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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如果這個假定的大前提是對的,為什麼我們在思想的訓練上,還是採取"騎著走"的方式?

  一方面,學生懦弱畏縮,成績有了失誤,不敢去找老師求證或討論。教授解錯了題目,不敢指出錯誤,大家混混過去。對課程安排不滿,不敢提出異議。不願意被強迫住宿,卻又不敢到訓導處去陳情。私底下批評無能的老師、社團的限制、課外活動的規則,或宿舍管理方式,可是又不敢光明正大地對當事機構表達意見。偶爾有人把批評寫成文章,要在校刊上發表——"不必試,會被壓下來!"學生很肯定地說:"反正沒有用,我畢了業就到美國去!"

  另一方面,作老師的繼續努力強調"尊師重道"的傳統美德,連學生少鞠一個躬都當作對五千年中華文化與民族的背叛。"尊師重道"這四個字在歷史上的意義我不去談,在現代講究分工與專業的社會裡,卻很有商榷的餘地。"重道"毋庸置疑;對知識的肯定與尊重是教育之所以成為制度的基礎。但是"尊師",如果指見"師"必"尊"——只因為這個人在這個位子——那就是鼓勵盲目地服從權威。到處都有誤人子弟的師,有不學無術的師,更有招搖撞騙的師;我們有沒有權利要求學生"尊"無"道"的"師"?

  學生怯懦畏縮,是他們缺乏勇氣,還是我們迷信自己的權威,又缺乏自信,不敢給他們挑戰的機會?

  我們若真心想培養出有能力"慎思、明辨、篤行"的下一代,為什麼又懼怕他因為"慎思、明辨"而對我們的權威造成威脅?

  台灣的大學在師資與設備上,比我自己的學生時代要進步得很多很多。中國學生的聰慧、誠懇,與一心想討好老師的認真努力,常常深刻地感動我。而學生資質愈好,這種幼稚化的大學教育就愈令我焦急難過。辦教育的人,或許本著善意與愛心,仍舊習慣地、固執地,把大學生當"自己的兒女"看待,假定他們是被動的、怠惰的、依賴的。這個假定或許沒錯,可是教育者應對的方式,不是毅然決然地"斷奶",而是繼續地呵護與控制,造成一種可怕的惡性循環。

  令我憂心不已的是,這些"不敢"、"淚眼汪汪"、"沒有意見"、"不知道"的大學生,出了學校之後,會成為什麼樣的公民?什麼樣的社會中堅?他能明辨是非嗎?他敢"生氣"嗎?他會為自己爭取權利嗎?他知道什麼叫社會良知、道德勇氣嗎?

  恐怕答案全是否定的。

  如果我們把眼光放遠,真心要把台灣治好,我們需要能思考、能判斷、有勇氣良知的公民;在位在權的人必須張開手臂來接受刺激與挑戰。如果我們真心要把教育治好,為這個民族培養出能思考、能判斷、有勇氣良知的下一代,那麼辦教育的、教書的,就不能迷信自己的權威;他也要禁得起來自學生的刺激與挑戰。

  把我們的大學生當"成人"看吧!給他們一個機會,不要牽著他的手。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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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會“鬧事”的一代——給大學生

  不會“鬧事”的一代——給大學生

  今年5月27日的《紐約客》雜誌有這樣一篇文章:

  我的母親生在柏林,僥倖逃過猶太人的大屠殺。今年母親節,我請她去看場電影。這部影片非常賣座,故事好像與非洲的黑人有關。排隊買票的行列很長。有一個年輕白人在行列間來往發散傳單,勸大家不要買票,因為這部片子是南非製作的。排隊的人大概都想的和我一樣:"看不看由我自己決定,不用你來告訴我。"所以沒人理他。

  入場之後,燈黑了電影正要開始,前座的兩個年輕女孩突然站起來面對觀眾,大聲地演講,解釋這部影片如何地蔑視南非黑人的慘境,希望大家抵制。觀眾中噓聲四起,有人不耐煩地大叫:"這裡是美國;你要抗議到外面去!"也有生氣的聲音喊著:"我們付了五塊錢電影票,讓我們自己決定愛看不看!"偶爾有個微弱的聲音說:"聽聽她們說什麼也好!"但是群眾的喊聲愈來愈大:"出去!出去!出去!"

  坐在我身邊的母親顯得很難過,她轉身對我說:"這兩個年輕女孩競然願意花十塊錢買票進入一個人人喊打的地方來——或許她們具有點道理也說不定。"

  在大家的鼓掌聲中,戲院的工作人員很粗暴地把那兩個女生架走了。燈又黑下來,但是沒幾分鐘,一個年輕人,帶著濃厚的英國腔,站起來說:"這是一部充滿種族歧視的影片——"憤怒的觀眾打斷了他的話,有人在叫警察,但這個青年毫無懼色,繼續大聲說:"你們不讓我把話說完,我是不會走的!"群眾喊著:"滾蛋!滾蛋!"好不客易,未了兩個警察,笑容滿面地把那傢伙給請了出去。

  觀眾情緒還沒有完全穩定下來,一個廿來歲、一臉鬍子的小伙子在後排突然站了起來,說:"不不,我跟他們不是一道的;我跟你們一樣買了票純粹來看戲的。我只是想到,或許對於這樣一個影響千萬人一生的問題,我們應該有個堅定的道德立場,而不只是追求消遣而已。如果五十年前的人也像剛剛這幾個人這樣對被迫害的猶太人執著的話,我的祖父也許可以活到今天,不至於死在德國的煤氣房裡。"然後我就聽到一個非常熟悉沙啞的聲音突然響起:"他說的一點不錯;你可別想叫我閉嘴!"我發覺我六十四歲的老母親站了起來,面對著整個戲院;她全身在顫抖。

  這一則不起眼的小故事可以招引出許多值得爭議的問題來。譬如說,這幾個為道德感所驅使的年輕人有沒有權利阻止別人看這部"種族歧視"的電影?如果我也在戲院裡,我會是憤怒的群眾之一,叫他們"滾蛋"主要的原因是,他們沒有權利主宰我的思想——這個電影究竟如何要由我自己看過了再作決定。其次,如果這一撮以"道德感"為理由的小團體能打斷我的電影,那麼,一個宗教團體、政治黨派、商業集團等等,都可以肆意地來強迫推銷它的理想,那個人還有什麼自由自主可言?

  南非的是非善惡也是個棘手的問題。它的種族隔離政策現在是千夫所指,萬人唾棄。南非的白人簡直是廿世紀的污點。事情的另外一面卻是:南非若由黑人自決自主,恐怕歧視與屠殺會比現況更為劇烈——看看烏干達!看看整個非洲大陸!

  但是《紐約客》這篇短文令我沉思許久的,卻是這幾個年輕抗議分子的行為。他們不算少數;哥倫比亞大學在南非有金錢的投資,哥大的學生也曾經熱烈地示威過,反對學校當局"善惡不分"的和稀泥作風。而在戲院裡"搗亂"的這些年輕人,事實上是一次一次地花五塊錢買票——對學生而言,五塊錢不是個小數目;進到戲院去讓群眾噓罵,然後一次一次地被踢出來。這些人中,當然難免會有少數是為了幼稚的英雄主義或純粹嬉鬧,但大部分的,是為了一個道德立場,擇善固執的理想。在一個人決定到戲院去"鬧事"之前,他必須先具有三個條件。第一,他關心這個世界;因為關心,所以才會去注意南非黑人的困境。第二,他能作價值判斷。對南非種族問題的報導紛紜不一,他得自己決定站在黑白那一邊。第三,他有充分的道德勇氣,充分到促使他付諸行動的地步。於是,他走到戲院去買票;五塊錢,他很可以拿去溜冰或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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