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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道德和奴隸道德
兩種道德的區分,幾乎是尼采全部學說的一個凝聚點。在"主人道德"這個範疇中,包括了尼采所提倡的一切:健全的生命本能,充沛的強力意志,獨特的"自我",真誠的人生態度,蓬勃的創造精神,以及對人類未來的偉大的愛。相反,"奴隸道德"則囊括了他所反對的一切:病弱,怯懦,喪失個性,偽善,守舊,怨恨……"主人道德",又叫"創造者的道德","貽贈的道德"。"奴隸道德",也稱"侏儒的道德","渺小的道德"。尼采通過兩種道德的對比,進一步闡明了他的道德理想。
第59節:第七章 價值的翻轉(8)
所謂"主人"和"奴隸",不應狹窄地理解為兩種等級身份。誠然,在追溯奴隸道德的起源時,尼采把它看作古猶太人在淪為奴隸民族後所形成的一種價值觀念,基督教接受和強化了這種價值觀念,並通過若干世紀的傳教活動把它傳播到了全世界。就歐洲現狀而言,尼采則認為奴隸道德幾乎遍及社會一切階層,尤為市民階層所信奉,主人道德卻只能在少數優秀者身上發現,而且往往遭到壓制和排斥。尼采的要求是,掃除奴隸性格,做大地的主人。
尼采一貫把生命本能的健全與個性的獨特優異融為一體,在他看來,一個生命力充沛堅強的人,必定不可遏止地要獨立探求人生,體驗人生,形成豐富獨特的個性。我們應當從本能與個性的統一上去看"主人"與"奴隸"的分野。"主人"的基本特徵是堅強而獨立,相反,懦弱而從俗則是"奴隸"的性格面貌。
在對"自我"的態度上,"主人"是價值的自我立法者,他有自己決定價值的能力。他高於榮辱之上,他的意志能支配自己從而也支配萬物。他不願把自己的責任委之別人,也不願別人分擔。他為了他所珍視的事物,敢於"和全世界對抗"。《朝霞》第546節。《尼采全集》,第4卷,第355頁。他的道德猶如柱石:"它愈是升高,就愈美麗而優雅,但同時也愈艱苦而負重。"《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高尚者》。《尼采全集》第6卷,第173頁。"奴隸"則怯懦,懶惰,沒有個性,逃避責任,循規蹈矩地遵從習俗,隨輿論而沉浮,"不把自己看作獨立的個人"。參看《快樂的科學》第9節。尼采懂得,習俗和輿論的力量是巨大的。"天天聽著關於我們的批評,甚至忖度人家心中對我們的想法,--這會毀滅掉最堅強的人。"《朝霞》第522節。《尼采全集》第4卷,第337頁。所以他要求我們無論怎樣被議論,稱讚,誹謗,希望,期待,都置之不理,想也不去想一下。
在對他人的關係上,尼采把奴隸道德歸結為同情。以同情為道德的心理基礎和基本原則,在倫理學史上是一重要傳統,尤為英國經驗主義者和功利主義者所主張。叔本華也持這一見解。基督教的"愛鄰人"原則實際上是同情說的宗教形式。現在,尼采從心理和效果兩方面對同情進行分析。尼采認為,從心理上看,同情首先是一種弱者的心理。一個堅強的人,自己受過痛苦,並且能夠忍受痛苦。他在人前隱匿自己的眼淚,懷著對自己的不滿悄悄擦乾。這樣的人知道痛苦的價值,往往希望別人也不要看輕痛苦,出於對別人的尊重而不輕易流露同情。相反,弱者缺乏承受痛苦的能力,神經脆弱,對恐怖有著活躍的想像力,因而最容易發生同情。參看《朝霞》第133節。其次,同情與尊重是兩種相反的感情,在同情中蘊含著對他人的不尊重。譬如說,我們對某人非常尊敬,羨慕,甚至崇拜,後來突然發現他有痛苦,並且需要我們的同情,這時我們就會欣然同情他,同時也削弱了我們對他的尊敬。同情一個人,意味著把他看成一個弱者,誰會去尊敬一個弱者呢?〔3〕參看《朝霞》第138節。在同情的背後,還往往隱藏著一種不真誠。所謂同情,就是對別人的痛苦也感覺痛苦。可是在尼采看來,人們的痛苦是很難相通的,無論你怎樣去體會別人的痛苦,只要不是身臨其境,還是體會不了。最好的辦法是尊重他連同他的痛苦,不要用你的同情使他的痛苦平凡化。那些愛表同情的人,內心深處是在尋求一種作為施恩者的滿足。最明顯的證據是,倘若他們的同情遭到拒絕,他們就會感到失望,甚至覺得受了侮辱,由同情一變而為憤怒。〔3〕更有些人所謂的同情,不過是拿別人的痛苦當消遣。尼采諷刺地寫道:"他居於不幸中了,'同情者'於是走來,將他的不幸描畫一遍,--於是他們滿足而且飄然走開了:他們哀不幸者的痛苦,猶如哀自己的痛苦,很好地消磨了一下午。"《朝霞》第224節。《尼采全集》第4卷,第221頁。我們不要說尼采太刻薄,把別人的痛苦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熱心地議論著,嘖嘖地嘆息著,這樣的人還少嗎?其中有誰對別人的痛苦真正感覺到了切膚之痛呢?一般小市民熱衷於"同情"他人痛苦,與他們熱衷於嫉妒他人幸福,實在是同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尼採在"同情的基督徒"標題下寫道:"對於鄰人痛苦的同情的反面,就是對於鄰人快樂的疑忌"《朝霞》第80節。《尼采全集》第4卷,第79頁……小市民們喊叫起來了:這個尼采,真缺德……
我們聽見尼采辯護道:"我所以詛咒同情者,是因為他們太容易忘掉了羞恥,尊敬,以及保持相當距離的禮意",《看哪這人》。《尼採選集》第2卷,第409頁。"他們以同情為樂,他們太缺乏羞恥"。《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同情者》。《尼采全集》第6卷,第127頁。在尼采看來,人與人之間是應當保持一定距離的,這是每個人的"自我"的必要的生存空間。一個缺乏"自我"的人,往往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自我"需要生存空間。你剛好要獨自體驗和思索一下你的痛苦,你的門敲響了,那班同情者絡繹不斷地到來,把你連同你的痛苦淹沒在同情的吵鬧聲之中。
第60節:第七章 價值的翻轉(9)
尼采並非反對向痛苦者伸出幫助之手。問題是,第一,最大的幫助是喚起痛苦者的自尊自強之心;第二,幫助必須真誠,而真誠的標準仍是不傷害痛苦者的自尊自強之心。你不要讓人感到你是一個施恩者,而你也確實不以施恩者自居。"我樂意像朋友對朋友那樣贈送。不過陌生人和窮人可以自己摘取我樹上的果實,這樣他們會較少羞愧。至於對乞丐,應當完全拒絕!"因為他們完全沒有了自尊。《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同情者》。《尼采全集》第6卷,第128頁。
尼采的著眼點是自尊。他要人恥於接受。他甚至要人與其接受,不如偷竊;與其偷竊,不如搶劫。他當然不是真的鼓勵人去偷竊和搶劫,這個厭惡平和折衷的人常常用極端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一個人自己要有自尊之心,也要注意不傷害別人的自尊之心。從效果來看,同情傷害了痛苦者的自尊。如果他是強者,你把他當弱者來同情,是一種傷害。如果他是弱者,你的同情只會使他愈發自覺乏弱無力,不求自強,也是一種傷害。
兩種道德的區分,幾乎是尼采全部學說的一個凝聚點。在"主人道德"這個範疇中,包括了尼采所提倡的一切:健全的生命本能,充沛的強力意志,獨特的"自我",真誠的人生態度,蓬勃的創造精神,以及對人類未來的偉大的愛。相反,"奴隸道德"則囊括了他所反對的一切:病弱,怯懦,喪失個性,偽善,守舊,怨恨……"主人道德",又叫"創造者的道德","貽贈的道德"。"奴隸道德",也稱"侏儒的道德","渺小的道德"。尼采通過兩種道德的對比,進一步闡明了他的道德理想。
第59節:第七章 價值的翻轉(8)
所謂"主人"和"奴隸",不應狹窄地理解為兩種等級身份。誠然,在追溯奴隸道德的起源時,尼采把它看作古猶太人在淪為奴隸民族後所形成的一種價值觀念,基督教接受和強化了這種價值觀念,並通過若干世紀的傳教活動把它傳播到了全世界。就歐洲現狀而言,尼采則認為奴隸道德幾乎遍及社會一切階層,尤為市民階層所信奉,主人道德卻只能在少數優秀者身上發現,而且往往遭到壓制和排斥。尼采的要求是,掃除奴隸性格,做大地的主人。
尼采一貫把生命本能的健全與個性的獨特優異融為一體,在他看來,一個生命力充沛堅強的人,必定不可遏止地要獨立探求人生,體驗人生,形成豐富獨特的個性。我們應當從本能與個性的統一上去看"主人"與"奴隸"的分野。"主人"的基本特徵是堅強而獨立,相反,懦弱而從俗則是"奴隸"的性格面貌。
在對"自我"的態度上,"主人"是價值的自我立法者,他有自己決定價值的能力。他高於榮辱之上,他的意志能支配自己從而也支配萬物。他不願把自己的責任委之別人,也不願別人分擔。他為了他所珍視的事物,敢於"和全世界對抗"。《朝霞》第546節。《尼采全集》,第4卷,第355頁。他的道德猶如柱石:"它愈是升高,就愈美麗而優雅,但同時也愈艱苦而負重。"《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高尚者》。《尼采全集》第6卷,第173頁。"奴隸"則怯懦,懶惰,沒有個性,逃避責任,循規蹈矩地遵從習俗,隨輿論而沉浮,"不把自己看作獨立的個人"。參看《快樂的科學》第9節。尼采懂得,習俗和輿論的力量是巨大的。"天天聽著關於我們的批評,甚至忖度人家心中對我們的想法,--這會毀滅掉最堅強的人。"《朝霞》第522節。《尼采全集》第4卷,第337頁。所以他要求我們無論怎樣被議論,稱讚,誹謗,希望,期待,都置之不理,想也不去想一下。
在對他人的關係上,尼采把奴隸道德歸結為同情。以同情為道德的心理基礎和基本原則,在倫理學史上是一重要傳統,尤為英國經驗主義者和功利主義者所主張。叔本華也持這一見解。基督教的"愛鄰人"原則實際上是同情說的宗教形式。現在,尼采從心理和效果兩方面對同情進行分析。尼采認為,從心理上看,同情首先是一種弱者的心理。一個堅強的人,自己受過痛苦,並且能夠忍受痛苦。他在人前隱匿自己的眼淚,懷著對自己的不滿悄悄擦乾。這樣的人知道痛苦的價值,往往希望別人也不要看輕痛苦,出於對別人的尊重而不輕易流露同情。相反,弱者缺乏承受痛苦的能力,神經脆弱,對恐怖有著活躍的想像力,因而最容易發生同情。參看《朝霞》第133節。其次,同情與尊重是兩種相反的感情,在同情中蘊含著對他人的不尊重。譬如說,我們對某人非常尊敬,羨慕,甚至崇拜,後來突然發現他有痛苦,並且需要我們的同情,這時我們就會欣然同情他,同時也削弱了我們對他的尊敬。同情一個人,意味著把他看成一個弱者,誰會去尊敬一個弱者呢?〔3〕參看《朝霞》第138節。在同情的背後,還往往隱藏著一種不真誠。所謂同情,就是對別人的痛苦也感覺痛苦。可是在尼采看來,人們的痛苦是很難相通的,無論你怎樣去體會別人的痛苦,只要不是身臨其境,還是體會不了。最好的辦法是尊重他連同他的痛苦,不要用你的同情使他的痛苦平凡化。那些愛表同情的人,內心深處是在尋求一種作為施恩者的滿足。最明顯的證據是,倘若他們的同情遭到拒絕,他們就會感到失望,甚至覺得受了侮辱,由同情一變而為憤怒。〔3〕更有些人所謂的同情,不過是拿別人的痛苦當消遣。尼采諷刺地寫道:"他居於不幸中了,'同情者'於是走來,將他的不幸描畫一遍,--於是他們滿足而且飄然走開了:他們哀不幸者的痛苦,猶如哀自己的痛苦,很好地消磨了一下午。"《朝霞》第224節。《尼采全集》第4卷,第221頁。我們不要說尼采太刻薄,把別人的痛苦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熱心地議論著,嘖嘖地嘆息著,這樣的人還少嗎?其中有誰對別人的痛苦真正感覺到了切膚之痛呢?一般小市民熱衷於"同情"他人痛苦,與他們熱衷於嫉妒他人幸福,實在是同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尼採在"同情的基督徒"標題下寫道:"對於鄰人痛苦的同情的反面,就是對於鄰人快樂的疑忌"《朝霞》第80節。《尼采全集》第4卷,第79頁……小市民們喊叫起來了:這個尼采,真缺德……
我們聽見尼采辯護道:"我所以詛咒同情者,是因為他們太容易忘掉了羞恥,尊敬,以及保持相當距離的禮意",《看哪這人》。《尼採選集》第2卷,第409頁。"他們以同情為樂,他們太缺乏羞恥"。《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同情者》。《尼采全集》第6卷,第127頁。在尼采看來,人與人之間是應當保持一定距離的,這是每個人的"自我"的必要的生存空間。一個缺乏"自我"的人,往往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自我"需要生存空間。你剛好要獨自體驗和思索一下你的痛苦,你的門敲響了,那班同情者絡繹不斷地到來,把你連同你的痛苦淹沒在同情的吵鬧聲之中。
第60節:第七章 價值的翻轉(9)
尼采並非反對向痛苦者伸出幫助之手。問題是,第一,最大的幫助是喚起痛苦者的自尊自強之心;第二,幫助必須真誠,而真誠的標準仍是不傷害痛苦者的自尊自強之心。你不要讓人感到你是一個施恩者,而你也確實不以施恩者自居。"我樂意像朋友對朋友那樣贈送。不過陌生人和窮人可以自己摘取我樹上的果實,這樣他們會較少羞愧。至於對乞丐,應當完全拒絕!"因為他們完全沒有了自尊。《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同情者》。《尼采全集》第6卷,第128頁。
尼采的著眼點是自尊。他要人恥於接受。他甚至要人與其接受,不如偷竊;與其偷竊,不如搶劫。他當然不是真的鼓勵人去偷竊和搶劫,這個厭惡平和折衷的人常常用極端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一個人自己要有自尊之心,也要注意不傷害別人的自尊之心。從效果來看,同情傷害了痛苦者的自尊。如果他是強者,你把他當弱者來同情,是一種傷害。如果他是弱者,你的同情只會使他愈發自覺乏弱無力,不求自強,也是一種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