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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方氏的說法,曾國藩又改了主意,沒有以此充為部費,而是用於賑濟。由於沒有第一手資料,這筆錢最後到底怎麼用掉的,現在無法提供確論。

  曾國藩在直隸總督任上待了不到兩年,回任兩江時,他發現自己積攢了“俸餘三萬金上下”。這筆錢他一部分要帶進京中作為“別敬”及其他應酬費用,除此還有剩餘。比如在直隸總督陋規項下,還有一項沒花掉的錢,叫“鹽吏占費”,大約一千多兩,他也不打算納入私囊,而是像以前一樣以散錢為處理之法:“鹽吏占費將余千金,余不欲以之肥私,可以四百捐育嬰堂,余分給諸人。(五巡捕各五十,內戈什各三十,外戈什及上房僕婢酌分。)”

  通過以上事例我們可以發現,曾國藩像每個帝國地方官員一樣,建有自己的小金庫。但是小金庫中的結餘,他並不像其他官員那樣帶走。

  至於養廉,則沒有什麼結餘。在任總督的前幾年,曾府內人口較少,每年花不掉的養廉銀,曾國藩往往以之濟助親友,甚至素不相識之人,不做儲蓄:

  曾公於故舊極有恩誼。仁和邵位西員外懿辰殉節杭州,妻子亡出,公招致安慶養之,並延師課其子。石埭沈懷卿明府衍慶殉節於鄱陽縣任,與公實未面也。公念其忠義,歲饋金周其家。績溪周志甫明經成,公聘任忠義局修志者也,既卒,公亦厚恤之,並教育其諸子。其他忠義之士,雖不相識,聞其貧,皆資助之。而所費則分廉俸為之,絕不用軍需公款也。

  也就是說,曾國藩對舊人極重感情。朋友邵懿辰殉難後,他的妻子沒有依靠,曾國藩把她接到安慶供養,並且請教師教其子。沈衍慶本來與曾國藩素昧平生,他殉職後,曾國藩感其忠義,憐其家貧,每年都給他家寄錢。周成是曾國藩下屬忠義局的工作人員,死後曾國藩也厚加撫恤,並且承擔起了他幾個孩子的教育責任。做這些事,都用的是養廉和薪俸,絕不動用軍需和公款。

  由此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曾國藩身後沒什麼積累了。

  五

  之所以拒絕將小金庫餘款和多餘的養廉留給家人,是因為曾國藩從青年時代起就打定主意“不靠做官發財”,他在給曾紀澤的信中說:“余將來不積銀錢留與兒孫。”

  在個人生活上,只有一項,曾國藩比較捨得花錢,那就是買書。在給曾紀澤的信中,接“余將來不積銀錢留與兒孫”的下一句是“惟書籍尚思買耳”。

  一方面是自己嗜書如命,另一方面,曾國藩願意把書作為遺產,傳給子孫後代。他對曾紀澤說,“買書不可不多”。

  曾國藩一直不同意家中大興土木,“造房起屋”,但是在曾國藩生前,他的兄弟和兒子卻在家鄉給他造了一座所費不貲的藏書樓。

  那是在同治五年,曾國藩打算辭官回家。在此之前,黃金堂故居前的池塘里連年淹死人,歐陽夫人以為此地不吉利。曾國藩遂命紀澤在富修理另一處舊宅,以備告老後定居。他要求曾紀澤節儉行事,儘量低調:“門外掛匾不可寫侯府相府字樣。天下多難,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掛宮太保第一匾而已。”

  紀澤打算在宅中興建一座藏書樓,曾國藩欣然同意:“家中造樓藏書,本系應辦之事。”

  到了同治六年舊宅修好,曾紀澤向他匯報,說花了七千串銅錢。曾國藩一聽,遠遠超出他的計劃,大為惱火。二月十三日他寫信責備曾紀澤和參與其事的曾國潢說:

  富修理舊屋,何以花錢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應費錢許多。餘生平以大官之家買田起屋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爾行之。澄叔諸事皆能體我之心,獨用財太奢與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實不清,尤為造物所怒……

  在日記中,他也大為抱怨:“是日接澄弟(指曾國潢)信,余家起造書房七間,而用錢至三千餘串之多,彭芳六辦事,實太荒唐,深可嘆恨。”他甚至於提出要負責修樓的彭芳六、科二賠償。可見此事如何出乎他意料之外。

  接到曾國藩的信後,曾國潢不慌不忙,回信加以解釋。他說,花錢如此之多,是為了讓藏書樓堅固永久:

  富厚堂造書屋七間,芳六、科二毫不荒唐半點,蓋以地基昔系澇田,石腳砌丈余而後平土面,此中工間已占千餘串:通體用青磚,料木多杉樹,尤非可以尋常計算也……

  曾國潢深知,曾國藩別處都可節儉,唯於藏書捨得花錢。所以講清楚這些錢是怎麼用的,曾國藩肯定能理解。今天我們參觀曾國藩這座故居中的藏書樓,會發現其設計和建造確乎有別於宅內其他建築。雖然貴為侯府,但是富厚堂中的大部分建築或外包青磚,內用土坯,或者前臉用青磚,其他部分用土坯,比土財主還儉省。只有這座藏書樓捨得血本,一樓外走廊全以花崗岩石為柱,以防白蟻;一至三樓通體用青磚,都修有專用上下書籍的通道。二樓四周有外走廊,可以曬書;書室全辟在三樓。整個藏書樓所用木料都是上好杉木。藏書樓高度均超過鄰室,地處南端,頂層四周均開設窗戶,四面通風,可避免藏書霉變腐敗之弊。和宅內其他建築比起來,這座藏書樓確乎別具匠心,花費了曾氏叔侄不少心力。

  果然,經曾國潢這樣一番解釋,曾國藩也不再批評了。這座藏書樓也成了曾國藩留下的唯一“豪華建築”。事實上,它已經成為江南最大的私家藏書樓之一,雖遠不及蘇浙“鐵琴銅劍樓”、“天一閣”等有名,其規模則早已過之。只不過曾國藩告老還鄉的願望一直沒能實現,因此到死也沒能親眼見到這座藏書樓。

  第六節 身後事:沒有“富二代”

  前面我們說過,對於自己身後的打算,曾國藩早有打算。他說,存在江寧布政使衙門的一萬多兩養廉銀,“余罷官後或取作終老之資,已極豐裕矣”。

  然而這筆他自以為“極豐裕”的養老錢,後來連辦他的喪事都不充裕。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下午五點,曾國藩結束辦公後,到總督府西花園散步。走著走著,突然腳步不穩。原來是突發腦溢血,一個小時之後曾國藩去世,終年六十一歲。

  曾國藩生前曾留下遺囑,囑咐孩子們給自己辦喪事時不可收禮:“余若長逝,靈樞自以由運河搬運回江南歸湘為便。沿途謝絕一切,概不收禮。”

  然而,一品大員、中興元老的喪事,畢竟要辦得體面風光一些,花費怎麼能少。曾國藩留下家產如此之少,“仕宦三十餘年,囊橐蕭然。薄海婦孺莫不共見之而共信之”。如果動用曾國藩的遺產,曾氏後人的生活顯然就要受影響。所以曾國荃建議曾紀澤,不要遵守此項遺囑,因為“哲人既萎,身後應辦之事實非巨萬可以了”。所以,“此次大事,所費不訾,受賻與否,知吾侄必有至當之衡。交誼非至厚者,自以固卻為是,然如少泉中堂,筱泉制府,昌岐軍門之類,似亦可以酌受。外此如恩情有似此三人者,亦當以類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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