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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事的報導還只是剛剛開始,對空澤的背景和泄漏國家機密的具體情況尚未完全寫明。應該保守的秘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絕密”是關係到國家安全保障的重大事項。難道姐姐以往是受盜竊這種重要秘密的間諜的操縱?莫非是本人死了,詳情沒法查明,考慮到死者的名譽,報紙的報導才沒有登出真實姓名的?可是,她與空澤的關係已經公開化了,因此要知道姐姐的情況,那是很容易的。

  又過了一天,報紙上發表了執政黨民友黨的大人物、國防調查會副會長森村清一撰寫的《間諜防止法的必要性》一文,大意為:

  獨立的國家應以保衛國家的安全為己任,這是理所當然的。國家擁有不能讓外國知道的國防秘密,這也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我黨為了盡到保衛國家安全和保護國民的責任,曾向國會提交了“防止間諜法”的法案。可是,由於不能得到不明事理的反對派的理解,致使這一法案被審成了廢案。然而,這次的泄漏機密,是從根本上威脅國家安全的一個重大而深刻的事件,從而迫使我們有必要重新認識防止間諜法。為了防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必須儘早制定防止間諜法,以鞏固國防,盡到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的責任。

  亞希子是與出版界的小人物有聯繫的人,她對防止間諜法(國家機密法)極為關心。當國會把那一法案審成了廢案時,她才放了心。她清楚地知道,由於這次泄密事件,這一法案的贊成派又有可能紛紛站出來,以此為突破口,再次提出制定國家機密法,並一鼓作氣地促使該法案獲得通過。

  儘管她在這方面知識淺薄,但知道這是一個可怕的法案,它將剝奪國民明事的權利,蹂躪言論、出版、宣傳的自由。

  原以為姐姐純屬獵取性殺人的犧牲品,沒想到在她被害的背後,卻有一個無法對付的鬼魂在不斷地遊動。

  (二)

  那天夜裡,姐姐之所以不及等待接替故障車的車子到來,就匆匆地在黑暗的夜路上行走,肯定是想儘早把獲得的國家機密轉給空澤,要不就是遭到了被竊單位的追擊。姐姐也許是被追來的人抓住了處死的。

  亞希子聯想到空房間被抄的事,興許那是丟失了國家機密的人一手乾的勾當。這說明他們沒有從姐姐手裡奪回丟失的機密。可是,既然沒有奪回來,為什麼要殺死姐姐呢?

  看來,還是外浦路過那裡,姦污了姐姐之後把她殺死的。外浦是不是不知道姐姐所帶的東西竟是那樣的重要,順手牽羊把機密拿走了呢?後來是不是又被要把機密奪回去的集團連人帶車推到海里去了呢?以上的推理與空澤所作的暗示是相符的。

  如果把那個集團當作查抄空房間的人,那麼,原來把鑽進空房間的人當成殺害姐姐的犯人的那個設想,現在就不能成立了。

  如果目標在於國家機密,那麼,在殺害了姐姐,拿到了鑰匙之後,就應該立即搜查姐姐的房間。既然是那麼緊要的東西,行動就應該更加迅速。故意等到妹妹接管了遺物之後才去搜查房間,原因何在呢?她越想越弄不明白。

  當天下午,有人到出版社來訪問她。來人叫“前原”,可在她的印象中不認識這個人,一邊感到奇怪,一邊向會客室走去。一個30來歲的瘦小男人從沙發上站起來,雖然滿面堆笑,但那雙細小的眼睛露出的神態,卻使人感到不能大意。她是第一次見到此人。

  “突然來打攪。我是《東都日報》的前原。”接過對方遞過來的名片時,也就知道他的來意了。他是很早從姐姐那裡得知了亞希子的身份才來的。

  “我對姐姐的事無可奉告。”亞希子趕緊設置警戒線。

  “還沒有動問,你就先走了一步啊!”來人大模大樣地笑了,“如果你不想回答,不回答也行。算作是我自言自語,你聽著好啦!你姐姐從原海上自衛隊幹部那裡轉交給空澤省吾的機密,其內容你知道嗎?”

  “……”

  “如果不知道,我就簡單地說說吧!日本的防衛力量是在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的前提下,美蘇對立的構想中,以蘇聯為主要假想敵進行配置的。蘇聯的核動力潛艇的主力集中在海參崴。在美蘇決戰時,如果把三個海峽,特別是宗谷海峽封鎖住的話,蘇聯的核動力潛艇就沒法進入太平洋活動,與美國對抗的戰鬥力就受到了致命的打擊。”

  前原也不知道對方是不是在聽自己的話,只是窺看著亞希子的臉色接著往下說:

  “為此急於設置了反潛警戒網,敷設水下聲波探測器(聲納),把探測到的蘇聯艦艇的動向,迅速送到電子計算機里,以便採取必要的相應措施。這就是所謂的海上警戒管制體制。如果儲備在電子計算機里的反潛迎擊體制的情報被竊的話,那麼,反潛警戒網就漏洞百出了。”

  “你是說我姐姐竊取了那種情報嗎?”亞希子不知什麼時候卻在傾聽前原的“自言自語”。

  “據我調查所知,很遺憾,好象是那樣。”前原的話聽起來是那樣的冷淡刺耳。

  “可是,我認為姐姐不會知道是那麼重要的東西。”亞希子終於換成了一種辯護的口氣。

  “也許是那樣吧!如果知道,就不會把那東西交給間諜了!”

  “空澤先生是間諜嗎?”

  “本人不承認,但不會有錯。戴著政治評論家的假面具,竊走了日本的各種情報。”

  “空澤先生會落個什麼下場呢?”

  “即使查清他是間諜,也構不成大罪。看看過去的事例吧,拉斯特波羅夫事件,判刑1年,罰款150萬日元;外務省的間諜事件判刑1年6個月,緩刑5年。毋寧說,其主要目的在於加緊制定國家機密法。”

  “對主張制定國家機密法的一派來說,這是意外幸運的事嘍!”

  “是啊!不知能不能這麼說。”

  “那麼,你要問我什麼事呢?”

  亞希子苦笑著。原本不想回答對方的提問,可不知什麼時候,居然對前原的自言自語答理上了。

  “我忘了一件緊要的事,”前原微微一笑,“你姐姐和空澤的關係已經弄清了。可是,我還想了解你姐姐與竊取情報的東條義治的關係。”

  “那種事我是不會知道的。”

  “諸如東條是不是到過你姐姐家啦,或者說在你姐姐的遺物里有沒有表明是東條送給的啦。”

  前原似乎懷疑兩人的男女關係。男人既然把絕密情報交給年輕女子,對他倆的基本關係自然要引起懷疑。如果這一點得到了證實,那麼,姐姐以自己的姿色為武器充當女間諜的事,就有報導的價值了。比之於死者的名譽,自然首先要著眼報導的價值如何。

  前原的表情充分地顯示出了他的功名心。

  “沒有那種東西,東條什麼的,連名字都沒有聽說過。”這是事實。這個名字亞希子是從報紙上才知道的。

  “他兩年前從自衛隊退役,現在是橫造商事的顧問。人事關係只重視現在在位的人,一旦離開第一線,就成了可有可無的閒人了。儘管如此,在銀座等地方,他似乎還可以美美地喝上幾盅,錢可能是從空澤那裡來的。而且好幾次見他帶著與你姐姐相象的女子出現在銀座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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