞上了寫滿自己邀請的標書,忐忑的等待揭曉答案。

  中標,還是不中,和工程投標一樣的緊張感。

  「那,打擾了。」程越答應下來之後,何辰忽然鬆了一口氣。

  「我回去換件衣服,要進來等我嗎?」程越歪著頭笑。何辰的手指抖了抖,像彈菸灰那樣。

  「不了,我在這等你。」

  程越轉身進去換衣服後,何辰耐不住菸癮,抽了一根煙。明明一直都沒有風的 ,偏偏在要點菸的時候開始吹襲,何辰右手打著打火機,左手彎彎著護住那一簇火苗,嘴裡銜著香菸低頭湊了上去。光點一般的火星跟隨著捲曲的菸絲明明暗暗,煙霧被吐進寒風裡撕扯四散。

  畫圖時他有過大膽創新,但不曾有過分毫失誤。

  漫漫人生,毫無定數,大膽一次,又有何妨。

  程越的速度不慢,聽著他的腳步近了,何辰吐出最後一口煙,在半人高的花壇的土塊上捻滅了還剩著一半的煙,又掏出手帕將這半截香菸收好,裝進口袋裡。一氣呵成,沒有絲毫停頓。

  「久等了,我收拾好了。」程越換上了一身淺色的羽絨服,腳上卻是一雙蓬蓬的卷著羊毛卷的棉鞋。

  就像腳上趴著兩隻綿羊,何辰這麼想著。

  「最近真是越來越冷了,今天居然都零下了。」他看著何辰穿著一身黑色的毛呢大褂,對比著自己穿的滾滾圓圓的模樣,噗嗤一笑,「感覺身上帶著『成功人士』氣息的人,普遍都愛黑大衣,在配一條簡單的圍巾。氣場一下子就出來了。」

  何辰聽他這麼一說仔細想了一下,自己見的那些「成功人士」,似乎還都是一個風格。

  「我只是覺得這麼穿簡單一些,而且,我還算不上是成功人士。」說著看到程越正立著領子縮著脖子,今天的風真是大了些。何辰剛要把圍巾摘下來,程越卻是先一步將帽子戴上了,捂得嚴嚴實實,何辰的手頓了頓,還是放下了。

  「氣場強大的人,也難以平庸啊。」程越裹著羽絨服嘟囔著。

  作者有話要說:  求撫摸!

  ☆、好像被誤會了?

  據說 ,人一出生就又一個配偶的形象埋在心裡,刻在基因里,當你看到他/她的時候,一見鍾情就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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