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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朗西斯·沙利文在《黑咖啡》中飾演波洛。他體態臃腫,身高六英尺二英寸;我對飾波洛的演員總是一個肥胖的傢伙感到奇怪。我記得首場演出是在漢普斯持德的大眾劇場,露西婭的角色是由喬伊斯·布蘭德扮演的,我一直認為她是個出色的演員。

  《黑咖啡》公演了四五個月後,終於挪到西區上演。二十多年後,這個劇經過稍許修改重新出現在舞台上。作為保留劇目,人們對它反應很好。

  《不在犯罪現撤是由麥可·莫頓根據我的一部書《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改編上演的第一部劇作。他是個劇本改編行家。我對他最初的想法不以為然,他想讓波洛年輕二十歲,改名為博·波洛,身邊有許多姑娘獻媚。這時我和波洛結下了不解之緣,我意識到他將永遠是我筆下的人物,我極力反對完全改變他的性格特徵。後來,在監製人傑拉爾德·杜·莫里哀的支持下,我們決定去掉醫生妹妹卡羅萊娜這個人物,用一個年輕美貌的姑娘來代替。我前面說過,我很不情願去掉卡羅菜挪這個人物,我偏愛以鄉村為背景的關於她的那段故事。我喜歡通過醫生和他主宰一切的妹妹的生活表現出來的鄉村生活的劇情。

  如今重溫《寓所迷案》,我並不像當時那樣滿意。我覺得它的人物過多,枝節也太多。但主要情節還是經得起推敲的。我看那村子就像確有其事一樣,即使在今天,也仍有些村莊與之相似。孤兒出身的侍女、訓練有素且會向上爬的傭人不見了,但取代他們的日間女傭又與他們何其相似,儘管應該承認她們不如前輩人那麼有心計。

  馬普爾小姐不知不覺地走進了我的生活,競絲毫沒引起我的注意。我給一家期刊寫了六篇系列短篇小說,選擇了六個人物每星期在一個小村莊聚會,講述疑難案例。我從簡·馬普爾小姐寫起,這位老處女很像我姨婆在伊靈的某些至交。我年輕時去鄉村時常遇到這種老婦人。馬普爾小姐決不是我姨婆的再現;她要比我姨婆更大驚小怪、更有老處女的味道。但是倆人確有相似之處,她們性格爽快。她們總喜歡把人和事往壞里想,而可怕的是事實證明十有八九她們是對的。

  姨婆的預見性相當可怕。我哥哥姐姐曾在家把一隻溫順的小松鼠養了一年之久。這天,姨婆在花園裡捧起這隻傷了一隻爪子的小生靈,頗有見地地說:“聽著!這隻松鼠幾天之內就會順著煙囪跑掉。”五天後果然跑了。我把姨婆的這種預言能力賦予了馬普爾小姐。馬普爾小姐對人並無惡意,只是不輕信任何人。儘管她持人性本惡的觀點,她還是善待每一個人。

  馬普爾小姐剛一在我的書中出現就有六十五歲到七十歲左右了,如同波洛一樣。這並不是件好事,因為她要在我的創作生涯中常常陪伴著我。假如我預見這一點,我會讓一個早熟的學童作我第一個偵探,於是他會和我一起成長。

  為了這六篇系列小說,我給馬普爾小姐安排了五個夥伴。第一個是她的外甥,他是一位當代小說家,他的作品裡涉及了深奧的理論,亂倫、性、以及關於臥室和廁所設備的污穢描繪,總之,是他眼中赤裸棵的生活。他對自己美貌而迂腐的簡姑姑一味遷就,就像對待一個不諳世事的人。第二個人是個身為現代派畫家的年輕姑娘,她剛剛和雷蒙德·韋斯特有了點暖昧關係。接下來是佩蒂格魯先生,他是位地方律師,沒有人情味,機警,上了年紀;其餘兩位是本地醫生,一個了解許多病例從而對每晚的難題都能講出個所以然的有用之人,以及一位牧師。

  馬普爾小姐自己講述的疑案用了一個有些可笑的名字:《聖彼得的拇指》。後來,我又續寫了六篇以馬普爾小姐為主人公的小說。這十二篇和另外一篇以《死亡草》為書名在英國出版了,在美國出版的書名則叫《星期二俱樂部謀殺案》。

  我記不得寫作《懸崖山莊奇案》的情景了,我可能以前就打好了腹稿,這是我的習慣,常常弄不清一本書是否剛脫稿還是已出版。故事情節常常不期而至地涌人腦海:沿著大街散步時,或滿懷興趣瀏覽某家帽店時,突然有了絕妙的構想。我想:“這回可以天衣無縫了,沒有誰能看出破綻來。”當然,所有的情節都有待於進一步推敲,各個人物也只能慢慢地活起來,我當即在練習簿上記下這個絕妙的構想。

  到目前為止,這樣做很得心應手,但我常常把練習簿丟掉。我手裡總是有半打練習簿,隨時把想到的情節或是某種毒藥或藥品,或是在報紙上看到的某次狡詐的詐騙案記下來。當然,如果把所有這些都清楚地分類歸檔,會省掉我許多麻煩。然而,有時到一摞舊筆記本中去漫無目標地尋找隨手寫下的幾行字,諸如“可用的情節:自己動手;姑娘不是真妹妹;八月”以及情節梗概什麼的,倒是別有一番樂趣。

  有些情節都記不得了,有些情節則時常在腦海中縈繞,我樂於細細地品味把玩,因為我知道總有一天會寫出來。在安排好《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細節之前,我曾在腦海中醞釀了很久。魯斯·德雷珀的演出觸發了我的創作靈感。

  她那逼真的模仿,那使自己從一個愛叨嘮的妻子變成一個跪在教堂里的農家姑娘的演技給我以啟迪。她使我寫出了《人性記錄》。

  初寫偵探小說時,我無限評判或是認真地考慮犯罪問題。偵探小說是追逐獵物的小說,也是體現某種道德的小說;實際上它再現了那種古老的通俗道德傳說:惡的毀滅和善的勝利。一九一四年戰爭時期,作惡者並非英雄;當時英雄是行善的,敵人是邪惡的,道理是如此簡單明了。當時沒有開始研究心理學。我像其他任何寫書和看書的人一樣,憎惡罪犯,同情無辜的受害者。

  對於時髦的英雄拉弗爾斯則例外,他是個慣偷,愛打板球,總是和那個兔子樣的夥計邦尼在一起。我一直有些討厭拉弗爾斯,這當然是傳統的作用。他是個羅賓漢式的人物,可拉弗爾斯令人感到輕鬆。

  人們做夢也不會想到會出現如今這樣的情況,看犯罪小說是由於喜好暴力,為了從野蠻行為中獲得虐待的快感。

  現在殘酷行為幾乎像每日的黃油麵包一樣普遍。當然,我稱之為“仇視者”的只是極少數人,但是,像所有的少數派一樣,這種人的能量遠遠超過多數人。

  由於寫作犯罪小說的緣故,我對犯罪學研究產生了興趣。我尤其喜歡看那些與罪犯打交道的人寫的書,特別是那些試圖教育罪犯或是想辦法對罪犯進行所謂“改造”的人寫的書,我想現在人們會用更堂皇的字眼來形容他們。那些罪犯大概中了魔,就像彌爾頓筆下的撤旦的所作所為:他渴望顯赫,渴望權勢,渴望像上帝那樣地高貴。他內心沒有愛,也就不知謙卑。我自己常說,通過觀察生活而得出結論:不懂謙卑就意味著毀滅。

  寫偵探小說的一大樂趣就在於有諸多體裁可供選擇。

  輕鬆型的驚險小說,這種小說寫起來特別舒心;撲朔迷離的偵探小說,其情節複雜,頗費心思,值得回味;還有一種包含激情,我也只能叫它偵探小說,它充滿幫助拯救無辜的激情,因為人們關心的是無辜者而不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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