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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童回朝後,雖然他屬於真金太子的儒臣派,也感受到老皇帝對錢財的渴戀,於是他“配合”盧世榮一起進行經濟改革,整治鈔法,禁止私下貿易,並對金銀重新定價。

  說句實話,盧世榮所採取的措施,起初非常有利於民,諸如減免江南農民的租課,給內外官吏適當加俸,收贖江南失業貧困人民因貧困而賣出的妻兒,免除民間包銀三年,等等。不久,針對鈔法虛弊,盧世榮又提出要仿習漢唐兩朝,在天下括銅鑄至元銅錢,並在國內推行新的綾券,與紙鈔同步使用。看到盧世榮獻上的嶄新綾券樣幣,忽必烈大喜,馬上說:“便益之事,當速行之。”

  見忽必烈如此支持自己的“改革”,盧世榮膽量倍增,腦子天天轉得飛快,不久又上奏新的經濟改革方案:

  於泉、杭二州立市舶都轉運司,造船給本,令人商販,官有其利七,商有其三。禁私泛海者,拘其先所蓄寶貨,官買之;匿者,許告,沒其財,半給告者。今國家雖有常平倉,實無所畜。臣將不費一錢,但盡禁權勢所擅產鐵之所,官立爐鼓鑄為器鬻之,以所得利合常平鹽課,糴粟積於倉,待貴時糶之,必能使物價恆賤,而獲厚利。國家雖立平準,然無曉規運者,以致鈔法虛弊,諸物踴貴。宜令各路立平準周急庫,輕其月息,以貸貧民,如此,則貸者眾,而本且不失。又,隨朝官吏增俸,州郡未及,可於各都立市易司,領諸牙儈人,計商人物貨,四十分取一,以十為率,四給牙儈(經紀人),六為官吏俸。國家以兵得天下,不藉糧饋,惟資羊馬,宜於上都、隆興等路,以官錢買幣帛易羊馬於北方,選蒙古人牧之,收其皮毛筋骨蘇酪等物,十分為率,官取其八,二與牧者。馬以備軍興,羊以充賜予。

  忽必烈聞奏,連連點頭稱善,尤其盧世榮所奏出官錢買馬讓蒙古人蓄養而後政府收利一事更是讚賞有加,“此事亦善,太祖時欲行之而不果,朕當思之。”

  聽皇帝如此說,盧世榮喜出望外,忙叩頭言道:“為臣行事,多遭人嫉恨,日後必有上言說臣壞話的人,為臣十分害怕,請陛下做主。”

  忽必烈聞言,忙為盧世榮打氣:“你別害怕朕對你有什麼不利,還是小心愛卿你自己的飲食起居吧。善跑獵犬,狐狸肯定不喜歡,主人又怎能不喜歡!愛卿所行之事,皆出自朕意。現朕為你增加從人侍衛,愛卿可小心自衛門戶。”不僅言語上支持,忽必烈還親自下旨安童給盧世榮增派侍從,可見這位財臣當時在忽必烈心目中的地位。

  盧世榮為了增加自己在朝廷中的力量,奏升六部為二品官銜。而後,忽必烈又依從盧世榮所奏,罷停行台,並改按察司為提刑轉運司,兼任錢穀財賦之事。不久,盧世榮又設立“規措所”新機構,選取的官吏皆是些“善賈”的買賣人。忽必烈閱奏,不清楚“規措所”這個新增的秩五品機構是幹什麼的,盧世榮忙解釋說此所用以“規畫錢穀”。老皇帝立刻批准成立。

  得寸進尺之餘,盧世榮又上奏:“天下能理財者,從前皆奔走於阿合馬門下,現在他們都被劃入黑簿中,怎能因一人之故而盡廢其才。為臣我想從中擇選一些有用之人,又怕有人說我是任用罪人。”

  忽必烈覺得盧世榮言之有理,表示“可用者用之”。

  於是,昔日與盧世榮同甘共肥的一幫阿合馬死黨,紛紛得到重新的擢用。

  盧世榮的理財改革,真正實施之後,好多事情根本行不通。皇太子真金就明白表示反對,“財非天降,安得歲取贏乎!恐生民膏血,竭於此也。豈惟害民,(盧世榮)實國之大蠹”。

  從前推薦盧世榮的桑哥,聽聞真金太子如此說,也急忙中止了與老盧的密切聯繫。

  元上都平面圖

  忽必烈對盧世榮百依百從,“你辦事,我放心”,於是老皇帝又去上都巡遊。元朝在忽必烈時代實行兩都體制,一般來講,每年三月份至九月份,忽必烈住在上都(開平),其餘時間,則居於大都處理公務。這種體制,取源於遼朝皇帝的五都“納缽”(捺缽)。由於同為遊牧民族,蒙古人把契丹人的這種四季納缽制加以引用,只不

  過是由“五都”改為“兩都”。滿清帝王在承德修建避暑山莊,也類似這種“兩都制”。

  “(盧)世榮居中書(省)才數日,恃委任之專,肆無忌憚,視丞相猶虛位也。”大臣有人與盧世榮意見稍不合,即被誣“廢格詔旨”,旋即被殺。如此一來,“朝中凜凜”,丞相安童等人見盧世榮作為一個漢人,如此擅權越職,非常不滿。而且,“經濟改革”實施數月,安童等人發現根本不起效應,怕日後對自己有所拖累,就派御史上章彈劾盧世榮,罪狀大抵如下:

  “(盧世榮)苛刻誅求,為國斂怨,將見民間凋耗,天下空虛。考其所行與所言者,已不相副:始言能令鈔法如舊,弊今愈甚;始言能令百物自賤,今百物愈貴;始言課程增至三百萬錠,不取於民,今迫脅諸路,勒令如數虛認而已;始言令民快樂,今所為無非擾民之事。若不早為更張,待其自敗,正猶蠹雖除而木已病矣。”

  忽必烈在上都接到御史大夫轉呈的奏狀,自然非常惱怒,即日派人帶詔旨命右丞相安童召集官員大臣,研究對盧世榮的彈章。而後,又命人把盧世榮押上都審訊。

  經過審訊,盧世榮主要罪狀如下:第一,不經丞相安童同意,私自支鈔二十萬錠;第二,擅升六部為二品;第三,未與樞密院商議,擅自徵調行省一萬二千人置濟州;第四,擢用阿合馬黨人,害公擾民。

  元大都平面復原圖不久,皇帝和眾臣廷對時,已為犯人的盧世榮在忽必烈面前“一一款服”,其實,他這招兒裝可憐也是想自攬責任為老皇帝“遮醜”,因為他罪名中的第二項和第四項都是忽必烈照準的。別說,這招兒起先還管用,忽必烈沒有立即殺掉盧世榮,只是下命:把他收押下獄。

  由於得知真金太子深恨盧世榮,推薦老盧上台的桑哥也“鉗口不敢言”,沒有“挺身”而出搭救老盧。

  延至年底,忽必烈見斂財無方,愈想愈氣,就問身邊蒙古大臣對盧世榮的看法。大臣自然厭憎這位斂財損人的漢人,忙回稟說:“近日聽新入中書省的漢官議論,他們說盧世榮已經認罪,件件罪名屬實,卻仍舊被養在監獄裡,白白浪費糧食。”

  又老又胖的皇帝聞言很是上火,立刻下令把盧世榮押到鬧市開斬,並派人把老盧一身上下百多斤肥肉割下,帶到御苑去餵馴養的飛禽和水獺。

  阿合馬便宜了狗肚子,盧世榮養肥了禽獺,二位“財神爺”的下場真可謂殊途同歸。但阿合馬榮華富貴十九年,盧世榮從上台到被處死才一年的時間。

  盧世榮被逮治,也觸發了元廷中儒臣和財臣之間的更加尖銳的矛盾。相互鬥爭之下,真金皇太子反倒成為犧牲品。真金太子生母察必在1281年病死,忽必烈便於兩年後立弘吉剌氏南必為皇后。由於年歲已高,忽必烈非重大事不見群臣,南必皇后頻頻現身。為此,江南行台監察御史曾經有人封章上奏:“帝(忽必烈)春秋高,宜禪位於皇太子,皇后(南必)不宜外預。”此種腐儒之見,在從前的漢族朝代尚可容忍,但對於蒙古帝王來講,卻是令人大惱火不可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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