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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水有關係,能放在手掌上但不能吃。”

  “沒錯。”

  “蝸牛。”我說。

  “蝸牛可以吃啊。”

  “真的?”

  “大概吧。也許不好吃。”他沒自信地說。“而且不能放在手掌上。”

  “你看過嗎?”

  “沒有。”他說。

  “蝸牛。”我強硬地說。“可以放在手掌上的小蝸牛非常難吃,連狗都不吃的。”

  “等一下。”他說。“首先,約定語就不是蝸牛啊。”

  “可是跟水有關係,能放在手掌上,又不能吃的,而且又是兩個字。”

  “你的道理說不通。”

  “什麼地方不通?”

  “因為約定語就不是‘蝸牛’啊。”

  “那麼是什麼?”

  他一瞬間啞口無言。“這不能說。”

  “因為不存在呀。”我盡情放膽地冷言說道。“除了蝸牛之外,和水有關係,能放在手掌心又不能吃的兩個字的東西根本一個也沒有啊。”

  “可是有啊。”他以快要哭出來的聲音說。

  “沒有啊。”

  “有。

  “你沒有證據說有。”我說。“而且‘蝸牛’已經符合全部條件了對嗎?”

  “可是……那可以放在手掌上的小蝸牛,說不定什麼地方有喜歡吃它的狗啊。”

  “在什麼地方?還有是什麼樣的狗?”

  “嗯----”他嘀咕著。

  “關於狗我什麼都知道,卻沒看過喜歡能放在手掌上的蝸牛的什麼狗。”

  “有那樣難吃嗎?”

  “難吃得不得了。”

  “你吃過嗎?”

  “沒有啊。那樣難吃的東西我為什麼一定要吃呢?”

  “‘說得也是。”

  “總之請你幫我引見上面的人。”我強硬地說。“蝸牛。”

  “沒辦法。”他說。“我且幫你通報一聲。不過我想大概行不通吧。”

  “謝謝。我會報答你。”我說。

  “不過真的有能放在手掌上的蝸牛嗎?”

  “有啊。”

  掌中蝸牛以天鵝絨布擦著眼鏡的鏡片,嘆了一口氣。右下方的口齒陣陣抽搐著。是牙齒啊,他想。真厭煩。牙醫、稅款申報、汽車貸款、空調故障……他把頭靠在皮面扶手椅上,想著關於死的事。死像海底一樣安靜。

  掌中蝸牛正要人睡。

  這時對講機響起來。

  “什麼事?”掌中蝸牛對著機器吼道。

  “有客人。”門房的聲音說。

  掌中蝸牛看看手。“遲到十五分鐘。”

  --慢----較慢----中----快--

  村上春樹短篇集

  象的失蹤

  大象從鎮上的象舍中失蹤,我是從報紙上知道的。這天,我一如往常地被調至6點30分的鬧鐘叫醒。然後去廚房燒咖啡,烤麵包片,打開超短波廣播,啃著麵包片在餐桌上攤開晨報。我這人看報總是從第一版依序看下去,因此過了好半天才接觸到關於大象失蹤的報導。第一版報導的是日美貿易摩擦問題和戰略防禦構思,接下去是國內政治版,國際政治版,經濟版,讀者來信版,讀者專欄,不動產GG版,體育版,再往下才是地方版。

  大象失蹤的報導登在地方版的頭條。標題相當醒目:“××鎮大象去向不明”。緊接著是一行小標題:“鎮民人心惶惶,要求追究管理責任”。還有幾名警察驗證無象象舍的照片。沒有象的象舍總好像不大自然。空空蕩蕩,冷冷清清,儼然被掏空五臟六腑後乾燥了的龐大動物。

  我撥開落在報紙上的麵包屑,專心致志地逐行閱讀這則報導。上面說人們發現大象失蹤是5月18日(即昨天)下午2時。供食公司的人像往常那樣用卡車為大象運來食物(其

  主食為鎮立小學的學生們的剩飯),從而發現象舍空空如也。套在象腳上的鐵環依然上著鎖剩在那裡,看來是大象整個把腳拔了出去,失蹤的不僅僅是大象,一直照料大象的男

  飼養員也一同無影無蹤。

  人們最後見到大象和飼養員是前天(即5月17日)傍晚5點多鐘。5個小學生來象舍寫生,5點多之前一直用蠟筆為大象畫像來著。這幾個小學生是大象的最後目擊者,後來再無人見到。因為6點鈴一響,飼養員便將象廣場的門關上,使人們無法入內。

  5個小學生異口同聲地作證說,那時無論大象還是飼養員都沒顯出任何異常。大象一如往常乖乖站在廣場中央,不時左右搖晃一次鼻子,眯fèng起滿是皺紋的眼睛。它已老態龍鍾,動一下身體都顯得甚是吃力。初次目睹之人,往往感到不安,真怕它馬上癱倒在地上斷氣。

  以上便是這則新聞報導的內容。

  大象之所以被本鎮(即我居住的鎮)領來飼養,也是因為其年老之故。鎮郊的一座小動物園以經營困難為由關閉的時候,動物們都已通過動物經紀人之手轉往全國各地。

  唯獨這頭象由於年紀太老而無法找到主顧,一來哪裡的動物園中象的數量都綽綽有餘,二來沒一處動物園好事並充裕到足以接收一頭似乎馬上就心臟病發作死去的舉步維艱的大象的程度。因此,這頭象便在所有同伴蕩然無存的形同廢墟的動物園裡無所事事地——當然也不是說它原來有什麼事干——獨自滯留三四個月之久。

  無論動物園還是鎮上,對此都相當頭痛。動物園方面已將動物園舊址賣給了房地產商。房地商準備在此建造高層公寓,鎮上也簽發了開發許可證。象的處理越是長期拖而不決所付的利息越高。可是又不能把象殺掉。若是猴子或蝙蝠之類,倒也罷了。但殺一頭大象太容易暴露目標。一旦真相大白,問題就非同小可。於是三方一起商量,達成了關於老年大象處置的協議。

  (1)象作為鎮有財產免費領養;

  (2)收容象的設施由房地產商無償提供;

  (3)飼養員工資由動物園方面負擔。

  這就是三方協議的內容。正好是一年前的事。

  說起來,我從一開始便對“大象問題”懷有個人興趣。大凡有關象的報導我統統剪了下來。還去旁聽了鎮議會討論大象問題的會議。所以現在我才可以如此灑脫如此準確地敘述此事的發展過程。話也許有些羅嗦,但“大象問題”的處理很可能同大象失蹤有相當密切的關係,還是容我記述下來為好。

  當鎮長簽署了協議而即將領養大象之時,議會中以在野黨為中心(在此之前我還真不知道鎮議會中有什麼在野黨)掀起了反對運動。

  “為什麼本鎮必須領養大象?”他們質問鎮長。其主張可以歸納成以下幾條(條條太多十分抱歉,但我以為這樣容易理解):

  (1)大象問題屬於動物園與房地產商私營企業之間的問題,鎮政府沒有理由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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