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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從1970年8月8日開始,結束於18天後,即同年的8月26日。

  3

  “什麼有錢人,統統是王八蛋!”

  鼠雙手扶桌面,滿心不快似地對我吼道。

  或許鼠吼的對象是我身後的咖啡粉碎機也未可知。因為我同他隔桌對坐,毫無必要對我特意吼叫。但不管怎樣,吼完之後,鼠總是現出一副滿足的神情,津津有味地呷著啤酒。

  當然,任何人也不會注意到鼠的粗聲大氣。店小人多,險些坐到門外去,人人都同樣大吼大叫,光景簡直同即將沉沒的客輪無異。

  “壁虱!”說著,鼠不勝厭惡似地搖了搖頭。“那些傢伙一無所能;看見滿臉財大氣粗神氣的傢伙,我簡直想吐!”

  我把嘴唇貼在薄薄的酒杯邊上,默默點頭。鼠也就此打住,不再言語,烤火似地翻動著擱在桌面上的纖細的手指,反覆審視良久。我無可奈何地仰望天花板。這是他的老毛病:不把十根指頭依序逐一清點完畢,便不可能再開尊口。

  整個夏天,我和鼠走火入魔般地喝光了足以灌滿25米長的游泳池的巨量啤酒。丟下的花生皮足以按5厘米的厚度鋪滿爵士酒吧的所有地板。否則簡直熬不過這個無聊的夏天。

  爵士酒吧的櫃檯上方,掛著一幅被煙燻得變色的版畫。實在百無聊賴的時候,我便不厭其煩地盯著那幅畫,一盯就是幾個鐘頭。那儼然用來進行羅沙哈測驗的圖案,活像兩隻同我對坐的綠毛猴在相互傳遞兩個漏完了氣的網球。

  我對酒吧的主人傑這麼一說,他注視了好一會兒,不無勉強地應道:那麼說倒也是的。

  “可象徵什麼呢?”我問。

  “左邊的猴子是你,右邊的是我。我扔啤酒瓶,你扔錢過來。”

  我心悅誠服,埋頭喝啤酒。

  “簡直想吐!”鼠終於清點完手指,重複道。

  鼠說有錢人的壞話,並非今天心血來cháo,實際上他也深惡痛絕。其實鼠的家也相當有錢——每當我指出這點,鼠必定說不是他的責任。有時(一般都是喝過量的時候)我補上一句“不,是你的責任”,可話一出口又每每感到後悔。因為鼠說的畢竟也有道理。

  “你猜我為什麼厭惡有錢人?”這天夜裡鼠仍不收口。話說到這個地步還是頭一次。

  我搖搖腦袋,表示我不知道。

  “說白啦,因為有錢人什麼也不想。要是沒有手電筒和尺子,連自己的屁股都搔不成。”

  說白啦,是鼠的口頭禪。

  “真那樣?”

  “當然。那些傢伙關鍵的事情什麼也不想,不過裝出想的樣子罷了。……你說是為什麼?”

  “這——”

  “沒有必要嘛!當然嘍,要當上有錢人是要多少動動腦筋,但只要還是有錢人,就什麼也不需要想,就像人造衛星不需要汽油,只消繞著一個地方團團轉就行。可我不是那樣,你也不同。要活著,就必須想個不停,從明天的天氣想到浴盆活塞的尺寸。對吧?”

  “啊。”

  “就是這樣。”

  鼠暢所欲言之後,從衣袋裡掏出紙巾,出聲地抹了把鼻子,一副無奈的樣子。我真摸不准鼠的話里有多少正經成分。

  “不過,到頭來都是一死。”我試探著說道。

  “那自然。人人早晚得死。可是死之前有50年要活。這呀那呀地邊想邊活,說白啦,要比什麼也不想地活5千年還辛苦得多。是吧?”

  誠如所言。

  4

  我同鼠初次相見,是3年前的春天。那年我們剛進大學,兩人都醉到了相當程度。清晨4點多,我們一起坐進了鼠那輛塗著黑漆的菲亞特300型小汽車。至於什麼緣故,我實在記不得。

  大概有一位我倆共同的朋友吧。

  總之我們喝得爛醉,時速儀的指針指在80公里上。我們銳不可擋地衝破公園的圍牆,壓倒盆栽杜鵑,氣勢洶洶地直朝石柱一頭撞去。而我們居然絲毫無損,實在只能說是萬幸。

  我震醒了過來。我踢開撞毀的車門。跳到外面一看,只見菲亞特的引擎蓋一直飛到十米開外的猴山欄杆跟前,車頭前端凹得同石柱一般形狀,突然從睡夢中驚醒的猴們怒不可遏。

  鼠雙手扶著方向盤,身體彎成兩折,但並未受傷,只是把一小時前吃的義大利餡餅吐到了儀錶板上。我爬上車頂,從天窗窺視駕駛席:

  “不要緊?”

  “嗯。有點過量,竟然吐了。”

  “能出來?”

  “拉我一把。”

  鼠關掉發動機,把儀錶板上的香菸塞進衣袋,這才慢吞吞地抓住我的手,爬上車頂。我們在菲亞特頂棚並肩坐下,仰望開始泛白的天空,不聲不響地抽了幾支煙。不知為何,我竟想起理察。伯頓主演的裝甲車電影。至於鼠在想什麼,我自然無從知曉。

  “喂,咱們可真算好運!”5分鐘後鼠開口道,“瞧嘛,渾身完好無損,能信?”

  我點點頭:“不過,車算報廢了。”

  “別在意。車買得回來,運氣可是千金難買。”

  我有些意外,看著鼠的臉:“闊佬不成?”

  “算是吧!”

  “那太好了!”

  鼠沒有應聲,不大滿足似地搖了搖頭。“總之我們交了好運。”

  “是啊。”

  鼠用網球鞋跟碾死菸頭,然後用手指朝猴山那邊彈去。

  “我說,咱倆合夥如何?保准無往不勝!”

  “先幹什麼?”

  “喝啤酒去!”

  我們從附近的自動售貨機里買了六聽罐裝啤酒,走到海邊,歪倒在沙灘上一喝而光,隨即眼望大海。天氣好得無可挑剔。

  “管我叫鼠好了。”他說。

  “幹嘛叫這麼個名字?”

  “記不得了,很久以前的事了。起初給人這麼叫,心裡是不痛快,現在無所謂。什麼都可以習慣嘛。”

  我倆將空啤酒罐一古腦兒扔到海里,背靠防波堤,把粗呢上衣蒙在臉上,睡了差不多一個小時。睜眼醒來,直覺得一股異樣的生命力充滿全身,甚是不可思議。

  “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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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100公里!”我對鼠說。

  “我也能!”

  然而當務之急是:將公園維修費分3年連本帶利交到市政府去。

  5

  鼠驚人地不看書。除了體育報紙和寄到信箱裡的GG,我還沒發現他看過其它鉛字。我有時為了消磨時間看看書,他便像蒼蠅盯視蒼蠅拍似地盯著書問:

  “幹嘛看什麼書啊?”

  “幹嘛喝什麼啤酒啊?”

  我吃一口醋醃竹莢魚,吃一口青菜色拉,看都沒看鼠一眼地反問。鼠沉思了5分鐘之久,開口道:

  “啤酒的好處,在於它能夠全部化為小便排泄出去。一出局一壘並殺,什麼也沒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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