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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與小人之間存在的最大區別就是對待義利的態度。在我國古代的論述中總是會將利與義完全對立起來,似乎只要沾染上利的人就稱不上君子。以現代的觀點來看,這麼說也是片面的。義與利是共同存在於一個人的思想里的,只是每個人的側重點是不一樣的。“小人見利忘義,君子見利思義”,也就是說小人是把利放在首位的,而君子是把義放在首位的。
若是君子只講究“義”而完全不要利,那麼這個君子只怕是不好當。人們的任何活動都是要以生存為先決條件的,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其他的根本就不用談。一個不求利的人是難以生存下去的,自己的生存問題都解決不了,又怎麼來講“義”呢?因此說,君子也是要講“利”的,只是君子的“利”是在符合“義”的前提下取得的,這就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人大約都是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從這個層面上講,若是要求君子完全不求利,只怕會把君子逼瘋了,這樣的君子不做也罷。
從另一方面來講,君子只講究“義”也是行不通的。以“義”為先導做事,必然會該說的不該說的、該做的不該做的都會去做,這會與現實世界發生衝突,傷害到很多人,這樣的君子只怕難以生存。同樣,沒有“利”的一群人聚在一起必然會形成小幫派組織,這與“君子之交淡如水”也有了衝突,也就算不上君子了。
因此說孔子所說的“君子喻於義”的意思並不是要大家做一個只講“義”不講“利”的君子。他對君子和小人的論述所用的手法和“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是一樣的,就是文意互見。君子也好,小人也罷,兩者的身上都是“義”“利”兼有的。孔子讓我們做的君子是修養上側重於“義”的人。君子以“義”為標尺來衡量自己所做的事情應不應該,因此他們能夠保證自己的行為大義不失;而小人以“利”為標尺來衡量自己的行為,而利總是在變化,因而小人就成為“牆頭草”,風往哪吹往哪倒。
蘇武奉漢武帝之命出使匈奴,誰知到了匈奴之後,被匈奴單于扣住不放。單于希望他能夠投降,以殺漢朝之威,蘇武堅決不從。於是單于就讓人勸說蘇武。這個人叫衛律,他本來也是漢朝的使節,來到匈奴後,投降了匈奴,被封為王。衛律對蘇武說:“我棄漢投北,幸蒙單于大恩,賜我王號,屬眾數萬,馬匹牲畜漫山遍野!如果你今天投降,明天也會富貴如此。”
蘇武說:“衛律,你做了漢朝的臣下,卻忘恩負義地背叛朝廷,厚顏無恥地投降敵人,我為什麼要跟你見面呢?我絕不聽從你的勸告,要殺要剮都由你!”一計不成,單于又派了一個人前來勸降,這個人就非常有名了,他就是漢朝著名的將領李陵。然而他的勸降也沒能讓蘇武動搖。
結果蘇武被趕到北海牧羊,單于揚言除非公羊下崽,否則決不讓蘇武回去,他想用這種辦法折磨蘇武,等蘇武熬不住的時候自然會投降。但是蘇武還是堅持了下來,他喝雪水,吃生羊肉,一熬就是十九年,最終回到了漢朝。
君子重“義”,因而能夠抵制利益的誘惑,堅守節操;小人重“利”,因而為利拋棄氣節。這就是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人生一世,“義”為重,“利”為輕,大義凜然者,上可感天,下可動地,中可感化萬民,以“義”為重者不僅可以彪炳史冊,而且可以正氣長存。
君子的高尚並非為高尚而高尚,只因他們將“義”放在心裡,因而他們的行為始終是高尚的;小人則是為求利而做事,因而他們的行為始終為人們所不齒。這就形成了君子不求而得,小人求而不得的現象。君子的修行,關鍵是要修養內心,將道德標準深化到內心中,以道德的力量壓制利益的欲望,使自己始終保持“義”大於“利”的修養。
第34章 名利是一朵誘人的罌粟花(1)
財富不是最重要的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金剛經》
假使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拿恆河沙一樣的生命,布施給人家了,這個功德比把充滿宇宙的財富布施還要大。
南懷瑾先生認為人最捨不得的是兩樣東西,第一是財,第二是命。當有命的時候,錢財是人最捨不得的,所以有命活著的人,肯布施錢財就很了不起了。若是掉到河裡馬上要死的時候,只要有人肯搭救,什麼都可以給他,那個時候命是捨不得的,所以命比錢財還要重要。
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對於那些貪財的人來說,人生中沒有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了。財富對於他們來說就像是很久沒有吃飯的人面前的一塊麵包,無論有多少都會想辦法弄到手。這樣的人一生會為財富所累,感受不到生命的快樂。
財富之於貪鄙者來說猶如穿腸毒藥,食髓知味。為財富而迷失自我者,不僅得不到想要的生活,反而會跌進不幸的深淵。很多人在沒有錢的時候,生活雖然很貧困,但是很充實,依然可以感受到生活的快樂,一旦在某一天突然變得富裕之後,就會打開對錢財的欲望之門,一發而不可收,終為錢財所累,丟掉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
有一個好人,一生勤勤懇懇,卻仍然過著吃不飽穿不暖的生活。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碰到一位神仙,就向神仙傾訴了自己的苦惱。他說,自己最大的理想就是住在一棟不漏雨的房子裡,能吃飽飯,出門有衣服穿,此外別無所求。神仙感念他的勤勞善良,決定幫幫他,告訴他一處藏寶的地方,並叮囑他說,你拿到財寶後,千萬要在太陽出來之前離開,否則就沒命了。
好人按照神仙的指點找到了寶藏,數不勝數的金銀珠寶令他大喜過望。他首先拿了一罈子金元寶,心想,這下夠全家人一輩子吃穿了。正要離開,一低頭,又發現一個裝滿首飾的盒子,遠處還有閃閃發光的寶石……好人的口袋裝滿了,卻還是不知足,他把衣服脫下來用來包那些寶石,但是還是不夠用,他的眼睛總能捕捉到更誘人的寶貝,他開始懊惱自己怎麼沒多帶幾個袋子。他已經瘋狂了,捨不得離去,就在他陶醉在那些財寶裡面的時候,太陽出來了,他被融化在了寶藏中。
財富是提高生活質量的工具,卻不是生活的全部。追求財富沒有錯,但是不能為了追求財富而不擇手段。當財富在我們的生命中由輔助位置上升到生命的全部的時候,我們的人生將會變得毫無意義。追求財富只是手段,是為了有更加便利的條件去實現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生命的終極意義。
就像南懷瑾先生說的一樣,人生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財和命。只有在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財富才能發揮作用。因此,我們不能為了追求財富而喪失最寶貴的生命,那是本末倒置的做法。然而,世上總是有那麼一些人將財富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為了獲取財富,不擇手段,超出人倫道德所能接受的範圍,最終付出生命的代價。歷朝歷代的貪官奸商層出不窮,為了取得財富,他們使用各種不正當手段,甚至不惜犧牲別人的生命,然而最終,他們也沒有逃脫財盡人亡的下場。
若是君子只講究“義”而完全不要利,那麼這個君子只怕是不好當。人們的任何活動都是要以生存為先決條件的,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其他的根本就不用談。一個不求利的人是難以生存下去的,自己的生存問題都解決不了,又怎麼來講“義”呢?因此說,君子也是要講“利”的,只是君子的“利”是在符合“義”的前提下取得的,這就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人大約都是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從這個層面上講,若是要求君子完全不求利,只怕會把君子逼瘋了,這樣的君子不做也罷。
從另一方面來講,君子只講究“義”也是行不通的。以“義”為先導做事,必然會該說的不該說的、該做的不該做的都會去做,這會與現實世界發生衝突,傷害到很多人,這樣的君子只怕難以生存。同樣,沒有“利”的一群人聚在一起必然會形成小幫派組織,這與“君子之交淡如水”也有了衝突,也就算不上君子了。
因此說孔子所說的“君子喻於義”的意思並不是要大家做一個只講“義”不講“利”的君子。他對君子和小人的論述所用的手法和“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是一樣的,就是文意互見。君子也好,小人也罷,兩者的身上都是“義”“利”兼有的。孔子讓我們做的君子是修養上側重於“義”的人。君子以“義”為標尺來衡量自己所做的事情應不應該,因此他們能夠保證自己的行為大義不失;而小人以“利”為標尺來衡量自己的行為,而利總是在變化,因而小人就成為“牆頭草”,風往哪吹往哪倒。
蘇武奉漢武帝之命出使匈奴,誰知到了匈奴之後,被匈奴單于扣住不放。單于希望他能夠投降,以殺漢朝之威,蘇武堅決不從。於是單于就讓人勸說蘇武。這個人叫衛律,他本來也是漢朝的使節,來到匈奴後,投降了匈奴,被封為王。衛律對蘇武說:“我棄漢投北,幸蒙單于大恩,賜我王號,屬眾數萬,馬匹牲畜漫山遍野!如果你今天投降,明天也會富貴如此。”
蘇武說:“衛律,你做了漢朝的臣下,卻忘恩負義地背叛朝廷,厚顏無恥地投降敵人,我為什麼要跟你見面呢?我絕不聽從你的勸告,要殺要剮都由你!”一計不成,單于又派了一個人前來勸降,這個人就非常有名了,他就是漢朝著名的將領李陵。然而他的勸降也沒能讓蘇武動搖。
結果蘇武被趕到北海牧羊,單于揚言除非公羊下崽,否則決不讓蘇武回去,他想用這種辦法折磨蘇武,等蘇武熬不住的時候自然會投降。但是蘇武還是堅持了下來,他喝雪水,吃生羊肉,一熬就是十九年,最終回到了漢朝。
君子重“義”,因而能夠抵制利益的誘惑,堅守節操;小人重“利”,因而為利拋棄氣節。這就是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人生一世,“義”為重,“利”為輕,大義凜然者,上可感天,下可動地,中可感化萬民,以“義”為重者不僅可以彪炳史冊,而且可以正氣長存。
君子的高尚並非為高尚而高尚,只因他們將“義”放在心裡,因而他們的行為始終是高尚的;小人則是為求利而做事,因而他們的行為始終為人們所不齒。這就形成了君子不求而得,小人求而不得的現象。君子的修行,關鍵是要修養內心,將道德標準深化到內心中,以道德的力量壓制利益的欲望,使自己始終保持“義”大於“利”的修養。
第34章 名利是一朵誘人的罌粟花(1)
財富不是最重要的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金剛經》
假使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拿恆河沙一樣的生命,布施給人家了,這個功德比把充滿宇宙的財富布施還要大。
南懷瑾先生認為人最捨不得的是兩樣東西,第一是財,第二是命。當有命的時候,錢財是人最捨不得的,所以有命活著的人,肯布施錢財就很了不起了。若是掉到河裡馬上要死的時候,只要有人肯搭救,什麼都可以給他,那個時候命是捨不得的,所以命比錢財還要重要。
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對於那些貪財的人來說,人生中沒有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了。財富對於他們來說就像是很久沒有吃飯的人面前的一塊麵包,無論有多少都會想辦法弄到手。這樣的人一生會為財富所累,感受不到生命的快樂。
財富之於貪鄙者來說猶如穿腸毒藥,食髓知味。為財富而迷失自我者,不僅得不到想要的生活,反而會跌進不幸的深淵。很多人在沒有錢的時候,生活雖然很貧困,但是很充實,依然可以感受到生活的快樂,一旦在某一天突然變得富裕之後,就會打開對錢財的欲望之門,一發而不可收,終為錢財所累,丟掉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
有一個好人,一生勤勤懇懇,卻仍然過著吃不飽穿不暖的生活。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碰到一位神仙,就向神仙傾訴了自己的苦惱。他說,自己最大的理想就是住在一棟不漏雨的房子裡,能吃飽飯,出門有衣服穿,此外別無所求。神仙感念他的勤勞善良,決定幫幫他,告訴他一處藏寶的地方,並叮囑他說,你拿到財寶後,千萬要在太陽出來之前離開,否則就沒命了。
好人按照神仙的指點找到了寶藏,數不勝數的金銀珠寶令他大喜過望。他首先拿了一罈子金元寶,心想,這下夠全家人一輩子吃穿了。正要離開,一低頭,又發現一個裝滿首飾的盒子,遠處還有閃閃發光的寶石……好人的口袋裝滿了,卻還是不知足,他把衣服脫下來用來包那些寶石,但是還是不夠用,他的眼睛總能捕捉到更誘人的寶貝,他開始懊惱自己怎麼沒多帶幾個袋子。他已經瘋狂了,捨不得離去,就在他陶醉在那些財寶裡面的時候,太陽出來了,他被融化在了寶藏中。
財富是提高生活質量的工具,卻不是生活的全部。追求財富沒有錯,但是不能為了追求財富而不擇手段。當財富在我們的生命中由輔助位置上升到生命的全部的時候,我們的人生將會變得毫無意義。追求財富只是手段,是為了有更加便利的條件去實現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生命的終極意義。
就像南懷瑾先生說的一樣,人生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財和命。只有在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財富才能發揮作用。因此,我們不能為了追求財富而喪失最寶貴的生命,那是本末倒置的做法。然而,世上總是有那麼一些人將財富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為了獲取財富,不擇手段,超出人倫道德所能接受的範圍,最終付出生命的代價。歷朝歷代的貪官奸商層出不窮,為了取得財富,他們使用各種不正當手段,甚至不惜犧牲別人的生命,然而最終,他們也沒有逃脫財盡人亡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