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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洋原本是沒有辦法將鴨蛋和他長大的這座城聯繫起來的。她知道十幾歲的那個鴨蛋,一樣雄心壯志,眼裡除了自己沒有別人。但就像他說的,那個時候他除了途車,什麼也沒有。她清楚一旦他有了所珍視的東西,他就會把所有的那些東西都裝在心裡,柔軟地去對待周圍的人和物。

  但是迷途不是的。它永遠不會慢下來,永遠不會停止機械運作的聲音,永遠沒有悠閒。甚至它那裡孕育的每個人的夢想,可能也是生產線上下來的鐵製品。

  林展到達迷途之後,給了安洋他酒店的地址。安洋下班後過去,在酒店門口等他。他從門裡出來的時候,即使帽子和口罩把臉擋得差不多了,安洋還是知道那個是他。身上穿著很大的厚夾克,褲子的腿很寬,踩一雙昂貴的運動鞋。他走到她跟前,眼睛眯起來稍微笑了笑,伸手跟她撞了撞肩膀。

  安洋看看他,笑著寒暄:“你怎麼回事兒啊,比在學校見你那次還瘦,越來越帥了。”

  “因為公演,一直比較注意。”

  “那咱今天——能去吃飯嗎?”

  “吃吧,我看著你吃。”

  “得嘞。”安洋無奈地笑。

  菜端上來之後,安洋直接拿起筷子,開始吃飯。林展看著她,咽了咽口水。她也沒打算再勸他,只是想著快點吃完,不耽擱他時間。他突然把一張票推到她面前,“你明天晚上來看吧。”

  安洋搖搖頭。“我已經買了票了。”

  他邊點頭邊笑。

  “你現在不在古都了是嗎?”

  “嗯,在首都n環外租了個房子住著。”

  “那到公司遠嗎?”

  “遠,但是我們不講究打卡上班,只要按時交歌,到時間去錄音,時間挺自由的,不去公司也行。”

  “那挺適合你的啊,自由靈魂。”

  “也是我運氣好,被老闆看上了。”

  “你這麼厲害,肯定遲早有人來找你啊。不過——”他們倆一起從飯館裡走出來,“你以前沒說過不想當電視藝人吧?不是還去參加過選秀嗎?”

  “那個選秀是選創作歌手的,所以我想著去試試,看能不能把歌發出去。不是想簽公司出道。我就想做地下,平時給人寫寫歌編編曲,沒那麼拘束。”

  “你以前總說想快點掙錢讓家裡人早點換房子,過好日子,我還以為——”

  “以為我是那種做明星夢的傻缺?”

  “你有那個天分,就不叫做夢,也不叫傻缺了。”安洋說。“你也不是走什麼反叛路線的,出道也會很主流,應該有很多人喜歡啊。”

  “我不想被那麼多人喜歡。”

  “有性格!”

  他一看見酒吧,又開始死活不肯往前走了。“喝一杯嘛?咱倆這麼久沒見了。”

  “你明晚不演出啦,喝壞了怎麼辦?”

  “你見我喝壞過嗎?”

  這家酒吧好像只是喝酒的地方,沒有喧鬧的音樂,也沒有衣著誇張的客人和舞池。所有人都只是坐著,拿著杯子聊天。像下午時分的公園茶館。

  “我以前以為你總喝酒只是年紀輕想裝帥,”安洋嫌棄地看著他,“結果你是真喜歡喝啊?”

  “你不也是真喜歡喝嗎?”

  “啤酒不能算酒的。”

  “哪裡來的道理啊。”他突然問她要手機,存了自己的號碼。

  “你之前換號碼也不告訴我,是因為沒打算要接著跟我聯繫吧?”

  他笑,低下頭,“我只是怕尷尬。”

  “你哪根筋搭錯了?”她扭頭看他,不解地問。“尷尬什麼?”

  “不是表白失敗之後都挺尷尬的嘛——”他撓撓頭,“這回是想著時間過了這麼久了,一直沒見你,也挺想你的,才想著來看看你。”

  “誰跟你表白了?”安洋心裡“咯噔”一下,嘴上很厲害地反問著,腦子裡想的卻是:“原來那時候他知道我喜歡他啊?”

  林展愣住了。

  “你沒看我給你的那本書嗎?就是我去高秀找你那次,送你的那本詞典。”

  她搖頭。

  “你從來沒打開過?”他也吃了一驚。

  “沒有。”那時候他跟她說,雖然送她的只是一本無聊的英英詞典,但禮品紙是他親手包的。包裝紙上粘著個塑料蝴蝶結,在蝴蝶結下面,他畫了一個腦袋圓圓的女孩,打個箭頭,寫著“安洋”。

  從收到禮物的那一刻起,她就從來沒想過要為了裡面包著的詞典而破壞外面的那層禮品紙。她一直以為那份禮物最珍貴的地方,就是紙上那個,他畫的她。

  他低著頭,好久沒有說話。安洋看著他的樣子,好像明白了些什麼。她的心裡突然“咚咚”地打起了鼓,別過頭去,沒有再盯著他。

  “我在那裡面夾了一封信。”他說。“其實那年我到高秀去找你,給了你那個禮物之後,天天都在等你給我回消息,答覆我。等了好久,你給我發的消息卻是說,你買了比賽門票,但還在猶豫究竟要不要去找他。我以為你是借這個來拒絕我呢。所以我那時候跟你說,你應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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