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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他嗎?我以為是愛的。但現在想來,那應該是一種錯覺。大概看見老師站在高高的講台上,就會產生一種虛假的崇拜感。我把他們想得很神秘,殊不知一旦接近,他們不過是和我們一樣的人。戀愛是需要有神秘感的,需要曖昧朦朧,也許我這輩子也不會永遠愛上任何人,可我又想有溫馨的家庭生活,我真的希望嗎?只怕也不一定。孤獨慣了,也就習慣了。
他很窮。我是嫌棄他窮麼?也許吧,只是我不能承認。他曾經在課堂上說,人的大腦中有些區域是專門管語言的。操不同語言的人,所使用的區域有所不同。打個比方說,如果把大腦語言專區看成一棟房子,房子裡有很多個房間。說不同語言的人,分別占據其中的一個房間。假如一個說漢語的人,他所占據的房間是A,那麼掃描他的大腦,只有A房間燈火通明,其他房間一片漆黑。一個人懂的語言越多,他所占據的房間會越多,亮燈的房間也就越多。美國人已經發明了掃描大腦的機器,能通過掃描,捕捉一些生物信號,把這些信號拼接起來,就能破譯出一個人的想法。這很可怕。沒有任何人有隱私。我感覺自己每秒鐘都會冒出二十四個想法,為什麼是二十四,沒什麼道理,大概因為電影就是由每秒鐘二十四幀照片組成的。
二十四幀照片中,起碼有一半是骯髒的。那些骯髒的念頭,你根本無法控制,它們從地平線上突然冒出來,又突然消失不見。它們像快鏡頭下的植物,匆匆盛開,匆匆凋謝。
那也是一個黑暗世界,無數卑劣骯髒的花朵,伴隨著光明偉大的理想之花齊開。而前者應該占絕大多數。如果它們以語言符號的形式展示,步入它,就像步入一個瘋人院,耳邊喧嚷著天真和純潔,然而在現實社會中,它被目為邪惡。人瘋了以後,就會像一個天真的小孩,他不知道他的想法在現實世界是邪惡的。
古代有食夢之獸嗎?那我真同情它,它每天要吞噬多少骯髒的念頭。它應該是逐臭之夫。夢境不是想法麼?肯定是的,能出現在夢境中的東西,肯定都是曾經想過的東西。
我得離開他了,看得出來,他迷上我了。可憐的人啊,是我不好。但我必須離開,因為我對他已經沒有那種神秘的感覺。
對不起,當然,和他在一起的時間,我仍會好好待他。
三十七
接下來的日子,他繼續研究帛書,但失戀的痛苦並沒有拋棄他,它們冠蓋相望,絡繹造訪,且絕不預約。仿佛還有所期盼似的,他依舊時不時打開郵箱,又失望退出,沒有她的任何回復。他本以為,她至少會回幾句話,哪怕是客套,但是沒有。那段快樂的時光確實就像一場春夢。可是夢又怎能這麼清晰?再美的夢也不能這麼清晰。在之前漫長的人生中,他做過一些春夢,可是那種片段式的歡樂,像驟雨一樣,說停就停,根本不可能有回味,和這不同。
甲骨文的“夢”字,像一個人躺在床上,突出他的眉毛,“眉”和“夢”的讀音大概是近的,夢只是個形聲字。也確實,這虛無飄渺的東西無法用字形來表示……
還是忘記吧!可是談何容易。
方子郊的眼光痴痴落在帛書上,那些奇怪的楚國字越發奇怪,輪廓逐漸模糊,像影子一樣混成一團,他差點要墜入夢中去,這時響起了敲門聲。他像彈簧一樣,從床上蹦起來。
然而是李世江,他說:“剛才在食堂看見你,想叫,你神不守舍,走得可快。這些天過得怎麼樣。”
方子郊答非所問:“你有老婆還吃食堂?”
“老婆帶著孩子回家省親了,我自在幾天,減減肥。這是個沉痛的教訓,找老婆千萬別找那種廚藝特好的,把自己吃成三高,就沒處哭去了。”
“你莫不是來消遣洒家?”
“別義憤填膺嘛,你不是最近也找了個漂亮妞嗎?她不會做飯?”
“別提了,我已經失戀了。”
李世江倒真的一驚:“啊,對不起,我真是雪上加霜啊。”又說:“不過沒關係,憑你老兄的魅力,再找一個漂亮姑娘,是分分鐘的事。哎,其實不結婚很幸福啊,隔三差五就做一回新郎。”
“這個安慰還挺讓人快活,只是畫餅充飢。”
“對有些人是畫餅充飢,對你,我想那會是一隻只實實在在的大餅。”他徑直走到桌前,看見攤著的帛書:“還在研究?”眼睛掃下去,又道:“但不能發表,又有什麼意思?”
“別這麼功利,即使無法發表,但捕獲了歷史的秘密,不是很開心嗎?做學問,最開心的不就是發現秘密嗎。”
“太崇高了,我達不到,我做學問就是為了發表。這只是一份工作。”
“庸俗。古代那麼多哲人,他們寫書根本不署名,寫作本身就是快樂。”
李世江冷笑:“哪個大哲人住你這集體宿舍,數米而炊?西方大哲學家要麼有貴婦養著,要麼自己是貴族,要麼有優厚年金,基本都有僕人侍候。筒子樓出不了哲人。”
方子郊垂下頭:“好吧。”
“我其實跟你抬槓呢”李世江嘻嘻笑,“其實我最佩服你老兄的就是這點:天真幼稚,有成為大學者的潛質。”他把帛書湊到眼前看:“通假字很多啊。”他的專業心態又蠢蠢欲動了。
方子郊不說話。
李世江道:“我看你興致不高啊,失戀,沒什麼了不起的,這對你真的是個機會。這樣吧,晚上一起吃飯,我請你吃頓好的,找個大餐館,絕對沒有地溝油。到時見。”說著推門走了。
方子郊仰面朝天躺著,感覺眼睛濕了。
有一種言情小說的設定,就是讓女主角愛上男主角甲,而男主角甲不愛她。有個男主角乙,在各方面都不比男主角甲遜色,而且愛女主角愛得發狂。女主角卻不領情,依舊對男甲一往情深。不管文化水平多高的女讀者,只要看到這種人物關係設定,都會把自己代入劇情,把自己夢中的意中人想像為男甲,又把自己想像為香餑餑,得到除男甲之外所有優秀男人的愛慕,而她卻只愛一人。她們就這樣把自己感動得稀里嘩啦,我這麼痴情,這麼優秀,你為什麼這麼傻,不領我的情。但後來繼續看下去,她發現男甲其實是喜歡女主角的,只是故作矜持而已,於是更喜出望外,大團圓的結局滿足了她們所有的情感。其實這個劇情,把雙方的性別換一下,女主角改為男主角,男甲改為女甲,男乙改為女乙,效果也一樣。
方子郊也在本能把自己代入類似故事之中,在自己的淚水和感動中睡著了,直到李世江的電話喚醒他。李世江挑選的是“紅太陽酒店”,確實豪華,菜也好吃,當然也貴。兩人喝了一瓶茅台,方子郊並不大喝酒,但李世江喜歡。每次跟他一起吃飯,都有些懼怕。因為這傢伙平時還比較文明,一拿起酒杯,就立刻變成內戰時期頭上纏著繃帶的兵痞,將手槍往桌上一拍,大聲嚷嚷:“老子在前方賣命,你他媽的連杯酒也不肯陪老子喝。”但今天還好,他沒有勸太多酒,自己喝了兩杯之後,一反常態,突然低聲說:“我有個情人,網上認識的,是個研究生。”
他很窮。我是嫌棄他窮麼?也許吧,只是我不能承認。他曾經在課堂上說,人的大腦中有些區域是專門管語言的。操不同語言的人,所使用的區域有所不同。打個比方說,如果把大腦語言專區看成一棟房子,房子裡有很多個房間。說不同語言的人,分別占據其中的一個房間。假如一個說漢語的人,他所占據的房間是A,那麼掃描他的大腦,只有A房間燈火通明,其他房間一片漆黑。一個人懂的語言越多,他所占據的房間會越多,亮燈的房間也就越多。美國人已經發明了掃描大腦的機器,能通過掃描,捕捉一些生物信號,把這些信號拼接起來,就能破譯出一個人的想法。這很可怕。沒有任何人有隱私。我感覺自己每秒鐘都會冒出二十四個想法,為什麼是二十四,沒什麼道理,大概因為電影就是由每秒鐘二十四幀照片組成的。
二十四幀照片中,起碼有一半是骯髒的。那些骯髒的念頭,你根本無法控制,它們從地平線上突然冒出來,又突然消失不見。它們像快鏡頭下的植物,匆匆盛開,匆匆凋謝。
那也是一個黑暗世界,無數卑劣骯髒的花朵,伴隨著光明偉大的理想之花齊開。而前者應該占絕大多數。如果它們以語言符號的形式展示,步入它,就像步入一個瘋人院,耳邊喧嚷著天真和純潔,然而在現實社會中,它被目為邪惡。人瘋了以後,就會像一個天真的小孩,他不知道他的想法在現實世界是邪惡的。
古代有食夢之獸嗎?那我真同情它,它每天要吞噬多少骯髒的念頭。它應該是逐臭之夫。夢境不是想法麼?肯定是的,能出現在夢境中的東西,肯定都是曾經想過的東西。
我得離開他了,看得出來,他迷上我了。可憐的人啊,是我不好。但我必須離開,因為我對他已經沒有那種神秘的感覺。
對不起,當然,和他在一起的時間,我仍會好好待他。
三十七
接下來的日子,他繼續研究帛書,但失戀的痛苦並沒有拋棄他,它們冠蓋相望,絡繹造訪,且絕不預約。仿佛還有所期盼似的,他依舊時不時打開郵箱,又失望退出,沒有她的任何回復。他本以為,她至少會回幾句話,哪怕是客套,但是沒有。那段快樂的時光確實就像一場春夢。可是夢又怎能這麼清晰?再美的夢也不能這麼清晰。在之前漫長的人生中,他做過一些春夢,可是那種片段式的歡樂,像驟雨一樣,說停就停,根本不可能有回味,和這不同。
甲骨文的“夢”字,像一個人躺在床上,突出他的眉毛,“眉”和“夢”的讀音大概是近的,夢只是個形聲字。也確實,這虛無飄渺的東西無法用字形來表示……
還是忘記吧!可是談何容易。
方子郊的眼光痴痴落在帛書上,那些奇怪的楚國字越發奇怪,輪廓逐漸模糊,像影子一樣混成一團,他差點要墜入夢中去,這時響起了敲門聲。他像彈簧一樣,從床上蹦起來。
然而是李世江,他說:“剛才在食堂看見你,想叫,你神不守舍,走得可快。這些天過得怎麼樣。”
方子郊答非所問:“你有老婆還吃食堂?”
“老婆帶著孩子回家省親了,我自在幾天,減減肥。這是個沉痛的教訓,找老婆千萬別找那種廚藝特好的,把自己吃成三高,就沒處哭去了。”
“你莫不是來消遣洒家?”
“別義憤填膺嘛,你不是最近也找了個漂亮妞嗎?她不會做飯?”
“別提了,我已經失戀了。”
李世江倒真的一驚:“啊,對不起,我真是雪上加霜啊。”又說:“不過沒關係,憑你老兄的魅力,再找一個漂亮姑娘,是分分鐘的事。哎,其實不結婚很幸福啊,隔三差五就做一回新郎。”
“這個安慰還挺讓人快活,只是畫餅充飢。”
“對有些人是畫餅充飢,對你,我想那會是一隻只實實在在的大餅。”他徑直走到桌前,看見攤著的帛書:“還在研究?”眼睛掃下去,又道:“但不能發表,又有什麼意思?”
“別這麼功利,即使無法發表,但捕獲了歷史的秘密,不是很開心嗎?做學問,最開心的不就是發現秘密嗎。”
“太崇高了,我達不到,我做學問就是為了發表。這只是一份工作。”
“庸俗。古代那麼多哲人,他們寫書根本不署名,寫作本身就是快樂。”
李世江冷笑:“哪個大哲人住你這集體宿舍,數米而炊?西方大哲學家要麼有貴婦養著,要麼自己是貴族,要麼有優厚年金,基本都有僕人侍候。筒子樓出不了哲人。”
方子郊垂下頭:“好吧。”
“我其實跟你抬槓呢”李世江嘻嘻笑,“其實我最佩服你老兄的就是這點:天真幼稚,有成為大學者的潛質。”他把帛書湊到眼前看:“通假字很多啊。”他的專業心態又蠢蠢欲動了。
方子郊不說話。
李世江道:“我看你興致不高啊,失戀,沒什麼了不起的,這對你真的是個機會。這樣吧,晚上一起吃飯,我請你吃頓好的,找個大餐館,絕對沒有地溝油。到時見。”說著推門走了。
方子郊仰面朝天躺著,感覺眼睛濕了。
有一種言情小說的設定,就是讓女主角愛上男主角甲,而男主角甲不愛她。有個男主角乙,在各方面都不比男主角甲遜色,而且愛女主角愛得發狂。女主角卻不領情,依舊對男甲一往情深。不管文化水平多高的女讀者,只要看到這種人物關係設定,都會把自己代入劇情,把自己夢中的意中人想像為男甲,又把自己想像為香餑餑,得到除男甲之外所有優秀男人的愛慕,而她卻只愛一人。她們就這樣把自己感動得稀里嘩啦,我這麼痴情,這麼優秀,你為什麼這麼傻,不領我的情。但後來繼續看下去,她發現男甲其實是喜歡女主角的,只是故作矜持而已,於是更喜出望外,大團圓的結局滿足了她們所有的情感。其實這個劇情,把雙方的性別換一下,女主角改為男主角,男甲改為女甲,男乙改為女乙,效果也一樣。
方子郊也在本能把自己代入類似故事之中,在自己的淚水和感動中睡著了,直到李世江的電話喚醒他。李世江挑選的是“紅太陽酒店”,確實豪華,菜也好吃,當然也貴。兩人喝了一瓶茅台,方子郊並不大喝酒,但李世江喜歡。每次跟他一起吃飯,都有些懼怕。因為這傢伙平時還比較文明,一拿起酒杯,就立刻變成內戰時期頭上纏著繃帶的兵痞,將手槍往桌上一拍,大聲嚷嚷:“老子在前方賣命,你他媽的連杯酒也不肯陪老子喝。”但今天還好,他沒有勸太多酒,自己喝了兩杯之後,一反常態,突然低聲說:“我有個情人,網上認識的,是個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