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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紅酒綠間,我狠狠地辨認著玉妻的模樣,那眉,那眼,那唇邊滿足的笑,一一銘記。她沒有穿香雲紗的衣裳。我的作品,禁不起這樣的擁擠與揉搓。
然而我也實在想像不出她會在什麼情況下穿我的衣裳。她的樣子不差——五官亭勻、身材略豐,是剛剛發福但還沒有胖起來的一種肉感,整個人毫無出彩之處,怎麼看,也就是一個妻子的模樣。
這一年裡玉米從我的店裡買過不少絲綢,害我無數次幻想他的妻子穿上我繪畫的衣裳的情形。
然而現在看來,買香雲紗不會出自她的主意,只是玉米的口味。
我還清楚地記得一年前初見玉米的情形。
那是一個午後,蟬也嘶得倦了,有一聲沒一聲地小和尚念經般無精打采,空調開得很足,沒有客人,惟一的店員也告了假。我獨自倚在櫃檯後看拜倫的《唐璜》,已經讀第三遍,然而讀到精彩處仍然令我嘆息。
就在這時,我命里的“唐璜”推門走進來。
當我發現他身上的西裝是阿曼尼時,便不能不對他刮目相看。極少有人可以將阿曼尼穿得如他這般妥帖,宛如量體裁衣。
他走在那絢麗多姿的絲綢間,走在古代的仕女和現代的衣袂裙裾中,錯愕而迷醉。
我感動於他目光中的欣賞,或者說,感動於他欣賞的目光中的我自己的作品——最可貴的誇獎從來不是動聽的溢美之辭,而是一道驚艷的眼神。
“送女朋友?”我走過去招呼他。買女裝當然不會是給自己。
“送我太太。”他微笑,“明天是我們結婚三周年。我想送一件特別的禮物給她,而你店裡的衣裳,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衣裳。”
我頓時中招。殷勤地詢問了她妻子的身高體形,代他選妥了衣裳,並且自動打了八折,附贈永久貴賓卡。
他在登記簿上籤下自己的名字:郁敏。
玉米?我輕輕念,笑出聲來。
他也笑,溫和地說:“如果不是擔心法律效應,我會在以後簽名都改用玉米這兩個字。”
為了回報那個八折——這是他的理由——他請我去隔壁街口吃日本料理。
我沒有拒絕。
我不能拒絕,因為我和他同樣捨不得就這麼分手——他不可能天天來女裝店給太太買手繪的絲綢衣裳。
席間,他向我敬酒,由衷地說:“我一直都相信絲綢是有生命的衣裳,而你的畫筆,賦予它們第二次生命。”
這一次我沒有感動,卻莫名地憂傷。
當晚餐結束的時候,我們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一見鍾情。
我對一個已婚男人一見鍾情。
其後種種,苦不堪言,而我甘之如飴。畸形的愛必定要走歧途,偷窺幾乎勢在必行。並不是什麼知己知彼,我沒有把這看成一場戰爭,因為如果是,我也早已不戰而敗——我何嘗有過參戰的資格?
認識他的妻,從而認識他更多。我只是想了解他更多。
幾天前我假裝無意地問過一句:“今年你們的結婚紀念日打算如何慶祝?”
“去夜總會吧,或許。”他說。隔了一會兒,又笑著補上一句:“她喜歡熱鬧,說是布爾卡新增了艷舞表演,她好奇。”
這麼著,我便在這個時間裡出現在了這個場合。
我也好奇,不是對什麼脫衣舞娘,而是對玉米的妻。
然而這個晚上令我最震動的卻偏偏是那個脫衣舞娘,那竟是我親愛的同居室友:夏念兒。
二、艷舞者與地下情人
念兒說:巫就是舞,舞就是巫。
在最原始的荒野,人們獸衣荊裙,圍著火堆手舞足蹈,慶祝狩獵的成功。他們相信,這是對上天最直接的感恩,是生命的至熱至誠的本能體現。
所以,最初舞蹈的涵義總是圍繞著讚美和祈禱:大旱不雨時,用跳舞來求雨;穀米滿倉時,用跳舞來慶收;喜結良緣時,用跳舞表達愛與快樂;痛失愛侶時,仍然是用舞蹈安慰亡靈,或者,招魂。
舞者堅信,舞蹈首先是一種巫術,具有某種非凡的力量。
念兒是一個舞者,她熱愛舞蹈,熱愛穿上舞衣後自己翩然欲飛的扮相。獨自練舞時,她常常會愛上鏡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沒在芸芸眾舞中。
她已經二十三歲了。
二十三歲還不能跳出頭,也就等於宣布了一個舞者的癌症晚期。
這是念兒永恆的煩惱,但是她說自有平衡的辦法。
——夏念兒畫像·蘇香如戲筆於二○○四
直到今夜我才知道,念兒曾經說過的自我平衡法竟是在夜總會客串脫衣舞娘。
她終於獨舞。
然而那能算是舞蹈嗎?她扭著蛇一樣細軟的腰肢,蛻皮般一層層脫去身上的衣裳,同時做出種種誘惑的手勢,激發觀眾最原始的欲望。
賓客噓聲盈沸、笑意曖昧,他們欣賞的只是舞者,不是舞姿。
我聽到鄰座的人議論:只要肯花錢,可以在表演結束後買她出場,價高者得。
忽然我失聰了,就再聽不到別的聲音了。
買出場,價高者得,艷舞者。這一切,怎能和我親愛的室友、驕傲美麗的夏念兒相提並論?這樣的人,又怎麼可以與我同室而居?
我後悔在今晚走進這個地方,後悔在無意中知道這一切。
而讓我最後悔的是,當我知道這一切時,已經和念兒建立了深厚的友誼。
我質問香如:“你明知道她是跳脫衣舞的,為什麼還要介紹給我?”
香如不以為然道:“脫衣舞也是舞蹈。芭蕾舞龍套演員的工資哪裡負擔得起這麼高的房租?哪裡買得起香奈爾的服裝?我以為你早已想到。”
我默然。
香如又道:“記得嗎?念兒說過,巫便是舞,舞便是巫。在古代,巫女和舞女是同一個概念。不僅中國是這樣,許多西方國家也都是這樣。但念兒沒說的是,巫同時也是娼,早從殷商時候起,巫娼就已經是一體了。《說文》中說:‘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而巫對神的以身獻祭,除了舞蹈之外,還有交合。’”
香如一直對風塵女子有著超乎尋常的興趣,無論是古時的秦淮八艷還是今天的脫衣舞娘,都報以深深的同情。此刻,她便帶著這種悲天憫人的口吻感嘆:“她已經二十三歲了。二十三歲還不能跳出頭,也就等於宣布了一個舞者的癌症晚期。只要她不把客人帶到家裡來,你管她是在哪裡跳舞?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個人發生性關係和跟十個人發生性關係有什麼區別,還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這句話刺痛了我,立刻喑啞下來。
倘若再堅持下去,不是有原則,而是天真。況且我也的確捨不得和念兒分手,也只得依香如所說:只要不把客人帶回家,我管她在哪個台子上跳舞?
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個人發生性關係和跟十個人發生性關係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是這樣嗎?
然而我也實在想像不出她會在什麼情況下穿我的衣裳。她的樣子不差——五官亭勻、身材略豐,是剛剛發福但還沒有胖起來的一種肉感,整個人毫無出彩之處,怎麼看,也就是一個妻子的模樣。
這一年裡玉米從我的店裡買過不少絲綢,害我無數次幻想他的妻子穿上我繪畫的衣裳的情形。
然而現在看來,買香雲紗不會出自她的主意,只是玉米的口味。
我還清楚地記得一年前初見玉米的情形。
那是一個午後,蟬也嘶得倦了,有一聲沒一聲地小和尚念經般無精打采,空調開得很足,沒有客人,惟一的店員也告了假。我獨自倚在櫃檯後看拜倫的《唐璜》,已經讀第三遍,然而讀到精彩處仍然令我嘆息。
就在這時,我命里的“唐璜”推門走進來。
當我發現他身上的西裝是阿曼尼時,便不能不對他刮目相看。極少有人可以將阿曼尼穿得如他這般妥帖,宛如量體裁衣。
他走在那絢麗多姿的絲綢間,走在古代的仕女和現代的衣袂裙裾中,錯愕而迷醉。
我感動於他目光中的欣賞,或者說,感動於他欣賞的目光中的我自己的作品——最可貴的誇獎從來不是動聽的溢美之辭,而是一道驚艷的眼神。
“送女朋友?”我走過去招呼他。買女裝當然不會是給自己。
“送我太太。”他微笑,“明天是我們結婚三周年。我想送一件特別的禮物給她,而你店裡的衣裳,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衣裳。”
我頓時中招。殷勤地詢問了她妻子的身高體形,代他選妥了衣裳,並且自動打了八折,附贈永久貴賓卡。
他在登記簿上籤下自己的名字:郁敏。
玉米?我輕輕念,笑出聲來。
他也笑,溫和地說:“如果不是擔心法律效應,我會在以後簽名都改用玉米這兩個字。”
為了回報那個八折——這是他的理由——他請我去隔壁街口吃日本料理。
我沒有拒絕。
我不能拒絕,因為我和他同樣捨不得就這麼分手——他不可能天天來女裝店給太太買手繪的絲綢衣裳。
席間,他向我敬酒,由衷地說:“我一直都相信絲綢是有生命的衣裳,而你的畫筆,賦予它們第二次生命。”
這一次我沒有感動,卻莫名地憂傷。
當晚餐結束的時候,我們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一見鍾情。
我對一個已婚男人一見鍾情。
其後種種,苦不堪言,而我甘之如飴。畸形的愛必定要走歧途,偷窺幾乎勢在必行。並不是什麼知己知彼,我沒有把這看成一場戰爭,因為如果是,我也早已不戰而敗——我何嘗有過參戰的資格?
認識他的妻,從而認識他更多。我只是想了解他更多。
幾天前我假裝無意地問過一句:“今年你們的結婚紀念日打算如何慶祝?”
“去夜總會吧,或許。”他說。隔了一會兒,又笑著補上一句:“她喜歡熱鬧,說是布爾卡新增了艷舞表演,她好奇。”
這麼著,我便在這個時間裡出現在了這個場合。
我也好奇,不是對什麼脫衣舞娘,而是對玉米的妻。
然而這個晚上令我最震動的卻偏偏是那個脫衣舞娘,那竟是我親愛的同居室友:夏念兒。
二、艷舞者與地下情人
念兒說:巫就是舞,舞就是巫。
在最原始的荒野,人們獸衣荊裙,圍著火堆手舞足蹈,慶祝狩獵的成功。他們相信,這是對上天最直接的感恩,是生命的至熱至誠的本能體現。
所以,最初舞蹈的涵義總是圍繞著讚美和祈禱:大旱不雨時,用跳舞來求雨;穀米滿倉時,用跳舞來慶收;喜結良緣時,用跳舞表達愛與快樂;痛失愛侶時,仍然是用舞蹈安慰亡靈,或者,招魂。
舞者堅信,舞蹈首先是一種巫術,具有某種非凡的力量。
念兒是一個舞者,她熱愛舞蹈,熱愛穿上舞衣後自己翩然欲飛的扮相。獨自練舞時,她常常會愛上鏡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沒在芸芸眾舞中。
她已經二十三歲了。
二十三歲還不能跳出頭,也就等於宣布了一個舞者的癌症晚期。
這是念兒永恆的煩惱,但是她說自有平衡的辦法。
——夏念兒畫像·蘇香如戲筆於二○○四
直到今夜我才知道,念兒曾經說過的自我平衡法竟是在夜總會客串脫衣舞娘。
她終於獨舞。
然而那能算是舞蹈嗎?她扭著蛇一樣細軟的腰肢,蛻皮般一層層脫去身上的衣裳,同時做出種種誘惑的手勢,激發觀眾最原始的欲望。
賓客噓聲盈沸、笑意曖昧,他們欣賞的只是舞者,不是舞姿。
我聽到鄰座的人議論:只要肯花錢,可以在表演結束後買她出場,價高者得。
忽然我失聰了,就再聽不到別的聲音了。
買出場,價高者得,艷舞者。這一切,怎能和我親愛的室友、驕傲美麗的夏念兒相提並論?這樣的人,又怎麼可以與我同室而居?
我後悔在今晚走進這個地方,後悔在無意中知道這一切。
而讓我最後悔的是,當我知道這一切時,已經和念兒建立了深厚的友誼。
我質問香如:“你明知道她是跳脫衣舞的,為什麼還要介紹給我?”
香如不以為然道:“脫衣舞也是舞蹈。芭蕾舞龍套演員的工資哪裡負擔得起這麼高的房租?哪裡買得起香奈爾的服裝?我以為你早已想到。”
我默然。
香如又道:“記得嗎?念兒說過,巫便是舞,舞便是巫。在古代,巫女和舞女是同一個概念。不僅中國是這樣,許多西方國家也都是這樣。但念兒沒說的是,巫同時也是娼,早從殷商時候起,巫娼就已經是一體了。《說文》中說:‘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而巫對神的以身獻祭,除了舞蹈之外,還有交合。’”
香如一直對風塵女子有著超乎尋常的興趣,無論是古時的秦淮八艷還是今天的脫衣舞娘,都報以深深的同情。此刻,她便帶著這種悲天憫人的口吻感嘆:“她已經二十三歲了。二十三歲還不能跳出頭,也就等於宣布了一個舞者的癌症晚期。只要她不把客人帶到家裡來,你管她是在哪裡跳舞?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個人發生性關係和跟十個人發生性關係有什麼區別,還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這句話刺痛了我,立刻喑啞下來。
倘若再堅持下去,不是有原則,而是天真。況且我也的確捨不得和念兒分手,也只得依香如所說:只要不把客人帶回家,我管她在哪個台子上跳舞?
只要不是一夫一妻,跟一個人發生性關係和跟十個人發生性關係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