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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嘆子寒已開到荼蘼。

  陽光明媚,我坐在荼蘼架下看書。

  並不以書中的人物為然,只是除此以外也沒什麼可做。

  也沒什麼會做。

  我已經寫不出故事。

  曾經,我寫勞燕分飛,讓主人公的眼流我自己的淚;我也寫花好月圓,在筆下完成平生夙願。但現在我已都經歷過。最美最銘心的愛情,不過如此;最慘切無奈的結局,不過如此。再驚心動魄迴腸盪氣的故事,歸於生活,也就不過如此。

  我坐在荼蘼架下苦笑。

  這時保姆說有客人來了。

  我用手遮在額前眯起眼睛。

  子寒披一身陽光站在荼蘼花前,稜角分明,格格不入,眼神熾熱而灼痛。

  他原來不比我灑脫。

  我就不會想到要飛去英國問一個答案。

  但是他要。

  我給他看一個描金匣子。匣里是滿滿的沒有開封的信,來自沙漠,來自敦煌。我珍藏它們,珍藏我曾經的至愛。但不會一封封地去讀它。不讀,就可以盡情想像信中的內容。

  我只願意幻想。

  我嘆息:“我是一頭鯨,困在金魚缸里,雖不自由,但總好過沙漠。”

  沙漠裡同樣養不活玫瑰。而我的家,卻至少可以養活我。

  他臉色忽然蒼白。望著我點了點頭,又搖搖頭,但終究什麼也沒有說。有什麼可說的呢,理由可以是一千一萬,真正的原因卻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愛得不夠。

  良久,他彎下身,穿過荼蘼花架。

  我眼也不眨地望著他走遠,銘心刻骨地記著我今生的至愛就是這樣走出我生命的。

  子寒消失在荼蘼叢中,一切雁過無痕,只有荼蘼花幽微的芳香在黃昏里浮泛。

  開到荼蘼花事了。

  子寒,你是我今生最後的荼蘼。

  第7章 陀螺青春

  我從一個男人的懷裡舞向另一個男人的懷裡,姿態十分投入,精神絕不迷醉。

  我因冷靜而光芒四射,因沉淪而哀艷動人,宛如一隻五彩的陀螺,不停地旋轉,不停地旋轉,只是留不下來。

  這樣的日子,不是今夜,也是明宵。

  我一直想在追逐我的那一群男人中尋找一點兒真,只要一點點。

  然而,沒有。

  這裡多的是燈紅酒綠,紙醉金迷,唯獨沒有真情。

  作為一個省級報社的首席記者,我的交際圈子並不窄,所謂談笑有名流,往來無藍領,最差也是月薪半萬的打工皇帝。他們因著我的美麗,我的風情,我在交際場上的翻雲覆雨的實用價值,紛紛拜倒在素色長裙下。長裙舞成一朵碩大的夜百合,花瓣輕觸著貪婪而功利的人們,而花芯無人得窺。

  因此我非常寂寞。

  儘管夜夜笙歌。

  於是,就有了那個夏末盛宴後的醉酒。

  酒是真的,紅色,曖昧而誘惑,盛在精美的高腳水晶杯里。據說那種杯子每一隻便是普通工人一個月的薪水,那種酒,一瓶買得下工人兩年的辛勤。我喝掉了他們半年血汗。

  但醉仍是假的,儘管POOL送我回去時故意走錯路而我不曾說破,儘管他假裝扶我卻趁機索吻我亦半推半就。心裡卻是明白的,不拒絕,不是因為喜歡,只是因為懶。懶得推拒。

  在他把以為是爛醉的我扶進一家豪華酒店大堂沙發上休息,自己跑去辦理住宿手續時,我悄悄地走了。

  歪歪斜斜地走在灑滿月光的梧桐路上,心被夜的清涼刺得一陣陣疼,揚手招了一輛“摩的”,坐在那個小伙子的車后座上,攀住他青春而寬闊的肩膊,我的冷沁過T恤印濕了他的背。

  他微側過頭:“小姐,你哭了?”

  “沒有,我只是流淚了。”我誠實地回答。

  經過一排小吃檔時他把車子停下了,問我:“我想停幾分鐘喝杯生啤,你急不急著回去?”

  我一偏腿率先下了車:“給我也來一杯。”

  我們並排坐在路邊的燒烤攤上,喝那種摻了水的劣質生啤,聽他講述自己的奮鬥史:東北鄉下人,高中畢業後來到南方,半工半讀,白天在一家雜誌社做編務,晚上念夜校,不上課時就借了朋友的摩托車拉腳賺錢。問起年齡,不過才小我兩歲,可是看起來是這樣的年輕。而我,27歲的經歷仿佛已走盡27道輪迴,早已疲憊而蒼老。

  他愜意地吞飲一口生啤,眯起眼睛問我:“你有沒有20歲?是大學生吧?”

  我笑了:“這是我聽到的最動聽的讚美。我已經30多歲了,女兒都已經上小學。”看著他滿臉驚疑卻信以為真,我哈哈大笑,心中又有了那種柔柔的牽痛:如此年輕,年輕到居然這樣輕信。

  後來我知道,他並不輕信,他其實相當精明而有心機,他只是對我不設防。

  我喜歡他的這份不設防。

  我愛上了他。

  女友叱我:“瘋了?這種志大才疏的楞頭青貨色一條東風路上沒有一千也有八百,小心一世英名毀在無名鼠輩手上。”

  我平靜地回答:“是,我正是想要一份返璞歸真的感情。知道嗎?別的男人認識我三天就已經忙不迭地推薦哪家酒店室內情調最好保密服務最嚴了。可他認識我已3個月,卻至今不曾吻過我。偏這個男人是我唯一一個想要親近的,所以我已決定嫁他。”

  “嫁?”女友驚呼,“你要同一個城市戶口都沒有的打工仔結婚?你想男人想瘋了你?依我看寧可做POOL的情人都不能做這種人的老婆!”

  “夠了。”我溫和地打斷她:“停止侮辱他侮辱我吧,他已經是我的未婚丈夫。”

  女友平靜下來,狠狠吸了一口煙沉思半晌仍忍不住勸:“再想一想,我知道你一個人流浪來南方掙扎到今天不容易,也知道你想有個家想找個人好好愛你,可是他不合適你。就不為他的窮,也為他的年輕,不過三天熱火也就撂開手了。真放不開,哪怕先同居呢,結婚畢竟是件大事。”

  我笑著揉一揉女友頭髮:“這樣開明?我不敢說永恆,不過我相信他現在的確是愛我的,不摻任何假的愛。我想和他共同擁有一個家,哪怕他只愛我一天,我要這一天的真;他只愛我一年,我要這一年的真。總之我真正活過了,得到了,我就不悔!”

  這一年冬天來的時候,我做了他的新娘。婚夜,一抹嫣紅觸目驚心,他抱住我喜極而泣:“你太好了,比我想得還好!我會一輩子對你好的。”

  婚後,我竭盡全力動用了自己所有可以用到的關係,令他在文化圈聲名鵲起。報社消息通常總比雜誌社要靈通,我總是把最新最全的資料透露給他,他很聰明也很勤奮,進境一日千里,半年後已從編務做到編輯部主任,不久改行做發行,一二渠道都運於指掌。於是我安心回家做起全職太太。

  原以為從此金屋藏嬌,卻不料竟做了秋扇之捐。洗盡鉛華的我不再鮮亮不再迷人,功成名就的他也就不再溫柔不再鍾情。兩年後,眾多年輕美麗風情萬種的鶯鶯燕燕替掉了我。

  我沒有哀求,沒有哭泣,忍淚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下名字,同時心中祈禱:不會的,不會就這樣結束的,是我自己不好,沒有和他共同進步。我一定要回到報社,重新光芒四射,重新吸引他的眼光。我要用實力告訴他,我並沒有變,我仍可以同兩年前一樣配合他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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