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我站在街頭,看見木棉花從樹梢落下,“噗”一聲打在柏油路面。這是汽車橫衝直撞的大馬路,熱騰騰噴著油味的引擎轟轟響著,我竟然聽見了木棉花掉落在地上的聲音。或許我以為我聽見了?穿過馬路,走向大安公園。

  一個遊行的隊伍正橫過馬路,搖旗吶喊著;旗子被幾輛龐大的公車遮住,看不清上頭的字。大安公園的人行道上種著一種矮矮的灌木,顯然是接木的品種,同一株灌木上竟然開著藍花與白花,看起來異樣地美麗,卻也透著一種令人不安的矛盾。我蹲下來,細細地看著那纖巧的花瓣。遊行隊伍走到哪裡去了?竟然沒注意。

  走在藍白小花相間的人行道上。一個人走著,沒碰見熟人,也沒被碰見。鞋跟在紅磚路上清脆地敲著。走著走著,怎麼一種孤單的、邊緣的感覺,那麼熟悉地,從心底浮了上來,跟著我一直走到路的盡頭。

  難道說,放逐久了,即使原本也只能是一個隱晦的譯本?乾杯吧,托瑪斯·曼!

  1996 放逐與自我放逐——何懷碩龍應台女士《乾杯吧,托馬斯·曼!》

  一文用到“放逐”兩字,大有分教。

  “發配滄州”、“流放西伯利亞”或“貶謫潮州”等不同情況的“放逐”,都有某些共同本質。放逐是掌權者對仇人、異己或“犯法”者所施的懲罰之一種,由不得被懲罰者選擇,此其一;放逐的所在地不是落後邊鄙,便是蠻荒鳥不生蛋之地,此其二。在專制或暴政之下,被放逐者多為才人志士,受人崇敬。歷史上更不知多少千古流芳的思想家、文學家、藝術家、科學家遭受放逐的命運。

  在“放逐”與“自我放逐”之間,還有一種半被迫、半自決的情形,或者就叫“流亡”,那是在暴政威壓之下,非走不可。提供庇護的流亡之地或可由自己選擇。納粹時期與早期蘇俄許多思想家、藝術文學家與科學家,多以美、法等富強發達國度為依棲。只要現實環境許可,他們念念不忘希望回到母親的國土,托馬斯·曼是一例。索忍尼辛不情願地在美國自由享受了比他的同胞好上百倍的流亡歲月,但在蘇聯解體不久,他便回去擁抱他苦難的人民。

  被“放逐”者受世人的同情與崇敬,而“自我放逐”者更可讚美歌頌。

  真正的“自我放逐”大概只有三種:一種是個人追求某種崇高的志業不見容於本國社會,無可奈何逃離故土,遠走異鄉,繼續奮鬥。另一種是有感於人類社會的不公與殘缺,對苦難者抱持非常的同情心,在使命感與犧牲奉獻的熱忱驅使下,拋棄原有的優裕,到最痛苦無助的地方去默默從事拯救靈魂、濟助肉體的工作。此兩種“自我放逐”出於自願奉獻,當然更值得欽敬。

  此外,如果一個有成就、有貢獻的人,因為後來對他所歸屬的現實社會非常失望,但其志趣與所能不在改造社會的工作上,於是飄然遠引,另覓桃源,不再過問世事,離群索居,以求自我完善。這大概可算是“自我放逐”

  的第三種。即是在前面兩種堅苦卓絕之外,超逸自適的一派。因其人之傑出,志行之高潔,與世無名利之爭,也令人欽佩。

  若非上述種種,老實說根本不能以“放逐”或“自我放逐”來魚目混珠。

  半世紀以來,吾族中人為了避禍、生存、安寧、發展、深造、事業、致富等等不同動機,通過種種不同途徑,出奔或移居外國者,人數為歷史上所空前。人往“佳”處走,無可非議。尤其在此地球村的當代,異國通婚,移民易籍,非常平常。良禽擇木而棲,何況聰明透頂的人類。棄貧陋而慕富美,厭落後而趨先進,舍憂患而求安樂,也是人性之常。不過,我們許多成為外國人的“中國人”(其實只能說是“華裔”)有些不尋常。比如說有所謂“僑選立委”。既為外國人,卻仍可當本國民意代表,參與國政決策。每逢選舉,海外華裔外國人爭相表態支持或反對某黨某人,這不啻外國人干政。

  這些華裔外國人回國,或稱“僑領”,或為“旅美、旅歐學人”。他們自己與本國人都忘了他們“外國客人”的身分,而且好像是更“高檔”的“中國人”。

  他們回來指指點點,聲音都特別響亮。平心而論,在外國深造學有所成而歸化外籍的這些“前同胞”,其智能平均而言,確比國內芸芸眾生優秀;他們對本土某些貢獻不應忽視而應感謝;他們對本國社會、文化的批評也常令人折服。不過,有一個問題他們不大肯面對。那就是:本民族最優秀的人都厭棄落後與憂患,這個民族,這個國家,怎能先進安樂得起來?他們既不肯在本國土地上與本國人民一起努力,既做了外國人,除了像文化交流中外國專家嘉惠落後國家那樣的往來之外,其他的“利益”又豈能伸手攫取而毫無自疚?但是我們多的是這種占兩種便宜的“高級華人”。

  既選擇各方面最好的國家去認同,又不肯與世無爭,常常回來做高檔的“中國人”,名利雙收,來往儘是本國的名流顯要,到處有掌聲相隨,就因為許多羨慕的眼神爭睹先進文化的中文“譯本”。但是,中國人的苦難不是“譯本”所能解除。而當本土災難的時候,“譯本”又將還原為先進國的“文本”。放逐者的行列里從來沒有這樣的精明與“高檔”。自稱“放逐”,那是笑話。

  “我托馬斯·曼人在哪兒,德國就在哪兒。”我們不禁要想:中國人的靈魂都在外國先進文化的“譯本”那兒嗎?這些“譯本”代表著中國人的良心忍受著“放逐”的煎熬嗎?我要學龍應台的名作標題(她有《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一文)對所有的中國人說:“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兄弟之間還要製造民族的苦難?”但願所有認同中國文化,願為創造明日有希望的中國文化,願意在中國的土地上(包括兩岸)奮鬥的同胞,攜手共同革除中國文化社會新舊的積弊,追求全民族的進步與光榮,捐棄成見,以兄弟

  相待。我們如果挑起戰爭,中華民族將又成新世紀世界主流文化的邊緣,我們又要損失多少精英去做西方文化的“譯本”,而使多少中國人永遠自感低人一檔。

  (原載1996 年台北《中國時報》)

  第17 節 中國人,你為什麼自卑?

  懷碩老友:讀你批評我的文章,有時光錯亂之感,好像回到寫《野火集》被攻訐的時代,那已是十年前了。懷碩,你沒長進。

  先談你對我人身攻擊的部分,所謂“外國人干政”云云。你應該知道我只有一本護照,沒有任何其他國籍。當我給李登輝先生寫公開信的時候,我是以一個百分之百的台灣公民的身分出發的,沒有什麼“外國人”或“華裔”的問題。但這並不代表我有特別的愛國情結;未入美國或德國籍,只是因為我懶得去填表蓋章排隊。如此而已。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