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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他年少輕狂,我會笑著說年少不輕狂還等老了再去狂嗎?如果我是三毛我會送你一匹馬,如果我是攝影師我希望可以幫你拍攝最美麗的風景,人生永遠是自己規劃的,很多時候我只能默默地站在那裡看著他一天天成長,然後開花結果。
從出生那一刻我們就好像是一粒沙,隨風飄散,相聚又離開,只是為了看看這塵世間的一些真美好,希望你越走越遠。
一年的你
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
30歲時認識的好友陳默
寶潔大中華區公關總監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質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脫離於我們的肉體而存在的,譬如靈魂或是其他種種。只不過我們今天的認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釋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類發現DNA前,這個學名為脫氧核糖核酸的物質一直默默地主宰著人類乃至整個地球生命的遺傳與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與同同的相識便是一場沒法解釋的過程。我們開始用很俗套的語言來描述這種相識,比如“緣分”。但到後來我們都發現有些事用緣分解釋,委屈了緣分這個詞;而有些事用緣分解釋,卻委屈了這件事。巧或不巧,我們的相識屬於後者。
2010年的一天,具體說,以我超好的記憶力來回憶,應該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臨窗的書桌邊瀏覽著當時剛剛興起的微博─那時候,不過才關注了三十個朋友而已。窗外淅淅瀝瀝下著雨,不遠處便是燈紅酒綠的都市和車水馬龍的三環路。忽然微博彈出小窗口,有人加了關注並且直接發來私信問好。
這便是同同。嚴格意義說我們是“網友”,並且是在網上遇到半年後才有過第一次碰面的網友(儘管我們身處同一個城市)。而今回想當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剛在計程車上看到某本雜誌對我的採訪,然後晚上上微博的時候突然發現主頁上“你可能感興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與頭像,於是鬼使神差地點下了“關注”。而很少主動加陌生人的我,則是因為幾年前曾經剛好看過一個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覺得他們說話的感覺十分相像,而誰知道,同同在幾年前,曾用過另外一個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個博客的主人。
我們認識很久都沒敢見面的原因是覺得兩個人太相像─這不是一句空話套話客氣話,下面我從科學的角度來解讀一下“相像”的表現。
從定性研究的角度說:
1 我們在MSN上經常先後不超過兩秒鐘發給對方一句意思幾乎完全一樣、僅是措辭略有不同的話。
2 我們會表述對同樣一個字(例如“哦”字)的厭惡情緒,即便這種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過是吹毛求疵。而我們厭惡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 經常性地,他打電話給我,發現占線中,而我當時其實正在打他的電話,也是占線。
4 我們說話前會想一下是否還需要說,或者是否應該大面積略去解釋性的詞語,因為知道對方會懂,不需要解釋。
從定量研究的角度說:我們分別做了更新版的普魯斯特問卷(Proust 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題的加長版。這是一個探究人類生活、思想、價值觀及人生經驗的問卷。交換答案時發現,僅有一題,因為我沒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餘下的所有題,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辭而已。我們倆的問卷答案附在後面,供比較。
而後來,我們終於見面相認後發生的一系列大小故事,就更是這種“相像”的極致體現。直到有一天,我們坐在餐廳里吃飯,等東西的時候交換了iPhone玩對方的遊戲。我打開同同的手機,發現要輸密碼,我當時餓得走神兒了,想都沒想便直接輸入了自己的密碼,而後的那一刻,在我意識到應該有錯誤發生但卻意料之外地成功進入了他的手機後,我便石化了。
於是同同在我的驚詫下在我的手機上輸入了他的密碼,於是他也被石化了……
後來類似的事還有很多,我們從開始的大驚大喜到後來的相視一笑再到現在的見怪不怪。其實,現在,遇到什麼想法特別不一樣的事,我們反而要唏噓訝異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件特別輕鬆的事─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只需要有一個人動腦子便足夠了,另外一個人只需要點頭便好,因為那種懂得與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驗。有人說人世間最難的事,不是我愛你,不是我讚美你,而是我了解你。而比“了解你”更難的事,便是“了解自己”。和同同的相識讓我開始懂得了解別人的樂趣,也讓我更加讀懂自己。
所以每次讀到同同寫的小說我便總是淚水潸然,那個完全不同的時空里曾經或真實或虛幻地發生的故事,總能讓我深入骨髓地感同身受。最變本加厲的,是只讀到秋微姐的序時,我便已經淚如雨下,讀過的朋友一定會懂,沒讀過的朋友還等什麼?
曾經有人─甚至是很近密的朋友問我,怎麼會和同同這樣一個看起來急躁、冒進、衝動、愛出風頭、耍小聰明、和一些人關係很僵的人成為這麼好的朋友,甚至還用“相像”來形容自己與他的關係。我一直沒回答過,這裡統一做個說明─以後也請不要再問我類似的問題了,懂的人一次就會懂,不懂的人就不懂下去吧。
因為我感受得到他自始至終的徹頭徹尾的真誠,這種真誠是我願意用任何代價去交換的,更何況這種真誠根本交換不來,是無價之寶。而在這種真誠之上的更寶貴的東西,則是“了解”與“懂得”。得此知己,夫復何求。
所以在我眼中,急躁、冒進、衝動、愛出風頭、耍小聰明、和一些人關係很僵,不過是“爽快”、“積極”、“敢作敢當”、“有榮譽感”、“高智商”以及“疾惡如仇”。
同同在北京十年了,秋微姐在之前一本書的序里曾經說,於很多背井離鄉來到北京的人來說,這裡是職場而不是家。我卻希望能因為有我們這些朋友的相互陪伴,無論走到地球的哪個角落,只要我們在一起,那裡便是家。這便是我,這一刻,最單純的願望。
默默和同同的普魯斯特問卷(Proust Questionnaire),猜猜哪個答案是我,哪個是他?
①你認為最完美的快樂是怎樣的?
A1:每天結束時都沒有值得後悔的事情,哪怕閉眼就是末日,也覺得毫無遺憾。
A2:不怕死,也不怕活著。
②你最希望擁有哪種才華?
A1:像電影裡的那些人,拿到電腦就可以敲擊出不一樣的界面,然後噼里啪啦可以進入另外一個陌生的世界,阻止一些很惡劣的程序,操控現實。而現實的我吧,除了會把電源拔掉就沒什麼辦法阻止了。
A2:可以操縱一種很大的機器,比如飛機或是太空飛船。在我看來,這不是一種技術,而是才華。
③你最恐懼的是什麼?
A1:小時候想到死亡就覺得恐懼,現在最恐懼的事似乎沒有。不太怕事情發生,我都做好了相應的準備。
從出生那一刻我們就好像是一粒沙,隨風飄散,相聚又離開,只是為了看看這塵世間的一些真美好,希望你越走越遠。
一年的你
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
30歲時認識的好友陳默
寶潔大中華區公關總監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質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脫離於我們的肉體而存在的,譬如靈魂或是其他種種。只不過我們今天的認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釋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類發現DNA前,這個學名為脫氧核糖核酸的物質一直默默地主宰著人類乃至整個地球生命的遺傳與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與同同的相識便是一場沒法解釋的過程。我們開始用很俗套的語言來描述這種相識,比如“緣分”。但到後來我們都發現有些事用緣分解釋,委屈了緣分這個詞;而有些事用緣分解釋,卻委屈了這件事。巧或不巧,我們的相識屬於後者。
2010年的一天,具體說,以我超好的記憶力來回憶,應該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臨窗的書桌邊瀏覽著當時剛剛興起的微博─那時候,不過才關注了三十個朋友而已。窗外淅淅瀝瀝下著雨,不遠處便是燈紅酒綠的都市和車水馬龍的三環路。忽然微博彈出小窗口,有人加了關注並且直接發來私信問好。
這便是同同。嚴格意義說我們是“網友”,並且是在網上遇到半年後才有過第一次碰面的網友(儘管我們身處同一個城市)。而今回想當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剛在計程車上看到某本雜誌對我的採訪,然後晚上上微博的時候突然發現主頁上“你可能感興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與頭像,於是鬼使神差地點下了“關注”。而很少主動加陌生人的我,則是因為幾年前曾經剛好看過一個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覺得他們說話的感覺十分相像,而誰知道,同同在幾年前,曾用過另外一個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個博客的主人。
我們認識很久都沒敢見面的原因是覺得兩個人太相像─這不是一句空話套話客氣話,下面我從科學的角度來解讀一下“相像”的表現。
從定性研究的角度說:
1 我們在MSN上經常先後不超過兩秒鐘發給對方一句意思幾乎完全一樣、僅是措辭略有不同的話。
2 我們會表述對同樣一個字(例如“哦”字)的厭惡情緒,即便這種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過是吹毛求疵。而我們厭惡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 經常性地,他打電話給我,發現占線中,而我當時其實正在打他的電話,也是占線。
4 我們說話前會想一下是否還需要說,或者是否應該大面積略去解釋性的詞語,因為知道對方會懂,不需要解釋。
從定量研究的角度說:我們分別做了更新版的普魯斯特問卷(Proust 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題的加長版。這是一個探究人類生活、思想、價值觀及人生經驗的問卷。交換答案時發現,僅有一題,因為我沒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餘下的所有題,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辭而已。我們倆的問卷答案附在後面,供比較。
而後來,我們終於見面相認後發生的一系列大小故事,就更是這種“相像”的極致體現。直到有一天,我們坐在餐廳里吃飯,等東西的時候交換了iPhone玩對方的遊戲。我打開同同的手機,發現要輸密碼,我當時餓得走神兒了,想都沒想便直接輸入了自己的密碼,而後的那一刻,在我意識到應該有錯誤發生但卻意料之外地成功進入了他的手機後,我便石化了。
於是同同在我的驚詫下在我的手機上輸入了他的密碼,於是他也被石化了……
後來類似的事還有很多,我們從開始的大驚大喜到後來的相視一笑再到現在的見怪不怪。其實,現在,遇到什麼想法特別不一樣的事,我們反而要唏噓訝異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件特別輕鬆的事─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只需要有一個人動腦子便足夠了,另外一個人只需要點頭便好,因為那種懂得與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驗。有人說人世間最難的事,不是我愛你,不是我讚美你,而是我了解你。而比“了解你”更難的事,便是“了解自己”。和同同的相識讓我開始懂得了解別人的樂趣,也讓我更加讀懂自己。
所以每次讀到同同寫的小說我便總是淚水潸然,那個完全不同的時空里曾經或真實或虛幻地發生的故事,總能讓我深入骨髓地感同身受。最變本加厲的,是只讀到秋微姐的序時,我便已經淚如雨下,讀過的朋友一定會懂,沒讀過的朋友還等什麼?
曾經有人─甚至是很近密的朋友問我,怎麼會和同同這樣一個看起來急躁、冒進、衝動、愛出風頭、耍小聰明、和一些人關係很僵的人成為這麼好的朋友,甚至還用“相像”來形容自己與他的關係。我一直沒回答過,這裡統一做個說明─以後也請不要再問我類似的問題了,懂的人一次就會懂,不懂的人就不懂下去吧。
因為我感受得到他自始至終的徹頭徹尾的真誠,這種真誠是我願意用任何代價去交換的,更何況這種真誠根本交換不來,是無價之寶。而在這種真誠之上的更寶貴的東西,則是“了解”與“懂得”。得此知己,夫復何求。
所以在我眼中,急躁、冒進、衝動、愛出風頭、耍小聰明、和一些人關係很僵,不過是“爽快”、“積極”、“敢作敢當”、“有榮譽感”、“高智商”以及“疾惡如仇”。
同同在北京十年了,秋微姐在之前一本書的序里曾經說,於很多背井離鄉來到北京的人來說,這裡是職場而不是家。我卻希望能因為有我們這些朋友的相互陪伴,無論走到地球的哪個角落,只要我們在一起,那裡便是家。這便是我,這一刻,最單純的願望。
默默和同同的普魯斯特問卷(Proust Questionnaire),猜猜哪個答案是我,哪個是他?
①你認為最完美的快樂是怎樣的?
A1:每天結束時都沒有值得後悔的事情,哪怕閉眼就是末日,也覺得毫無遺憾。
A2:不怕死,也不怕活著。
②你最希望擁有哪種才華?
A1:像電影裡的那些人,拿到電腦就可以敲擊出不一樣的界面,然後噼里啪啦可以進入另外一個陌生的世界,阻止一些很惡劣的程序,操控現實。而現實的我吧,除了會把電源拔掉就沒什麼辦法阻止了。
A2:可以操縱一種很大的機器,比如飛機或是太空飛船。在我看來,這不是一種技術,而是才華。
③你最恐懼的是什麼?
A1:小時候想到死亡就覺得恐懼,現在最恐懼的事似乎沒有。不太怕事情發生,我都做好了相應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