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內容簡介】
《愛瑪》是英國女作家簡·奧斯汀較有影響的長篇小說,是她作品中藝術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說主人公愛瑪是個美麗聰明的地主小姐,喜歡與人作媒。她在無聊之中把鄰近的一個孤女哈麗埃特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主觀臆想地安排她的戀愛。哈麗埃特很隨和地一次又一次“愛”上了愛瑪給她選擇的“求婚者”。最後在愛瑪的不負責的慫恿下,竟自以為“愛”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這時愛瑪才猛然發現原來自己是愛奈特利先生的,最後兩人都找到了與自己相匹配的伴侶。作者在小說中,已把愛情、婚姻與財產、社會地位聯繫起來。書中還穿插了美麗優雅的簡費爾法克斯和愛瑪家庭女教師泰勒小姐的繼子,富家子弟弗蘭克邱吉爾的婚戀故事。小說現實主義成分增多,戲劇成分減少,結構精微巧妙,喜劇氣氛瀰漫全書,趣味橫生。
小說的女主人公愛瑪·伍德豪斯年輕、漂亮、聰明,並且有錢,但她特別喜歡為別人做媒,且經常隨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個私生女,但年輕漂亮,深為愛瑪所喜歡。愛瑪認為哈里特雖不太聰明,但如果與既無財產又無地位的羅伯特·馬丁成雙配對未免太過可惜,她一直堅持哈里特應該找一個有地位的紳士為伴的信念。於是,愛瑪把哈里特先後介紹給牧師埃爾頓先生和年輕而富有的弗蘭克·邱吉爾,結果均出現僵局。埃爾頓先生在追求愛瑪無望之餘,因明白愛瑪的初衷而頗為氣惱,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兒;而弗蘭克也早已與漂亮高雅但沒有財產的簡·費爾法克斯私定終身。這亂點鴛鴦譜鬧出的笑話,令愛瑪著實吃了不少苦頭。不過,雖然愛瑪在給別人做媒方面沒有任何收穫,自己卻喜獲豐收,與十分出色的喬治·奈特利先生結為連理,這雖與她一開始就宣布的終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墜入情網的她,此時已顧不了那麼多了。小說最後以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大團圓情形而結束。
【作者簡介】
簡·奧斯汀(Jane 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是英國著名女性小說家,她的作品主要關注鄉紳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細緻入微的觀察力和活潑風趣的文字真實地描繪了她周圍世界的小天地。
奧斯汀終身未婚,家道小康。由於居住在鄉村小鎮,接觸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師等人簡·奧斯汀物以及他們恬靜、舒適的生活環境,因此她的作品裡沒有重大的社會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細緻入微的觀察力,真實地描繪了她周圍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紳士淑女間的婚姻和愛情風波。她的作品格調輕鬆詼諧,富有喜劇性衝突,深受讀者歡迎。從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庸俗無聊的“感傷小說”和“哥特小說”充斥英國文壇,而奧斯汀的小說破舊立新,一反常規地展現了當時尚未受到資本主義工業革命衝擊的英國鄉村中產階級的日常生活和田園風光。她的作品往往通過喜劇性的場面嘲諷人們的愚蠢、自私、勢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點。奧斯汀的小說出現在19世紀初葉,一掃風行一時的假浪漫主義cháo流,繼承和發展了英國18世紀優秀的現實主義傳統,為19世紀現實主義小說的高cháo做了準備。雖然其作品反映的廣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如“兩寸牙雕”,從一個小窗口中窺視到整個社會形態和人情世故,對改變當時小說創作中的庸俗風氣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國小說的發展史上有承上啟下的意義,被譽為地位“可與莎士比亞平起平坐”的作家。
附:本作品來自網際網路,本站不做任何負責版權歸原文作者!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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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奧斯汀於1775年出生在英國漢普郡一個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裡,父親是一位鄉村教師。她沒有受過多少正規教育,卻在父親主持的家學中大量涉獵各種書籍,獲益匪淺。 15歲時,她便開始寫短劇、小品試筆,娛樂家人,21歲完成的小說已濟身英國文壇最佳作品行列。
奧斯汀的小說均為愛情故事,但她本人卻終身未婚。她於1817年辭世,時年不足42歲。
奧斯汀在22歲前已完成兩部小說,後經修訂,於1811年出版《理智與感傷》,1813年出版《傲慢與偏見》。她在27—28歲時寫出第三部小說《諾桑決寺》,膽直至她去世後1818年才發表。30歲後,她寫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費爾花園》,1816年出版 《愛瑪》,1818年出版《勸導》。
奧斯汀所寫均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蘇格蘭鄉村和鄰近地區中產階級的生活。她描寫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觀察細緻入微,構思睿智合理,任務刻畫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寫作風格樸素無華;情節巧妙跌宕,耐人尋味。一百多年來各國讀者對她的作品愛不釋手。
《愛瑪》像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情節圍繞著女主人公的擇偶活動而展開,著力揭示出當時英國社會cháo流中, 以婚配作為女子尋求經濟保障、提高經濟地位的惡習,中門第而不顧女子感情和作人權力的醜陋世尚。《愛瑪》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與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與溝通,要求社會地位上的平等權力,堅持獨立觀察、分析和選擇男子的自由。在當時的英國,這幾乎無異於反抗的吶喊。
或許沒有那部小說在喜劇效果方面,能使奧斯汀的《愛瑪》像形見拙。這是一部匠心西獨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風格毫不矯揉造作,然而卻在敘述事件的同時,不是恰到好處地搔及讀者心頭的癢處。作者以她女性細緻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協的態度、自信的道德意識、無所顧忌的膽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頌真、善、美,鞭勒假、惡,這無疑觸動了同時代那些與作品人物不無類似之處的人們。
《愛瑪》也像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著墨於凡人瑣事,場景情節多比較平淡,但是他為什麼能創造出令讀者如醉如痴不忍釋卷的效果呢?回答應該說是多方面的。
在一個方面,它通過了主人公愛瑪營造了讀者閱讀時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圍,一百多年來,《愛瑪》的讀者往往都是一口氣讀完它,然後對閱讀感受津津樂道。讀者仿佛置身於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進主人公的角色,親自參與作品的情節發展。讀者隨著故事的展開,與主人公保持著比較緊密的心理聯繫,遇到還擊和荒誕的情節變化,便有與共鳴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讀到尷尬場面,讀者也頗感難為情。
在另一個方面,《愛瑪》的情節又是一個謎,讀者在作者的引導下,試圖去解這個謎。從這個意義上講,《愛瑪》有類似一部神秘的的偵探小說。 作者謹慎的將一些重要的線索掩蓋起來,知道需要時才揭示出真相。讀者從愛瑪的角度去觀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過種種線索去探求真相。雖然讀者不能精確地預測到結果如何,但是, 一種預先已經朦朧有所了解的感覺卻貫穿閱讀過程的始終,等到“秘密”揭示出來,讀者的感覺是早就有所預料。作者的這一手法,或許可以稱作對讀者虛榮心裡的滿足。作者仿佛在對讀者說:你我都知道愛瑪的觀念又多荒誕。這種感情強化了閱讀時的戲劇效果。
《愛瑪》是英國女作家簡·奧斯汀較有影響的長篇小說,是她作品中藝術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說主人公愛瑪是個美麗聰明的地主小姐,喜歡與人作媒。她在無聊之中把鄰近的一個孤女哈麗埃特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主觀臆想地安排她的戀愛。哈麗埃特很隨和地一次又一次“愛”上了愛瑪給她選擇的“求婚者”。最後在愛瑪的不負責的慫恿下,竟自以為“愛”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這時愛瑪才猛然發現原來自己是愛奈特利先生的,最後兩人都找到了與自己相匹配的伴侶。作者在小說中,已把愛情、婚姻與財產、社會地位聯繫起來。書中還穿插了美麗優雅的簡費爾法克斯和愛瑪家庭女教師泰勒小姐的繼子,富家子弟弗蘭克邱吉爾的婚戀故事。小說現實主義成分增多,戲劇成分減少,結構精微巧妙,喜劇氣氛瀰漫全書,趣味橫生。
小說的女主人公愛瑪·伍德豪斯年輕、漂亮、聰明,並且有錢,但她特別喜歡為別人做媒,且經常隨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個私生女,但年輕漂亮,深為愛瑪所喜歡。愛瑪認為哈里特雖不太聰明,但如果與既無財產又無地位的羅伯特·馬丁成雙配對未免太過可惜,她一直堅持哈里特應該找一個有地位的紳士為伴的信念。於是,愛瑪把哈里特先後介紹給牧師埃爾頓先生和年輕而富有的弗蘭克·邱吉爾,結果均出現僵局。埃爾頓先生在追求愛瑪無望之餘,因明白愛瑪的初衷而頗為氣惱,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兒;而弗蘭克也早已與漂亮高雅但沒有財產的簡·費爾法克斯私定終身。這亂點鴛鴦譜鬧出的笑話,令愛瑪著實吃了不少苦頭。不過,雖然愛瑪在給別人做媒方面沒有任何收穫,自己卻喜獲豐收,與十分出色的喬治·奈特利先生結為連理,這雖與她一開始就宣布的終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墜入情網的她,此時已顧不了那麼多了。小說最後以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大團圓情形而結束。
【作者簡介】
簡·奧斯汀(Jane 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是英國著名女性小說家,她的作品主要關注鄉紳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細緻入微的觀察力和活潑風趣的文字真實地描繪了她周圍世界的小天地。
奧斯汀終身未婚,家道小康。由於居住在鄉村小鎮,接觸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師等人簡·奧斯汀物以及他們恬靜、舒適的生活環境,因此她的作品裡沒有重大的社會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細緻入微的觀察力,真實地描繪了她周圍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紳士淑女間的婚姻和愛情風波。她的作品格調輕鬆詼諧,富有喜劇性衝突,深受讀者歡迎。從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庸俗無聊的“感傷小說”和“哥特小說”充斥英國文壇,而奧斯汀的小說破舊立新,一反常規地展現了當時尚未受到資本主義工業革命衝擊的英國鄉村中產階級的日常生活和田園風光。她的作品往往通過喜劇性的場面嘲諷人們的愚蠢、自私、勢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點。奧斯汀的小說出現在19世紀初葉,一掃風行一時的假浪漫主義cháo流,繼承和發展了英國18世紀優秀的現實主義傳統,為19世紀現實主義小說的高cháo做了準備。雖然其作品反映的廣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如“兩寸牙雕”,從一個小窗口中窺視到整個社會形態和人情世故,對改變當時小說創作中的庸俗風氣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國小說的發展史上有承上啟下的意義,被譽為地位“可與莎士比亞平起平坐”的作家。
附:本作品來自網際網路,本站不做任何負責版權歸原文作者!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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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奧斯汀於1775年出生在英國漢普郡一個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裡,父親是一位鄉村教師。她沒有受過多少正規教育,卻在父親主持的家學中大量涉獵各種書籍,獲益匪淺。 15歲時,她便開始寫短劇、小品試筆,娛樂家人,21歲完成的小說已濟身英國文壇最佳作品行列。
奧斯汀的小說均為愛情故事,但她本人卻終身未婚。她於1817年辭世,時年不足42歲。
奧斯汀在22歲前已完成兩部小說,後經修訂,於1811年出版《理智與感傷》,1813年出版《傲慢與偏見》。她在27—28歲時寫出第三部小說《諾桑決寺》,膽直至她去世後1818年才發表。30歲後,她寫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費爾花園》,1816年出版 《愛瑪》,1818年出版《勸導》。
奧斯汀所寫均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蘇格蘭鄉村和鄰近地區中產階級的生活。她描寫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觀察細緻入微,構思睿智合理,任務刻畫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寫作風格樸素無華;情節巧妙跌宕,耐人尋味。一百多年來各國讀者對她的作品愛不釋手。
《愛瑪》像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情節圍繞著女主人公的擇偶活動而展開,著力揭示出當時英國社會cháo流中, 以婚配作為女子尋求經濟保障、提高經濟地位的惡習,中門第而不顧女子感情和作人權力的醜陋世尚。《愛瑪》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與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與溝通,要求社會地位上的平等權力,堅持獨立觀察、分析和選擇男子的自由。在當時的英國,這幾乎無異於反抗的吶喊。
或許沒有那部小說在喜劇效果方面,能使奧斯汀的《愛瑪》像形見拙。這是一部匠心西獨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風格毫不矯揉造作,然而卻在敘述事件的同時,不是恰到好處地搔及讀者心頭的癢處。作者以她女性細緻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協的態度、自信的道德意識、無所顧忌的膽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頌真、善、美,鞭勒假、惡,這無疑觸動了同時代那些與作品人物不無類似之處的人們。
《愛瑪》也像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著墨於凡人瑣事,場景情節多比較平淡,但是他為什麼能創造出令讀者如醉如痴不忍釋卷的效果呢?回答應該說是多方面的。
在一個方面,它通過了主人公愛瑪營造了讀者閱讀時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圍,一百多年來,《愛瑪》的讀者往往都是一口氣讀完它,然後對閱讀感受津津樂道。讀者仿佛置身於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進主人公的角色,親自參與作品的情節發展。讀者隨著故事的展開,與主人公保持著比較緊密的心理聯繫,遇到還擊和荒誕的情節變化,便有與共鳴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讀到尷尬場面,讀者也頗感難為情。
在另一個方面,《愛瑪》的情節又是一個謎,讀者在作者的引導下,試圖去解這個謎。從這個意義上講,《愛瑪》有類似一部神秘的的偵探小說。 作者謹慎的將一些重要的線索掩蓋起來,知道需要時才揭示出真相。讀者從愛瑪的角度去觀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過種種線索去探求真相。雖然讀者不能精確地預測到結果如何,但是, 一種預先已經朦朧有所了解的感覺卻貫穿閱讀過程的始終,等到“秘密”揭示出來,讀者的感覺是早就有所預料。作者的這一手法,或許可以稱作對讀者虛榮心裡的滿足。作者仿佛在對讀者說:你我都知道愛瑪的觀念又多荒誕。這種感情強化了閱讀時的戲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