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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全部不要做好了。」

  「這不好吧,對人下命令的。」

  「嘿,我可沒下什麼命令。只想至少能睡到八點。就算早起,也希望是自然醒來,而不是被震動轟醒,了解嗎

  」

  「了解。」他說。

  「那怎麼說

  」

  「我們同時起床,一起做體操,不就好啦。」

  我放棄了,翻身蒙頭大睡。他一日不缺,持續著收音機體操。

  *

  每次提到室友和他的收音機體操,她就噗哧一笑。雖然我原意不是為了說笑話,結果自己也笑了。

  見到她的笑容,雖然只有一瞬。也久違了。我和她在四谷站下電車,沿著電車線路的士堤,往市谷方向散步。五月的周日午後,清晨的雨在午前就幹了,低垂陰鬱的灰色雲朵被南風吹得消失無蹤。輪廓分明的櫻樹綠葉在風裡閃閃爍爍,陽光帶來初夏的熱意,人們脫掉上衣或毛線衣披在肩上。網球場上,只穿短褲的年輕男子揮擊著球拍,球拍的金屬框在午後太陽照she下閃閃發光。只有並生長凳的兩位穿黑色長袍的修女在愉快地講話,看著她們,才知其實夏季還早。

  走十五分鐘就汗流浹背了。我脫掉厚棉襯衫,只穿一件T恤。她把淡灰的運動衣長袖卷到手肘部位,一件洗褪色的舊運動衣。似乎很早就看她穿著這件,不過也可能只是錯覺。我常常有錯覺,把什麼都當成以前發生的事。

  「你喜歡和人同住嗎

  」她問。

  「不知道,還沒很長的經驗。」

  她停在飲水機前喝一小口水。從褲袋取出手帕擦嘴,蹲下來綁鞋帶。

  「我看來像會喜歡嗎

  」她問。

  「和人同住

  」

  「是的。」她說。

  「很多事會比想像來得繁瑣,密密麻麻的規則和收音機體操等。」我說。

  「是。」她說,似乎在想什麼,凝視著我。她的眼球不尋常地清澈。

  我不曾注意它的眼球如此清澈,一種不可思議的透明感,像眺望著天空。

  「不過我覺得這樣也不好,也就是……」她說著,眼神覷著我,咬咬嘴唇,垂下眼皮,「不知道,隨便。」

  交談終止,她打開腳步繼續走。

  再遇見她,是半年後了。半年之間,她清瘦得快認不出來。原本是特徵的圓圓臉頰變細長,印象里,她沒有這麼瘦骨嶙峋的,她比以往更加清瘦而綺麗。這點我想說些什麼,但又不知該說什麼。

  我和她並非有什麼事來四谷。我和她在中央線電車偶然相遇,正好她和我都沒特別什麼事。「下車吧,」她說。我們在四谷站一起下電車。只剩兩人時,我們卻沒什麼話說。她為何邀我下電車,我也不知道,我們從一開始就沒什麼話說。

  下電車後,她一語不發,腳步沙沙地快步前行。我追趕似地加快腳步,和她保持約一公尺的距離。我跟著她的背影走著,她時時轉回頭,朝著我說話。有些我答了,有些不知怎麼答,也有些她根本聽不到,也不在乎。她說了自己想要說的話之後,只管默默前行。我們在飯田橋右轉,從皇后崛道走出來,通過神保町十字路口、御茶之水斜坡,繞過本鄉,沿著東京陸上電車線道走到駒迅。頗有一段路程。走到駒迅時,已接近黃昏。

  「這是哪裡

  」她問我。

  「駒迅。」我說,「兜了一圈。」

  「怎麼走到這裡

  」

  「你走的,我只在後面跟著。」

  我們走到車站附近的蕎麥麵店,點了定食。從點餐到吃完,都沒有說話。我走得渾身疲累,她一語不發,陷入思索。

  「你體力不錯。」吃過面後,我說。

  「意外嗎

  」

  「嗯。」

  「我中學還是長跑選手。而且我父親喜好爬山,從小每逢周日都登山,所以腳勁還不錯。」

  「看不出來。」

  她笑了。

  「送你回家。」我說。

  「謝了,」她說,「我回去沒問題,不必介意。」

  「我沒關係的。」

  「真的不用,我習慣一個人回去。」

  其實她一說,我倒鬆了口氣。電車到她住處要花上一個鐘頭,這期間,兩人並肩默然坐著可不好受。最後她一人回去了,我代以付了飯錢。

  「哦,也許我們,不麻煩的話還能見個面

  當然並沒有特別非如此不可的理由。」

  道別的時候。她說。

  「完全不需要理由呀。」我吃驚地說。

  看到我吃驚的表情,她稍微臉紅。

  「我不會講,」她吃力地,把運動服的袖子推到手肘又拉下來,手上的汗毛映在電燈下染成金黃色,「沒有存心要講什麼理由不理由的,原本意思不是這樣。」她手靠在桌上,閉上雙眼,思索更好的說法。然而並沒有更好的說法。

  「我不介意。」我說。

  「我怎麼都講不好,」她說,「都是這樣的,真的是講不好。每當想說什麼的時候,一直都是不同的意思衝出喉嚨。或者不同意思,或者完全相反。為了要修正前面說的話,又常讓場面更加混亂。好像自己身體分成兩部分,圍著一根柱子互相追趕,正確的意思總在另一部分,而這一部分的我,永遠追趕不上。」

  她兩手放在桌上,凝視我的眼睛。

  「我說的,你明白嗎

  」

  「誰多少都有這種時候吧,」我說,「誰都有沒把握正確表達,而感到不安的時候。」

  聽我說完,她露出失望的表情。

  「根本不是這樣。」她說,再也沒說什麼。

  「我不介意再見面。」我說,「反正我一直有空。一人轉來轉去,還不如像這樣健行來得有益身體。」

  我們默默分開。我說再見,她說再見。

  初次認識她,是在高二的時候。她和我同樣年紀,念有名的教會中學。我們認識起因於我的好友 是她是他的女朋友。他們從小學就認識,兩人的家距離不過兩百公尺。就像大多的青梅竹馬,他們對彼此之間的交往絲毫不覺該有隱密性,經常到對方家裡玩,和對方家人吃飯。我和我當時的女友曾和他倆一起玩,結果往往變成只剩下我和他和她三人,而我的女友則消失無蹤。後來我們發現其實這樣才好,從立場看來,我是來賓,他是主持人,而她是他的體面助手兼女主角,就這麼回事。

  他社交最在行,表面一副瀟灑嘻笑,內在卻十分誠懇。他是個能夠洞徹時機,適時切入笑語的聊天高手。他倆常聊些輕鬆的笑話熱絡場面,每當他或她有一方沉默,另一人就立刻接上話,他可以在不怎麼有趣的對手的話中,迅速找出好幾個有趣部分。和他聊天時,我時常沉浸在自己原來是一個很有趣的人的錯覺。但是一旦他暫時離席,我和她馬上陷入冷場,兩人都不知該說些什麼。事實上,我和她完全沒有共同的話題。我們大抵什麼也沒說,不是把菸頭往桌上菸灰缸按熄,就是靜靜喝一口水,等待著他回座。而只要他一回座,有趣的話題就馬上就恢復。在他的葬禮三個月後,我只和她見過一次。剛好有事,所以約在咖啡館,事情講完就沒話說了。我試著找話題,卻半途而廢,加上她談話方式十怪異 — 她常在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的時候,突然生我的氣。然後我和她分開。或許她會生氣是因為,最後一次見到他的人,不是她,而是我的緣故吧。雖然這種說法可能不恰當,但我可以了解她的感受。如果可能,我會很希望為她改變當時的情況,但那是不可能的。一旦發生了,無論怎樣努力,都沒有辦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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