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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人並不生活在聲色犬馬的現實世界裡,他在這個世界裡是一個異鄉人和夢遊者,他真正的生活場所是他的內在世界,他孜孜不倦地追尋著某種他相信是更本質也更真實的東西。這種東西在現成的語言中沒有對應之物,因此他必然常常處於失語的狀態。可是,他不能沒有對應之物,而語言是唯一的手段,他只能用語言來追尋和接近這種東西。所以,他又必然迷戀語言鍊金術,試圖自己煉製出一種合用的語言。在這意義上,詩人每寫出一首他自己滿意的詩,都是一次從失語症中的恢復,是從失語向言說的一次成功突進。

  詩人從愛情中所能收穫到的果實不是幸福的家庭,而是藝術。這是他的幸運,也是他的不幸。

  詩寫感覺和心情。我們的感覺和心情常常是由具體的人和事引起的,其中哪些值得寫,哪些不值得寫,或者說,怎樣辨別它們有無藝術價值呢?我提出一個標準:倘若除去了具體的人和事,那些感覺和心情顯得更美了,就說明它們捕捉到了人性的某種秘密,所以具有藝術感染力和藝術價值;相反,則說明它們只是與具體的人和事糾纏在一起的凡俗心理現象,僅對當事人具有日記的意義,在藝術上卻毫無價值。

  我是在讀海涅的詩時想到這一點的。他的佳作都屬於前者,敗筆都屬於後者。

  幼兒常常口吐妙語,但都隨風飄逝,沒有人長大後能夠回憶起來。等到在老師家長的教誨下開始寫分行的句子時,寫出的多是幼稚的模仿。自發的寫詩也是始於模仿,但不再是按照老師家長的教誨,而是緣於自己的閱讀。最有意義的模仿不是對技巧的模仿,而是產生了一種衝動,渴望像正在閱讀的詩人那樣,用詩歌來說自己的心事。在這個時刻,一個可能的詩人誕生了。

  很久不寫詩了。仔細想想,這是一種損失。寫詩會促使人更細膩地觀察眼前的景物,尋找最確切的語詞表達自己的感覺。一種景物,往往會喚起許多生動的比喻和象徵。不寫詩的人,語言的貧乏的,粗糙的,而這也導致了感覺的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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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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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的真理一直在我的心中尋找能夠把它說出來的語言,我常常覺得快要說出來了,但是一旦說了出來,卻發現仍然不是。

  讀許多前人的書的時候,我發現在他們身上曾經發生過同樣的情況。

  那麼,世界的真理始終是處在快要說出來卻永遠沒有說出來的邊緣上了,而這就證明它確實是存在的。

  對於寫作來說,最重要的是把自己真正感受到的東西寫出來,文字功夫是在這個過程之中、而不是在它之外錘鍊的。

  因此,我主張寫自己真正熟悉的題材,自己確實體驗到的東西,不怕細小,但一定要真實。這是一個積累的過程,到一定的程度,就能從容對付大的題材了。

  海明威的啟發。寫景,要寫自己真正看到的,如此寫出的往往不華麗。那些寫得華麗的,其實是寫自己認為應該看到的,而非真正看到的,是用辭藻填補和掩飾自己的沒有看到。

  托爾斯泰說:在平庸和矯情之間只有一條窄路,那是唯一的正道,而矯情比平庸更可怕。據我看,矯情之所以可怕,原因就在於它是平庸卻偏要冒充獨特,因而是不老實的平庸。

  一個好的作者,他的靈魂里有音樂,他的作品也許在談論著不同的事物,但你仿佛始終聽到同一個旋律,因為這個旋律而認出他,記住他。

  好的作家生活在自己的韻律之中,因此能夠不斷地唱出自己的新的歌曲。那些沒有自己的韻律的作家,他們唱不成調,唱得最好時是在模仿別人。

  是否用自己獨特的語言說出一個真理,這不只是表達的問題,而是決定了說出的是不是真理。世上也許有共同的真理,但它只存在於一個個具體的人用心靈感受到的特殊的真理之中。那些不擁有自己的特殊真理的人,無論他們怎樣重複所謂共同的真理,說出的始終是空洞的言辭而不是真理。

  我們試圖通過寫作來把不可挽留的生活變成能夠保存的作品,可是,一旦變成作品,我們所擁有的便只是作品而不復是生活了。

  寫作與思考的關係——

  有時候,寫作推動思考,本身是或者愉快或者艱難的思考過程。

  較多的時候,寫作記錄思考。如果在記錄時基本未做修改,則那些思考或者是成熟的,或者是膚淺的。

  最多的時候,寫作冒充思考。當然,這樣一來,同時也是在冒充寫作。

  我當然不是一個脫俗到了拒絕名聲的人,但是,比名聲更重要的是,我需要回到我自己。我必須為自己的心靈保留一個自由的空間,一種內在的從容和悠閒。唯有保持這樣一種內在狀態,我在寫作時才能真正品嘗到精神的快樂。無論什麼東西威脅到了我所珍惜的這種內在狀態,我只能堅決抵制。說到底,這也只是一種權衡利弊,一種自我保護罷了。

  為自己寫作,也就是為每一個與自己面臨和思考著同樣問題的人寫作,這是我所能想像的為人類寫作的唯一可能的方式。

  好的作者在寫作上一定是自私的,他決不肯僅僅付出,他要求每一次付出同時也是收穫。人們看見他把一個句子、一本書給予這個世界,但這只是表面現象,實際上他是往自己的精神倉庫里又放進了一些可靠的財富。

  這就給了我一個標準,凡是我不屑於放進自己的精神倉庫里去的東西,我就堅決不寫,不管它們能給我換來怎樣的外在利益。

  一個作品如果對於作者自己沒有精神上的價值,它就對任何一個讀者都不可能具有這種價值。自救是任何一種方式的救世的前提,如果沒有自救的覺悟,救世的雄心就只能是虛榮心、功名心和野心。中國知識分子歷來熱中於做君王或民眾的導師,實際上往往只是做了君王的臣僚和民眾的優伶,部分的原因也許在這裡。

  寫作本來是最自由的行為,如果你自己不想寫,世上沒有人能夠強迫你非寫不可。對於為什麼要寫作這個問題,最讓我滿意的回答是:因為我喜歡。或者: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想寫。

  我所說的獨立的讀者,是指那些不受媒體和輿論左右的人,他們只用自己的頭腦和心來閱讀,我的作品從來僅僅是訴諸他們的,我也僅僅看重他們的反應。

  我寫作時會翻開別人的文字,有時是為了獲得一種啟發,有時是為了獲得一種自信。

  對於表達的晦澀和明白不可一概而論。有康德《純粹理性批判》那樣的因為內容過於艱深而造成的晦澀,也有因為作者自己似懂非懂、思維混亂而造成的所謂晦澀。同樣,有蒙田、叔本華那樣的既富有洞見、又顯示了非凡語言技巧的明白,也有內容蒼白、讓人一眼望見其淺薄的所謂明白。我相信,一個誠實的哲學家,無論思想多麼深刻複雜,總是願意在不損害表達準確的前提下力求明白的,決不會把晦澀本身作為一種價值來追求和誇耀。

  衡量任何精神作品,第一標準是看它的精神內涵,包括深度﹑廣度﹑創新等等,而不是看它是否容易被讀懂。精神內涵差,不管容易不容易懂都不好。精神內涵好,在不損害這內涵的前提下,我認為容易懂比不容易懂要好。形式往往給人以錯覺,譬如說,有的作品的確非常難懂,可是你一旦讀懂了,會發現它其實什麼也沒有說,有的作品看似好懂,可是你讀進去了,會發現其實離讀懂它還遠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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