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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池一面用指頭向上挑了挑近視眼鏡,一面把元子的話記了下來。

  “我和長谷川先生確實是這樣約定的,可是,如果讓我在已付定金之上再付四千萬元給他,我實在是拿不出來了。我在和他簽訂契約的時候,關於購買盧丹的資金還有著落,可是由於中途出了故障,那些錢弄不到手,我也就無力買盧丹了,預付了四千萬元定金,我就死心塌地不想再收回了。但是,如果因為破壞了契約,還要按照定金數額加倍付款,法律上有這個義務嗎?”

  “你和長谷川有沒有相互交換的契約書?有的話,我想看看。”

  “喏,就是這個。”

  元子從手提包中拿出了長谷川莊治領取了四千萬元定金的收據,同時也把契約書拿了出來。契約書的另一份在長谷川莊治手裡。

  小池把眼鏡摘下來,仔細讀了上面的內容。元子屏住呼吸等待著年輕律師的回答。

  “我個人的判斷——”

  小池抬起頭,又把眼鏡架在鼻樑上,以同情的眼光對元子說:

  “契約書上既然規定了,就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必須照定金額加倍,再付四千萬元給對方,不給是不行的。”

  元子的希望崩潰了,臉色蒼白。

  “不過,這是個人同事之間相互決定的事。當時,我一心想買盧丹店,所以長谷川說什麼條件,我就接受什麼條件。實際上,我是被對方抓住了買店心切的弱點,才提出了這個條件,一旦我破壞了契約,他就要我按照定金額加倍,再付他四千萬元。”

  “你說的這些即使是實情,可是原口小姐你畢竟還是同意了,並在契約書上蓋了印章。我認為在法律上也得承認,這是有效的。”

  這位受川原之託的小池律師,婉轉表達了自己的判斷,但語氣也是很肯定的。

  “不過,四千萬元,數額太大了。假如定金是五、六百萬元,倍數還小一些,可現在,四千萬元的定金,已被長谷川莊治沒收了,除此之外,還要我再付四千萬元給他,太過分了。合計,他要白收我八千萬元,這樣不合理的契約,法律也能承認嗎?

  元子的表情,就象長谷川莊治在眼前一樣,朝著年輕律師質問。

  “的確,從普通常識來說,是過分了些。但是,因為你們的交易額太大了,不得不那樣作。這的確很遺憾。”

  小池似乎有什麼顧慮,沉默地吸吮著眼前的咖啡,仿佛在隨意想像和斟酌川原律師和元子之間有什麼親密關係。

  “不過,我就是在契約書上蓋了聿,法律部門一旦明白了那上面的金額是不合理的,難道不能在法律上取消嗎?”元子追問。

  “原口小姐如果是被欺騙,那當然是另一回事。可是,如果不是,那你只好向法院請求調停。”

  元子眼下手裡只有一千萬元的存款,委託不動產經紀人給賣咖爾乃店,也只能賣一千八百萬元。假若把咖爾乃店賣掉,兩項合起來才有二千八百萬元,還是不到四千萬元。

  原先是為買進盧丹店,才決定把咖爾乃店賣掉。可是現在,盧丹買不成了,如果再把咖爾乃賣出去,自己還幹什麼呢?咖爾乃是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基地,有了它作根據地,還可以想法再發展起來。如果失去了咖爾乃,那就不僅是現在,將來也喪失了一切。倘若忠實履行那四千萬元的支付義務,就是把咖爾乃賣掉,還少一千二百萬元,連借主都找不到。

  元子在電話上對川原律師說過要完蛋,想自殺,這雖然是順口說出來的,可是細想一想,這不只是口頭上的話,實際上,她也確實感到自己走到一個無底深淵前面,不覺身上戰慄起來。

  “以上只是我個人考慮的意見,我覺得,川原先生還有他自己的看法。等我和在大阪的他取得聯繫後,把原口小姐的話向他報告一下。”

  “川原先生還能有別的意見嗎?”元子這時候的語調開始使人充分感到,她就象一個溺水者,就是遇見一棵稻糙也要緊緊抓住不放。

  “喔,這不清楚。”

  小池因為受到了川原律師的照顧,所以他對川原的情況守口如瓶,不敢多言。可是他的表情卻分明在說:川原也只能持相同的意見。

  “原口小姐,川原先生到底能怎麼說,我不清楚,不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想談談我的想法可以嗎”

  “請。”

  “先和對方長谷川先生私下協商一下好不好?”

  “協商?”

  “是呀,要想早日解決,我想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好辦法。和他協商一下,把定金額的加倍數減一下,行不行?”

  “……”

  “即使是對方,他已經收了你四千萬元的定金,再加倍要四千萬元,從良心上會感到內疚。契約書上既然明文規定上了,無論如何也要全部承認下來,但是,如果要求減少一千萬元,付給他三千萬元,或者是減去一半,只付給他二千萬元,不知可不可以。”

  小池的意見,最優惠的條件,就是通過協商,要求長谷川少要二千萬元。

  但是,長谷川就是同意了這個條件,也必須把咖爾乃店賣掉。減去一半,聽起來,當然是最有力最成功的協商,可是咖爾乃店仍然保不住。債務消除了,自己卻變成了分文沒有的窮光蛋。

  晚上六點半前後,在大阪的川原律師給店裡打來了電話,

  “喂,是老闆娘嗎?”

  “啊呀,是您啊!太感謝啦,小池先生來和我談過啦。”

  “嗯,小池給我來電話,我已經聽了他的報告,問題挺棘手的。”

  川原語氣沉重地說。

  “沒希望?……您說什麼?先生?”

  “你周圍可能有店裡的人,你不要反問,我簡單地給你說說。”

  “明白了。”

  “咱們先講一下結論,既然你在契約書上蓋了印章,那就證明你同意了協約,沒有什麼可說的。象小池說的那樣,和對方協商一下,是不是最好一千萬元了結此事。”

  小池說儘量爭取二千萬元了事,噢,那麼說一千萬元也能平息嘍?

  “但是,你如果努力爭取的話,還有更好的辦法,定金數一般是在交易額的十分之一比較妥當,你付了四千萬元,那該是十分之幾呀?”

  “交易額約二億元,當然是十分之二啦。”

  “十分之二太多了。因此,你是在簽立契約的時候,被逼得無可奈何才同意的,但是,不管怎麼考慮,這是不妥當的,按十分之一算,只付二千萬元就夠了,可是你已經付了四千萬元給對方,即使是因為破壞了契約需要加倍罰,也夠了,沒有必要再給了,這就是你應該努力爭取的。”

  “對方不會同意吧?”

  “八成不能同意,所以他要向法律部門起訴,告你不履行契約。這類訴訟需要二年多的時間才能判決,在這期間,你就不要付給他四千萬元,這樣引他起訴。收取十分之二的定金,破壞契約,還要如倍罰款,這本身違背了普通的商業習慣,在一般社會現念上也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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