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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中最夾雜不清的段落,要算「黑羽翻飛」這一章開頭所寫的一群城裡人下鄉去偷魚,然後又寫當地人有一年為了掙錢,打死了很多鳥兒。作者用卑劣行為的字眼兒形容這類行為,而對當地人的偷魚和打死少量鳥兒採取寬容的態度。細查作者的邏輯,似乎僅僅為了餬口的殺戮是可以的,而為了貪慾的殺戮是不可以的。這就讓人想起朱熹對「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和「存天理,滅人慾」的調和處理:人要吃飯,是為天理;人要美食,是為人慾。這種議論簡直貽人以笑柄。

  內容.風格.整體結構

  從內容來說,《魚王》是一本了不起的書,包括了很多優點。一本書只要有足夠的優點,就是一本好書,《魚王》當然是一本好書。但是它同時也有很多缺點,有些甚至很突出。

  作者同時擅長抒情和道德議論兩種風格,這是很好的,但是不分章節、不分段落寫在同一本書里,我認為這不能算一個優點。我甚至認為這是作者思維不清晰的表現,當然這是有待商榷的說法。

  《魚王》雖然被稱為長篇小說,實質上是集長篇小說、中篇小說、抒情散文、道德議論為一體的東西。其優點是容量非常之大,劣點是結構蕩然無存。當然,只要你把一批內容彙編成集,裝訂成書,它自然就有了一個結構,但我說的不是這一種意義上的結構。我要說的是「條理明晰」、「層次分明」一類的東西。這本書在局部不缺少這種結構,但在整體上是根本沒有的。在次提出一個設想,請熟讀《魚王》的讀者思考:假如全書純以阿基姆的經歷為線索,砍去若干章節(黑羽分飛),是不是能夠組織得更好一點?

  掩卷之後

  掩卷之後的議論不局限於《魚王》,但是仍由《魚王》而起。從初讀《魚王》到這次再讀《魚王》,儘管已有六年左右,我對它的興趣並未減退,這樣的書並不多,拿破崙曾云:世間一切書中,我偏愛以血寫成者。此話頗有道理。

  用我的話來說,世間一切書中,我偏愛經過一番搏鬥才寫成者,哪怕是小說(虛構類)也不例外。這種書的出現,是作家對自己的勝利,是後輩作家對先輩作家的勝利,是新出的書對已有的書的勝利。

  這種勝利不能靠花拳繡腿得來,也不能靠詭異的招數、靠武林秘籍、靠插科打諢得到,而是不折不扣的比拼內力。《魚王》的魅力在於作家誠實的做人態度,對寫作一道的敬業精神,抒情時的真誠,思辯時的艱苦,而不在於他使用了「象徵主義、自然主義、意識流一類方法(評論家語)」,所以我把它列入了不可多得的好書之列。 年輕時讀蕭伯納的劇本《巴巴拉少校》,有場戲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業巨頭安德謝夫老爺子見到了多年不見的兒子斯泰芬,問他對做什麼有興趣。這個年輕人在科學、文藝、法律等一切方面一無所長,但他說自己有一項長處:會明辨是非。老爺子把自己的兒子暴損了一通,說這件事難倒了一切科學家、政治家、哲學家,怎麼你什麼都不會,就會一個明辨是非?我看到這段文章時只有二十來歲,登時痛下決心,說這輩子我幹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個一無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因為這個原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數的一員。我年輕時所見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淺(且不說是荒謬)的原則,就以為無所不知,對世界妄加判斷,結果整個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白蕭翁的見解原有偏頗之處;但這是後話——無論如何,蕭翁的這些議論,對那些淺薄之輩、狂妄之輩,總是一種解毒劑。

  蕭翁說明辨是非難,是因為這些是非都在倫理的領域之內。俗話說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對此人有利的事,難免會傷害另一個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見解受所處環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覺得明辨是非是難的。倘若某人以為自己是社會的精英,以為自己的見解一定對,雖然有狂妄之嫌,但他會覺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蕭翁這重意思以後,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專家為恥——但這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當時我是年輕人,覺得能潔身自好,不去害別人就可以了。現在我是中年人——一個社會裡,中年人要負很重的責任:要對社會負責,要對年輕人負責,不能只顧自己。因為這個原故,我開始寫雜文。現在奉獻給讀者的這本雜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倫理問題雖難,但卻不是不能討論。羅素先生雲,真正的倫理原則把人人同等看待。考慮倫理問題時,想替每個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說,這是我的一得之見,然後說出自己的意見,把是非交付公論。討論倫理問題時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這是我最近的體會;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動機。假設有一個領域,謙虛的人、明理的人以為它太困難、太曖昧,不肯說話,那麼開口說話的就必然是淺薄之徒、狂妄之輩。這導致一種負篩選:越是傻子越敢叫喚——馬上我就要說到,這些傻子也不見得是真的傻,但喊出來的都是傻話。久而久之,對中國人的名聲也有很大的損害。前些時見到個外國人,他說:聽說你們中國人都在說「不」?這簡直是把我們都當傻子看待。我很不客氣地答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認識的中國人都說「不」,但我不認識這樣的人。這倒不是唬外國人,我認識很多明理的人,但他們都在沉默中,因為他們都珍視自己的清白。但我以為,倫理問題太過重要,已經不容我顧及自身的清白。

  倫理(尤其是社會倫理)問題的重要,在於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內。我在這個領域裡有話要說,首先就是:我要反對愚蠢。一個只會明辨是非的人總是憑胸中的浩然正氣做出一個判斷,然後加上一句:難道這不是不言而喻的嗎?任何受過一點科學訓練的人都知道,這世界上簡直找不到什麼不言而喻的事,所以這就叫做愚蠢。在我們這個國家裡,傻有時能成為一種威懾。假如鄉下一位農婦養了五個傻兒子,既不會講理,又不懂王法,就會和人打架,這家人就能得點便宜。聰明人也能看到這種便宜,而且裝傻誰不會呢——所以裝傻就成為一種風氣。我也可以寫裝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我是寫過的——「文革」里誰沒寫過批判稿呢。但裝傻是要不得的,裝開了頭就不好收拾,只好裝到底,最後弄假成真。我知道一個例子是這樣的:某人「文革」里裝傻寫批判稿,原本是想搞點小好處,誰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報》頭版頭條,成了風雲人物。到了這一步,我也不知他是真傻假傻了。再以後就被人整成了「三種人」。到了這個地步,就只好裝下去了,真傻犯錯誤處理還能輕些呀。

  我反對愚蠢,不是反對天生就笨的人,這種人只是極少數,而且這種人還盼著變聰明。在這個世界上,大多數愚蠢里都含有假裝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這一點並不是我的發現,是蕭伯納告訴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里,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個假痴不癲的杜特立爾先生。息教授問:你是惡棍還是傻瓜?這就是問: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兩樣都有點,先生,凡人兩樣都得有點呀。在我身上,後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討厭裝傻,渴望變聰明。所以我才會寫這本書。

  在社會倫理的領域裡我還想反對無趣,也就是說,要反對莊嚴肅穆的假正經。據我的考察,在一個寬鬆的社會裡,人們可以收穫到優雅,收穫到精雕細琢的浪漫;在一個呆板的社會裡,人們可以收穫到幽默——起碼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呆的這個社會裡,什麼都收穫不到,這可是件讓人吃驚的事情。看過但丁《神曲》的人就會知道,對人來說,刀山劍樹火海油鍋都不算嚴酷,最嚴酷的是寒冰地獄,把人凍在那裡一動都不能動。假如一個社會的宗旨就是反對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獄又有不如。在這個領域裡發議論的人總是在說:這個不宜提倡,那個不宜提倡。仿佛人活著就是為了被提倡。要真是這樣,就不如不活。羅素先生說,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弟兄姐妹們,讓我們睜開眼睛往周圍看看,所謂的參差多態,它在哪裡呢。

  在蕭翁的《巴巴拉少校》中,安德謝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話都編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權爭勝負,無人有權論是非。這話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實際上,人只要爭得了論是非的權力,他已經不戰而勝了。我對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願,我的一生就算成功。為此也要去論是非,否則道理不給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讓你遇到。我開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麼,但我總得申明我的態度,所以就有了這本書——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數。 艾曉明請我給她的新作寫序——像這樣的事求到我這無名之輩頭上,我想她是找對了人。我比艾君稍大一些,「文化革命」開始的時候是個中學生。我的出身當時也不大好,所以我對她說到的事也有點體驗。我記得「文化革命」剛開始時,到處都在唱那支歌——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與此同時,我的一些同學穿上了綠軍裝,腰裡束上了大皮帶,站在校門口,問每個想進來的人:「你什麼出身?」假如回答不是紅五類之一,他就從牙fèng里冒出一句:「狗崽子!」他們還幹了很多更加惡劣的事,但是我不喜歡揭別人的瘡疤,

  而且那些事也離題了。

  我說的這件事很快就過去了。我的這些同學後來和我一起去插隊,共過患難以後,有些成了很好的朋友,但是我始終以為他們那時的行為很壞。「文化革命」是件忽然發生的事,誰也沒有預料到,誰也不可能事先考慮遇到這樣的事我該怎麼做人。我的這些同學也是忽然之間變成了人上人——平心而論,這是應該祝賀的,但這卻不能成為欺壓別人的理由。把狗崽子三個字從朝夕相處的同學嘴裡逼出來,你又於心何忍。我這樣說,並不等於假如當年我是紅五類的話,就不會去干欺壓別人的事。事實上一筐爛桃里挑不出幾個好的來,我也不比別人好。當年我們十四五歲,這就是說,從出世到十四歲,我們沒學到什麼好。

  我在北方一個村里插隊時(當時我是二十二歲),看到村裡有幾個陰鬱的年輕人,穿著比較乾淨,工作也比較勤奮,就想和他們結交。但是村里人勸我別這麼做,因為他們是地主。農村的情況和城裡不一樣,出身是什麼,成分也是什麼。故而地主的兒子是地主,地主的孫子也是地主,子子孫孫不能改變。因為這個原因,地主的兒子總是找不到老婆。我們村裡的男地主(他們的父親和祖父曾經擁有土地)都在打光棍,而女地主都嫁給了貧下中農以求子女能改變成分。我在村里看到,地主家的自留地種得比較好,房子蓋得也比較好。這是因為他們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上面救濟。據說在「文化革命」前,地主家的孩子學習成績總是比貧下中農出色,因為他們除了升學離開農村外,別無出路。這一點說來不足為奇,因為在中世紀的歐洲,猶太人在商業方面也總是比較出色。但是在「文化革命」里,升學又不憑學習成績,所以黑五類就變得絕無希望。我所見到的地主就是這樣的。假如我宣揚我的所見所聞,就有可能遇到遇羅克先生的遭遇——被槍斃掉,所以我沒有宣揚它。現在中國農村已經沒有地主富農這些成分了,一律改稱社員。這樣當然是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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