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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父說過,排除了謀性和謀財,沒有準備的謀人,就是激情殺人。”大寶補充道。

  邢斌局長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誰會激情殺害一個旅館老闆娘呢?”我自問自答,“只有房客!”

  大家都在點頭。

  我說:“當然,我們還有別的依據。比如,老闆娘的電腦桌面上,正在播放《甄嬛傳》。我們知道一般的播放器不會自己暫停的,但是為什麼現場電腦的播放器暫停了?那麼,只有老闆娘自己點擊了暫停。眾所周知,一個人正在看電視劇,突然遇到了危險,怎麼可能還來得及去點擊播放器上的暫停?而如果是有人來找的話,就會下意識地先點暫停,再和別人說話。在這麼個時間段,怕是只有房客才會和老闆娘說話吧。”

  “也就是說,兇手和老闆娘其實開始是和平談話的。”主辦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兇手的情緒是有個漸進的過程的,先是平穩,後來不知道為什麼被激怒,從而殺人。”

  “可是房客我們都控制了啊。”主辦偵查員說,“不過話說回來了,既然殺人了,他肯定不會再在賓館傻待著了。肯定早已經跑了。”

  “對。”我說,“這些房客都是無辜的,你們可以停止審查了。”

  “火車站旁邊的小旅館,客流量這麼大,又不是熟人,而且老闆娘還沒有登記旅客住宿信息。”邢斌局長說,“這可就不好找人了。”

  “我說過,按照老闆娘的習慣,她不可能單單不記錄這兩天的住宿信息。”我說,“桌上的文件夾就是記錄這兩天的信息的。只不過被人撕下、帶走了。”

  “那和沒記是一樣的。”邢斌局長說。

  林濤微微一笑,說:“這個事情,老秦早就安排好了。”

  “安排什麼了?”馬支隊長問。

  林濤說:“我們在現場發現的公文夾里有一沓公文紙,上面一張是被撕掉的。但是別忘記了,它們原來是一個整體。在第一張紙上寫字,不僅會在第一張紙上留下筆跡,同時會在第二張、第三張乃至後面數張上留下筆跡壓痕。”

  “所以我已經讓韓亮和陳詩羽同志,連夜帶著那本文件夾,趕往省廳。”我說,“文件檢驗科的吳科長此時已經把壓痕還原出來了。可惜,因為是一沓公文紙寫完一張撕一張,所以後面的紙張上,有著前面數張紙的壓痕,很難清晰反映被撕掉帶走的那張紙上寫的是什麼。”

  “唉,我還激動了一下。”邢斌局長說。

  “不過,如果我們能搞得清楚兇手住哪個房間,還是有希望還原出信息的。”我說。

  “這是個希望。”主辦偵查員說,“真希望你們直接把兇手的身份證號碼給我,哈哈。”

  “不是沒可能哦。”我說,“我們把房間一一打開,整齊的是沒有人住的,凌亂的是有人住的。”

  “可是如果兇手是還沒有開房正準備開房,或者幾天都沒有回來,當天回來的,因為老闆娘每天都整理房間,怕是就不好分辨了。”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我算是沒力氣了,忙了一整天。反正你們已經封存現場了,這樣,我們調整一下,明天早晨八點鐘,在旅館門口碰面。”

  實際上,我們只睡了四個小時。

  到達現場的時候,我們幾個人依舊睡眼惺忪。

  “這些房間怎麼打開啊?”我問。

  主辦偵查員說:“這個我們調查了,畢竟這只是個小旅館,採用的方式是,來人的時候老闆娘幫助開門,鑰匙不交給房客。因為小旅館不收押金,這樣做可以有效防止房客拖欠房費。”

  “也就是說,平時所有的鑰匙都掛在這塊木板上?”我指著現場倒伏的木板,說,“來人的時候,老闆娘就從木板上取下鑰匙開門?”

  “對。”

  “還記得嗎?”我有些興奮,說,“我之前說過,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窗簾和鑰匙板的變動,是因為兇手有針對性。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一堆鑰匙里少了一把,而那一把,就是兇手所住的房間!”

  大家可能覺得我說得有道理,於是拿起那一堆沒有標註房間號的鑰匙,開始從第一個房間一把鑰匙一把鑰匙地試。

  整整花了半個多小時,大家終於把每把鑰匙對應的房門都找清楚了,唯獨少了213房門的鑰匙。

  “兇手就住這裡!打開它!”我高聲叫道。

  林濤從勘查箱裡拿出一個小包,說:“我來,我來。”

  我知道他又要開始炫耀自己的開鎖技術了。

  可惜,沒等他話音落下,主辦偵查員已經一腳踹開了213房間的房門。

  “你,你能別這麼粗魯嗎?”林濤拿著一個耳朵扒似的工具,愣在那裡。

  和我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房間裡非常整潔,顯然已經經過了老闆娘的精心打掃。

  “沒住?還是住在這裡幾天沒有回來?”偵查員問,“要是沒住的話,就不會有信息登記,那麼筆跡壓痕就失去了意義。”

  我說:“顯然是住了幾天沒回來,不然他為什麼不拿別的房間的鑰匙,偏偏拿這個房間的鑰匙?給小羽毛打電話,讓吳老大趕緊分析壓痕,看看213房間,有沒有住客登記房間。”

  說完,我突然想起了什麼,接著說:“不對,如果他住了兩天以上,他的信息就應該登記在抽屜里的公文紙上。”

  “抽屜里的公文紙,時間都接得上,到事發兩天前,不可能少。也就是說,抽屜里的公文紙記錄到5月31日,6月1日就沒有了。”林濤說。

  我說:“他沒有拿走抽屜里的公文紙,而是撕走了桌面上的,說明他肯定是兩天之內住進來的,也就是說,他頂多就前天晚上一晚上沒回來。”

  “大前天或者前天住宿,前天晚上也就是6月2日晚上未歸,房間被老闆娘收拾過,第二天早晨又回來殺人。”大寶捋了一捋時間線,說,“這能說明什麼呢?”

  “不知道。”我低頭沉思。

  “我有個問題。”偵查員說,“即便咱們能還原出213房客的信息,抓到了他,怎麼能證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呢?”

  “這個案子,確實沒有什麼好的證據。”大寶沮喪地說道。

  “不一定!”我突然想起了什麼,說,“大家看看,每個房間,有沒有哪個房間少了毛巾。”

  “對啊。”大寶說,“中心現場於婷婷面部蓋著一條毛巾,白色的毛巾。顯然不是中心現場房間裡的毛巾,而是賓館常用的毛巾。”

  “你這樣一說,我就有個問題出來了。”在大家分頭在每個房間檢查的時候,我說,“中心現場就有毛巾,他可以隨便拿一條就給於婷婷蓋上,為什麼要捨近求遠,去房間裡拿毛巾?這不合常理啊。”

  “都檢查過了,房間的毛巾一條也沒有少。”林濤說。

  大家都愣在原地,思考問題出現在什麼地方。

  “難道是兇手自己帶來的毛巾?”大寶自言自語,“那也不對啊,自己帶來的毛巾,怎麼會和這個旅館的毛巾一模一樣呢?”

  “會不會,老闆娘就是拿了一條多餘的毛巾,放在中心現場的?”馬支隊長插話道。

  “多餘的毛巾。”我說,“現場矮櫃只能掛四條毛巾,都掛滿了,不應該再拿一條過來的。對了!多餘的毛巾!”

  我轉身跑向走廊盡頭的陽台。

  這和提筆忘字是一個道理,當我們的思維定在房間裡的毛巾時,就忘了陽台上有個清洗房,那裡面,儘是毛巾。

  “既然知道兇手從哪裡拿毛巾就可以了啊。”大寶說,“毛巾都拿走了,你在這裡面找,又能找到什麼呢?”

  我沒有答話,把消毒櫃裡堆放的一堆毛巾全部搬了出來,然後一條一條地仔細觀察。果然被我找到了!那是一條有一些淺淡紅色血跡的毛巾。

  “我們在屍檢的時候,知道小女孩用指甲去抓兇手,對吧?連指甲都翻折了,還能不把兇手抓傷?現在是夏天,暴露皮膚多啊。”我高興地說,“在看現場的時候,我們又疑問,為什麼兇手捨近求遠,不拿中心現場的毛巾,而跑到遠處拿毛巾?原因就在這裡。兇手從中心現場離開的時候,並沒有想用毛巾蓋住小女孩的臉,只是想找個毛巾擦一下自己還在流血的抓傷。於是,他來到了陽台消毒房,拿了一條毛巾擦血,然後丟進了消毒櫃。”

  “你怎麼知道這條帶血的毛巾和本案有關係?”偵查員問。

  我說:“消毒櫃,是毛巾水洗曬乾後再消毒的地方,裡面都是乾淨的毛巾,怎麼會有新鮮的血跡呢?”

  偵查員點點頭。

  我接著說:“可能是抓傷表面的血跡沒有完全止住,也可能出於其他原因,兇手帶了一條毛巾走,走到現場時,可能看見了小孩的屍體,心有不忍,給她蓋住了顏面。”

  “分析得很有道理。”主辦偵查員說,“可是這條帶血的毛巾,證明力還是不足。”

  “但是這條推斷,告訴我們兩個訊息。”我說,“第一,如果是為了繼續擦血,那麼蓋住小孩面部的毛巾上,很有可能還能檢測到潛血痕跡。第二,兇手知道陽台上有毛巾,那麼他一定不是第一次入住這個旅館,他對這個旅館的結構應該挺熟悉。”

  林濤從遠處走回,說:“我接到了吳老大的電話,他說信息可以還原一部分,但是污損了一部分,不能恢復完全。”

  “足夠了。”我自信地笑著,說,“我們剛說到,兇手以前可能也住過這個賓館,可能還不止一次兩次,那麼,我們只需要拿吳老大還原出來的殘缺信息,和這個旅館以前的住宿登記記錄比對,很快就能找出犯罪嫌疑人了!”

  “而且我們還有DNA可以作為甄別。”大寶說。

  “這次,還真被你們說中了。”我笑著對馬支隊長說,“我們可以把嫌疑人的身份證號告訴你們了!”

  “很精彩啊。”馬支隊長說,“現場所有奇怪的現象已經全部被解釋了,唯獨那個窗簾,不好解釋。你不是說兇手是有針對性的嗎?那麼他針對一個窗簾做什麼?”

  “已經不重要了。”我說,“你們直接問嫌疑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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