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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名群眾。”他微微一笑,和煦地回答道:“所以,記者小姐,你可不可以將剛才連拍的一百七十八張照片全部刪掉?”

  我眨眨眼。

  一百七十八張?

  厄……有這麼多嗎?

  “這些照片不上報,我私人收藏好不好?”愣了一會,我涎著臉,笑眯眯地問。

  怎麼捨得刪掉呢?

  剛才那一幕,真的把我驚艷到只剩下心跳聲,這樣極品的帥哥,我要拿回去和小愛共賞之!

  他並不回答,仍然和煦地望著我,可明明那麼無害的目光,卻有一種奇異的、綿里藏針的力量,那麼堅定。

  我訕訕,很不情願地開始刪照片,在刪了一百二十多張後,我將相機往包里一塞,臉不紅心不跳地說:“好了,刪完了!”

  “還剩下五十二張。”他的聲音依舊好聽,清越像最動聽的管弦樂,眼角帶笑。

  我無語啊無語,這個人屬狗的麼?

  耳力這麼好!

  “讓我保存幾張好不好,人家拍攝也是要耗電池的,電池是什麼,那就是能源啊,這樣拍了又刪,那是無用功。你知不知道,現今社會最大的犯罪是什麼?奸淫擄掠都得靠邊站,最大的犯罪就是浪費!你知不知道這幾百年來地球的能源損耗有多嚴重,你知不知道因為過渡開發導致了多少次地殼轉移,讓魔宮都搬了幾次家——”

  “魔宮?”他眉毛一剔,意味地瞧著我。

  我嘿嘿傻笑,“當然啦,這個是我胡亂猜的。”

  他垂眸,淡淡道:“小姐的想像力很豐富。”

  我狂點頭,後悔得恨不得將自己的舌頭咬下來:在林家的地盤說魔宮,簡直是嫌自己的命太長……雖然我確實嫌自己的命太長了……

  “你知道,做媒體的如果沒有想像力,這世界就沒有新聞了。呵呵”畫蛇添足地丟下一句話,我的目光已經迅疾地掃過全場。

  在我高聲提到‘魔宮’的時候,到底有多少人望過來麼?

  那一瞬的畫面好似在我的腦子裡定格,我可以慢慢地篩選哪些是知情的,哪些是純粹看熱鬧的。

  等篩選完後,我囧了。

  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就算我和安穆的實力相差甚遠,我也要跟他拼了。

  陰人也不是這樣陰的啊,他只說會有很多林家人到場,但也沒說會有這麼多啊!

  那長廊中,屋檐下,水池側,大樹旁,幾乎都是林家的人。

  即便不是林家正宗的戰士,也是為林家服務的“式神”。

  我算是掉進狼窩裡了。

  汗顏完,我猝然回頭,盯著面前的男子,問道:“你不會也是林家的人吧?”

  這樣一想,在我提到魔宮的時候,他的反應也很警惕。

  可是,他身上沒有林家的氣場,甚至於……甚至於人氣都顯得淡淡的,唯有一副乾淨如薄荷的存在感,亦如他的本尊一樣,剔透得讓人心底發澀。

  越是正宗的林家人,便越會有一種世人稱之為‘正氣’的氣場,如天使的光暈,籠於全身,當然,普通人是看不到的。

  所以,安穆能一眼認出林丹青。

  “不是。”他淺淺地笑笑,很自然地說:“我只是被林家收養的,也是從這家孤兒院出來的,所以來看看。”

  我‘哦’了一聲,隨即覺得不可思議:一個孤兒,怎麼會有這麼溫暖的笑容呢?

  兩人正說著,捐款儀式已經宣布開始了,主持人在台上吸引著來賓的注意,我匆忙丟下一句,“我要去採訪了”,然後捂緊相機包包,腳底抹油。

  不然,這最後的五十幾張,可都保不住了。

  他似乎無意去追刪其餘的照片,看著我跑遠,也不過笑了笑而已。

  主持人的開場篇依舊冗長,無非是感謝林家為慈善事業做出的貢獻,又說了一通孤兒院的現狀,如此如此,這般那般。

  我已經將所有在場的林家人全部拍了個遍,心裡也默默地將他們篩選了一番,不過,始終沒能找到符合安穆口中那位“超強超神秘”的候選人。

  好容易挨到主持人說完,很快變成了自由活動時間,會場前面的大廳里已經擺滿了自助餐,水果小食飲料之類,我本想趕緊撤退,可瞧瞧門口,似乎晚報的其他工作人員都還在,為了不引人注目,只能繼續忍——反正,能免費吃上一頓貌似也不錯。

  就這樣端著盤子到處晃蕩著,我又看到了那個如同發光體的男人,他正端著一杯檸檬水,站在角落裡,抱著左臂,面色沉靜,一面淺淺地啜著,一面淡淡地看向全場。

  看著很無害,似乎能與周圍的景致融成一片,但也有種莫名的疏離感,仿佛與這片熱鬧格格不入。

  我正猶豫著要不要走過去,低頭一瞥,便瞧見了林丹青。

  是啊,林丹青是林家的宗親,這種場合,他沒有理由不來。

  我汗了一會,如果被林丹青揭穿身份,就只能吃不了兜著走了。

  可是左看是晚報的人,右看也是一群記者圍著一個中年人在採訪,走到哪裡都是穿幫,看了看去,最安全的角落,只有“發光體”那裡了。

  我舉起採訪本,半遮住臉,一搖三晃地走到了“發光體”那裡。

  為了應景,我今天特意穿上了一雙高達七厘米的高跟鞋,一身利落休閒的深藍色套裝,頭髮盤了起來,與酒吧那種隨意得近乎誇張的裝束並不相同。

  想必,林丹青應該認不出我吧。

  發現我迎面走來,“發光體”也微微側過身,目光依舊和煦,帶著隱約的探尋,以及……以及奇怪的熟悉的歡愉。

  “厄——”我停在他面前,很努力地為自己突兀的行為找到藉口,躊躇了半天,才迸了一句,“嗨,好巧。”

  “……會場就這麼大。”他好心地提醒道。

  也就是說,分明是我巴巴湊過去的,巧個屁。

  我慚了。

  好歹我也是一美女吧,啊?

  被美女搭訕,是不是應該更積極一點?先生。

  終於惱羞成怒,我叉著腰,一把將他手中的檸檬水搶了過來,仰頭喝了一口,才愜意道:“好巧,原來最後一杯檸檬水在你這裡啊!”

  他愣了愣,下意識地看向飲料台那邊:果然,供應檸檬水的地方空了。

  “那個,我喝過。”他還算鎮定,指著水杯,又非常和善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怎麼,你嫌棄?”我挑眉,惡聲惡氣地問。

  我都沒嫌棄他喝過,他倒嫌棄被我喝了?

  丫簡直找打!

  “不是,怕你嫌棄。”沒想到他脾氣甚好,被我這樣囂張跋扈地盯著,竟還能笑得那麼歡暢,那種鑽石般的光芒又從眉梢眼角透出來,太蠱惑太妖孽了。

  “放心,我不嫌棄你。”聞言,我的怒火終於歇了一些,笑眯眯地回了一句。

  他莞爾,“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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