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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老人冷笑道:“自作聰明的小子,是誰告訴你的啊,我可沒那麼好騙,你們在想什麼,我還摸不透嗎?”

  我嘆了一口氣,真是沒那麼容易啊。結果連白頭翁都犧牲掉了。

  “你這傢伙。”老人用柳條指著羊男說:“我非把你撕成一片片丟進洞裡餵蜈蚣不可。”

  羊男躲在我後面全身發抖。

  “還有你!”老人指著我:“我要把你餵狗,只留下心臟和腦漿,身體全部讓狗咬碎直到血肉模糊像泥巴灘在地上樣為止。”

  老人樂得大笑,狗的綠眼睛開始閃閃發光。

  這時我發現被咬在狗的牙齒之間的白頭翁,好像漸漸膨脹起來,白頭翁終於脹得跟雞一樣大,簡直像千斤頂似的,把狗的嘴巴脹大裂開,狗想要哀號,卻太遲了,狗的嘴巴裂了開來,霎時只聽見骨頭飛散的聲音,老人趕緊用柳條打白頭翁,可是白頭翁依然繼續膨脹,這下竟把老人緊緊地逼到牆邊,白頭翁已經變得跟獅子一樣大,而整個房間都覆蓋在白頭翁堅固的翅膀拍撲之下了。

  快,趁現在逃出去呀!後面傳來美少女的聲音。我吃驚地回頭看,後面卻只有羊男,羊男也好像發愣地往後看。

  快,快點逃啊!又再聽見美女的聲音。我拉起羊男的手,向正面的門跑,然後打開門,跌跌撞撞地跑出外面。

  早晨的圖書館裡沒一個人影。我和羊男跑過走廊,撬開閱覽室的窗子逃出圖書館。然後繼續拚命跑,直到喘不過氣來,終於跑累了,趴倒在一個公園的糙地上。

  當我醒過來時,卻發現只剩下我一個人。羊男已經無影無蹤。我站起來,大聲喊著羊男,卻沒有回答,天已經大亮,清晨的一線陽光正投she在糙木的枝葉間。都不知道羊男到什麼地方去了。

  回到家,母親已經做好早餐在等我。

  “早啊。’母親說。

  “早安。”我說。

  於是我們吃起早餐。白頭翁也正安詳地啄著飼料。簡直像什麼也沒發生似的。關於遺失的鞋子,母親也沒說什麼。母親的側面看起來比平常稍微憂愁的樣子,不過也許只是我的錯覺吧。

  從此以後,我再也沒去過圖書館。也曾經想過再到那裡一次,去確定一下地下室的人口,可是我已經不想再接近那裡了。每次一到黃昏只要看見圖書館的建築物,就會裹足不前。

  偶爾會想到留在地下室的那雙新皮鞋,還有想起羊男,想起美麗的少女,不過不管想多少,我還是搞不清楚,到底哪些是真的發生過的事,就在迷迷糊糊之間,我已日漸遠離那地下室。

  到現在,我那雙皮鞋一定還放在地下室的角落裡,羊男一定還在這地面的某個地方流浪著,一想到這裡就覺得非常悲哀。我所做的事,真的對嗎?我連這點都沒信心。

  上星期二,我母親死了,舉行過一個安靜的小葬禮,我就變成孤伶伶的一個人了。我現在,在凌晨兩點鐘的黑暗中,想著圖書館地下室的事。黑暗的深處非常深,簡直像新月夜晚的黑暗一樣。

  村上春樹短篇集

  沒落的王國

  沒落的王國背後,有一條清澈的小河流過。河水非常清澈,裡面住著許多魚,也生有水糙之類,魚就吃這個過活。魚兒認為王國是否沒落,跟他們沒什麼關係。那倒也是。對魚來說,是王國或共和國,一點關係都沒有。他們既不投票,也不必納稅。

  “這檔子事,跟咱們沒關係。”他們這樣想。

  我在小河裡洗腳,小河的水好冷,腳伸進去一下子就凍紅了。從小河這邊可以看見沒落王國的城牆和尖塔。尖塔上還立著二色旗,迎著風啪啦啪啦地飄撲,走過河邊的人,都抬頭看那旗子,然後這樣說:

  “你瞧!那就是沒落王國的國旗呢。”

  姓Q是我的朋友----或者曾經是。這麼說是因為姓Q的跟我,這十年來,彼此沒做過任何一件像朋友的事。因此到如今,我想還是用曾經是朋友,這種過去式來說,比較正確。總而言之,我們曾經是朋友。

  我每次要向別人說明姓Q的這個人的時候,總會被一種絕望的無力感所侵襲。雖然我本來就不是一個擅長說明事情的人,把這一點也算進去的話,要說明姓Q的這個人,就更加是一件特殊的作業,頂難的差事了。而每次做這個嘗試的時候,我就會被深深的深深的深深的絕望感所侵襲。

  簡單地試試看吧。

  姓Q的跟我是同年,卻比我長得英俊瀟灑570倍,個性又好,又不會向別人炫耀,也不驕傲。就算有人因為某種原因失敗了,帶給他麻煩,他也絕不生氣。“沒辦法啊,彼此彼此嘛。”他說。不過一次也沒聽說他帶給別人麻煩過。加上教養又好,父親在四國的某個地方當醫生,因此經常有相當多的零用錢,卻並不因此而奢侈浪費,經常都清清慡慡的,服裝的品味也非常高。

  此外還是個運動健將。高中時代在網球隊還參加過校際杯比賽。對游泳有興趣。每星期要上游泳池兩次。政治方面屬於溫和的自由主義派。成績也----即使稱不上出類拔萃----也還算優良。幾乎從來不為考試開夜車,不過卻沒有fails過任何一個學分,因為上課時都很認真聽課。

  鋼琴彈得相當好,有很多比爾艾漢斯(Bill EVanS)或莫扎特的唱片。小說方面喜歡巴爾扎克(Honors de Balzac)或莫伯桑(Guy de Mpet)之類的法國作品,大江健三郎的也偶爾讀讀,而且能做非常確實的評論。

  當然對女孩子也相當有吸引力----沒有理由不受歡迎。不過也並不“到處留情”。他有一個相當端莊美麗的女朋友,是某個女子大學氣質高雅的二年級學生,每星期天約會。

  好了好了。

  這就是我所知道的大學時代的姓Q的。雖然好像有什麼地方說漏了似的,不過反正沒什麼重要。總而言之,姓Q的是個沒缺點的人物。

  姓Q的那時候住在我隔壁的房間。就在借借鹽,借沙拉醬之中,我們建立起了交情。不久之後就常常互相到彼此的房間,聽聽唱片,一起喝喝啤酒。我跟我的女朋友,和他跟他的女朋友,也曾經四個人一起開車到鏡倉玩過,我們很合得來。大四那年夏天,我搬出公寓,於是我們就分手了。

  我再見姓Q的,是那以後的十年左右。我正在赤圾附近的酒店游泳池旁看著書,而姓Q的正在我旁邊的躺椅上坐著。姓Q的旁邊坐著一位非常漂亮,身穿比堅尼,玉腿修長的女孩子,她是跟姓Q的一起的。

  我立刻就知道他是姓Q的,姓Q的還是依然那麼英俊瀟灑,三十出頭的現在,看來更增添了幾分從前所沒有的某種類似威嚴的東西。年輕女孩子們走過的時候,都忍不住要多瞄他一眼。

  他沒注意到我,本來我的臉就算是比較平凡的,何況還帶著太陽眼鏡。我遲疑了一下,結果還是決定不打招呼。因為姓Q的正跟旁邊的女孩子講得正熱烈,我覺得打攪他們不大好。何況我跟姓Q的之間幾乎沒什麼共通的話題,像我以前借過鹽給你噢!我向你借過沙拉醬,這種程度的話題也拖不了多少時間。因此我只顧默默地繼續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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