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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吉尼亞的風流事(2)
星期一一整天,他都在考慮這件事。第二天一早,他騎著馬來到漢克斯一家居住的小泥屋前,僱傭露西去他的農場當女僕。他本來有了許多僕人,這回特地雇露西,只是讓她干點輕便活。
在當時,維吉尼亞州的富有人家都送兒子去英國讀書。露西的主人當年曾上過牛津大學,他回美國的時候還帶回很多珍貴的圖書。他有一天去書房,發現露西手裡拿著塊抹布,正坐在一邊聚精會神地看一本史書的插圖。
這事已逾越了做僕人的本分。但主人非但沒有呵斥,反而關上房門,坐下來為她講解起來。她興味盎然地聽完之後,竟然提出要學寫字讀書!
維吉尼亞州在1781年還沒有免費的學校,這個州的地主幾乎有一半連自己的姓名都不會拼寫,轉讓土地所有權時是畫一個記號作為憑據。
可現在,這個女僕居然提出要學讀書和寫字!全維吉尼亞州心腸最慈善的人,即使不將之視為大逆不道,也會認為這有點過於荒謬了。不過露西的主人卻興致勃勃,他願意教她。當天晚飯過後,他就在書房裡開始教她識字母。過了幾天,他就抓著她的手教她寫字了。這種主僕間的教學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說句良心話,他教得棒極了。從留存至今的她的筆跡上來看,她的花體字寫得很自信,很有神,富有個性。“批准”一詞她不但用過,而且還拼得相當正確。這樣的成績可以說是不小了,因為就連當年喬治·華盛頓等人的拼寫也並非無可指責。
到了晚上,上完課以後,露西和老師並肩坐在書房裡,爐火燒得正旺,森林的那邊,一輪月亮正緩緩升起……她愛他、信任他,也許正因為對他過於信任了,以後的幾周內,她睡不香、吃不好,變得極其憂鬱。到了再無法隱瞞的地步時,她只好實言相告:她懷孕了。雖然他考慮過娶她的事,但一想到家庭、朋友、社會地位,以及種種隨之而來的麻煩事,他終於退縮了。而且他已經有點厭煩她了。最後,他給了露西一筆錢打發她走了。
幾個月過去了,人們對露西指指戳戳,還故意躲避她。一個禮拜天的早晨,當露西抱著嬰孩走進教堂的時候,教堂內一片騷動。那些正做禮拜的良家婦女極其憤怒,有人站了起來聲言:“把那娼婦趕走。”
她的父親不願再看到女兒受人侮辱。於是把僅有的一點財物裝上一輛篷車,穿過荒野路,越過康伯蘭山口,在肯塔基州的哈洛德堡定居了下來。那裡可沒有人知道他們的過去。
但露西的魅力依舊,她可是個美人兒。男人們千方百計接近她,討她的歡心。她再次墮入愛河,再一次失足。於是,有人在安·麥克金迪家裡講起她的事。像這一類新聞,總是比什麼事都傳得快。如前所述,大陪審團以通jian罪起訴露西。但警長卻把傳票塞進了口袋裡,騎上馬打獵去了。
這是11月的事。第二年3月里,有個婦女又狀告了露西這“輕佻的女人”,要求法官判她有罪。法庭於是開出另一張傳票,不料露西卻把傳票撕碎,一把甩在了送票人的臉上。法庭在5月要開審判會,這一次,露西差一點被強拉進法庭,幸虧這時一個年輕人出面了。
年輕人就是亨利·史帕羅。他對露西說:“露西,我愛你。我不在乎別人對你說三道四,我願意娶你為妻。”
但是露西不願意讓當地人說,史帕羅是迫於壓力與她結婚的。她說:“我們再等一年吧,亨利,我要向所有人證明,我可以過上正常的生活。一年後如果你還要我,請你來吧,我會等著你。”
1790年亨利·史帕羅拿到了結婚許可證,因此就沒有人再提法庭傳喚露西的事了。一年以後,他們結了婚。
露西在人面前抬起了頭。雖然安·麥克金迪等人還在搖頭,斷言他們的婚姻不可能持久;亨利·史帕羅也和妻子商量要再西遷。但露西說,她不走,她不是壞人,她決心在哈洛德堡生活下去。
她說到做到,而且養育出八個孩子,其中兩個兒子做了牧師,她的一位外孫——私生女的兒子——當上了美國總統。他名叫亞伯拉罕·林肯。
上面所述的,是有關林肯較近祖先的介紹。林肯自己對有著良好教養的維吉尼亞外公非常敬重。
威廉·H·荷恩敦曾經和林肯合開過律師事
務所,並且在一起工作了21年。他於1888年出版
了三大冊《林肯傳》。在第一冊的第34頁上,威
廉·H·荷恩敦寫道:
我記得林肯先生對於他的祖先,只向我提過一次,那大約是1850年吧。那時,我搭他的單騎小馬車外出,前往伊利諾州的梅納德郡縣法庭,那次我們要處理的訴狀中涉及遺傳方面的問題,於是他說起了自己的母親。他說,他母親是露西·漢克斯和一位維吉尼亞農夫紳士的私生女;他認為,自己的推理、判斷能力以及頑強的上進心與漢克斯家族的後輩大不相同,而這些稟賦都從他的外公遺傳而來。他還認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婚生子機靈、強壯。很自然地,他回憶起了去世的母親。馬車搖晃著向前走。他神情黯然地說道:“願上帝保佑我的母親,我一生中所擁有的,以及所期望的一切,全都來自於她。”一路上我們再也沒說一句話。從他沉湎於悲哀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正沉浸於往事之中,那是我不能私自闖進去的禁地。但當時他那憂鬱的話語、凝重的神情,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黯淡的童年(1)
在他的家裡,到處是跳蚤和害蟲,他們連一把刀叉也沒有,用手指抓著吃。
南施·漢克斯——也就是林肯的母親——是由她的舅舅和阿姨養大的。她大概並沒有進校門讀書,這可以從她只以畫記號代替簽字這件事看出來。
南施·漢克斯的童年沒有什麼朋友,因為她的家在叢林深處。22歲的時候,她嫁給了湯姆·林肯。他可以說是全肯塔基州最沒教養的粗漢,一個愚蠢而又無聊的人,靠打短工或獵鹿為生。那些住在叢林深處的人都叫他“連拱”,大概是與林肯諧音吧。
湯姆·林肯是個流浪漢,他一事無成,整天四處遊蕩。飢餓的時候就去打工,找到什麼活就幹什麼活。他修過路、砍過樹、捕過熊,還耕過地、種過玉米、築過木屋。據說他曾三次受人僱傭,乾的是拿獵槍監視犯人的活。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曾經以每小時六分錢的報酬僱傭他,叫他追捕、鞭打反抗的奴隸。
雖然在印第安那州一個農場裡住了14年,但是他竟沒有錢來支付十元一年的土地費。對於金錢,他一點概念也沒有。當他在肯塔基州伊莉莎白城的一個商店賒帳買下一條絲質吊褲帶時,他妻子卻不得不在家裡用野荊棘fèng補衣服。過了不久,他卻在拍賣會上用三美元買了一把劍。他大概想佩上絲質吊褲帶和寶劍,然後光著腳去散步吧。
湯姆結婚後不久搬到了城裡,靠做木工活養家餬口。他給人建造磨坊,但是,僱主不肯付他錢,因為他鋸的木材根本沒法用,為此他還打了幾場官司。湯姆看出自己只適於在叢林區生活。於是,他就帶著妻子回到了森林邊上的一處貧瘠、到處是石頭的農場裡,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離開山村一步。
星期一一整天,他都在考慮這件事。第二天一早,他騎著馬來到漢克斯一家居住的小泥屋前,僱傭露西去他的農場當女僕。他本來有了許多僕人,這回特地雇露西,只是讓她干點輕便活。
在當時,維吉尼亞州的富有人家都送兒子去英國讀書。露西的主人當年曾上過牛津大學,他回美國的時候還帶回很多珍貴的圖書。他有一天去書房,發現露西手裡拿著塊抹布,正坐在一邊聚精會神地看一本史書的插圖。
這事已逾越了做僕人的本分。但主人非但沒有呵斥,反而關上房門,坐下來為她講解起來。她興味盎然地聽完之後,竟然提出要學寫字讀書!
維吉尼亞州在1781年還沒有免費的學校,這個州的地主幾乎有一半連自己的姓名都不會拼寫,轉讓土地所有權時是畫一個記號作為憑據。
可現在,這個女僕居然提出要學讀書和寫字!全維吉尼亞州心腸最慈善的人,即使不將之視為大逆不道,也會認為這有點過於荒謬了。不過露西的主人卻興致勃勃,他願意教她。當天晚飯過後,他就在書房裡開始教她識字母。過了幾天,他就抓著她的手教她寫字了。這種主僕間的教學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說句良心話,他教得棒極了。從留存至今的她的筆跡上來看,她的花體字寫得很自信,很有神,富有個性。“批准”一詞她不但用過,而且還拼得相當正確。這樣的成績可以說是不小了,因為就連當年喬治·華盛頓等人的拼寫也並非無可指責。
到了晚上,上完課以後,露西和老師並肩坐在書房裡,爐火燒得正旺,森林的那邊,一輪月亮正緩緩升起……她愛他、信任他,也許正因為對他過於信任了,以後的幾周內,她睡不香、吃不好,變得極其憂鬱。到了再無法隱瞞的地步時,她只好實言相告:她懷孕了。雖然他考慮過娶她的事,但一想到家庭、朋友、社會地位,以及種種隨之而來的麻煩事,他終於退縮了。而且他已經有點厭煩她了。最後,他給了露西一筆錢打發她走了。
幾個月過去了,人們對露西指指戳戳,還故意躲避她。一個禮拜天的早晨,當露西抱著嬰孩走進教堂的時候,教堂內一片騷動。那些正做禮拜的良家婦女極其憤怒,有人站了起來聲言:“把那娼婦趕走。”
她的父親不願再看到女兒受人侮辱。於是把僅有的一點財物裝上一輛篷車,穿過荒野路,越過康伯蘭山口,在肯塔基州的哈洛德堡定居了下來。那裡可沒有人知道他們的過去。
但露西的魅力依舊,她可是個美人兒。男人們千方百計接近她,討她的歡心。她再次墮入愛河,再一次失足。於是,有人在安·麥克金迪家裡講起她的事。像這一類新聞,總是比什麼事都傳得快。如前所述,大陪審團以通jian罪起訴露西。但警長卻把傳票塞進了口袋裡,騎上馬打獵去了。
這是11月的事。第二年3月里,有個婦女又狀告了露西這“輕佻的女人”,要求法官判她有罪。法庭於是開出另一張傳票,不料露西卻把傳票撕碎,一把甩在了送票人的臉上。法庭在5月要開審判會,這一次,露西差一點被強拉進法庭,幸虧這時一個年輕人出面了。
年輕人就是亨利·史帕羅。他對露西說:“露西,我愛你。我不在乎別人對你說三道四,我願意娶你為妻。”
但是露西不願意讓當地人說,史帕羅是迫於壓力與她結婚的。她說:“我們再等一年吧,亨利,我要向所有人證明,我可以過上正常的生活。一年後如果你還要我,請你來吧,我會等著你。”
1790年亨利·史帕羅拿到了結婚許可證,因此就沒有人再提法庭傳喚露西的事了。一年以後,他們結了婚。
露西在人面前抬起了頭。雖然安·麥克金迪等人還在搖頭,斷言他們的婚姻不可能持久;亨利·史帕羅也和妻子商量要再西遷。但露西說,她不走,她不是壞人,她決心在哈洛德堡生活下去。
她說到做到,而且養育出八個孩子,其中兩個兒子做了牧師,她的一位外孫——私生女的兒子——當上了美國總統。他名叫亞伯拉罕·林肯。
上面所述的,是有關林肯較近祖先的介紹。林肯自己對有著良好教養的維吉尼亞外公非常敬重。
威廉·H·荷恩敦曾經和林肯合開過律師事
務所,並且在一起工作了21年。他於1888年出版
了三大冊《林肯傳》。在第一冊的第34頁上,威
廉·H·荷恩敦寫道:
我記得林肯先生對於他的祖先,只向我提過一次,那大約是1850年吧。那時,我搭他的單騎小馬車外出,前往伊利諾州的梅納德郡縣法庭,那次我們要處理的訴狀中涉及遺傳方面的問題,於是他說起了自己的母親。他說,他母親是露西·漢克斯和一位維吉尼亞農夫紳士的私生女;他認為,自己的推理、判斷能力以及頑強的上進心與漢克斯家族的後輩大不相同,而這些稟賦都從他的外公遺傳而來。他還認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婚生子機靈、強壯。很自然地,他回憶起了去世的母親。馬車搖晃著向前走。他神情黯然地說道:“願上帝保佑我的母親,我一生中所擁有的,以及所期望的一切,全都來自於她。”一路上我們再也沒說一句話。從他沉湎於悲哀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正沉浸於往事之中,那是我不能私自闖進去的禁地。但當時他那憂鬱的話語、凝重的神情,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黯淡的童年(1)
在他的家裡,到處是跳蚤和害蟲,他們連一把刀叉也沒有,用手指抓著吃。
南施·漢克斯——也就是林肯的母親——是由她的舅舅和阿姨養大的。她大概並沒有進校門讀書,這可以從她只以畫記號代替簽字這件事看出來。
南施·漢克斯的童年沒有什麼朋友,因為她的家在叢林深處。22歲的時候,她嫁給了湯姆·林肯。他可以說是全肯塔基州最沒教養的粗漢,一個愚蠢而又無聊的人,靠打短工或獵鹿為生。那些住在叢林深處的人都叫他“連拱”,大概是與林肯諧音吧。
湯姆·林肯是個流浪漢,他一事無成,整天四處遊蕩。飢餓的時候就去打工,找到什麼活就幹什麼活。他修過路、砍過樹、捕過熊,還耕過地、種過玉米、築過木屋。據說他曾三次受人僱傭,乾的是拿獵槍監視犯人的活。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曾經以每小時六分錢的報酬僱傭他,叫他追捕、鞭打反抗的奴隸。
雖然在印第安那州一個農場裡住了14年,但是他竟沒有錢來支付十元一年的土地費。對於金錢,他一點概念也沒有。當他在肯塔基州伊莉莎白城的一個商店賒帳買下一條絲質吊褲帶時,他妻子卻不得不在家裡用野荊棘fèng補衣服。過了不久,他卻在拍賣會上用三美元買了一把劍。他大概想佩上絲質吊褲帶和寶劍,然後光著腳去散步吧。
湯姆結婚後不久搬到了城裡,靠做木工活養家餬口。他給人建造磨坊,但是,僱主不肯付他錢,因為他鋸的木材根本沒法用,為此他還打了幾場官司。湯姆看出自己只適於在叢林區生活。於是,他就帶著妻子回到了森林邊上的一處貧瘠、到處是石頭的農場裡,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離開山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