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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高興地說:“一點點。”表情很開朗,沒有半點要為我鳴不平或表同情的意思。

  我忍不住叫起來:“哎,我被人家騙了啊,人財兩空,你不覺得我很悲慘嗎?”

  他乾脆利落地搖搖頭:“不大覺得。”

  好吧,我不悲慘,那麼是不是本比較悲慘。

  誰知他點頭:“有可能啊。”

  真是話不投機半句多,我把他的手一甩,轉過頭去生悶氣,他一點都不覺得,吹起口哨來,還是歡樂頌,你這個沒心沒肺的。吹完一曲,他摟過我的肩,悠悠地說:“你有沒有想過,一個人日子過得好好的,為什麼要憑空消失?”

  我毫不思索:“因為厭倦。”

  很委屈:“因為他不愛我了。”

  傑夫低下頭來,怪好笑地看著我:“他說的?”

  他要是說出來,那就是一場普通的分手了,對於成年人來說,普通的分手如同天要下雨一樣,固然會因此而感冒,甚至發燒引起肺炎,但一淋就淋死的案例,的確非常罕見。

  他什麼都不說,採取了一種絕地秒殺的方式。

  有些人會在MSN,QQ或者電話,簡訊里遭遇到這種秒殺,中招後還不願意死的,就千方百計撲上門去和真人決鬥,自取其辱到筋疲力盡。這時候我們的藉口通常是,我要你看著我的眼睛說不愛我,我要一個真正的理由,我要青春損失費精神消耗費生活調節費愛情保管費。

  其實這一切都不是我要的。

  我要你繼續愛我。

  我把每一秒和你再次相見當成甜蜜往事的一塊提示板,希望你想起熟悉的三字台詞。

  但是,連這樣掙扎的機會,本都沒有給我。

  他把自己連根拔起,一片葉子都不要,撒腿跑去時空之外的某個地方。

  比我更快,更徹底地將一切遺忘。

  好像是我把他一腳踢死了似的。

  對這一切的控訴,傑夫的反應就是哦哦兩聲,然後繼續吹他的歡樂頌。我忍不住大叫起來:“你還是不同情我。”

  他停下來,很可愛地瞄我一眼:“同情有用嗎?”

  我承認沒用。但你可以把同情變成愛情,對我好一點啊。

  他右手蠢蠢欲動地抬起來,我以為他要擁抱我,正擺好姿勢要靠過去,被他一巴掌拍在後腦勺上,說:“你以為饅頭隨便塞點肉,就會變成包子嗎?”

  你娘!饅頭塞點肉,不是包子那是什麼?披薩嗎?

  那並不是我最後一次去三生,如傑夫所說,儘管我對許多東西都沒有所謂,那使我所謂的卻永遠噎在喉頭不死。去紐約的簽證下來之後,我每晚定時到酒吧報到,點一杯酒和芳芳閒聊,有時候傑夫陪我去,有時候他不陪我去,他不陪我的時間裡,通常都在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幫野貓和野狗分地盤做調停,帶九十歲彌留阿婆去看風景什麼的,他偶爾會後悔太早辭掉三生的工作,害得現在要去做零工賺點小錢。

  我說你不用啊,我有錢,就在壁櫃第一個抽屜,我不用信用卡,家裡常常有很多現金。他嚴肅地說:“我家犀牛教育過我,不拿家用回來,就直接死在外面吧。”

  哇,這麼剽悍的家訓?難怪外號要叫犀牛。你以前的女朋友還是太太?

  他聽完我的問話好像被雷擊了一樣,博浪鼓大甩頭:“不不不不不是……”。一溜煙跑了。

  不願意說就罷了,

  只要你在我身邊,終有一天你會告訴我的吧。

  但我再也沒有見到過本。

  只有一次,我遇到眉毛很黑很漂亮的女孩子,曾經說是本的女朋友。

  這一次也是在洗手間,也是排隊在她後面。

  她喝了很多酒,連耳朵都血紅,站在那裡渾身軟軟的,還有點發抖,神情卻非常落寞。

  有另一個女孩子在陪她,不停地拍她的背,說:“阿媚你少喝一點啦,本走了就走了,男人到處都是。”

  我努力支撐自己站在那裡,看著她的眼淚一顆顆流下來,對女朋友哭著說:“我不快樂,我不快樂。”

  倘若有一個不快樂者俱樂部,想必參加的人會前仆後繼,永不斷絕吧。

  我和她們之間的唯一區別,在於她們是臨時會員,留一陣就走,而我是俱樂部會址本身,坍塌之後都會變成一處私家名勝,記載著心碎的遺蹟

  兩個月很快過去,我隨二哥飛往紐約。

  那場選拔無需用力,信手拈來,水到渠成。

  試裝的那個環節我已經征服RAY,據說彼時他在玻璃牆外默默看,看到我時,眼睛一亮。

  正式選拔秀完成之後,整個亞洲只有我入選,因RAY偏愛高挑卻柔潤,曲線流暢的身體,認為那才是女性本身應有的包容以及孕育之美,常規的骨感不入他法眼,二哥開玩笑說,就是胸部形狀稍微扁一點,都配合不了他只為完美女性定做的衣服。

  這當然不會成為我的問題。

  RAY的十年作品展在米蘭開完,我的職業生涯躍升了許多個台階,直接登堂入室,成為第一線的模特。開始走頂極品牌的秀,也開始有頂極的時尚雜誌來問我人生態度和著裝建議,我覺得這兩個問題都實在無謂,但必須要按照二哥的教導,懶懶說凡事不必在意,只要開心就好,以及著裝無需刻意,自己舒服就好。

  回答的關鍵在三個字―――懶懶的。倘若太興高采烈的樣子,人家就會覺得你不夠吸引,更覺得你不夠大牌。

  二哥說我已經是大牌了,所以一言一行都不可以隨便。我頗不耐地聽完,說:“好吧,你需要我做的,我做到了,我需要你做的呢?”

  這回馬一槍在他意料中,旋即起身,開電腦,說:“給你看我做的功課。”

  彼時在他辦公室中,窗外夕陽滿天,無端使人惆悵。我隨二哥過去,看到屏幕上出現一張夢縈魂牽的臉。

  “本,證件上也是這個名字,沒有姓氏。不知道哪裡人,教育經歷找不到紀錄,一直在本城生活,現在獨自住在零陵街八十四號一棟三十層B座,無父母親友,第一份能追查到的工作是酒吧里的侍應生,做了四年,之後做了四年的保險經紀人,之後轉入模特界,做經紀人―――雖然他的客戶只有你一個,但是我必須承認他做得不錯,四年後轉行為古董拍賣師,業內口碑很不壞。”

  四年。

  每一份工作他都做四年。

  是不是每一個女人他也都愛四年。

  像潮汐漲落或草木春秋,每四年他的熱情就完成一個輪迴。上帝在他腦子裡安了一個鬧鐘嗎?

  我支著額頭在桌子上,許久都不能講話,二哥很了解速戰速決的道理,並不試圖過來安慰我:“我動用的是國家級的關係,但凡能查得到的,都在這裡了,你還想知道什麼。”

  我打起精神:“做模特經紀人之後,古董拍賣師之前,他在做什麼。”

  二哥乾脆利落搖頭:“不知道,完全沒有辦法找到線索。”

  怎麼有一個人的存在,會完全沒有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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