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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這一事件之後,孫中山聲明大噪,報紙爭相訪問,就連中國,都有梁啓超主持編務的《時務報》,分別在14、15、17、19、21、28冊曾分別譯載英國、日本的有關報導,如《英國律師論孫中山被禁事》、《論傳言英將控告孫中山一案》、《論孫逸仙》等。英國漢學家翟理斯甚至把他收入了《中國名人辭典》。

  孫中山把這事兒用英文寫成一本《倫敦被難記》,於1897年出版,感動了無數革命志士,至此聲望日隆,連被通緝的身價都漲到了50萬銀元。後來他作了臨時大總統,當日出賣他的鄧廷鏗居然還厚著臉皮跑來與他要官作,氣得孫的副官要拔槍把他斃掉,最後還是孫中山出面解圍,不與他一般見識,直接轟出了總統府了事。

  電報史上的奇觀——民國通電趣談

  前面說過了,電報講究的是惜墨如金,無論是寫成文言還是白話,所有人都挖空心思想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信息。

  可是凡事總有例外,有一種電報,非但不考慮節約字數,反而要求極盡鋪排之能事,廢話濤濤,洋洋千言乃至萬言。這種電報,叫做“通電”。

  熟悉民國的人都知道,“通電”在民國史上出現得極為頻繁,深深地滲透到那一段歷史的腠理中去,治史者無論如何也是繞不開的——乃至於有人說“不讀通電,則民國無史矣”。民國之人對通電的摯愛無以倫比,上台要通電、下野要通電、嘉獎要通電、譴責要通電、討伐要通電,和談要通電,甚至大學老師被政府欠了薪水也要通電……

  有人作過統計,1912年有案可查的民國通電已經有33次,1913年有40次,1917年有72次,1920年67次,1922年97次,1926年50次,1927年51次。搞得整個民國時代如同過年一樣,熱熱鬧鬧,沸沸揚揚。

  說了這麼多通電,那麼通電究竟是什麼呢?

  從技術角度來說,通電是指將特定信息經由某一電報機終端發往所有能夠接收到該機信號的終端機的過程。一般的電報是點對點,一台拍一台收;通電則是點對面,一層層轉發,直到路上所有接入的終端都收到為止,類似於一種廣播。說得淺顯一點,當年的通電,就像現在春節期間的手機簡訊群發。

  通電的特點是速度快,範圍廣,實際上屬於“公開信”的一種,它是某個政黨、團體或者個人為了公開表達自己的政治主張而使用的通訊手段。民國時代沒有電視,無線電台也剛剛起步,新聞報紙傳播範圍有限,速度又慢,唯有通電才是能夠把自己的主張傳遍全國的最快方式,搶占輿論陣地和道德制高點,是以大受政客歡迎,簡直就是“政治”天生的助手。

  而通電的另外一大特點與普通電報截然相反,一字記之曰“長”。篇幅越長越好,詞藻越華麗越好,用典越雅越好,講究懸河千里一瀉汪洋的氣勢。比如民國六年直系四督對段祺瑞落井下石,發布通電呼籲南北停戰,其中有一段說:“(曹)錕等數月以來,中夜彷徨,焦思達旦,竊慮覆亡無日,破卵同悲,熱血填膺,憂痛並集。蓋我國外交地位,無可諱言,歐戰將終,我禍方始,及今補救,尚恐後時。至財政困難,尤達極點,鴆酒止渴,漏脯療飢,比於自戕,奚堪終日?”

  這哪裡還是以簡潔著稱的電報,分明是一篇富含水分的駢文了——而這不過是民國通電里還不算太雅,也不算最長的一篇罷了。

  通電在中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清末。不過那會兒清廷對輿論關切不大,愛鬧事的革命黨還在東躲西藏,所以清末的通電並不流行。比較有名的通電有兩個。

  一個是經元善發起的請慈禧歸政光緒電,這個咱們前頭說過。

  還有一個通電是在武昌起義之後。當時起義軍急於把起義成功的消息散發全國。湖北軍政府軍事顧問兼聯絡使的蔣翊武拿著電報稿交給湯化龍審閱。湯看了一遍,說你們想發通電給全國很難啊,這是明碼,在電報局就會被清廷截留,只能用密碼。蔣詡武忙問他哪裡可以弄到密碼。湯華龍告訴他,總督瑞徵逃跑的時候,扔下一個八省土膏捐大臣柯逢時。他手裡有一份密碼本,可以用來發通電。於是蔣去柯逢時那裡弄來密碼本,湯隨即聯絡漢口的俄國領事,請俄羅斯人代發電文,由是通電全國。

  以武昌通電為發端,一進入民國以後,通電陡然成了最受歡迎的政治工具,你也通,我也通,甚至衍生出一個專有名詞,叫做“電戰”。你我各發通電,隔空而罵,大家都通個不亦樂乎,全國人民看熱鬧。

  不過通電這個東西,可不是隨便發的。

  前面說過,電報這東西非常貴。可是究竟貴到什麼程度呢?

  就拿前面大北公司修的那條電報線來說吧。上海至香港、廣州、日本長崎,每發一個字,價格是3角銀元——那時一張從上海坐船到長崎,也只要6元銀元而已。也就是說60個字就頂一張船票了。

  這是海線,旱線的情況則稍微有些不同。光緒年間,電報初興,電報局比較少。像第一條民用津滬線路,從天津接到上海3000多里,中間只設了6個局而已,所以都是按照局號來收費,各局不同。比如直隸到山東一個價,浙江到福建又是一個價。那時候差不多3錢銀子1個字,除了封疆大吏富賈商人以外,老百姓根本用不起。

  後來電報局日漸增多,不再是一省甚至幾省一局了,形成了一個網絡,基本上大、中城市都設置了電報局,小城還設置一些代辦所,發報的費用有所下降。於是中國電報局統一了收費標準,按“路有遠近,費有等差”的原則制定,改為同府、同省、出省三種遞加的計費辦法,明確規定華文明語每字,本府城內收銀元5分,省內1角,出省每逾一省加收2分,比如天津至通州,每字一角,到清江一角一分,到上海一角五分等等。加急電報按普通電報三倍收費。華文密碼及洋文加倍收費。前面提到劉銘傳修的那條閩台電纜,因為是海線,所以比較貴,每個字收費兩角洋錢,以當時的時價可以買一斗米。

  1908年,出於發展電報業的考慮,費用再次下調,減了20%。以福建為例,從福州發往直隸的費用是每個字兩角二分銀元,發往江蘇是每個字1角6分銀元,發到蒙古最貴,4角銀元才能發1個字。

  進入民國以後,清廷每隔一省遞增費用的計費方式被取消,電報只分為同府、同省、出省三種,不再另外計費,分別降低到三分、六分和一角二分。民國25年,收費改為法幣;12年以後,又改為金圓券。等到1949年經濟行將崩潰的時候,尋常的收費方式已經不管用,而是按基數乘以穗、桂、京、滬、漢、蘭、昆、渝等8地的大米、報紙、電料等價格總倍數計算,每旬調整一次。

  既然知道了電報的價格,咱們就來算算發一通電費貲幾何。

  從1912年清廷遜位到1928年東北易幟,這十幾年是民國時局最為混亂的時期,不過這段時間的電報價格變動不大。咱們就拿民國16年的價格來作一個參考:華文個人出省電報是一字一角六分銀元,(這是個人業務,如果是拍發新聞的話,可就便宜多了,只要3分錢。);通電都是四駢六麗洋洋灑灑,不長不足以顯出氣勢,差不多都是一兩千字,最長的近三千字,就算它平均一千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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