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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渺小的個人的文字,一旦成為鉛印,就罩上了一層“權威”的外衣,以新聞為媒體,就更加上了“客觀”的金冠。幾百萬人讀這篇報導,幾百萬人中有多少人會注意意識形態的誘導而有所警惕?

  你見過養豬的人如何把幾十隻肥豬引導到同一個出口嗎?只要用欄杆圍出一條長長的窄路,連到出口,豬就會一隻一隻排隊走向你要它走的地方。無形的思想欄杆,也是如此。

  醜陋的美國人

  在昨晚的奧地利電視上,瘦削的華德翰總統感情激動地說:“我的良心是清白的;美國的決定使我覺得不可理解,也很難過。”

  令華德翰“難過”的,是美國政府已經決定正式將他列入“黑名單”,不許他以個人身分進入美國領土;這份“黑名單”上總共大約有四萬個名字,包括罪犯、共產黨、傳染病患等等。一九七九年以前,有些從前的納粹隱名埋姓地在美國定居下來,成為公民。一九七九年,在猶太勢力強大的紐約有議員提議將過去的納粹也列入黑名單的範圍。提議通過之後,不少已經在美國住了三四十年的公民被搜捕出來,解送以色列當戰犯審判。

  兩年前,猶太組織開始搜集華德翰的資料,指控他是當年謀殺猶太人的幫凶,要求美國政府將他列入黑名單。美國司法部終於在這兩天正式宣布華德翰有“罪嫌”,不准進入美國。消息公布之後,美國新聞界,包括《紐約時報》及《華盛頓郵報》,發出一片讚美的聲音,宣稱美國再度向世界證明了它是個道德的巨人。

  西方人四十年來對納粹的圍捕牽涉到人對“罪與罰”的道德觀,其中的難題與矛盾我在《可以原諒,不可以遺忘》一文中觸及。華德翰事件所暴露無疑的,是美國朝野那分“我來審判你”的狂妄自大,與“大魚吃小魚”的醜陋現實。

  首先看看小國奧地利的屈辱。美國人說華德翰有“嫌疑”,曾經榮任聯合國秘書長的華德翰,身為一國總統,忙不迭地就趕快搜集自己的各種資料寄往美國,努力地向美國人證明自己的清白無辜;美國人是法官,他是嫌疑犯,而結果呢?美國人說,華德翰所呈交的資料不足以證明他無罪,因此判他“有罪”,昭告於全世界,而這位奧國總統至今唯一的回擊,是激動地說:我是清白的,我很難過,我不了解是怎麼回事!

  如果指控華德翰的不是美國,而是和奧地利一樣只有幾百萬人的小國尼泊爾呢?

  大概誰也不會理睬。美國知道自己權大勢大,一點都不心虛地扮演著判官的角色,而被審判的又恰巧是國際政治舞台上沒有什麼分量的奧國。如果不是華德翰,而換了柴契爾夫人或西德的科爾總理,美國敢那麼跋扈嗎?

  華德翰究竟有沒有罪當然是整個問題的核心,可是自命為法官的美國自始自終不曾斬釘截鐵地說他有罪。司法部長米斯強調:“我們並未說他有罪,只是說他有‘嫌疑’。”“罪”與“嫌疑”之間差距何止千里?更奇怪的是,司法部決定將華德翰列入黑名單,理由是華德翰所提反證不足以表示他的清白。在美國一般的法令中,判決一個人有罪的先決條件是指控者提出被告犯罪的確實證據,而不是相反的要求被告提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也就是說,在司法部能提出斬釘截鐵的罪狀之前,華德翰必須以清白視之。這個一貫的尊重人權的原則在這個案件中卻受到令人難解的漠視。

  美國報紙社論一片稱頌之聲,讚美美國的高度道德精神。《華盛頓郵報》說:

  “有人指稱華德翰事件只不過再度顯示美國猶太政治勢力之龐大,對華德翰的指控其實是沒有理由的。我們希望外人對美國的了解不僅於此。美國的道德立場經常有人說是毫無理由的,譬如智利、韓國、蘇聯等等,在華德翰事件中,里根政府其實發揚光大了美國最美好的傳統精神。”(轉載於《國際先鋒論壇報》,四月二十九日)

  社論作者的意思可以用一句話翻譯:“我們美國人的道德標準之高是許多國家無法了解的。”以智利、韓國、蘇聯為例來表示美國道德的高超,作者所流露的自滿自戀情緒令人驚異,對里根的讚美更不是時候;任何有點頭腦的人都要問:那麼美國對伊朗的軍售與對尼加拉瓜的干涉又算哪門子道德立場呢?

  自認道德上高人一等的自滿與自大,付諸行動就是所謂的“替天行道”了。里根之所以會把偷雞摸狗弄來的錢拿去送給反政府的尼加拉瓜游擊隊,也無非是這種壟斷道德的自滿感在引導。 尼加拉瓜政府傾左, 所以是“壞人”;美國的責任在“捍衛世界民主和平”,所以要打擊“壞人”,所以要用軍火去支持游擊隊顛覆尼國政府。這是一個“高超”的“道德立場”,他在“替天行道”,因為是替“天”

  行道,所以里根執意漠視國會通過不准援尼的法令,也漠視尼國游擊隊用美國的槍屠殺婦女及嬰兒的酷行。他讚美尼國游擊隊“道德高超,和美國的立國先賢一樣”。

  道德,好像是美國人獨家擁有的私產。當其他國家起紛爭時,占有道德的美國就覺得自己有仲裁的權利,為他人決定誰有道德、誰沒有道德,里根顯然認為美國人比尼國人更清楚尼加拉瓜需要什麼樣的政府。

  與華德翰事件的同時,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小人物在美國受捕,警察七手八腳地把嘶喊、掙扎的利那斯架上飛機,送往蘇聯去接受死刑。利那斯在美國住了幾十年,蘇聯的法庭認為在二次大戰他曾是集中營的軍官,判了他死刑,美國因此剝奪了利那斯的居美權利,遞解出境。

  事件本身並不稀奇,七九以來,美國司法部已經處置了許多有納粹記錄的人。

  值得注意的又是新聞界的反應。反對解送利那斯的人說,蘇聯的法律不比美國的法律,後者尊重人權。把利那斯送到蘇聯去“正法”等於肯定蘇聯的法律。贊同遞解利那斯的人說,哈,美國再度表現了它的道德感,又除掉了一名納粹!《紐約時報》

  的社論強調美國是“解救全世界,使之倖免於法西斯主義”的國家,遞解利那斯是美國道德勇氣的象徵。

  仔細分析一下,反對者的理由,是美國法律站在道德、人權的一邊,蘇聯法律則相反。贊成者的理由,是美國人站在正義、衛道的一邊,拯救全世界。不論反對或贊成,歸根究底,都同樣一個意識:美國是道德的天平、正義的化身。

  美國人一向把自己看作對抗法西斯主義的英雄;矛盾的是,如果他那種自以為獨霸真理、壟斷道德的驕滿發展過度,美國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法西斯罷了。

  德國,在歷史的網中

  4月中旬, 以色列總統何索到西德訪問。自以色列立國以來,這是第一次。何索站在廣大的墓園中,眼前是青草如茵。42年前,他站在同樣的地方,面對著屍身未乾的猶太同胞,橫七豎八地扔在土坑裡。42年後,立在德國總統Weizsacker的身旁,他沉重地對著墓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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