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元徵在最後一刻反悔,他說,“我騙你的。如果你不能嫁給我,我便再也不想見到你了。”

  他逼著雁卿在嫁給他和失去他之間做出選擇。可雁卿知道自己不可能嫁給他,因為她已喜歡上了旁人。她不能帶著對旁人的喜歡嫁給七哥。這其實也是她在開口之前就已預料到的結果,因為她身旁每一個人都告訴他,元徵和謝景言之間她只能二選一。喜歡是排他的。

  可這一刻真正到來時,她也還是會難過得透不過氣。因為自記事起她就認得元徵,他是她生命里很重要的人。

  她最終還是只能哭著說對不起,她喜歡上了旁人。

  送她離開的時候元徵給她擦掉眼淚,說,“原本就沒有人什麼都能留下,什麼都不失去。你不能太貪心。”他說,“以後不要這麼輕信了啊——我不是什麼好人。”

  回到家趙世番便告訴了她元徵原本的打算,她才知道元徵何以這麼說——便如她懇求他的,他選擇親口告訴她。可她之所以上車是因為相信七哥就是七哥,他溫柔驕傲,不會真的做出惡毒的事。

  是她先錯的——她明明說過喜歡七哥,卻又變了心。

  雁卿翻開一枚錦盒,看裡頭並排著的七八隻簪子,略愣了會兒神,才放到一旁。轉而去翻找自己的妝奩。

  謝景言看了一眼,那簪子根根都精美,每一枝都是名匠所做。他阿爹愛贈她阿娘髮簪,他便也大略知道時興花樣,已看出裡頭有四五年前的樣式——原來這麼久之前元世孫便開始贈雁卿簪子。

  他也不由就道,“並未見你戴過。”

  雁卿便低聲道,“戴過的……”

  因元徵總是送她簪子,她便想著頭髮快些長厚密了,好戴給七哥看看。可是太沉了,要將頭髮梳得很繁雜才能簪住,很麻煩,且又墜得頭皮疼。她便不喜歡戴。可若不戴,七哥又會在意,她便每每要見七哥時,才專門戴一回。

  只最初那兩枚桃花木簪子,輕便又好戴,她便常拿來挽發。帶得多了,也就擱入妝奩,方便隨手取用。

  她將那兩枚桃花木簪翻出來,便又記起那年山櫻爛漫如霞,七哥自花樹下出來,接她一道去看書。

  這屋裡幾乎每一件東西,背後都有一件往事。也有一些她用得久了,早已辨不出是不是元徵所贈。想來元徵那裡也是一樣的。青梅竹馬之間,許多事都是自然而然就融入對方的生活。收拾不盡的。

  可也總是要收整、割捨的。

  她克制著眼淚——這卻並不難,這幾日她持續難受著,可已不再那麼輕易就哭出來——將東西一樣一樣擱進箱子裡。

  謝景言已停了手。

  這種情形下,顯然該讓雁卿親自去拾掇——她並不只是在整理舊物,亦是在整理往事和心情。他唯有在一旁陪伴她,不使她孤單罷了。

  臨近午飯時,總算將所有東西都收納起來了。就只剩最後一枚錦盒,雁卿放進去時謝景言聽到了滾動之聲,他便伸手拾起來。裡頭卻是許多珠子。那珠子打磨得圓潤,卻材質不一,貴如子玉,賤如卵石。

  他便疑惑,“這個是?”

  雁卿看了一眼,便道,“打彈弓用的。”她垂著眸子,聲音低低的,“……七哥不肯用粗礪的石子,我便攢了這些玩。”

  問之前便知道答案會令自己心塞,謝景言也只忽略過去。那珠子嶄新,他便問,“打過嗎?”

  雁卿倒是愣了一會兒,道,“沒有……等攢夠了,人便長大了。再一起玩彈子弓便不像話了。又都學了弓箭……”

  謝景言便從那錦盒裡拿出牛皮筋綁的彈弓來,將石子納上,眯起一隻眼睛瞄準了,“嗖”的鬆手。那石子便穿過兩道門的間隙,迎著陽光飛了出去。

  雁卿愣了一下,不由抬頭去看謝景言。謝景言便望向她的眼睛,道,“我們出去打彈弓吧。”

  雁卿眼睛便又一酸,道,“我被禁足了呀。”

  “那麼我們就在門口打。”謝景言溫柔的垂了眼眸,說道,“總是有辦法的。”

  他們就在門前打彈弓,孟春的晴日陽光明媚耀眼,隔了一道門而已,已是明暗兩重天。那些攢了許多年的圓珠子一顆顆she到陽光下的庭院裡,有些沒入糙叢,有些飛過院牆,有些混入了泥土……就好像這些年的所有煩惱、過錯、歡喜、悲傷全都隨之遠遠的飛去。

  雁卿打著彈弓,淚水不知不覺便滾落下來。後來她就不打了。只靜靜的看著那些珠子映著陽光飛出去。

  謝景言一直將最後一顆打光,才又回過頭來看她。

  後來他就抬手輕輕戳了她的額頭。

  送他出門時,謝景言才又說,“我喜歡你。你願不願意嫁給我?”

  雁卿望著他,好一會兒才道,“我不知道……三哥,我心裡很難受。”

  謝景言顯然是略有些失望的——可又並非在意料之外,當日元徵籌備了那麼多,卻什麼也沒做的放雁卿離開,謝景言便已明白,他對雁卿的喜歡也並不是那麼淺薄的情感。

  他便說,“不用急著回答,等你想明白了,再告訴我便好。我願意等。”雁卿仰頭便又要說什麼,謝景言卻又無奈的笑嘆道,“也不是專門等你——陛下已調動了熊渠軍,上巳節前後我便要隨你三叔出征了。”

  雁卿的心不由就提起來,道,“……去多久?那一路?是要上陣的嗎?”

  謝景言眸光漆黑溫柔,他不答,只輕聲道,“不要擔憂,會平安回來的。”

  謝家終於也向燕國公府上正式提親了。

  林夫人只問謝景言,“那日的事雖未傳揚出去,家裡也只說是出城看晚霞——可你心裡明白究竟是怎麼回事。”

  謝景言道,“是。”

  “就算這樣,你也還是想娶雁卿嗎?”

  謝景言依舊道,“是。”

  林夫人便微微眯起眼睛,道,“早先不提,非等到今日——是覺著雁丫頭做了這種事,我就一定會迫不及待的將她嫁出去嗎?”

  她依稀動了火氣,謝景言卻還算鎮定。他只道,“不是。”片刻後又嘆道,“……不這麼做,也就不是雁卿了。”

  ☆、114第七十二章 下

  他說,“我喜歡她,想娶她,想和她在一起。早先不提,是因為不知道她的心意,如今既然知道了,便不願再拖延下去,故而來提親。僅此而已。”

  林 夫人便道,“光憑喜歡是不能在一起的。雁卿是我自己養大的,她是什麼脾氣我心知肚明。不合時宜,不守規矩,滿腦子讀書、行路,辦書院……壓根就不是個本本 分分的幽嫻淑女。財貨、權勢,甚至你喜不喜歡她、怎麼抬舉她,都打動不了她。非得她自己喜歡了,覺著應該了,才會不管不顧的努力起來。可若違背了她的本 心,縱然所有人都逼迫她,責罵她,她不肯做的也依舊不肯做。所以不只是這次的事,以後她也許還會做出許多大膽包天的事,你豈都能包容了?你此刻喜歡她,也 許覺著這是她的本真。可若那天你不喜歡她了,怕只會覺著她愚蠢自私。所以如果你只是抱著喜歡她的心來娶她,我看你還是再多做斟酌吧。”

  謝景言卻輕笑起來。林夫人皺眉看他,謝景言笑了一會兒才道,“我和她是一樣的人。”

  林夫人眉頭才舒展了——她當然也是早看出來了,不過,“男人跟女人不一樣。”

  “是, 確實有許多規矩只立給女人去遵守。條條都愚蠢至極。”謝景言斟酌了片刻,才又說道,“您擔憂我哪天不喜歡她了,會錯待她,實在是多慮了。我對雁卿的喜歡, 不是會易時、易地而變的東西。哪怕哪一天她不再是雁卿,我不再是謝三,大概也還是會相互吸引著走到一起……”這些話說起來他自己都覺著玄妙——他確實是在 天性上被雁卿所吸引。他也並不指望能打動林夫人,便又笑道,“您是我的師長,也算是看著我長大。師娘,您可別真的認為我擔不起責任,會錯待世妹、師妹 啊!”

  林夫人:……

  若不是挑了一大圈,獨獨認準了這少年的品質,林夫人會在這裡同他廢話?這必然不會啊!

  不過該說的也都說了,該答的也都答了。

  謝 景言所說雖出乎林夫人的預料,可她其實是明白那種感覺的——年少時她便不曾指望自己會遇上這樣的伴侶,能和她從靈魂上平等並且投契。後頭嫁給了趙世番,夫 妻二人互相敬重、扶持和喜愛,漸漸也默契起來,便更不需要這種可遇不可求的緣分。但這並不意味著林夫人就不相信這種感情的存在。

  若果真如謝景言所說,雁卿能遇上謝景言,也真是這兩個孩子彼此的福氣。

  到底還是無話可說了。

  因鵬哥兒同李英娥成婚,這一年的春分演武便延後到了四月里。雁卿的禁足令也短暫的解除了。

  鵬 哥兒是燕國公世子,婚禮自然熱鬧和盛大,不過也還是比不過前一年三叔的排場——一來鵬哥兒沒三叔那麼好事多磨,也就沒有那股子恨不能昭告天下“我趙三終於 娶上媳婦兒了”的衝動。二來也是趕得不巧,鵬哥兒接了調任令,要即刻前往慶州赴任。時間上趕得緊,便只能精簡排場。基本是前腳成親,後腳都不及隨李英娥回 門,便要收拾行囊起身上路了。

  鵬哥兒年已弱冠,出仕也有幾年,人人都看清了他的才具、性情和人緣,都知道他必然前程遠大。

  不過作為家人,還是擔憂為多——鶴哥兒此去慶州任官,所司管的是往前線調撥軍糧,雖不在前線,卻也難免受游兵侵襲。

  如今討伐突厥的三路大軍也俱已確定,趙文淵所領熊渠軍居左路,出靈州進擊突厥,而謝景言也任偏將隨軍出征。

  這種情形下,縱然因為元徵一事一直心情低郁,雁卿也還是很快就打起精神忙碌起來。

  ——她畢竟已做出了選擇,就必須要接受和承擔後果。

  何況比之為往事難過,也確實是家裡這些事更能占據她的心神。

  鵬哥兒成親之後,家中瑣事便有李英娥幫著林夫人打點處置。她也出身世家,自幼耳濡目染,些許家事自然難不住她。又能將長輩、弟妹們照應周全。雁卿見沒有用得上自己的地方了,自然也就安心的回閨閣讀書去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