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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紅兵這樣做,就是為了震懾。

  這有點像法律,法律的出現不是為了杜絕犯罪,因為犯罪根本無法杜絕,法律的根本用途在於減少犯罪,震懾那些想犯罪但是還沒下決心的人,讓他們不去犯罪。我市的那些開發商無論是誰少拿一塊地、少做一個工程對自己而言都沒什麼太大的關係,如果為了這個關係不到生存的項目去得罪“惡名昭著”的趙紅兵和李四,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在趙紅兵請完這頓飯的三個月後,趙紅兵所在的紫玉集團以低於市場價的起拍價拿到了我市東郊那塊地。

  這塊地,幾年以後被證明的確是趙紅兵、沈公子發財的風水寶地。

  混了這麼多年,趙紅兵和李四的“品牌價值”終於真真正正的轉換成了金錢。

  “要干就幹大事兒,小事兒從來不干,不屑於干。”是趙紅兵一向的行為準則,在張岳代理啤酒、代理電梯、賣海鮮時趙紅兵沒有用其類似的手段去做事,但這次,趙紅兵用了和張岳同樣的方式,就這一次,就做了件大事兒,就這一次,收入就比張岳賣十年啤酒賺的還多。

  二狗生活中更多的是“大事兒干不來,小事兒不願意干”的人,趙紅兵絕對屬於特例,趙紅兵不但敢想,而且敢幹。不但敢於拉下臉皮靠女人去結識有用的人,而且還罕見的去威脅了一些沒有傷害自己利益的人。

  這事兒,放在趙紅兵身上,忒不正常了。因為趙紅兵的臉皮不但非常之薄,而且也很少去干類似於威脅別人之類的事兒,他一向認為這樣的事有點下三濫。

  可是,為什麼趙紅兵這次就這樣幹了呢?為什麼呢?

  二狗想起前年春節和趙紅兵的一次對話,對話內容大致如下。

  “二狗,你不是跟人家合夥開諮詢公司了嗎?怎麼春節回個家還得請假?當老闆還用請假嗎?”

  “我……不做了,現在又回去打工了。”二狗有點不好意思。二狗24歲時就和朋友合夥開了公司,不怎麼成功,也不怎麼失敗,錢是賺了點,但是辛苦搭上了不少。

  “……這樣,怎麼不做了?”

  “有倆原因吧。第一是項目做完了,但是錢忒難要,不是客戶不付,是客戶付款的周期忒長。我也不好意思總是催客戶要帳,但是幾十萬塊錢一拖就是幾個月,如果一家拖欠了還可以,但是總是3、4家客戶在拖,那麼多錢在外面,頭大的要命,想跟負責人要錢,但還不知道該如何張口,在打工的時候沒必要去考慮這些。第二個原因是錢是賺了點,但是我所在的公司忽然從大公司變成了本土小公司,客戶總是對我們持懷疑態度,這個感覺很不好,競標時也經常輸給一些能力遠不如我們但是公司名字很響亮的競爭對手,我覺得憋屈。”

  趙紅兵點上一根煙,半天沒說話。

  二狗也點了一根煙,也沒說話。

  許久,趙紅兵說了一句話:“二狗,記住一句話:機會,永遠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

  二狗呆視趙紅兵良久,不語,二狗不相信這話是從臉皮最薄的趙紅兵的口中說出。

  “對,二狗,我知道你肯定聽說過很多格言。比如說:“機會,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之類的話。我不能說這句話是錯的,但是我要告訴你,最大的機會,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臉皮厚的人,就是在咱們這個社會中有優勢。”

  “二叔,誰不煩臉皮厚的人?難道你不煩嗎?這樣的人,會有機會嗎?”

  “會!”

  “……”

  “真正臉皮厚的人不多,人多少都會要點面子。但總是臉皮厚的人,肯定會比臉皮薄的人多一些機會,就是因為他臉皮厚,敢於去爭取。你的缺點就是臉皮還不夠厚,客戶欠你錢,你就天天打電話厚著臉皮去要債就成了……”

  “呵呵,二叔,照你這麼說,臉皮厚是一種通往成功的捷徑了?做到臉皮厚是一種崇高的人生境界了?”

  “能做到總是臉皮很厚,境界已經很高了,但還不是最高。”

  “什麼是最高?”

  “總是臉皮薄的人,在機會面前偶爾狠心厚一次,很偶爾的厚一次,下定決心厚一次。”說完,趙紅兵笑了,壞笑,沈公子標籤式的壞笑趙紅兵也學會了。

  二狗也笑了,二狗懂了。

  “正是因為你在別人面前表現得一向臉皮很薄,所以,你偶爾厚一次,別人更加沒法拒絕。”趙紅兵又補充了一句。

  即使趙紅兵不補充最後那一句,二狗也懂了,二狗還懂了為什麼趙紅兵能去求小靜。

  雖然很“滄桑”的二狗早已體會到了趙紅兵這句話的真諦,但是二狗在該狠下心來去厚臉皮的時候還是下不了這個狠心,所以,二狗到今天依然活得很失敗。畢竟,懂得一件事和去做一件事完全是兩碼事兒。

  拿到地後,趙紅兵和沈公子風風火火的幹了起來,趙紅兵手下的那些小弟,都成了這個項目中的“骨幹”力量。

  文化程度最高的先兒哥負責採購,丁曉虎負責雜務……二狗印象中最搞笑的大耳朵曾經有一次跟二狗哭訴:“紅兵大哥讓我去考什麼雞吧安全員,我糙他嗎的我多少年沒寫過字了,我也不會寫字,去考試啥也不會,我抄監考老師不讓,我把監考老師打了。被沈公子罵了一頓,還說要解僱我,解僱就解僱唄,反正我跟紅兵大哥混飯吃,紅兵大哥有飯吃,那我就有一口飯吃……”

  趙紅兵的團伙,終於形成了公司,雖然趙紅兵的公司形成遠在張岳的公司之後,但是趙紅兵這個公司,已經可以稱之為“黑社會”了。

  因為,黑白勾結。

  在趙紅兵工程動工後的大約四、五個月,在逃的大志被捕了,終於被捕了。

  對於大志來說,這是一種解脫。對於社會來說,少了個喪心病狂的惡魔。

  大志在逃期間,衣食無著,只能繼續犯罪維持生活,殺人已經殺得順手了的大志不大把殺人當回事兒。在逃期間,大志又殺了兩個人,都是計程車司機,大志跑的不是很遠,就在我市下轄的縣城。

  大志殺計程車司機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搶車,因為大志也不會開車,他的目的很簡單:搶錢。殺一個計程車司機,翻遍司機的口袋,翻出幾百塊錢,他拿這幾百塊錢吃飯,吃完以後,再殺,再搶。

  多活一天,大志就“賺”一天,他早已知道了自己的結局。

  如果說大志失手殺了袁老四是出於“階級仇恨”,雖然過分但是尚在情理之中的話,那麼大志後來在逃時的所作所為完全可以稱作是社會的敗類,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農民朋克大志,終於不再朋克了,不朋了,沒法再朋了。

  大志那一頭烏黑的、厚的像氈子一樣的鄭伊健式的長髮終於剃了,監獄幫他剃的。二狗不知道在行刑時大志是否曾四處張望,看看那個讓他下決心第一次殺人賺錢買諾基亞手機的女孩子是否來看他最後一眼。二狗只知道,動力大火車的手機已經換成了摩托羅拉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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