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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裡叮吟我不可隨便救助陌生人,免得惹禍上身,是怕我吃虧,我為什麼要生氣?家裡教導我不可亂說話,“小孩子有耳無嘴”才不會得罪人家,更是替我設想,我更不會因此生氣。

  於是,我現在努力讀書,將來努力賺錢,大家都會說我有出息,不像那些喜歡打抱不平,整天社會國家的人,雖然急公好義,到頭來不是被排擠就是被看成異端,不得善終。日常生活里,每一個聰明人都是快快樂樂出門,不亂聽言論,不亂說意見,不亂幫助陌生人,然後平平安安地回家。只有傻瓜和笨鳥才會去救人之難,去談論批評,去惹是非,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大家如此這般,自私自利,而把除自己有利以外的全置之度外。,可記得幼年時上街,許多長輩們鼓勵孩子插隊買票,上車搶座位(有人說這是逃難心理),結果孩子身手矯捷不落人後,贏來不少讚賞,儼然自己就是國家未來主人翁一般。這種可以驕其父母的行為,身為一個中國人看來怎麼會生氣呢?長大後占人便宜說是為了家計,插隊上車是為了早點趕回家照顧子女,虧空公款是為了彌補家庭拮据,遇到困難,找有力人士關說,也是為了這個家。這個想法早年管仲對鮑叔就曾說過,我只能借大家常掛在口頭的一句話:“我努力打拼賺錢,勞累委屈,為的還不是這個家。”聽來如此冠冕堂皇,扣人心弦,誰曰不宜,誰會生氣。

  “為了家”是個很管用的口實、有了它可以做出一切“自我”“利己”的弊情而不會令人生氣,因為顧家的爸爸就是好爸爸,不管他在外面如何不守公共秩序,如何見死不救,如何為了賺錢而貪贓枉法,瞞上欺下。而顧家的媽媽必定是好媽媽,不管她平日如何喜歡占人小便宜,如何假公濟私、挑撥離間,只要她的行為是以“為了家”做出發,那麼她所做的一切不合情理法的事都可以被原諒了。

  研究中國人性格的社會學者,大都認為人口過剩,災害頻仍及社會貧窮是養成中國人的自我、自利性格的原因。

  就以台灣老一輩人的生活背景來看,這種說法的確有其道理。大陸來台的長輩,在幼青年時大多在戰亂、飢餓、流離、逃難中長大,在台的老一輩也是戰亂、飢餓中掙扎出來的,所以他們常以自己的經驗向子女諄諄告誡,希望子女努力讀書,將來賺錢容易;所以希望子女除了讀書賺錢以外的事最好少管,因此每個人都不知不覺地只緊握那一份自己謀生的資源,死也不肯放鬆。

  他們從戰亂饑荒中取得的經驗是:“凡是自私自利的心越重,生存的機會越大。”因為在戰亂或荒年裡如果有一家肯分些糧食去幫助別一家,這慷慨的一家就要減少他們自己生存的價會,要是太慷慨,生存機會便相對減少,甚而不免餓死。所謂物競天擇,在戰亂荒年裡,有慷慨性格肯於幫助別人的人往往被淘汰,而專為自己打算的人反而得到選擇,這種畸形的自我選擇與淘汰使得自私自利主義特別發達。

  經過割據、抗日等飢餓災荒而死裡逃生的人。對生命當然特別的珍惜、所以他們清楚地知道要生存就要抓住生存的資源——知識和錢財(他們認為知識可以取得高社會地位,代表一份優異的生存機會;錢財可以買通一切急難之需,也是生存最基本的保障)。

  所以由小到大都為這個生存資源鑽營不休,至於社會的公義,人群的互惠互助,都可用冷漠對待它。

  如此一來,整個社會風氣都從以自我、自家、自私、自利出發,所以一方面用自私自利、見死不救的心態去過現代社會生活,二方面以假公濟私、貪贓任法的心理去面對公眾,三方面以守舊苟安的心態去保住既得的利益。

  加上沒有很好的法律制度去限制,人人以為自私自利有百利而無一害,你自私我自利,上下交征利,一點也不知道生氣。

  倒是要他們拋棄狹隘的、自利的、“為了家”的自私心態去過合理的現代社會生活,他們會很生氣。或者要他們改正以前那種逃難的、饑荒的、自顧不暇的窮人自私心態去過現代生活,他們會很生氣。

  中國人,已經把自私自利看成天經地義,那麼見到別人自私自利,怎麼還會生氣;身為中國人自私自利可以存身、可以保家真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看到自私自利的事,怎麼還會生氣。

  這下你應當知道,中國人,為什麼不生氣了吧?原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中國時報?人間》

  生氣,沒有用嗎?

  想一想,在一個只能裝十隻雞的籠子裡塞進一百隻雞,會是什麼光景?”台灣。就是這樣一個籠子:你與我。就是這籠子裡掐著脖子、透不過氣來的雞??※※※

  如果你住在台灣,如果你還沒有移民美國或巴拉圭,如果你覺得你的父母將埋葬於此,你的子女將生長於此,那麼,這是我給你的一封信。

  寫過《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之後;有些人帶著憐憫的眼光,搖著頭對我說:生氣,沒有用的!算了吧!

  他們或許是對的。去國十年,在回到台灣這一年當中,我有過太多“生氣”失敗的經驗。有些是每天發生的小小的挫敗:在郵局窗口,我說:“請你排隊好吧?”這個人狠狠地瞪我一眼,把手擠進窗里。

  經過養狗的人家,看見一隻巨大的聖伯納狗塞在一個小籠子裡;鼻子和尾巴都抵著鐵欄,動彈不得。找到狗主人,我低聲下氣地說:“這太可憐了吧!”他別過臉去,不說話。狗在一旁嗚嗚叫著。

  有人把空罐頭丟在大屯山里,我伸出頭大叫:“這麼美的景色,別丟垃圾!”沒有回音,我只好走過去,自己撿起來,放回我的車上。

  南部的商人屠殺老虎,我問環保局:“沒有法令保護這些稀有動物嗎?”回答是:“沒有。”有些是比較嚴重、比較激烈的失敗:回台灣第二天,計程車經過路口時,猛然發覺有個人躺在馬路中間,黑衫黑褲,戴著斗笠,像是鄉下來的老農夫,姿態僵硬地朝天躺著。流水似的車馬小心而技巧地繞過他,沒有人停下來。我急忙大叫:“趕快停車,我去給警察打電話!”司機狠狠地往窗外吐了口檳榔,回頭對我哈哈大笑:“免啦!大概早就死了。打電話有什麼落用!”油門一踩,飛馳而去。

  《英文郵報》登了一則消息:發現“烏賊”者,抄下車牌號碼,請打這兩個環保局的電話。幾個星期之後,我撥了其中一個號碼,正要把“烏賊”

  報出,那邊打斷我的話:“有這樣的事嗎?哪家報紙登的?”“《英文郵報》。”

  我說,於是重新解釋一遍。對方顯然不知所措,於是要我拔另一個號碼——另一個電話也不知道怎麼辦。最後,接第四通電話的人猶疑地說:“那你把號碼給我好了,我們看著處理。”我並沒有把“烏賊”號碼給他;我把電話摔了。

  有一段時候我們住在臨著大街的十樓上。搬進去之後,發覺對街的夜攤每至午夜,鼓樂喧天,大放流行歌曲。於是我夜夜打電話到警察局去;電話那頭總是說:好,就派人去。可是,站在陽台上觀望,我知道,沒有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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