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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步步後退,腳跟磕到了欄杆底座,身體趔趄了一下,倚住了欄杆:“是,我知道,我知道……一個夢而已。夢醒了,水精靈就會離開……”

  我轉身離開了。我知道,我無法再入他的夢。

  接下來的兩場音樂會,沒有看到他。看來牧神也拒絕做夢了。

  第四天,我們搭上去上海的飛機。上海的三場音樂會結束之後,我會跟團回到原來的地方,繼續嘗試遺忘。

  我坐在靠窗的座位,身旁的一男一女大概是情侶。

  男的對女的很關心,先是幫她扣安全帶,後來飛機起飛時還搶走她手裡的報紙放進背兜,細心地說:“這時候看報紙影響視力。”

  我微笑著閉上了眼睛。

  女的說:“快看完了。就是急著想知道那個拉小提琴的同性戀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

  “兩天前的舊新聞你也看。不是已經確定那個姓齊的是自己從樂團的宿舍樓頂上跳下來的嗎?”

  我倏地睜開眼,一把扯過那張報紙。

  他跳樓自殺了。在我們最後一個擁抱之後的第二天凌晨。

  “2004年X月X日晚警方在嚴打行動中,突襲了一處向男性出賣同性色情服務的黑酒吧,拘留嫖客及男性色情服務者若干人,其中包括某樂團小提琴手齊某。其在處以罰款後被釋放。凌晨3時,齊某從其所在樂團的宿舍樓頂跳下。屍體被發現時,因其錢包內的現金皆無,樂團保衛處懷疑是他殺,遂報警。經核實,齊某身上所帶現金均被繳罰款。因其性向並未公開,自殺原因不明……”

  “哇”的一聲,我吐了。來不及拿嘔吐袋,那張報紙被我染上一片猩紅。

  我隱隱聽到悠揚的樂曲,似乎是獨奏長笛清越的聲音……

  很多人圍上來,站在我身邊嗡嗡地說著話。我生氣地大吼:“別出聲!”

  他們安靜下來。我靠在椅背上,緩緩閉上眼睛,樂曲聲清晰起來。

  豎琴級進的滑音,雙簧管以輕弱的吟唱起而應和,伴以弦樂組加弱音器的和弦……牧神遇到了水精靈……

  小提琴聲部力度逐漸增強,弦樂組以輕柔的切分和弦予以襯托……牧神追逐著水精靈……

  在弦樂組的震音背景襯托下,仍由長笛主奏,音樂逐漸減輕……牧神的幻想一點點消失……

  牧神將永不再做夢,水精靈將何去何從?

  完

  這個結尾,早於原來貼出來的那個,因為種種原因封存在電腦里。今天,應海的要求,送給她。

  我們一致認為,這個結尾里的“齊歌”,因為失去真實感,腦筋已經不太正常。

  別問我為什麼寫成這樣,一年前的東西了,無論是文字還是情節,我自己都很陌生。

  番外--Over the Rainbow

  頂層那套空房總算有了買主,業主樂了,住在樓下的齊歌於睫可慘了。

  二月底,上面就開始叮哩咣啷地裝修,敲敲打打直到五月中旬還沒完工,住在下頭的兩個人真是飽受嘈音之苦。

  小區規定的裝修時段是早八點以後,晚七點以前。但是樓上這家請的裝修隊特別勤快,早上不到七點就往家裡運裝修材料,晚上七點以後又往樓下運垃圾,既不違反規定,又達到擾民的效果。

  平時還好,那倆人要去團里,只當早上早起一會兒,晚上再在外頭多逛逛,還能躲過去。周末就難熬了,不僅睡不成懶覺,還什麼事都做不了。

  以致在某個周六的早上,在衝擊鑽動人心魄的震撼下,齊歌氣得雙手搗住耳朵一頭扎進於睫懷裡哀嚎:"還有完沒完啊!樓上這是裝修呢還是建皇陵呢?"

  待到六月底,裝修隊搬走,樓下這一對比樓上喬遷之喜的那家人還高興。

  北京城隨著四合院、大雜院、平房的大量拆遷,"火柴盒"里的住戶早已沒有了老北京不是一家勝似一家的鄰里關係。住進樓房的人們越來越適應於那種關起門就是自己的小空間,與鄰居不相往來的生活模式。

  因此,樓上新搬來的住戶,與樓里的其他人家一樣,與齊歌於睫他們,除了偶爾在樓道里碰見點個頭,並沒什麼交情。

  轉眼到了七月,消夏音樂會結束,齊歌和於睫從二十一世紀劇院趕回家已經是午夜。

  齊歌的琴負在後背上,兩手閒著卻懶得掏鑰匙,打著哈欠推了於睫一把,示意他快些開門。於睫一手拎琴,一手拿鑰匙,人又困又累,開鎖的動作難免慢些。

  齊歌站在於睫身後等了一會兒,懶洋洋地伸出雙臂從後環抱住他的腰,頭枕在他肩上咕噥道:"快點。再磨蹭我就這麼睡了,你可得負責背我進去。"

  "咔嗒"一聲門開,於睫偏過頭說:"行了,進……"

  齊歌明顯感覺出於睫肩膀的僵硬,忙站直身子,順著他扭頭的方向看過去。

  半樓梯處,一位略顯肥胖的中年婦女正自下往上仰視著他們,手裡牽著兩隻小狗。

  齊歌認出她是樓上新搬來的那家女主人,在不確定她看到什麼又想到什麼的情況下,決定搶先開口試探她的反應:"您好!這麼晚出去遛狗啊?"

  "是啊!這倆小東西可是我們家的寶貝兒,天天伺候它們能把人累個半死。"中年婦女邊答話邊往上走,聲音並沒有什麼異樣,待走到齊歌和於睫的面前,她那張笑容可掬的圓臉更是清楚地昭示出對這倆人的好感。

  於睫看沒出什麼情況,暗自長出一口氣,露出一臉諂媚地微笑,對中年婦女說道:"這麼晚了,您也早點回去休息吧。"

  那女人嘴上應著,腳卻一步不挪,只拿一雙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們,看完一個看另一個。

  齊歌被看得心裡直發毛,偷眼看於睫,也是一臉的不自在,表情呆呆的。

  "你們……"那女人指指於睫手上、齊歌后背上的小提琴,說,"你們是……搞藝術的吧?"

  於睫雖然對"搞"字一向不大喜歡,還是訕訕地應了:"呃,我們倆都在樂團拉小提。"

  "啊喲!真好!真好!……"女人笑嘻嘻地,羨慕地,念著"好"上樓了。

  倆人進了屋,於睫也不說話,逕自去換衣服。齊歌跟在後頭追著賠不是:"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在外頭手腳不老實……"

  聽他這話說得好象自己是個小偷,於睫心裡憋著笑,臉上卻不動聲色,換好衣服走回客廳。齊歌追上來,搶到咖啡機跟前說:"我來我來,我做一杯愛心咖啡給你賠罪。"

  於睫坐下來,翻著CD小聲嘀咕:"真夠肉麻的。"

  齊歌撇撇嘴,不再出聲。咖啡機嗡嗡地響,研磨咖啡豆的香氣伴著漸起的音樂,在房內如水般緩緩地流淌、蔓延。

  趁從冰箱裡拿淡奶的機會,齊歌偷眼看向於睫,想揣測一下他是不是真的生氣。翻看CD的人恰好也抬頭看他,倆人的眼光立馬搭上。

  "看什麼看!"於睫嚴厲地斥責。不只一次跟齊歌說過,在外頭別太膩,他就是不聽,這次雖然是虛驚一場,但一定要讓他吸取教訓。

  齊歌也不是沒脾氣的人,拿起一罐"三花"氣呼呼地往咖啡里倒,嘴裡反駁說:"你不看我怎麼知道我看你!"

  於睫被噎,也有點擔心齊歌娑似痔吠低悼垂ァG傻氖瞧敫枰艙友勱峭悼此A┤說哪抗庠僖淮味允印?br>

  "看屁啊!"齊歌窺探出於睫眼神里蘊含的擔心,有些得意忘形。

  於睫已經不再掩飾笑意:"是啊,我就是在看‘屁',你有意見?"

  "怎麼說話呢?有長我這樣的屁嗎?"倆人之間的嘴戰一向是勝負各半,齊歌不再計較,把咖啡端給於睫。

  於睫嘗了一口,又把咖啡杯放回他手上,故作嚴肅地說:"我要的是咖啡,不是巧克力奶。"

  齊歌低頭看那杯顏色呈辱白色的咖啡,不禁傻笑。剛才加奶精時只顧分心與他鬥嘴,手上沒了準頭兒,多加了幾倍的奶精。

  於睫看他不動,瞪眼道:"怎麼?不服氣?不信你自己嘗嘗……"

  "不信,讓我嘗嘗……"齊歌放下杯子,張牙舞爪地撲過去抱住他。

  "別……我錯了……我沒看屁,看的是人,是帥哥……"只是幾句含混的假意討饒,很快就演變成一場甜蜜。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錯了"三個字成了他們之間出現最多的一個詞,一天總要說它幾遍。其中道歉的成份越來越少,更像是只有他們二人才明白內在含義的術語。

  對與錯,原本是對立的,中間涇渭分明。一旦兩個人開始相愛,感情就會像粘稠劑一樣混沌了他們之間的對與錯。

  因此,相愛的人很難爭辯出誰是誰非。若真想把情侶之間的對錯弄得像小蔥拌豆腐似的一青(清)二白,勢必要撕裂混於其中的感情。

  既是這樣,先說"我錯了"的人,並不是真的錯了。他只不過是往兩人之間的感情里又加多了一點粘稠劑。

  第二天沒有演出,倆人正點上下班。

  他們小區附近有個自由市場,下班高峰時生意特別好,擠滿了順便買菜回家的小區居民。

  齊歌和於睫家裡不開火,多是叫外賣或是吃食堂。雖然不買菜,他們往往也要在菜市場堵上半個多小時,很是鬱悶。

  齊歌是個急脾氣,車子開不動人就上火,人一上火就把車開上了自行車道。

  於睫急了:"你幹什麼?剛過來的路口可一直都有警察盯著呢!"

  齊歌鬼笑著打開右轉蹦燈:"右轉彎的車可以借道。我又沒違章,怕狗子幹嘛?"

  車子閃著右轉向燈順利地在自行車道前行,到路口車流漸稀處,突然變燈駛入直行汽車道。

  省去了堵車的時間,他們比平時早到家半個多小時。把從餐廳帶回來的菜裝盤上桌,倆人美美地吃了一頓,聯手在廚房洗碗的時候,已有些春心激盪。

  回到客廳,於睫去沏茶,背後傳來熟悉的《牧神的午後》。這麼多年了,這首曲子仍對他們有著一如往昔的魔力……

  門鈴響起的時候,兩人正吻得不可開交,本想充耳不聞,但是門外的人卻異常地執著。刺耳的鈴聲楔而不舍地響著,屋裡衣衫凌亂的兩個人幾乎吐血。

  齊歌理好衣服坐在沙發上喘粗氣,於睫無奈地去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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