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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有些事情吧,不在於想不想,而在於會不會。

  沈靈仿佛就是專治各種不服而存在的。

  呵呵,套用一句家長們常說的話,這孩子的腦子到底是咋長的?

  有些人被打擊著打擊著就失去了鬥氣,有些人被打擊著打擊著反而更努力去學習了。就拿李浩的歡喜冤家徐聞同學來說吧,她現在學習的勁頭比以前更足了,並且每天都鬥志昂揚地想要趕超沈靈。

  哦,“趕超”這個說法不對,應該是“超”不過,那就努力追“趕”。

  面對這種良性的競爭,沈靈顯然接受度良好,很快就融入了班集體中。

  至於一些惡性競爭,比如說故意搞小團體排擠沈靈啊,比如說想在體育課上欺負年齡偏小的沈靈啊,一般遇到這種事情,自然有李浩像老母雞護崽一樣地護著沈靈。再說,沈靈哪裡是好欺負的呢?

  轉眼間,暑假就來了。

  張明已經把出租的店鋪收回來了,現在就按照沈真當初說的那樣,開了家服裝店。負責進貨和看店的人是張娟巧。這位文化程度不高的姑娘在這方面顯然有點天賦,如今生意已經慢慢走上了正軌,變得紅火起來了。而且,張娟巧的性格也變得開朗了很多。她沒有留在大山裡頭,這選擇是對的。

  沈真對此樂見其成。在他的上一世中,張娟巧的婚姻生活非常不幸福,這一方面是因為她遇人不淑,另一方面又何曾不是因為她性格中的軟弱?有些人陷入泥沼中時,能當舍則舍及時止損。有些人卻只會瞻前顧後猶豫不決,最終越陷越深。沈真覺得,在他這一世,張娟巧的一切都會截然不同了。

  經濟獨立的女人總會擁有更多的底氣。事業圓滿的女人則會擁有別樣的風采。

  沈真並沒有參與收益分成的討論,但張明肯定不會讓他吃虧。哪怕張明和張娟巧勞心勞力理應拿收益的大頭,沈真每月能拿到的錢也比當初那一點租金多了好些。所以,沈真的手頭就更顯寬裕了。

  暑假一開始,張明就打了電話過來,想要把沈真和沈靈接過去,無論是回他們老家小窩村也好,或者是待在安城也好,總之大家藉此機會團聚一下。但是,沈真拒絕了這個提議。他想留在嘉城繼續畫某些不良漫畫,按照他的計劃,這些稿子需要在八月初徹底搞定。他要儘快把這些漫畫都換了錢。

  沈靈則是繼續把時間都耗在了圖書館裡。

  兄弟倆各自忙碌,日子過得非常充實。八月中旬,沈真收拾了行李,打算去一趟京城,見一見《遇妖》的編輯。沈靈自然是要跟著他一起去的。他們準備了一堆吃的,買票坐了北上的綠皮火車。

  《遇妖》的負責編輯姓王,叫王彥,還不到四十歲,正是年輕力壯的時候。

  王彥在都城出版社裡算是一名老資歷的員工了。出版社的總部最初設立在了崇文門附近,王彥那時就已經在出版社裡工作了。後來出版社總部搬遷,搬到了三環上,王彥便又跑到了三環上班。

  出版社剛剛搬遷的時候是在八幾年,那時候的三環可荒涼了,放眼望去只有大片的田野,路也是黃泥的路,空氣中瀰漫著牛羊豬糞的味道。當時,只有一趟公交車能從城裡到出版社的新地址。很多老員工下了公交車時,看到如此荒涼的地界,都忍不住哭了,然後迅速做了工作調動離開了出版社。

  王彥堅持下來了。他工作認真負責,為人又很謹慎,在單位里人員很好,慢慢也就受到了提拔。

  如今才過去多久?三環的變化是翻天覆地的,這一塊荒涼地已經寸土寸金了。當初大家都覺得出版社的領導是腦抽了,才把總部搬過來,可現在大家都覺得領導那是有遠見啊!要不是有遠見,能一口氣買了這麼一大塊地下來嗎?現在這地都不知道升值多少倍了!再往後,這地價只有越來越貴的。

  人無前後眼,但應該有點自己的判斷力。

  出版社剛剛成立美術分社時,沒有幾個人看好分社,但王彥有野心,他想要開疆拓土,就主動要求去了分社。《都城卡通》這本還很年輕的月刊算得上是美術分社中最重要的一本期刊。王彥對此非常重視。他恨不得能把那些提供好稿子的漫畫家一個個都供起來,早起晚睡三炷香,日日都不落下。

  因為,這些都是他的財神爺,都是他的業績啊!

  《遇妖》的作者一開始並不是由王彥負責的,後來沈真的編輯離職了,年初時才轉到王彥手上。

  在王彥的印象中,沈真是一名非常低調而省心的作者。

  低調是因為沈真和編輯部的聯繫並不頻繁。除了按時把稿子寄過來以外,他基本上不會主動聯繫編輯部,也不搞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倒是編輯部常常按照慣例,年節時會給沈真寄明信片和禮物。

  省心是因為沈真從不拖稿子,稿子還能一直保證質量。他也一直都很有契約精神,從未慡約過。

  每次隨著沈真的稿子一起寄來的還有一封來自於他的禮節性短箋,從這些隻言片語中,王彥看得出來,沈真這個人情商不錯,說的話都讓王彥覺得非常熨帖。但除此以外,他們就沒有什麼聯繫了。

  王彥雖然問沈真要了一個電話號碼用於緊急通訊,但沈真在信中說,他家裡還沒有裝電話,他給出的號碼不是他自己家的,如果沒什麼事情,最好能儘量少打。考慮到沈真從未拖過稿,他的稿子裡也從未出現過什麼不符合出版要求需要臨時整改的內容,於是,王彥就一直都沒有打過那個號碼。

  雖說聯繫如此不緊密,王彥卻覺得自己和沈真“神交”已久了,有一種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

  在王彥的印象中,沈真應該是一名三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為何他會這麼認為呢?

  因為《遇妖》是一個好故事,故事中有一些看似簡單卻又富有深刻內涵的情節,小孩們愛看這個故事,大人們也覺得它值得一品再品。這並不是小年輕能畫出來的,他們太年輕就沒有相應的底蘊。

  而且,從繪畫功底來說,《遇妖》的作者也不應該是個新人了。

  王彥甚至猜測沈老師都已經做了父親了,說不定《遇妖》就是他想要送給自己孩子的禮物。

  要是有機會能和沈老師見一面就好了!王彥對於沈真一直是很推崇的。

  王彥沒想到見面的機會來得這麼快。這日,王彥結束了一個工作上的飯局,才回到出版社,值班的小編輯就給了他一個好消息:“王老師,《遇妖》的作者沈真沈老師來京城了。他前面給咱們辦公室里打了個電話,說是想要趁此機會約您一起吃個飯。您剛剛不在這,我也不敢給您應下。您看?”

  怎麼看?當然要約啊!王彥有些興奮。

  小編輯有些為難地說:“沈老師是用公用電話打過來的,我現在也沒有他的聯繫方式。不過,沈老師前面特意說了,過會兒應該還會再來一個電話。王老師,您是等著這個電話?還是由我回復?”

  王彥想了一下,他下午還有個飯局,肯定是不能留在辦公室里等著沈真的電話了,便囑咐小編輯,如果沈真再打電話過來,就和他約好,明天中午在出版社外左轉一百米處的那家茶樓見面。

  事情就這麼定下了。

  第二日,王彥想到要去見沈真了,特意換了一身行頭以表重視。結果他所搭乘的公交車卻在半路拋錨了,王彥不得不臨時換乘了另一輛車,如此一折騰,他比約定的時間晚了十多分鐘才到達茶樓。

  茶樓的包廂都是用京城中有名的景點作為名字的。

  王彥到達茶樓時,沈真已經到了。王彥在前台問了包廂號,便朝著“頤和園”走去。

  畢竟是遲到了,王彥推門而入時把自己的姿態擺得很低:“抱歉啊,累沈老師您久等,我路上……”

  王彥的話說不下去了。

  包廂中只坐著兩個孩子,看上去年紀都不大,比王彥自己的兒子年紀還小。他兒子念初中了。

  王彥有些尷尬。轉念一想,這也許是沈老師的兒子,他便擠出一抹慈祥的微笑,說:“小朋友你們好啊,你們爸爸應該和你們說了吧,我是編輯部的王叔叔。對了,你們爸爸呢?上廁所去了嗎?”

  第四十七章

  這就很尷尬了。

  沈真沒想到臨見面了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忽然覺得這編輯有些不靠譜啊。

  去年,在稿子確定被雜誌社錄用並即將進入連載期時,沈真和出版社簽了一份合同。雖然這份合同的約束力並不是很高,但不管怎麼說仍是一份正式的合同。沈真年紀小,暫時無法辦理身份證,不過好在他已年滿十周歲,而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因此合同還是能簽的。他用了戶口本複印件來當做合同附件。

  戶口本上很明確地寫了沈真的出生日期。

  所以,沈真一直覺得自己的年齡在雜誌社中不算是個秘密。

  最早負責沈真的編輯姓陳,陳編輯每月寫信和他聯繫時,用的都是“沈小老師”這樣的稱呼,由此也看得出來陳編輯是知道沈真真實年齡的。後來沈真的編輯換做了現任王編輯,王編輯直接稱呼沈真為“沈老師”,沈真也沒有多想。因為,按照編輯部不成文的規定,他們對作者確實需要用尊稱。

  然而,眼前的這位王編輯似乎抱有某種誤會。

  沈真趕緊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茉莉花茶,把自己那種“日了狗了”的複雜心情壓了下去,這才站起來,朝著王彥伸出右手,說:“王老師你好,我就是沈真。哈哈,沒想到王老師您竟然這麼幽默。”

  沈靈雖然始終板著一張包子臉,但沈真知道,沈靈的內心肯定是笑瘋了。

  王彥看了眼沈真伸出的右手,這是要握手嗎?王彥覺得這孩子還挺懂禮貌的。對於禮貌的孩子,肯定要給予獎勵。於是,王彥立刻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了一包咪咪蝦條,放在了沈真的右手中。

  沈真盯著手裡的咪咪蝦條,已經懵逼了。

  沈靈覺得自己臉上嚴肅的表情快要繃不住了。

  “哈哈哈,小朋友比叔叔更幽默嘛,真是個聰明的孩子!我們一起等你爸爸回來吧。”王彥笑著說。他已經認定“沈老師”是去衛生間了,就把自己的公文包放在了椅子上,隨意找了個位置坐下。

  沈真鬱悶地撕開了咪咪蝦條的包裝。

  這包咪咪蝦條是王彥的小侄女今早上硬塞給他的。小侄女才五歲,是王彥弟弟的女兒。她自己還不太會看書。不過,在她上學時,幼兒園的老師把漫畫版《遇妖》在口頭上改編成了一個繪聲繪色的故事,利用故事課的時間說給孩子們聽了。這個老師特別會講故事,一期漫畫夠她講兩個星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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