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頁
我向他們道謝後,離開了學校。
從學校回來的路上,有一間很大的文具店。我進入裡面,拿出野野口修的照片,問櫃檯小姐,這一年來有沒有這樣的客人來過這裡?
她回答說好像看過,但不記得了。
五月十五日,我去見了日高理惠。大約在一星期以前,她搬到位於橫濱的公寓。當我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的聲音聽起來非常憂鬱。這是一定的,她之所以搬家,就是因為不想再與案件牽扯不清。儘管如此,她還答應和我見面,也許因為我不是媒體而是警察吧。
她住的公寓附近有個購物中心,我們約在裡頭的咖啡廳碰面。她顧忌媒體,所以要求不要到她家裡。
咖啡店隔壁的時裝店正在做折扣出清,從外面看不見店裡顧客的臉,而恰如其分的吵鬧聲,也正好適合講一些不願給別人聽的話。我們兩人往最裡面的那張桌子走去。 ※一見如故推理版精品推介※
我先問她近況,結果,日高理惠露出了苦笑。
“老樣子,每天過著不怎麼愉快的生活,真希望能早日恢復平靜。”
“只要扯上刑事案件,總要亂上好一陣子。”
這些話對她好像起不了安慰的作用,她搖了搖頭,語氣嚴厲地滔滔說道:“在這次的刑事案件里,我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可世人是怎麼看待我們的?他們把它當作演藝圈的八卦緋聞,甚至有人說我們才是錯的一方。”
關於這點,我無法否認。確實,不管是電視的談話節目,還是周刊的報導,大家比較感興趣的,不是日高被殺害的事實,而是他盜用友人作品的新聞。再加上這其中還牽扯出其前妻的外遇事件,更讓平常與文壇毫不相關的影視記者,也興致勃勃地插一腳。
“不要去管媒體的報導,對你而言會比較好。”
“當然,我會試著不理,要是不這麼做的話,遲早會瘋掉。可是,討人厭的又不是只有媒體。”
“還有什麼?”
“可多著呢,令人討厭的電話和信件來了一大堆,真不曉得他們是怎麼查到我娘家的,大概是看到媒體報導,知道我已經不住在夫家吧?”
——應該是這樣。
“這些事你和警察說了嗎?”
“我全說了。不過這種事警察也未必解決得了,不是嗎?”
正如她所言,不過,我也不能就此當作沒這回事。
“電話和信件的內容都以什麼居多?”
“什麼樣的都有。譬如說,要我歸還至今為止的版稅啦,說什麼枉費他們的支持;也有人把信連同外子的著作一起用紙箱寄過來。寫信要求我們退回文學獎的也很多。”
“是這樣啊。”
據我推斷,這些存心攻擊的人應該都是日高邦彥的書迷,真是文學愛好者的恐怕很少吧?不,說不定,這其中大部分的人從頭到尾就只知道日高邦彥這個名字?這種人盡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還一天到晚注意哪裡有這樣的機會,至於對象是誰,他根本不在乎。
聽到我這麼分析,日高理惠也深表認同地點了點頭。
“諷刺的是,外子的書竟意外地賣得很好,這也算是種偷窺的樂趣吧。”
“這世上本來就有千百種人。”
日高邦彥的書賣得好,這我也知道。不過,現在市面流通的都是庫存的部分,出版社那邊好像還沒有要再版加印的意思。我想起反對我影子作家說法的編輯,他們應該也打算再觀望一陣子吧?
“對了,連野野口的親戚也跟我聯絡了。”
她好像不把這當一回事,但我聽了卻訝異極了。
“野野口的親戚?都說些什麼?”
“好像要我把之前著作所得的利益歸還,他們認為以野野口作品為糙稿的那些書,他們至少有權利可以索取原創費,我記得是他舅舅做代表來談的。”
推舅舅做代表,也許是因為野野口沒有兄弟,而父母親都已往生的緣故。不過對於他們竟然提出利益歸還的要求,我還是非常震驚,這世上真是什麼樣的人都有。
“那你怎麼回他們?”
“我說等和律師談過以後再回覆他們。”
“這樣做是正確的。”
“說老實話,我心裡在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明明我們是被害者,還被犯人的親戚勒索金錢,真是聽都沒聽過。”
“這個案例是奇怪了點,雖然我對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熟,不過我想應該沒有支付的必要。”
“嗯,我也是這樣想。可是,這不是錢的問題。我不甘心的是,在世人的嘴裡,我先生的死成了自作自受、罪有應得。連那個自稱野野口舅舅的人,也一點歉意都沒有。”
日高理惠咬著下唇,顯現出她個性中好強的一面。看來憤怒戰勝了哀傷,那我就放心多了。 如果在這個地方哭起來,可就麻煩了。
“之前我好像也跟您提過,我打死都不相信外子會剽竊他人的作品。因為每次他講起新作的時候,眼裡總是閃爍著如孩童般的興奮光芒。那讓我覺得,能夠按照自己的心意創作故事,真的讓他很快樂。”
對於日高理惠的說辭,我只是點了點頭。她的心情我非常能夠了解,不過,要我就此出言附和卻辦不到。她大概是讀出我的心思,並沒有繼續說下去,反過來問我有什麼事。
我從上衣的內袋裡拿出一份資料,將它放到桌上。
“可否請你先看看這個?”
“這是什麼?”
“野野口修的筆記。”
聽我此言,日高理惠明顯表現出不悅的神情。
“我不想看。裡面只是洋洋灑灑地寫著我丈夫是如何欺負他的,對吧?大概的內容,我從報紙已經知道了。”
“你說的是野野口被逮捕後所寫的自白書吧?這個筆記和那個不同。你也知道,野野口在犯案之後,為了掩警察耳目,特地寫了與事實不符的記錄,這個就是拷貝那個而來的。”
這樣的說明她好像懂了,不過臉上厭惡的表情依然沒變。
“是這樣嗎?那我讀這與事實不符的東西,又有什麼意義呢?”
“請別這樣說,總之你先看看好不好?頁數不會很多,所以我想應該很快就可以讀完。”
“現在?在這裡?”
“拜託你了!”
她一定覺得我講的話很奇怪,不過,她沒再問任何問題,伸手把資料拿了過去。
十五分鐘之後,她抬起了頭。
“我看完了,然後呢?”
“有關這份筆記里不實記述的部分,野野口親口承認的有兩點。首先,描寫和日高邦彥對話的地方,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和睦,他們的應對可說十分地兇險。”
“好像是這樣。”
“其次,之前也曾向你求證過,野野口走出你家時的情況。事實上,你只送他到玄關而已,但他卻在這裡寫著,你一直送到大門之外。”
“沒錯。”
“還有沒有別的?在你的記憶里,有沒有哪個細節跟筆記所描述的內容,有很明顯的差異?”
“你說別的……”
日高理惠露出困惑的表情,目光停在影印的筆記上,接著她不太確定的搖了搖頭:“沒特別不同的。”
“那麼,那天野野口說過的話、做過的動作,有沒有哪一點在這裡沒有提到的?不管是多細微的事都可以。譬如,這中間他有去上過廁所什麼的。”
“我不太記得了,不過那天野野口先生應該沒去過廁所。”
“那電話呢?他有沒有打電話出去?”
“這個……如果是在我先生的房間打的,那我就不知道了。”
日高理惠好像已經不太記得那天發生的事了。這也難怪,野野口登門造訪的那一刻,她根本還不知道這天對她而言將會是特別的日子。
正當我想放棄的時候,她突然抬起了臉。
“啊,倒是有一件事。”
“是什麼?”
“恐怕完全不相干呢。”
“沒關係。”
“那天野野口要回去的時候,有給我一瓶香檳當作禮物。這件事,筆記里沒有寫。”
“香檳?你確定是那天嗎?”
“絕對沒錯。”
“你說他回去的時候給的,詳細的情形可否描述一下?”
“藤尾美彌子來了之後,野野口就從我先生的工作室出來。那時他跟我說,他只顧著和日高講話,把送禮的事給忘了,事實上他買了香檳過來,於是他從紙袋把酒拿了出來。他告訴我,這個可以留到今晚在飯店裡喝,所以我就不客氣地接受了。”
“那瓶香檳後來怎樣了?”
“我把它放在飯店房間的冰箱裡。事情發生後,飯店曾打電話過來,我告訴他們,自行處理掉就可以了。”
“你沒有喝嗎?”
“是的。我本想等外子工作結束後來到飯店,再一起慢慢享用,所以先把它冰了起來。”
“之前曾有過這樣的事嗎?不一定是香檳,野野口經常拿酒當作禮物嗎?”
“更早之前我就不知道了,不過,就我記憶所及,這是第一次,大概是因為野野口本身不喝酒的關係。”
“是這樣啊。”
野野口自己在自白書上寫著,第一次到日高家訪問的時候帶的是威士忌,那時的事日高理惠當然不知道了。
我繼續問道:“還有沒有其他事情是筆記里沒有記載的?”
日高理惠很認真地思索一番,回答說:“想不出還有其他的”。接著,她反問我,“為何到現在還在查這種事情?”
“一個案件要結案得經過很多繁雜的手續,確認作業也是其中之一。”
對於我的說明,被害者的妻子好像完全相信的樣子。
和日高理惠分別之後,我馬上打電話給事發當晚日高夫婦下榻的飯店,詢問有關香檳的事。雖然花了一點時間,但終於跟記得當時景況的職員聯繫上了。
“我想那是唐·貝利紐【註:唐·貝利紐(Dom Perignon)為十七世紀的法國修士,因緣際會下製作出美味的香檳,大受歡迎,之後該葡萄園及修道院由Moet and 插ndon買下,並以Dom Perignon為最高級品的品名。】的粉紅香檳,一直擺在冰箱裡。因為那種酒很貴,又還沒開過,所以我們很謹慎地聯絡了物主,結果物主說要我們自行處理,於是我們就照辦了。”男性職員的語氣十分客氣。
從學校回來的路上,有一間很大的文具店。我進入裡面,拿出野野口修的照片,問櫃檯小姐,這一年來有沒有這樣的客人來過這裡?
她回答說好像看過,但不記得了。
五月十五日,我去見了日高理惠。大約在一星期以前,她搬到位於橫濱的公寓。當我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的聲音聽起來非常憂鬱。這是一定的,她之所以搬家,就是因為不想再與案件牽扯不清。儘管如此,她還答應和我見面,也許因為我不是媒體而是警察吧。
她住的公寓附近有個購物中心,我們約在裡頭的咖啡廳碰面。她顧忌媒體,所以要求不要到她家裡。
咖啡店隔壁的時裝店正在做折扣出清,從外面看不見店裡顧客的臉,而恰如其分的吵鬧聲,也正好適合講一些不願給別人聽的話。我們兩人往最裡面的那張桌子走去。 ※一見如故推理版精品推介※
我先問她近況,結果,日高理惠露出了苦笑。
“老樣子,每天過著不怎麼愉快的生活,真希望能早日恢復平靜。”
“只要扯上刑事案件,總要亂上好一陣子。”
這些話對她好像起不了安慰的作用,她搖了搖頭,語氣嚴厲地滔滔說道:“在這次的刑事案件里,我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可世人是怎麼看待我們的?他們把它當作演藝圈的八卦緋聞,甚至有人說我們才是錯的一方。”
關於這點,我無法否認。確實,不管是電視的談話節目,還是周刊的報導,大家比較感興趣的,不是日高被殺害的事實,而是他盜用友人作品的新聞。再加上這其中還牽扯出其前妻的外遇事件,更讓平常與文壇毫不相關的影視記者,也興致勃勃地插一腳。
“不要去管媒體的報導,對你而言會比較好。”
“當然,我會試著不理,要是不這麼做的話,遲早會瘋掉。可是,討人厭的又不是只有媒體。”
“還有什麼?”
“可多著呢,令人討厭的電話和信件來了一大堆,真不曉得他們是怎麼查到我娘家的,大概是看到媒體報導,知道我已經不住在夫家吧?”
——應該是這樣。
“這些事你和警察說了嗎?”
“我全說了。不過這種事警察也未必解決得了,不是嗎?”
正如她所言,不過,我也不能就此當作沒這回事。
“電話和信件的內容都以什麼居多?”
“什麼樣的都有。譬如說,要我歸還至今為止的版稅啦,說什麼枉費他們的支持;也有人把信連同外子的著作一起用紙箱寄過來。寫信要求我們退回文學獎的也很多。”
“是這樣啊。”
據我推斷,這些存心攻擊的人應該都是日高邦彥的書迷,真是文學愛好者的恐怕很少吧?不,說不定,這其中大部分的人從頭到尾就只知道日高邦彥這個名字?這種人盡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還一天到晚注意哪裡有這樣的機會,至於對象是誰,他根本不在乎。
聽到我這麼分析,日高理惠也深表認同地點了點頭。
“諷刺的是,外子的書竟意外地賣得很好,這也算是種偷窺的樂趣吧。”
“這世上本來就有千百種人。”
日高邦彥的書賣得好,這我也知道。不過,現在市面流通的都是庫存的部分,出版社那邊好像還沒有要再版加印的意思。我想起反對我影子作家說法的編輯,他們應該也打算再觀望一陣子吧?
“對了,連野野口的親戚也跟我聯絡了。”
她好像不把這當一回事,但我聽了卻訝異極了。
“野野口的親戚?都說些什麼?”
“好像要我把之前著作所得的利益歸還,他們認為以野野口作品為糙稿的那些書,他們至少有權利可以索取原創費,我記得是他舅舅做代表來談的。”
推舅舅做代表,也許是因為野野口沒有兄弟,而父母親都已往生的緣故。不過對於他們竟然提出利益歸還的要求,我還是非常震驚,這世上真是什麼樣的人都有。
“那你怎麼回他們?”
“我說等和律師談過以後再回覆他們。”
“這樣做是正確的。”
“說老實話,我心裡在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明明我們是被害者,還被犯人的親戚勒索金錢,真是聽都沒聽過。”
“這個案例是奇怪了點,雖然我對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熟,不過我想應該沒有支付的必要。”
“嗯,我也是這樣想。可是,這不是錢的問題。我不甘心的是,在世人的嘴裡,我先生的死成了自作自受、罪有應得。連那個自稱野野口舅舅的人,也一點歉意都沒有。”
日高理惠咬著下唇,顯現出她個性中好強的一面。看來憤怒戰勝了哀傷,那我就放心多了。 如果在這個地方哭起來,可就麻煩了。
“之前我好像也跟您提過,我打死都不相信外子會剽竊他人的作品。因為每次他講起新作的時候,眼裡總是閃爍著如孩童般的興奮光芒。那讓我覺得,能夠按照自己的心意創作故事,真的讓他很快樂。”
對於日高理惠的說辭,我只是點了點頭。她的心情我非常能夠了解,不過,要我就此出言附和卻辦不到。她大概是讀出我的心思,並沒有繼續說下去,反過來問我有什麼事。
我從上衣的內袋裡拿出一份資料,將它放到桌上。
“可否請你先看看這個?”
“這是什麼?”
“野野口修的筆記。”
聽我此言,日高理惠明顯表現出不悅的神情。
“我不想看。裡面只是洋洋灑灑地寫著我丈夫是如何欺負他的,對吧?大概的內容,我從報紙已經知道了。”
“你說的是野野口被逮捕後所寫的自白書吧?這個筆記和那個不同。你也知道,野野口在犯案之後,為了掩警察耳目,特地寫了與事實不符的記錄,這個就是拷貝那個而來的。”
這樣的說明她好像懂了,不過臉上厭惡的表情依然沒變。
“是這樣嗎?那我讀這與事實不符的東西,又有什麼意義呢?”
“請別這樣說,總之你先看看好不好?頁數不會很多,所以我想應該很快就可以讀完。”
“現在?在這裡?”
“拜託你了!”
她一定覺得我講的話很奇怪,不過,她沒再問任何問題,伸手把資料拿了過去。
十五分鐘之後,她抬起了頭。
“我看完了,然後呢?”
“有關這份筆記里不實記述的部分,野野口親口承認的有兩點。首先,描寫和日高邦彥對話的地方,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和睦,他們的應對可說十分地兇險。”
“好像是這樣。”
“其次,之前也曾向你求證過,野野口走出你家時的情況。事實上,你只送他到玄關而已,但他卻在這裡寫著,你一直送到大門之外。”
“沒錯。”
“還有沒有別的?在你的記憶里,有沒有哪個細節跟筆記所描述的內容,有很明顯的差異?”
“你說別的……”
日高理惠露出困惑的表情,目光停在影印的筆記上,接著她不太確定的搖了搖頭:“沒特別不同的。”
“那麼,那天野野口說過的話、做過的動作,有沒有哪一點在這裡沒有提到的?不管是多細微的事都可以。譬如,這中間他有去上過廁所什麼的。”
“我不太記得了,不過那天野野口先生應該沒去過廁所。”
“那電話呢?他有沒有打電話出去?”
“這個……如果是在我先生的房間打的,那我就不知道了。”
日高理惠好像已經不太記得那天發生的事了。這也難怪,野野口登門造訪的那一刻,她根本還不知道這天對她而言將會是特別的日子。
正當我想放棄的時候,她突然抬起了臉。
“啊,倒是有一件事。”
“是什麼?”
“恐怕完全不相干呢。”
“沒關係。”
“那天野野口要回去的時候,有給我一瓶香檳當作禮物。這件事,筆記里沒有寫。”
“香檳?你確定是那天嗎?”
“絕對沒錯。”
“你說他回去的時候給的,詳細的情形可否描述一下?”
“藤尾美彌子來了之後,野野口就從我先生的工作室出來。那時他跟我說,他只顧著和日高講話,把送禮的事給忘了,事實上他買了香檳過來,於是他從紙袋把酒拿了出來。他告訴我,這個可以留到今晚在飯店裡喝,所以我就不客氣地接受了。”
“那瓶香檳後來怎樣了?”
“我把它放在飯店房間的冰箱裡。事情發生後,飯店曾打電話過來,我告訴他們,自行處理掉就可以了。”
“你沒有喝嗎?”
“是的。我本想等外子工作結束後來到飯店,再一起慢慢享用,所以先把它冰了起來。”
“之前曾有過這樣的事嗎?不一定是香檳,野野口經常拿酒當作禮物嗎?”
“更早之前我就不知道了,不過,就我記憶所及,這是第一次,大概是因為野野口本身不喝酒的關係。”
“是這樣啊。”
野野口自己在自白書上寫著,第一次到日高家訪問的時候帶的是威士忌,那時的事日高理惠當然不知道了。
我繼續問道:“還有沒有其他事情是筆記里沒有記載的?”
日高理惠很認真地思索一番,回答說:“想不出還有其他的”。接著,她反問我,“為何到現在還在查這種事情?”
“一個案件要結案得經過很多繁雜的手續,確認作業也是其中之一。”
對於我的說明,被害者的妻子好像完全相信的樣子。
和日高理惠分別之後,我馬上打電話給事發當晚日高夫婦下榻的飯店,詢問有關香檳的事。雖然花了一點時間,但終於跟記得當時景況的職員聯繫上了。
“我想那是唐·貝利紐【註:唐·貝利紐(Dom Perignon)為十七世紀的法國修士,因緣際會下製作出美味的香檳,大受歡迎,之後該葡萄園及修道院由Moet and 插ndon買下,並以Dom Perignon為最高級品的品名。】的粉紅香檳,一直擺在冰箱裡。因為那種酒很貴,又還沒開過,所以我們很謹慎地聯絡了物主,結果物主說要我們自行處理,於是我們就照辦了。”男性職員的語氣十分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