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名家精品] 《活著的事》作者:史鐵生【完結】

  這是一本思想隨筆集。中國當代的作家中,恐怕很難再找出第二個人像史鐵生這樣愛好玄思並且擅長此道的了。所謂擅長,是指他能夠從現實的瑣事裡擷取那些閃爍著思想光芒的片段,而又能表達得優美、機智、引人入勝,讓人不忍釋卷。這是一個文學家所表達的人生智慧,而不是枯燥的哲學專著。當然,更不是膚淺的廉價文學。

  附:本作品來自網際網路,本站不做任何負責版權歸原文作者!

  ---------------

  給盲童朋友

  ---------------

  各位盲童朋友,我們是朋友。我也是個殘疾人,我的腿從21歲那年開始不能走路了,到現在,我坐著輪椅又已經度過了21年。殘疾送給我們的困苦和磨難,我們都心裡有數,所以不必說了。以後,毫無疑問,殘疾還會一如既往地送給我們困苦和磨難,對此我們得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我想,一切外在的艱難和阻礙都不算可怕,只要我們的心理是健康的。

  譬如說,我們是朋友,但並不因為我們都是殘疾人我們才是朋友,所有的健全人其實都是我們的朋友,一切人都應該是朋友。殘疾是什麼呢?殘疾無非是一種局限。你們想看而不能看。我呢,想走卻不能走。那麼健全人呢,他們想飛但不能飛——這是一個比喻,就是說健全人也有局限,這些局限也送給他們困苦和磨難。很難說,健全人就一定比我們活得容易,因為痛苦和痛苦是不能比出大小來的,就像幸福和幸福也比不出大小來一樣。痛苦和幸福都沒有一個客觀標準,那完全是自我的感受。因此,誰能夠保持不屈的勇氣,誰就能更多地感受到幸福。生命就是這樣一個過程,一個不斷超越自身局限的過程,這就是命運,任何人都是一樣,在這過程中我們遭遇痛苦、超越局限、從而感受幸福。所以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我們毫不特殊。

  我們殘疾人最渴望的是與健全人平等。那怎麼辦呢?我想,平等不是可以吃或可以穿的身外之物,它是一種品質,或者一種境界,你有了你就不用別人送給你,你沒有,別人也無法送給你。怎麼才能有呢?只要消滅了“特殊”,平等自然而然就會來了。就是說,我們不因為身有殘疾而有任何特殊感。我們除了比別人少兩條腿或少一雙眼睛之外,除了比別人多一輛輪椅或多一根盲杖之外,再不比別人少什麼和多什麼,再沒有什麼特殊於別人的地方,我們不因為殘疾就忍受歧視,也不因為殘疾去摘取殊榮。如果我們幹得好別人稱讚我們,那僅僅是因為我們幹得好,而不是因為我們事先已經有了被稱讚的優勢。我們靠貨真價實的工作贏得光榮。當然,我們也不能沒有別人的幫助,自尊不意味著拒絕別人的好意。只想幫助別人而一概拒絕別人的幫助,那不是強者,那其實是一種心理的殘疾,因為事實上,世界上沒有任何人不需要別人的幫助。

  我們既不能忘記殘疾朋友,又應該努力走出殘疾人的小圈子,懷著博大的愛心,自由自在地走進全世界,這是克服殘疾、超越局限的最要緊的一步。

  ---------------

  康複本義斷想(1)

  ---------------

  讓不能行動的人重新可以行動,使不能工作的人重新能夠工作,為喪失謀生能力的人提供生存保障,這無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若僅此而已便只能算作修理和飼養,不能算作康復。(就像把一輛破汽車、一台壞工具機修理好,就像在籠中養肥一隻鳥兒。)康復的意思是指:使那些不幸殘疾了的人失而復得做人的全部權利、價值、意義和歡樂,不單是為了他們能夠生存能夠生產。

  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完成一連串的生物過程,而是為了追尋一系列的精神實現;不是為了當一部好機器,而是為了創造幸福也享有幸福,倘有人說他不渴望幸福,方便的話我們可以給他一點教訓,為了他竟敢說謊竟敢褻瀆全人類的方向。(至於對幸福的不同理解,至於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必然散布著痛苦,那是另外的問題。)

  正因為行動、工作和生存保障,可能提供給我們創造幸福並享有幸福的機會,它才是重要的,才可算作康復的步驟之一。但是,是不是一個能夠行動、工作和生存的人,就一定能夠如醉如痴地成為一個幸福的創造者和享有者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只需記起一件事就夠了:一個身體健全且衣食住行都不愁的人,也可能自殺。

  我曾在另一篇文章中談到過自殺,我以為那是人類的一種光榮品質,是人與其他動物的一個分界。只有人會自殺,因為只有人才不滿足於單純的生物性和機器性,只有人才把怎樣活著看得比活著本身更要緊,只有人在頑固地追問並要求著生存的意義,因而只有人創造出了燦爛的文明和壯麗的生活,於是人幸運地沒有淪落到去街頭隨了鑼聲鑽火圈。我不知道這值不值得人類驕傲,但我相信我們要以一個人的資格活下去就必得保持這種驕傲,所以我們的康復工作萬萬不能輕視了這種驕傲。

  如果我們終於承認了殘疾人也是人,如果我們終於相信了人不是為活著而活著的動物,也不是為了生產而配置的機器——如果這樣的前提已經確立,而我們要是還說:“殘疾人的就業問題尚且沒有完全解決,哪還顧得上其他(譬如說殘疾人的愛情問題)呢?”那麼,要想證明我們的思維能力還是健全的,就只好把上述前提光明磊落地推翻。

  上述前提當然不容推翻。應該推翻的,是對康復工作的某些簡陋的理解,是無意之中仍然輕蔑了殘疾人的人權的某些邏輯。譬如說,沒有愛情的生活對於健全人來說是不人道的,那麼同樣的生活對於殘疾人來說就應該是可以將就的嗎?平等二字忽然到哪兒去了?

  也許我們應該先來認真想想什麼是人道主義了,雖然這四個字現在已經不太陌生。我們對它習慣的理解大約來源於這樣一句話:“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但是我們現在更想知道的是:我們從瀕死中活了過來,我們的傷病已然治癒或已然固定為一種殘疾,在這之後,人道主義對我們還有什麼見教或效用?如果再沒有了,便難免會得出一個駭人聽聞的結論:沒病沒傷且衣食飽暖的活人,是無需人道主義的。也許現在倒是輪到我們來拯救人道主義了:人道主義不僅應該關懷人的肉體,最主要的是得關懷人的靈魂。把一個要死的人救活,把一個人的傷病治好,卻聽憑它的靈魂被捆縛被冷凍被晾乾,這能算是人道嗎?一面稱讚著他們的身殘志不殘,一面漠視著他們愛的權利,這能算是人道嗎?當一切健全人都讚美著愛的神聖,謳歌“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之時,我們卻偏偏對殘疾人說:“你們的就業等等問題尚且艱難,怎麼有時間來考慮你們的愛情問題呢?”這應該算是人道還是應該算作歧視?

  有一種觀點認為:人不能活著又怎麼去愛呢?所以他們主張愛情問題當然要放在就業等等問題之後。但是還有一種觀點認為:人不能去愛又怎麼能活呢?看來,這絕不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式的爭議,這乃是對於生命意義的不同理解。限於篇幅先不去論誰是誰非,然而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懂得愛並且可以愛的人,自會不屈不撓地活著並且滿懷激情地創造更美的生活;一個懂得愛卻不能去愛的人,多半是活不下去的;而一個既不懂得愛也得不到愛的人,即便可以活下去,但是活得像個什麼卻不一定。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