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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頭那裡好像有一根針頂著,很疼。
看我神情委頓,二哥摸摸我的肩膀:“去休息吧,明天要飛巴黎,工作為重。”
我搖搖頭:“不是我。”
拿過電話我撥最熟悉那個號碼,但是沒有通,二哥把我煩躁的神情看在眼裡,說:“你找傑夫?”
是的,我找傑夫。他陪我去了紐約,見證我的成就,陪我回到這裡,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有時候餐不定,宿不眠,但他都在那裡。漸漸我在外面的時間越來越多,他也還是都在那裡。
對外人說他是我的助理,實際上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其實是我的杜冷丁。
往事多麼痛,現世多麼無聊。只有他可以緩解我對生的厭倦,和永久靜止不興的渴望。
只需要看到他,聽到他,擁抱他,在他的氣息里度過每一個可以睡下的夜晚。
他會為我蓋被和拉窗簾。
我深信他愛我。就算他從來不說。
雖然我不明白他的來龍去脈―――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這樣身家混沌的男子。
二哥比我更警惕:“我覺得你太倚賴他,他不在,你簡直好像在發毒癮一樣。他對你幹了什麼?花不花你的錢?”
第一次我有點鄙視他:“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錢呢,我賺的錢都在抽屜里,寂寞得一張張貼著哭泣。”
拿電話再打一次,還是不通。我不知所措地抬頭看看左邊,看看右邊,二哥很不爽:“看你失魂落拓的樣子,走,跟我去吃飯。”我理都不理他,徑直出了門。
零陵街八十四號一棟三十層B座
現在是正午一點十五分,本在不在家。
只要按下他的門鈴,答案就會自己跑出來了。
答案是隨著他的人一起跑出來的。看樣子是在家裡休息,手裡還拿一個青蘋果,穿著平角大褲衩,上面還有一隻歪倒在地做冬眠狀的豬,一件白色家居服寬寬的,散發一點點我熟悉的香水味―――那香水的名字很諷刺,叫eternity。永遠。
雖然他再認識我,卻似乎沒有改變從前的一切習慣,包括穿衣服,包括用香水的種類,包括吃很酸的新鮮蘋果
他看著我的樣子很驚訝,但不是驚慌式的驚訝,帶迷糊色彩,好像夢沒有做醒一樣,我們面面相覷對視許久,他忽然指一下房間裡,說:“我剛剛看雜誌,正好看到你上封面。”
我笑起來:“名利場麼?喜不喜歡那件白色的禮服。”
開場白出乎意料地順利,他請我進去,我在看到客廳的一瞬間幾乎有淚奪眶而出。
那場景多熟悉。
落地玻璃窗,舒服的藍色轉角布沙發,弧形的茶几,放著精緻的成套茶具,頂端矮水晶花瓶里三兩支盛開的百合花。茶几下是大紅色的地毯,上面散落著幾本雜誌。其中一本正是名利場,封面上我化了驕矜的六十年代淑女妝,青銅感的臉龐瘦削銳利,那件白色的晚禮服美得像一個無可挽回的拒絕,每分寸都必不可少。
他給我倒一杯清水,說:“你看起來和雜誌上不是很一樣。”
我頷首贊同:“化妝和燈光改變很多。”
他喝過程繁複講究的功夫茶,煲水,沖茶,手上動作從容不迫,對我看,說:“不,我覺得你本人更美。”
我嫣然坐近他,低聲問:“在酒吧為什麼拒絕我。”
他自然而然與我依偎,遷就的角度都似排練過,坦然說:“那種地方,品流太雜,女人太主動的話,常常都不見得是好事。”
嗯,是經驗之談,那你今天又讓我進門?
他不語,神情里有瞬間的迷惘之色,旋即說:“我好像覺得和你其實很熟,事實上,很少有人知道我住在這裡。”
我向他溫柔地笑:“真的?我跟蹤你,你怕不怕?”
本攬住我,像水中攬月那樣迷濛,亦投入,在耳邊滾燙的氣息吹過去:“不,不知怕。”
意亂情迷時候,不會知道怕。
光滑火熱身體糾纏,而我滿心冰冷。
千真萬確。他是不記得我。僅僅有的一線希望,化為泡影。
我寧願他是虧欠我,躲避我,怕我追索,千方百計裝聾作啞, 辜負望空,推脫乾淨。
但不是。
他的確是忘記我了。
到底怎麼樣做到的?針挑水泡一樣,一針針刺下去,逐點消滅的麼。
我張開眼睛,距離十毫米看這個我曾經深愛,我至今仍然愛的男人。
心裡慢慢說。
因復那被遺忘的仇,我要你死無葬身之地。
女人天生喜歡談戀愛吧。一開始是享受自己被愛的滿足,之後陷入與另一人身心糾纏的激盪,最後結局,無非離散或捆綁。
我與本,事隔四年再續前緣,那感覺極奇妙。有時夜半醒來,轉臉看到他在一側熟睡的臉龐,忍不住就有點小小恍惚。
中間那四年生不如死,到底是夢是真。
無論我們的日子如何,至少我的失眠症是治好了。
第一次帶本回去,我幾乎忘記了家裡另外還有一個男人在,一開門,發現他正倒懸在窗戶橫樑,哼著歌兒做引體向上,三個人都嚇了一跳。本站在我身後,立刻一步退出去,很體貼地說:“你早點休息。”真是慣經風月,我急忙回過身抓住他:“沒關係,是我的,助理而已。”
傑夫很配合,從窗戶上跳下來,對我做一個鬼臉,笑嘻嘻的說:“我幫尹小姐察看一下家裡的管道,這幾天天氣要冷,怕凍壞。”
隨手拎起自己的外套就往外走,那麼晚了,也不知道他要往哪裡去,我心裡未免難受,打開錢包,追上去塞一把現金給他,低聲說:“找個好點的酒店睡一晚吧,我明天幫你找房子。”
他溫柔的看著我,噗嗤笑:“傻瓜,你當我八歲?”
手指抵住我的額頭,點一點,大大咧咧就走了,我站在那裡,回一回頭,本倚靠在門上,輕描淡寫的說:“你還真有一套。”
我心裡百般不願意,卻還辯解:“真的是我助理啊。”
傑夫在我這裡,其實住得已經很久,經心去看,卻發現他沒有留下太多痕跡,沒有衣服,隨身物品,甚至證件,他像一個旅人,在路途上隨地坐下,隨時會走。
為他的惆悵沒有延續太久,我被本久違的溫柔氣息淹沒,在燭影搖紅中,一面追憶,一面重溫。想將這局重開的棋,下得從頭到尾爽利暢通,天衣無縫。
有過多少人,曾經找回背棄與辜負過自己的舊歡,再談一次戀愛。
有多少人明白那中間冰火兩重天的煎熬搖擺,似眼睜睜看自己分身兩半,一半立志成為美狄亞,以血火祭奠背叛,一半卻是祥林嫂,念念不忘從前眼下,那些滋味仿佛銷魂依舊的時刻。
我沒有想像中那麼強悍,甚至沒有想像中受傷得那麼徹底。在本面前,我恢復當初的一切小兒女行徑,無論他走到哪裡,我都跟在後面,抓他的衣角,向他微笑。
看我神情委頓,二哥摸摸我的肩膀:“去休息吧,明天要飛巴黎,工作為重。”
我搖搖頭:“不是我。”
拿過電話我撥最熟悉那個號碼,但是沒有通,二哥把我煩躁的神情看在眼裡,說:“你找傑夫?”
是的,我找傑夫。他陪我去了紐約,見證我的成就,陪我回到這裡,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有時候餐不定,宿不眠,但他都在那裡。漸漸我在外面的時間越來越多,他也還是都在那裡。
對外人說他是我的助理,實際上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其實是我的杜冷丁。
往事多麼痛,現世多麼無聊。只有他可以緩解我對生的厭倦,和永久靜止不興的渴望。
只需要看到他,聽到他,擁抱他,在他的氣息里度過每一個可以睡下的夜晚。
他會為我蓋被和拉窗簾。
我深信他愛我。就算他從來不說。
雖然我不明白他的來龍去脈―――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這樣身家混沌的男子。
二哥比我更警惕:“我覺得你太倚賴他,他不在,你簡直好像在發毒癮一樣。他對你幹了什麼?花不花你的錢?”
第一次我有點鄙視他:“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錢呢,我賺的錢都在抽屜里,寂寞得一張張貼著哭泣。”
拿電話再打一次,還是不通。我不知所措地抬頭看看左邊,看看右邊,二哥很不爽:“看你失魂落拓的樣子,走,跟我去吃飯。”我理都不理他,徑直出了門。
零陵街八十四號一棟三十層B座
現在是正午一點十五分,本在不在家。
只要按下他的門鈴,答案就會自己跑出來了。
答案是隨著他的人一起跑出來的。看樣子是在家裡休息,手裡還拿一個青蘋果,穿著平角大褲衩,上面還有一隻歪倒在地做冬眠狀的豬,一件白色家居服寬寬的,散發一點點我熟悉的香水味―――那香水的名字很諷刺,叫eternity。永遠。
雖然他再認識我,卻似乎沒有改變從前的一切習慣,包括穿衣服,包括用香水的種類,包括吃很酸的新鮮蘋果
他看著我的樣子很驚訝,但不是驚慌式的驚訝,帶迷糊色彩,好像夢沒有做醒一樣,我們面面相覷對視許久,他忽然指一下房間裡,說:“我剛剛看雜誌,正好看到你上封面。”
我笑起來:“名利場麼?喜不喜歡那件白色的禮服。”
開場白出乎意料地順利,他請我進去,我在看到客廳的一瞬間幾乎有淚奪眶而出。
那場景多熟悉。
落地玻璃窗,舒服的藍色轉角布沙發,弧形的茶几,放著精緻的成套茶具,頂端矮水晶花瓶里三兩支盛開的百合花。茶几下是大紅色的地毯,上面散落著幾本雜誌。其中一本正是名利場,封面上我化了驕矜的六十年代淑女妝,青銅感的臉龐瘦削銳利,那件白色的晚禮服美得像一個無可挽回的拒絕,每分寸都必不可少。
他給我倒一杯清水,說:“你看起來和雜誌上不是很一樣。”
我頷首贊同:“化妝和燈光改變很多。”
他喝過程繁複講究的功夫茶,煲水,沖茶,手上動作從容不迫,對我看,說:“不,我覺得你本人更美。”
我嫣然坐近他,低聲問:“在酒吧為什麼拒絕我。”
他自然而然與我依偎,遷就的角度都似排練過,坦然說:“那種地方,品流太雜,女人太主動的話,常常都不見得是好事。”
嗯,是經驗之談,那你今天又讓我進門?
他不語,神情里有瞬間的迷惘之色,旋即說:“我好像覺得和你其實很熟,事實上,很少有人知道我住在這裡。”
我向他溫柔地笑:“真的?我跟蹤你,你怕不怕?”
本攬住我,像水中攬月那樣迷濛,亦投入,在耳邊滾燙的氣息吹過去:“不,不知怕。”
意亂情迷時候,不會知道怕。
光滑火熱身體糾纏,而我滿心冰冷。
千真萬確。他是不記得我。僅僅有的一線希望,化為泡影。
我寧願他是虧欠我,躲避我,怕我追索,千方百計裝聾作啞, 辜負望空,推脫乾淨。
但不是。
他的確是忘記我了。
到底怎麼樣做到的?針挑水泡一樣,一針針刺下去,逐點消滅的麼。
我張開眼睛,距離十毫米看這個我曾經深愛,我至今仍然愛的男人。
心裡慢慢說。
因復那被遺忘的仇,我要你死無葬身之地。
女人天生喜歡談戀愛吧。一開始是享受自己被愛的滿足,之後陷入與另一人身心糾纏的激盪,最後結局,無非離散或捆綁。
我與本,事隔四年再續前緣,那感覺極奇妙。有時夜半醒來,轉臉看到他在一側熟睡的臉龐,忍不住就有點小小恍惚。
中間那四年生不如死,到底是夢是真。
無論我們的日子如何,至少我的失眠症是治好了。
第一次帶本回去,我幾乎忘記了家裡另外還有一個男人在,一開門,發現他正倒懸在窗戶橫樑,哼著歌兒做引體向上,三個人都嚇了一跳。本站在我身後,立刻一步退出去,很體貼地說:“你早點休息。”真是慣經風月,我急忙回過身抓住他:“沒關係,是我的,助理而已。”
傑夫很配合,從窗戶上跳下來,對我做一個鬼臉,笑嘻嘻的說:“我幫尹小姐察看一下家裡的管道,這幾天天氣要冷,怕凍壞。”
隨手拎起自己的外套就往外走,那麼晚了,也不知道他要往哪裡去,我心裡未免難受,打開錢包,追上去塞一把現金給他,低聲說:“找個好點的酒店睡一晚吧,我明天幫你找房子。”
他溫柔的看著我,噗嗤笑:“傻瓜,你當我八歲?”
手指抵住我的額頭,點一點,大大咧咧就走了,我站在那裡,回一回頭,本倚靠在門上,輕描淡寫的說:“你還真有一套。”
我心裡百般不願意,卻還辯解:“真的是我助理啊。”
傑夫在我這裡,其實住得已經很久,經心去看,卻發現他沒有留下太多痕跡,沒有衣服,隨身物品,甚至證件,他像一個旅人,在路途上隨地坐下,隨時會走。
為他的惆悵沒有延續太久,我被本久違的溫柔氣息淹沒,在燭影搖紅中,一面追憶,一面重溫。想將這局重開的棋,下得從頭到尾爽利暢通,天衣無縫。
有過多少人,曾經找回背棄與辜負過自己的舊歡,再談一次戀愛。
有多少人明白那中間冰火兩重天的煎熬搖擺,似眼睜睜看自己分身兩半,一半立志成為美狄亞,以血火祭奠背叛,一半卻是祥林嫂,念念不忘從前眼下,那些滋味仿佛銷魂依舊的時刻。
我沒有想像中那麼強悍,甚至沒有想像中受傷得那麼徹底。在本面前,我恢復當初的一切小兒女行徑,無論他走到哪裡,我都跟在後面,抓他的衣角,向他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