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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之倒楣,在於榮祿、袁世凱、崇綺、徐桐,還有康有為,都拿他當作反面的政治資本,好比一張“人頭支票”,可藉以詐欺搪債。所不同者,榮、袁、崇、徐,人盡皆知其為後黨。而康有為則打著保皇的鮮明旗幟。而最諷刺者,則後黨與保皇黨,都誣賴光緒想以武裝奪母之權。北方謂某人害慘了某人,輒謂之“送了他的忤逆”。榮祿與康有為都送了光緒的忤逆,而光緒實非忤逆。康有為不特不為之辯,且推波助瀾,證成其事。其肉安足食乎?

  康有為拿光緒這張“人頭支票”行騙的手法是搞勤王。勤王要人要錢,故必須號召忠義之士,有力出力、有錢出錢。梁啓超改譚嗣同的詩、改林旭的詩,都是為了這個目的。

  梁啓超改林旭之詩,不如改譚嗣同之詩之甚。但小動手腳,意思卻大有出入。先說第一句:青蒲飲泣知何補(原作)

  伏蒲泣血知何用(改作)

  按:青蒲之典已如前述。惟其用青蒲,才可以表明是近臣造膝密陳。今以林旭受光緒特達之知,凡有諫奏,只要辦得到,無不嘉納,根本無須泣諫,更不會無補於事。然則近臣密陳,“青蒲飲泣”的對象,既非皇帝,必是太后。

  今改為“伏蒲泣血”,不過大廷苦諫,是一般忠烈的言官之所為,並不能表現林旭的近臣的身份,更不能顯示泣諫的對象為太后。“泣血”亦不典,或者由評丁卯的詩:“卻賴漢庭多烈士,至今猶自伏蒲論”而來,以“泣血”之泣來強調“烈士”之烈。

  這句詩中,梁啓超用意最深的是改掉“青”字,抹煞“青蒲”即所以隱瞞林旭曾有向慈禧力諫之意。因為這表現了林旭調和兩宮的本心,變成妥協主義。而梁啓超要表現勢不兩立的戰鬥精神,當然要隱藏林旭的真心本意。末一字改“補”為“用”,亦所以表現並無商酌的餘地。

  再談第二句:慷慨難酬國士恩(原作)

  慷慨何曾報主恩(改作)

  原作及改作酬報深恩的對象,雖皆為光緒,但報恩的原因大不相同。這一點於林旭的原意,頗有出入。就詩論詩,是點金成鐵;就事論事,是抹煞作者的心跡。僅就前者而言,梁啓超已經愧對故友了。

  按:林旭的原意是“國士待我,國士報之”,報恩是因為光緒以國士相待,並非由於光緒是皇帝的緣故。作詩講究貼切,切人切時切地切事,不獨移用不到他人身上,即為其人,亦移用不到他時他地他事。此即是宋詩精髓。

  照梁啓超一改,則是一般化了,凡為臣子,無不可用。化特殊為一般,恰就是梁啓超改詩的用意,以君臣大義立論,則人人當奮起勤王,黃彰健:《戊戌政變記》記林旭此詩頭兩句作:“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報主恩。”其言“報主恩”,與梁撰《譚嗣同傳》“酬聖主”語氣相同。恐系梁有意竄改。

  我完全同意這個說法,所謂“酬聖主”之語見梁啓超所撰《譚嗣同傳》:(八月)初六日,變遂發。時余方訪君寓,對坐榻上,有所擘劃,而抄捕南海館之報忽至。旋聞垂簾之諭,君從容語余曰:“昔欲救皇上,既無可救,今欲救先生,亦無可救,吾已無事可辦,惟待死期耳!雖然,天下事知其不可為之。足下試入日本使館謁伊藤氏,請致電上海領事而救先生焉。”余是夕宿於日本使館,君竟日不出門以待捕者,捕者既不至,則於其明日入日本使館,與余相見,勸東遊,且攜所著書及詩文詞稿本數冊,家書一篋托焉。曰:“不有行者,無以圖將來;不有死者,無以酬聖主。今南海之生死未卜,程嬰杵臼,月照西鄉,吾與足下分任之。”遂相與一抱而別。初七、八、九三日,君復與俠士謀救皇上,事卒不成。初十日,遂被捕。被逮之前一日,日本志士數輩,苦勸東遊。君不聽,再三強之,君曰:“各國變法,無不流血而成,今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此國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請自嗣同始。”卒不去,故及於難。

  第三章獄中壁詩(1)

  以下即記譚嗣同獄中壁詩。六君子在獄中情形,只有間接傳聞,如唐恆的八十韻長詩所記,今參以汪精衛所言,足證唐恆所記為實錄。汪雖亦為間接傳聞,但身在獄中,所得較唐更真切,故益可信。

  汪精衛銀錠橋刺攝政王載灃事敗,以民政部尚書肅親王善耆,與立憲派暗中有往還,汪得不死,系刑部獄。凡入刑部獄者,均為欽命要犯,軟稱“詔獄”,俗名“天牢”。清朝的刑部,系就前明錦衣衛改建,其下有鎮撫司,原掌本衛刑名。永樂時增置北鎮撫司,凡特殊事件,得由北鎮撫司任意處理,為明朝暗無天日的特務組織之濫觴。

  記獄南北兩監,北監即北鎮撫司舊地,有參天老槐,乃楊椒山手植。獄屋陰森淒黯,牆上每多黑紫暈跡,乃忠臣烈士的碧血。獄卒談往事,雖前明佚史,歷歷可證。汪在獄中,與一老獄卒劉一鳴相善,會作一文記其人,題目甚雋雅,名為“故人故事”。劉一鳴嘗看守戊戌六君子,所以汪精衛所言與梁啓超所作為宣傳用的傳記,頗有異詞,黃秋岳的《花隨人聖摭憶》,謂之為“字字實錄”。今據黃秋岳所記,條錄如下:譚在獄中,意氣自若,終日繞行室中,拾取地上煤屑,就粉牆作書。問何為?笑曰:“作詩耳!”可惜劉不文,不然可為之筆錄,必不止“望門投止思張儉”一絕而已也。

  林旭,秀美如處子,在獄中時時作微笑。

  康廣仁,則以頭撞壁,痛哭失聲曰:“天哪!哥子的事,要兄弟來承當。”林聞哭,尤笑不可仰。既而傳呼,提犯人出監,康知將受刑,哭更甚。

  劉光第曾在刑部,習故事,慰之曰:“此乃提審,非就刑。毋哭!”既而自西角門牽出,劉知故事,縛赴市曹處斬者,始出西角門,乃大愕!既而罵曰:“未提審,未定罪,即殺頭耶?何昏憒乃爾!”

  同死者尚有楊深秀、楊銳,無所聞。

  譚嗣同題壁之詩,取煤屑書於粉壁上,自是不久即湮沒,墨跡不存,無可印證,所以梁啓超得以大改特改。觀其“終日繞行室中”,苦吟不已,則知譚以自分必死,欲於此極有限的餘生中,表明心跡,一句一字皆自肺腑中出,留待後世論定其真面。是故梁啓超改他的詩,即是抹煞他的苦心,譚嗣同地下應有餘憾。

  至於康廣仁,據梁啓超為他所作的傳說:被逮之日,與同居二人程式、錢惟驥同在獄中,言笑自若,高歌聲出金石。程錢等固不知密詔及救護之事,然聞令出西後,乃曰:“我等必死矣!”君厲聲曰:“死亦何傷?汝年已二十餘矣,我年已三十餘矣,不猶愈於抱病歲月而死者乎?特恐我等未必死耳!死則中國之強在此矣,死又何傷哉?”程曰:“君所言甚是,第外國變法皆前者死,後者繼,今我國新黨甚寡弱;恐我輩一死,後無繼者也。”君曰:“八股已廢,人才將輩出矣,何患無繼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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