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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國藩也開玩笑說:君他日撰吾墓志銘皆作料也。

  二人相笑而罷。

  三

  曾國藩樹立官場新風的另一個入手點,是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

  在《諭巡捕、門房、籤押三條》中,除了不收禮之外,曾國藩還提了另兩條要求。

  第一條要求自己身邊的工作人員不要欺凌辱慢地方官員。

  不准凌辱州縣官員。對人不論高低貴賤,都要以禮相待。但凡傲慢自大之人,誰都不願相處。以前我經常見到督撫過境之時,身邊的工作人員對州縣官員,皆有倨侮之色、嚴厲之聲,這種作風實可痛恨。你們要痛改此種惡習。凡是見到州縣官員以及文武屬員時,總要以和顏遜詞為主,不可稍涉傲慢,以防止以後慢慢形成凌辱地方官員的風氣。

  第三條是不許給親友安排工作。

  不准向有關衙門薦舉自己的親戚朋友。但凡巡捕、門印、籤押等人,由於勢之所在,其他人或不敢不從。所以經常會把他的親戚同族,或者舊友相識,推薦到軍隊或者州縣衙門去工作。這些人一旦有了過失,總督身邊工作人員還會為他袒護,如此為患甚大。因此你們概不准薦人入軍隊或者州縣衙門。

  讀了這篇文章,讀者們也許會產生一個疑問:巡捕、門印、籤押到底是什麼角色?為什麼勢力如此之大?

  所謂巡捕,大致相當於今天高級官員的衛士長或者說接待室主任,他們負責維持衙內的秩序,並且在下級參見總督時負責領路。

  門印則指的是“門房”和“管印長隨”。一類是負責看管衙門大門的僕人,另一類負責管用印等事務。

  籤押是指籤押房。所謂“籤押”即“簽字畫押”的簡稱。地方官處理日常政務,主要內容就是簽發文件,在一些重要文書上蓋上大印。所以地方官的機要辦公室叫做“籤押房”。而管理籤押房事務的僕人就是曾國藩所說的“籤押”。

  因此,巡捕、門印、籤押,說到底,就是總督貼身的服務人員而已。那麼,他們究竟有多大勢力,竟然敢凌辱地方官員,隨便給人安排工作呢?

  他們的權力,說大就大,說小就小。中國式權力的運用之妙就在於你能否充分挖掘你這份看起來很低微的工作的尋租潛力。

  按理說,一個小小的門子,不過是至低至賤的下等僕人。然而門子當好了,能量巨大得讓人難以想像。這是因為門房是衙門內外交通的唯一通道。官員與外界交接,全要經過門房。所以一個精明的門子可以擁有以下權力:

  一、他可以決定來訪之客人能不能見到官員。

  客人來拜訪官員,首先要由門子進行通報。由於求見者甚多,門子擁有代官員擋駕之權,這項權力自然可以任意操縱。因此門衛“合法收入”的第一項是門包,即求見長官者奉獻的禮金。不給門包,就不放你進去。

  二、他掌握著衙門內部的信息。外人來到衙門口,想打聽點衙門內的消息,只能通過門衛。所以那些精明的門子很知道怎麼把自己掌握的“內部信息”換成好處。事實上,願意為這些信息花錢的人絕不在少數。起碼打官司的人“要探聽案之好歹”,就必須“將規費收清”。

  三、要給官員送禮,也必須經過這個關口。所謂雁過拔毛,要想讓你的禮品能到長官面前,你先得給門房一份謝禮。《紅樓夢》第六十回中,柳五兒的舅舅給賈家當門房,官員們給賈家送禮,都要給門房一份,因此他們經常有“外財”可發。廣東官員給賈家送了兩小簍子茯苓霜,餘外還要給門上一簍作門禮,這一簍,就由門房的門子們均分。

  除了這些我們比較容易理解的權力,門子們還有其他巨大的尋租空間。因為如前所述,衙門內除了總督一人,沒有國家正式公務員,今天本來應該交由各機構辦理的大事小情,都要由門子等僕人們去辦。門子們其實就是官員們的手、腳和嘴巴:

  他們負責接待告狀者。遇到有人告狀,也是門房先問明情況,有狀紙的,將狀紙呈交地方官。沒有狀紙的,領著告狀人寫狀紙後呈官。外地解來犯人,由他們替官員驗名身份,辦理入監手續。他們還代表官員們與辦理錢糧、稅收等事務的部門打交道。

  所以門房有太多機會可以弄權營私。清代《刑案匯覽》中,就有大量的門丁犯罪案例,涉及撞騙商鋪、侵蝕錢糧、索詐民眾、私押徒犯、干預公事、受賄舞弊、私放嫌疑人等各種罪名。

  正因為如此,門子又被尊為“門政大爺”,他們是衙門內最吃香的角色。下級官員不但每次出入衙門要送他們門包,逢年過節還要專門給他們送一份很重的“門敬”,以和他們搞好關係。比如《官場現形記》第四十一回寫道:“向來州,縣衙門,凡遇過年,過節及督撫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慶等事,做屬員的孝敬都有一定數目,甚麼缺應該多少,一任任相沿下來,都不敢增減毫分……至於門敬,跟敬(給上司跟班的錢),更是各種衙門所不能免。”甚至督撫們的禮金可免,門子們的門包卻不可免。湖北巡撫憲德曾經奏報說,湖北巡撫每年有鹽商送的禮金四萬兩,送的時候要給門子送門禮四千兩,他的前任楊宗仁已經把四萬兩禁革了,但家人門禮四千兩仍然照舊收受。

  至於巡捕和籤押,也都炙手可熱。巡捕既負責帶領官員參見總督,下級官員勢必要向他打聽總督的喜怒好惡。這會有一筆好處費。至於“籤押”,有權在“籤押房”中為官員初步處理文件,分出種類,拈出輕重緩急,其中可操作的尋租空間,更是巨大。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這些工作人員的重要和關鍵,比今天領導身邊的秘書和司機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他們對地方官員很容易頤指氣使,要想在地方官場上辦點私事也易如反掌。所以曾國藩才專門寫了這樣一篇約章,對他們進行要求。

  四

  不搞迎送,不大吃大喝,不收禮品,管好身邊人員,這些對於吏治來說,雖然重要,但畢竟都是小節。

  曾國藩整頓吏治最關鍵的舉動是挑戰陋規問題。

  陋規最大的害處還不是敗壞了官風,而是把老百姓逼到山窮水盡的地步。羊毛出在羊身上,各級官員直至辦事人員的“陋規”都直接出自百姓的血汗。早在太平天國起義之前,各地的“附加稅”就達到了驚人的程度。比如江蘇省在咸豐前期,一石大米值二千文錢。也就是說,如果給國家交一石米的漕糧,老百姓本來只需要交二千文錢就行了。但是官府卻層層加碼,各地需要交八千、十千至十八千文不等,附加稅達到了正稅的三倍至八倍不等。當時就有人說:“江南必反於漕。”果然,太平軍一到,那些活不下去的貧民紛紛隨之而去。

  所以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中興名臣”們不約而同地開始推動減輕百姓負擔的問題。同治元年,江西全境基本恢復,曾國藩與江西巡撫沈葆楨參照湖南、湖北的做法,開始了本省的減負改革。江西省田賦的附加稅率,原來是百分之一百二十到百分之一百七十之間(收地丁銀一兩,或收銀一兩二三錢至六七錢,或收錢一二百文至二千一二百文不等)。漕米則收一石米,要加收二三斗至五六或七八斗不等。如果改收銀兩,則每石米收銀二三兩至四五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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